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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牧羊人
耳畔充斥着嘈杂的人声,德拉契发觉自己的眼皮沉重得不像话,又仿佛有人在焦急地呼唤着自己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热切又担忧。
是克劳在喊自己。他睁开眼,只看见闪烁的光斑,耳边激动的呼唤愈发清晰,不多时,占据着视野的光芒消散了,明晰地出现了大哥那恩焦虑的脸庞。
“你终于醒过来了,”那恩长呼一口气,用手背来探他的额头,“父亲和我们都快要担心死了。”
“我······还活着?”德拉契的声音嘶哑得像是锈坏了的门合页,基本是刺耳的声响。
大哥的鼻子红了,声音带着点鼻音:“当然了,我的弟弟是被上天庇佑着的,怎么会被区区一头熊打倒?”
“克劳呢?你们找到他了吗,他怎么样了?”
那恩脸上欣喜松慰的神色像是烈日下的娇花,很快枯萎了,他含糊其辞地说:“还活着——你得好好养伤,医者说肚子上的伤容易落下病根。”
德拉契很虚弱,提不起一丝力气,但破天荒地点了头,“他人呢?我想见见他。”
“你现在不能见他。”
“为什么?”即使处在伤痛之中,德拉契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因为他也伤得很重,不能够下床和你见面。等你们的伤势都好些了,再说见面的事宜,好吗?”
在德拉契点头之后,那恩很快出去了,他说要赶紧告诉父亲弟弟清醒过来的好消息。据说老国王为此担惊受怕了好些天,睡觉时连眼睛都合不拢,生怕在睡梦中白发人送黑发人。
身体十分乏困,可德拉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天花板,直到有仆人进来为他换药。
那人的手十分灵巧,没花多少工夫就将他几乎横跨了整个腹部的、狰狞的伤口重新上了药,然后利索地包好了。
见仆人要走,德拉契拽住了女仆的裙摆,引得她差点将托盘里的药瓶摔了个稀巴烂。
“殿下,您有什么需要吗?”她脸上丝毫看不出恼怒,反倒温和地询问起德拉契来。
德拉契摇头,“克劳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能来见我?”
“他···受了伤,正在静养。”
“住在原来那个房间吗?”
“不是的,”女仆眼神有些躲闪,“二殿下为他换了更好的房间,这样其他人就不会打扰他疗养。”
德拉契不说话了,只是躺在床上凝望着她的眼睛,他从其中分辨出来这是谎言,而且八成是阿必新教她这样说的。
“知道了,你去吧。”
女仆恭敬地行了礼,从门口出去了。
克劳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一定是。
“嘿——”克达尔高昂的嗓音从上游传来,“德拉契、哈图,再不回来晚餐可就没你们的份儿啦!”
“知道啦!”我扯着嗓子回答。
德拉契手撑着河岸从河里上去,沿着河道走了两步,最终还是回到远处,向在波涛中苦苦挣扎的我伸出了手,不情不愿地催促说:“快点,我饿着呢。”
我们回到营地的时候陶罐的盖子上放着两只蒸熟了的螃蟹,地上插着的木头签子上是散发着异香的烤鱼。我在克达尔身旁盘腿坐了下来,不客气地拿起螃蟹,却是狗咬乌龟——不知从何下口。
“呆子。”
德拉契穿上克劳递来的干净衣裳,想必是掉进泥坑那点恶心劲头过了,还有闲情逸致骂我。他在火堆的对面坐下,像变戏法似的,手指灵巧地从腹部翻开螃蟹的壳,掏出里面黄色的软肉放进嘴里。
有想学样,我也学着他那样吃起来。火焰扭曲了空气,也扭曲了德拉契的嘴角,我仿佛看见他短促地笑了。
吃过了晚餐,睡前克达尔叫我们个子清理好自己的物品,这时候德拉契才拿出了龙错图,他一个人坐在长着柳树的缓坡上,注视着手里的两张图,抿着嘴不知道究竟在思索着什么。
克达尔和克劳在河边交谈,我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了放进马背上的包里,也朝坡上走去。
“你来干嘛?”德拉契忽然开口,在我还离他至少五米远的时候。
既然克劳说过这是德拉契的本性,我也不再藏着掖着,索性问他:“为什么说龙错图会给与我们指引?它仅仅是告诉了我们大致的方向而已。”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倒也没骂人,只把龙错图递向我的手边:“自己仔细看看就明白了。”
我接过来,非常认真地将画着图中这两只动物观察了一遍,除了已知的豺眼睛的变化,再也没有其他的发现。
“白痴。”
一根骨节明显的手指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德拉契指着绵羊身上向下流淌着的血迹,“注意这里。”
“并没有任何变化啊。”我还是不明白。
“还记得旅店早餐那几声铃铛声吗?那就是龙错图的钥匙,原本羊身上的血迹延伸到了腹部,到了现在,它的尽头显然不再是原处。”
一直以来我都只是注意着图中的豺,却没想到破局的关键竟然是豺口中贫弱的绵羊!
若然如德拉契所说,在朝着西南方向行进的第四天,我再一次见到了龙错图,这时候绵羊身上的血迹果然变短了,已经变为了原来一半的长度。
***
马背上的日子是单调的,耳朵听得最多的是马蹄的哒哒声,身体感受到的也是从胯间传来的酸痛,尽管路途中的景色让人流连忘返,可这几天我们看见的都是草地,眼睛早就厌烦了,我趴在马背上唉声叹气:“难道今后的日子都要这样度过了吗?白天里赶路,夜里随便找个地方过夜,克劳也觉得烦闷吧?”
克劳的声音被颠簸的断断续续:“兴许。但这是到达目的地最短的路径。”
“你要是觉得无聊,我想餐梦倒是能够帮忙,只要你愿意,它也是拥有制造美梦的能力的。”
“真的?”我将信将疑地问克达尔,却引来了德拉契的嘲讽:“他当然乐意,在梦里不就能再见到那个名叫卡塔的女孩儿了?”
“你怎么知·······”
差点忘了,他们三个可是围观了餐梦编织的梦境中我何等蠢笨的模样,德拉契能不知道吗?
我撇撇嘴,不想与他争辩,对克达尔说:“可餐梦不是已经被杀死了吗?就在我们从雷博斯圣殿出来的时候。”记得当时克达尔召唤了一个魂阵将那坨肉球彻底消灭了。
“其实,它现在正在我的魂阵之中。”克达尔摸了摸鼻子,显然以为我是真的无聊到想借用餐梦的能力来消磨时间。
我惊讶道:“魂阵不会杀死它吗?”
“实际上,魂阵杀不了它,只能做囚禁作用。因为魂阵只能杀死还活着的,死物是杀不死的。”
“那掘墓人那些刀鬼呢?”
“它们大多已经是死了,但德拉契还活着,所以他的影子会收到魂阵的伤害。”
德拉契勒马走在我的旁边,他低头看了看底下的我的影子说:“总感觉,你的影子有些不对劲。”
“哪里···”我刚想问到底哪儿不对劲,自己低下脸一看,顿时吓出了一背的冷汗。
“天呐。”
阳光很是明媚,影子在地面潜行,露出诡异的模样。原本德拉契影子的脑袋攀附着我的脖子,一条残腿长在我影子的腰部,就像寄生在我的影子上那样。可现在,我影子的背部突兀地长出了一条胳膊!更加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胳膊上的手不断地张开然后握成拳,就像是拥有自我意识那样。
“怎么会这样?”克达尔紧蹙着眉头,看来这不是件小事了。
大概德拉契没有告诉克劳影子世间的始末,在影子背后那只手扭动的时候克劳捂住嘴,额头上迸出了青筋,他干呕了好几下,喝了口水才平静下来。
“你感觉怎么样?”我问。
德拉契注视着自己的双手,“感觉奇怪极了,就像是手指被一些看不见的细线捆住了,有人不断地提拉着线,要不是有意克制,大概我的手就会像长了脑子那样,脱离我的控制。”
以前我认为找到一条龙是天方夜谭,可雷博斯圣殿告诉我世间存在召唤的方法,能够制造龙,于是现在我们正在寻找神器和法阵碎片的途中;可无论如何,掘墓人的踪迹是莫测的,克达尔也说过,这个人就像是风中的柳絮,全然猜不到踪迹,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德拉契说:“我们去找掘墓人,然后逼他说出解除刀鬼的法子。”
“不,没必要花费那个时间,我们现在只需要找到那些东西,召唤出龙,那样就够了。”
“可万一你死了呢?就在半途上,那样怎么办呢?召唤出龙又有什么意义?”这是我第一次冲德拉契吼叫,因为我实在不难以理解他把权势看得比生命还要珍贵。
德拉契沉下脸,喃喃道:“可究竟到哪儿去找他呢?我们之中没有哪一个能够确定他就是掘墓人,说到底,刀鬼的招式并非他掘墓人一人专用,无从得知他究竟是谁,更不用提此人的去向了。可万一真的···死了呢?”
不知道是说给我们听的,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总之,他对恢复影子这事没抱期望。
“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蹩脚地学着他说话时候不可一世的样子,“说真的,你很强大,所以那时候我并不明白为什么民众都唱衰你—”
“现在你知道了,无论做什么我都是个半吊子,人们不愿意信任我、父亲也对我的教育感到抱歉,这是我应得的,渣滓就是这个待遇!”他忽然用短鞭抽打了一下马腿,在一声凄厉的嘶鸣中,德拉契的背影离我们越来越远。
***
在出发的第十六天傍晚,龙错图上那只绵羊身上的血迹消失了,我们终于到达了第一个目的地。镇子名叫纽柏提,四周被一望无际的绿色包围着,这些是草地,还有无垠的葡萄植株。
在旅店老板的建议之下,我们选择了一家酒馆吃晚餐。
还没上菜,老板先是热情地端上来一个铜制的酒壶,亲自为我们斟酒,暗红色的液体从壶嘴缓缓流出,不一会儿,陌生又熟悉的醇香从杯子里逸出。
“纽式葡萄酒?”克达尔挑眉。
“贵客好眼光,”老板用一张毛绒绒的帕子擦干净手上的水,挺拔地站在我们桌边带着礼貌的微笑介绍道,“咱们纽柏提镇地广人稀,夏热冬暖,光照充足,毫不夸张地说,这里是葡萄生长的天堂,也是葡萄酒酿造的圣地—”
没等老板说完,德拉契不悦地打断了他的话:“好了,你可以下去了。”
令人意外的是老板十分绅士地向我们鞠了一躬,歉意地表示是自己招待不周,险些破坏了我们的用餐氛围。“这壶酒请各位务必收下,就当做是被打扰的赔礼。”他说。
“知道了,退下吧。”还是纨绔王子的做派,德拉契大手一挥,仿佛丝毫没有意识到这里不是瓦尔城的城堡,酒馆老板也不是任人差使的仆役。
可老板一点没有放在心上,他浅色的眼睛弯了弯,吩咐刚才站在店门口的男孩儿尽心为我们服务。
这一路上,除了那几只螃蟹和几条鱼,我们基本是用携带的干粮果腹的,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渴望着面对肉食能够大快朵颐。可这顿饭我们吃得相当不痛快,究其原因还是出在这位叫做奥谋迪的迎宾男孩儿身上。
受老板示意,他跪坐在德拉契作为旁边的地板上,腰杆挺得笔直,眼睛闪烁着新奇的光,一眨不眨地望着桌面上我们的脸。这模样让我联想到刚被带上地面的自己,对周遭的一切都感到好奇。
整个晚餐时间德拉契都面沉似水,还好奥谋迪所在的位置没办法直视他的眼睛,否则此时我就该为他默默地感到同情了。
“贵客们吃好了吗?我们这里还有甜点,是葡萄酒味儿的,卖得特别好。”奥谋迪殷切地说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我遗憾的眼神,果不其然,德拉契优雅地擦干净嘴过后,眨眼间就一把抓住了他的后颈,两人的距离近很近,听不见究竟说了什么,但从奥谋迪霎时间白了的脸蛋和略微颤抖的嘴唇不难猜到:德拉契威胁他了,还是用威胁我的老一套。
“听懂了吗?”
奥谋迪呆滞地点头,引得克达尔无奈一笑,挽尊道:“你做的很好,但下次也许不再一直盯着客人看会更好。”
男孩儿的脸刷一下就红了,把脑袋埋到胸前,不敢吱声,还是点头。这时远方传来了悠扬而又嘹亮的声响,一声高过一声,奥谋迪倏地抬起头来,侧耳倾听着那声响,声音停下来,他的眼神仿佛经历了一场涅槃,其中洋溢着难以言喻的光彩。
“你知道这是什么声音吗?”克达尔温和地问。
奥谋迪刷地挺直了腰板,骄傲地说:“当然啦!这是泰德老爹的哨声。现在是让牧羊狗们带羊回家的时间了。”
一提到羊,德拉契眼神一抬,立马来了兴致,问他说:“你很清楚这些吗?”
“是的,我跟老爹那几头绵羊一块儿长大。”
“那论年岁的话,你们中谁是老大?”卡劳少见地逗趣道。
“当然是我!我今年十八岁了。”奥谋迪自豪地指着自己的鼻子,快乐地咧开嘴露出几颗尖尖的门牙。
我有些惊讶,完全没有料到这个单纯得有些过分的家伙竟然比我还大上两岁;而德拉契则是不屑地睨了他一眼,便不再说话了,兴许是认为奥谋迪的心性这样纯良,从他口中也打探不出什么。
老久的旅店坐落在街角,对面是一家裁缝店,我们回房间的时候,一个老人正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向不远处的山丘望去。从他目光所在的方向,隐约有清脆的铃铛声传来。
“那是羊脖子上面挂着的铃铛。”旅店老板是一位开朗的女性,她见我饶有兴趣地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主动介绍说。
“这里有许多羊吗?”德拉契问。
老板把酒红色的面包装进纸袋递给旁边等着的客人,一边说:“十年前家家户户都养,到了现在,只剩下泰德老爹拥有两只绵羊了。”
“刚才那是他的羊么?”
“是的,他总会在这个时候把羊关进圈里。”
德拉契向山丘的方向望了一眼,一言不发地提着行囊上去楼上的房间了。由于资金并非充裕,我们四个住在同一间屋子,德拉契和克劳睡一张床,我和克达尔睡另一张。
厨房有热水,自从上回失足掉进河里,这一路上的水资源匮乏得吓人,在此之前我已经半个月没能洗澡了。老板上来敲我们的房门:“厨房准备着热水,客人们可以用楼下的浴室,那里很宽敞。”
放下行李,我马不停蹄地跟着老板冲了下去,她好笑地瞧我一眼,好心地嘱托我当心点,浴室的地板十分光滑,稍不注意就会滑倒。我面上赞同地点头,脚下跑得更快了,头一个洗了痛快澡。
晚风吹过湿漉漉的头发,其他人还在楼下浴室里洗澡,我独自趴在房间面向街道的窗框上,俯瞰着空旷的街角。夜幕降临之后石板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一个愤怒的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
一个女人插着腰,不停数落面前卑躬屈膝的人,言辞算不得辛辣,也不算友好。
“前些天才为你举办了成人仪式,你该晓得的,自己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不是撒尿和泥的小孩了,怎么整天净想着跟臭烘烘的老头还有他的绵羊混在一起?要只是贪玩就也就算了,你怎么还耽误了工作跑去和羊玩儿呢?幸亏你爸爸送酒还没回来,要是让他知道了,免不了又是一顿揍。”
她说得累了,用手给自己扇着风,见儿子埋着脑袋不开腔,又软下了嗓音说:“作为父母,我们对于你的前途是十分担心的,连那裁缝铺的胖儿子都在种植园找到了不错的活计,也在年初讨找了媳妇,咱们当然不能落在他的后头,你可比他优秀得多。”
男孩唯唯诺诺地抬起了头,我这才发现这张脸不久前才见过的。奥谋迪声细如蚊地说着什么,从房间听不见,只能看见他缓缓蠕动的嘴唇,他妈妈的脸色沉了下去,不可置信地质问他:“那个老头能够给与你什么?两头老绵羊么?不过是个老贵族罢了,辉煌的时代不会复返,他现在是纽柏提镇上最穷的人!”
话毕,她怒其不争地走了,奥谋迪的亦步亦趋地跟着,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
“你在看什么?”德拉契肩上搭着根帕子,懒散地倚在门框上。
“我看见奥谋迪和他母亲了,他们之间似乎发生了争执。”
他把湿润的帕子扔在我头上,我的视线一下子变为了一片白茫茫,慵懒的声音在屋子中响起:“管他干什么?”
“只是看见而已,其实,我觉得兴许能够请他带我们去找那位泰德老爹,看样子他们两人之间很是亲密。”
他少有地没有拒绝我的提议,坐在床边回答:“要是克达尔不反对,就按照你说的做。”
让人欣慰的是克达尔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因为他刚打听清楚,镇子附近并没有豺狼出没的迹象,我们只能从图中那只濒死的绵羊下手,而唯二的两只羊都在这个叫做泰德的老人的羊圈里。
次日一早,我们就到昨晚吃饭的那家酒馆,跟老板协商好了,请他把奥谋迪借给我们一天,会付给他工钱那种。老板把浅色的眼睛一眯,十分愉快地同意了,没接受德拉契付的钱,只请我们买了壶葡萄酒。
“你们想找泰德老爹做什么啊?他除了两只羊和一条狗,就什么也没有了。”奥谋迪走在前面带路,瓮声瓮气地说道。
“我们对他养的那两只绵羊感兴趣。”克达尔说。
“不······”
“什么?”
奥谋迪叹了口气,重新回答说:“不值几个钱的,绵羊。它们很老了,已经产不了优质的羊毛了。再说,现在也没哪个人愿意收羊毛——你们是想做亏本生意啦?”
“不劳你费心。”
他不再规劝,在前面闷头走着,不一会儿周围的浓郁的葡萄酒气味淡了,广袤的葡萄地平铺在我们眼前。从葡萄地中间绿色的小径通过,我们上到丘陵的顶端,入眼是一块四方的草地。
草地的四角相较起来显得光秃秃的,想必是绵羊不久前才啃食过上面的牧草。其他地方的牧草长得很长了,风一刮过,草浪便汹涌的翻飞,它们尽情舒展自己的腰肢,把碧波漾进了人们的眼里。
“那就是老爹的屋子。”
那是间石头垒成的房子,旁边是木头围成的羊圈,里面卧着两头绵羊,门帘被从人从里面掀开,一张苍老的人脸出现在门框之中。
“老爹!”奥谋迪抛下我们朝房子蹦去,“我来啦!”
泰德干枯的脸上迸发出笑容,他放下手里破旧的碗,踮脚在奥谋迪的脑袋上亲昵地揉了一把。奥谋迪告诉他我们是来买羊的,他立马冷了脸钻进了屋子里,留我们一行人在门口面面相觑。德拉契不以为意地掀开帘子走了进去,奥谋迪脸上罕见的出现了戒备的神情。
“给多少钱都不卖。”泰德背对着门口坐在藤椅上,旁边台子上是煨着的瓦罐。
“听着,老家伙,我们对那两头老绵羊丝毫不感兴趣。”
老人身体一抖,刷地转过来了脑袋,一双浑浊的眼睛瞪着一脸桀骜的德拉契,那眼神像是要把他活剥了。
“出去!你们统统给我滚出去!”
克达尔郑重地向泰德道歉,表明我们并无恶意,“十分抱歉,老先生。我们无意叨扰,可听镇上的人说,纽柏提只有您还在养绵羊了,实不相瞒,这趟我们本就是为了羊绒才来的。”
泰德冷哼一声说:“要羊毛做什么?早没人期盼着暖和的羊毛衫了。”
闻言奥谋迪微不可查地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
我肩上一紧,被克达尔圈在手臂中,他挂上人畜无害的微笑说:“我们家这位小主子,从小就穿着这里产出的羊毛衫长大,别的外衫衣袍都穿不习惯,接下来我们的路途就更加寒冷了,想着经由此地,正好买些羊毛,请裁缝做件外衫。”
“你们来的可太不是时候了,”老人弓着腰,在藤椅底下的盒子里翻找着什么,“现在没人会接做羊毛衫的活儿了。要在十年前——啊不,五年前,兴许·······”
“呐。”幽暗中他递给我一个东西,我拿着那块冰凉的金属制品,放到德拉契面前的灯火下,是一枚掉漆的勋章,跟克劳第一天佩戴在胸前那枚没一点相似之处,是没见过的样式。
还是克达尔见多识广,立即分辨出了上面特殊的纹样,说:“是合安国的国徽。”
“合安国?”
“和安国与瓦尔国比邻,城邦的位置正好处在瓦尔城的正西方,纽柏提就处在两个国家的交界处,百年来两国为小镇的归属权一直相持不下,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法律定义这里究竟属于哪个国家。”
“你说错了。”泰德看上去很是疲惫,但还是为我们解释说:“尽管两个国家没有出台任何法律条例,实际上,纽柏提早已经是合安国的囊中之物了。十年前,纽柏提的居民远没有现在的多,大家都以放牧为生,那时候,遍地是牛羊。那年春天,镇上来了个和安国的商人,买走了几十个人,当作他们国家种植园的奴隶。”
我难以相信地说道:“谁有权利贩卖人口呢?”
他悲伤地看了我一眼,娓娓道来:“是他们自己。”
十年前纽柏提一带遭受了蝗虫的侵袭。那些或青或黄的、扇动着翅膀的虫子,它们飞上天空,是遮天蔽日的一团,所过之处,连草根也不留下。这下不光是牛羊了,就是人,也没有东西拿来填饱肚子了。
纽柏提的居民大都以游牧为生,人们吃的粮食也是用牲畜跟其他粮食产地换来的。蝗灾爆发了,牲畜们囤积了一个冬天的肥膘跟绿草地一样飞快地消失了,嶙峋的样子就是吃肉的猛兽见了,都会嫌弃不够塞牙缝。没人愿意用粮食换它们,牧民在饥饿的迫使下,纷纷宰杀了牛羊,那段时间,小镇的上空总是弥漫着浓郁的肉汤味儿。
牛羊很快被屠杀殆尽了,人们堕入了无尽的寒冬。
直到那个合安商人的出现,他带着十几马车的粮食来到镇子上,声称自己的种植园人手不够,那里有吃有喝,日落之后就能够回屋舍歇息,生病也能够找医者来诊疗。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纸条上,投进他暂住的酒店房间门口的箱子里,十天后出发,离开后他会按照名单给这些家庭分发足以维持一整年的粮食。
“谁会去啊!这不就是卖身给人当奴隶?”
集会上人们一片哗然,男人们高呼着,要驱逐这个可恶的奴隶贩子。一个个瘦弱极了,肋骨几乎要从胸前的薄皮底下穿透出来,脸上是青灰的颜色,似乎为了彰显自己品性中的高洁不屈,他们挥舞着拳头,唾沫横飞。后来听人说,连镇子十几里远的地方,都能听见这些人的愤怒的呼喊。
十天眨眼间过去了,到了商人启程的日子。他站在旅店二楼朝向街道的房间的窗户边,手里捏着厚厚一沓纸,它们许多都皱巴巴的,仿佛是人们缩了水的自尊心;楼下马车上的麻布口袋鼓鼓囊囊,里面装着的粮食是人们度过寒冬的希望。从商人的口中念出了许多名字,他们只有乖乖爬上马车,自己的家人才得以熬过这寒冬一般的年岁。
几年过去了,仍然没有被买走那些人的音讯传来,人们默认他们不会再回来了。可令所有人没有料到的是,五年过后,那些人不仅意气风发地回到镇上了,还带来了好些有着浅色瞳仁的孩子——这是他们和种植园里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不光是孩子,这些人还带回来了葡萄树的种子,以一种新的身份。
实际上,在蝗灾过后的好几年,纽柏提也没有足够的牧草以供养牲畜,一些牧民离开了故乡,去到瓦尔城或者合安城内做工维持生活。自此,纽柏提再也听不到牛的哞哞声、羊的咩咩声了。
合安国的另外一些商人养活了剩下的纽柏提居民。他们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人们粮食,把这里作为与东边交易酒水的驿站,巨大的木桶被储藏在镇子底下偌大的地窖里,它们之中是葡萄酒。随着经济的发展,镇上的人改变了对商人们的看法,他们逐渐接受了新式的赚钱方法和西方的风俗习惯,酒馆逐渐多了起来。
这里的人将那些商人视作救世主,这是后来一切的起源。
还记得那些把自己贩作奴隶的人吗?在合安国的种植园里他们是奴隶的身份,廉价而低贱;回到这儿可大不一样了,和安国内经营着葡萄园的贵族们赋予他们更为高贵的身份。至此,纽柏提出现了新贵族——之前那些奴隶,还有他们带来的混血孩子们。
泰德老爹就是新贵中的一员,不过他没有带任何孩子回来。种植园给纽柏提来的每一个奴隶发放了一枚和安国徽,作为他们身份显赫的凭证,泰德也领了,可他回来之后没有跟任何人展示过,因为他对突如其来的尊重和追捧感到由衷的恐惧。
然而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的妻儿早已经成为别人的了,在他为数以万计的葡萄幼苗浇水的时候。说来讽刺,他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为了家人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和尊严,等来的却是妻离子散。悲痛之下,他带着两只绵羊躲进里镇子东面的山丘之上的石头房子里,十多年来都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好在经过数年的恢复,草场的牧草茂茂盛得吓人,大有把人埋在其中的势头。绵羊长得很好,它们身上产出的羊毛带到镇上的裁缝铺里卖了也勉强能够维持生活,泰德独自在这间狭窄破旧的房子里度过了许多时光,日子贫穷冷清,倒也能够忍受。
好景不长,纽柏提不久就开始大面积种植葡萄了,大片的草场上的牧草被连根挖起,底下的泥土成了葡萄幼苗的温床。土地是属于纽柏提的,泰德面临着失去操草场的困扰。
“我说老爹,”被雇佣来附近拔草的年轻人劝他,“要不你就跟着诺斯干吧,虽然辛苦,好歹能挣点钱,总比守着两头老羊要好得多。”
这人口中的诺斯就是新贵族中势力较大的一人,可并不单纯属于以上提到的两类,他是早些年合安商人和纽柏提妇女激情的产物,是个十足的私生子。他在十年前那场贩卖中被买走了,据说在贵族中认出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即使没能得到承认,但从那之后种植园中的脏活累活再也没有落在他肩上了。
人们笃定他就是贵族流落在外的孩子。
回到这里之后,诺斯的地位节节攀升,就因为那双天生的、比其他纽柏提人都要浅的瞳仁,这是他高贵血统的证明。出人意料的是,诺斯的头脑跟他的血统一样不凡,在镇上酒馆遍地开花的时代,他首先提出了发展葡萄种植园的念头,这样一来,镇子就不用在依赖代人卖酒来盈利,而是实现自产自销了。
“想得倒美!”
泰德老爹往地上啐了一口,随即钻进了屋子。
几天后,来山坡上拔草的人们发觉石头房子的羊圈旁拴着一条大狗。大黑狗龇牙咧嘴的凶悍模样让他们不敢接近。不久,诺斯出现在了石头房子的门口,他知道被泰德的新贵族身份,并没摆出强硬的态度,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游说,企图让老人放弃门前这点草地。
可泰德的脾气就像竹筒子,不会拐弯、直上直下的,哪听得进去诺斯的“甜言蜜语”?听的烦了就要放狗咬人,诺斯这才摇摇头,带着仆从回去他奢华的房子了。被狠狠拒绝的次数多了,待人宽厚的诺斯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但老人至始至终都是那副以死相逼的模样,最终他没再来要这块草地。
保住了绵羊的口粮,按理说泰德应当高兴,可还有更严峻的考验在后头:镇子里许多裁缝店宣布不再接收羊毛了。这相当于断了他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日子过得再拮据也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一方面为泰德的境遇感到同情,另一方面也有些困惑,问他说:“那你靠什么生活呢?”
“奥谋迪帮了我的大忙。”
泰德的视线从我和德拉契之间的缝隙穿过,慈祥地落在杵在门口的奥谋迪身上。
在奥谋迪刚学会奔跑的时候,泰德与他就认识了。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阳光把裸露的地皮烤得焦黄,刚给绵羊的食槽灌上水,泰德刚直起身就被脚边的软热的触感吓得一头栽进了水槽里。鼻孔里是绵羊吃剩了的草料和水,他抓着手里的水桶,气急了,飞快地爬起来就要教训这个罪魁祸首,抹开眼皮的水就只看见面前这个光着屁|股的孩子。
一老一小坐在地上大眼瞪小眼,过了好一会儿,奥谋迪忽然张开了嘴、露出米粒大小的乳牙,大声嚎哭起来,哭声可以说是响彻天际。这可打泰德个措手不及,他离开故乡的时候孩子还装在妻子的肚子里呢,哪里来照顾幼儿的经验?
可总不能让孩子就这样哭下去,他回忆着女人们哄孩子的模样,僵硬地把奥谋迪抱在臂弯中轻柔地摇晃,可小孩儿并不领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分辨出来这个不是母亲的怀抱,反而哭的更厉害了。
泰德脑门急出了汗,抱着的仿佛是个烫手山芋,继续抱着不是,丢开更不是,焦头烂额之际被水桶绊了一跤,奥谋迪瞬间从他怀里摔了出去,幸好两只绵羊正挤在一块儿躺着,孩子稳稳地落在了它们肚子紧贴的凹槽里。
一颗心总算落了地,泰德跑去查看孩子的情况,发现经历了这么一场,奥谋迪不仅停止了哭泣,还嘻嘻地笑了起来,把绵羊粗而缓的呼吸声当作摇篮曲,竟然就这样酣睡了过去。
不久,奥谋迪的母亲一脸焦急地找了过来,在看羊身上熟睡的儿子,她也显得相当惊讶。向泰德道完谢后,她用外袍过着奥谋迪将他带回了家中。
这是爷孙俩的见的第一面。
时光飞逝,奥谋迪和草场里的牧草、绵羊身上的羊毛一起,飞快生长着。在他还没有泰德那样高的时候,常常把老人割好的牧草整齐地码放在比自己肩膀还宽的背篓中,一个人带到旅店的马棚边叫卖。
经由此地的旅人大都驾着马匹,原本的草场现在成了葡萄园,镇子往外十几里都见不着草,于是往往奥谋迪叫喊不了几声,背篓里的牧草就会被一扫而空。草不值几个钱,但这是泰德重要的经济来源。
“那您还留着绵羊做什么呢?”
“不做什么。”泰德这样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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