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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一岑对自己孕妇的身体越来越不爽了。
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喝就算了,她一向不是很贪图口舌之欲。主要是最近频频发作的干呕和贫血,让她有一些受不了,但其实也不算什么大毛病。
可今天一早起床,她居然抽筋了!
没人告诉她怀孕还要抽筋啊!
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表情是止不住的痛苦和绝望,想伸手按摩不住抽筋的小腿,却使不上力气。整个人陷在松软的鸭绒被里,大口大口呼吸,想叫人来帮忙都喊不出声音,只能发出微弱的“哼哼”,额前的发已经被汗水打湿成一缕一缕,秦一岑眯着眼睛看雪白的天花顶,觉得生命就快要结束了。
感觉有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过去,小腿的疼痛才慢慢好转,她拄着床缓慢坐起身,摸着自己冰凉的脚仿佛在摸一块死肉。
就这样,小腿的疼痛也只是稍微缓解,肌肉还在不断微微抽搐。
秦一岑动作僵硬地下床,腹中传来剧烈的饥饿感,刚刚的疯狂出汗消耗掉太多能量,现在急需补充食物喂这个操蛋的小崽子。
她手扶着墙,左右挪动着没什么知觉的腿,机械地重复这个前进的动作,终于够到了门的把手。
几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推开了房门。
客厅里老太太依旧嗑着瓜子在看没有逻辑的中老年电视剧,见卧室门开,也只是轻瞄了一眼面色苍白的秦一岑,道:“起来啦?”
秦一岑没力气也不想搭理这个老太太,只努力控制身体往餐桌方向移动。
老太太也不在意,继续看电视剧,嘴里不甚清楚地问了句:“一岑,用不用帮你把饭菜热一热?”
秦一岑终于挪到了餐桌,手扶着座椅靠背,缓慢地坐了下来,甚至还放松地深呼了一口气。
桌面上是无比简单的几样家常菜,番茄炒蛋,炒土豆片和青椒炒肉。其中番茄炒蛋一个蛋都不剩了,满盘子都是红色的西红柿,而青椒炒肉里只有一些深红色的肉沫能提醒它仍是一道肉菜。
给孕妇天天吃这些这他妈能不抽筋?
秦一岑想是这么想,却也来不及定外卖,赶快扒拉了几口凉饭凉菜充饥,一口大米饭咽下,不上不下地卡在喉咙处,忙喝了一大口凉水才顺了下去。
一碗饭吃没了,她才堪堪慢下速度。
不行了,自己再在这待下去早晚得死在这儿一尸两命。
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想到这孕妇身体这么脆弱,自己这才穿过来几天就受不了了。本想在这儿好好跟这娘俩斗斗法,看来再不换地图受罪的也只是自己。
秦一岑吃过饭,忙拿起手机给原身的妈发微信。
秦一岑:妈,我后悔了。我现在就想回家。
附加了一个定位地址。还细心地标上了302。
随后就回卧室开始打包东西。
不得不说秦妈的速度真是快,也就一个小时不到,正收拾前两天方砚买的一堆包包的秦一岑就听见了屋外的敲门声。
老太太在农村待惯了,没什么防人的自觉,连门镜也没看直接一边高喊着“谁啊”,一边打开了门。
四五个三四十岁的肌肉壮汉站在门口,手机还拿着一沓折叠好的纸盒箱,目光冷峻地对老太太行注目礼。
老太太吓得后退了一步,声音不自觉变小:“你们……你们找谁啊……”
四五个身高体壮的男人身体微侧,从身后露出个穿着长毛白貂的贵妇,那人看起来不到四十,柳叶眉、点绛唇,耳边挂着个珍珠坠子,连头发都像电视里民国时期的姨太太那样盘的又高又复杂,踩着高跟鞋愣是比弯腰驼背的老太太高出快一头来,眼神落在她身上软刀子似的,高贵而不屑。
“一岑就在这儿住?”那声音也像戏园子里吊过嗓儿的,不紧不慢,尖细又不嘶哑,竟是连声音都高人一等似的。
“……啊。”老太太冷不丁见电视里的人出现在面前,一时间缓不过神儿来,这是一岑她妈?这年纪也不像啊……
那贵妇得到答案更是连老太太看都不看一眼了,小高跟鞋抬脚就跺在老太太心尖上,走路的架势好似在逛红毯,一条腿高高抬起迈过门槛,脖颈挺得笔直,随便扫视了一圈,就把目光停在了紧闭的卧室门上。
老太太直看着那姨太太般的人儿快步走到卧室门前,手掌轻贴上门,也不敲,只垂首低声念着:“一岑,妈来了,别生妈气了好不好?咱们回家好不好?”声音中竟带了些柔软的委屈与苦涩。
屋内的秦一岑早就耳朵贴上门听着外边的动静,听了这话也是一惊,怎么这还有段戏?这没有记忆啊,这他妈别露馅了个屁的。
只装作没听见,安安静静,并不开门。
那妇人更软了声音道:“一岑,都是妈不好,妈不该骂你,开开门跟妈回家好不好?”声音竟还隐隐带了些哭腔,“妈一个多月没见你了,让妈看看你好不好?”
这他妈是什么绝世母女恋???小说里没提这段啊!
事到如今秦一岑也只能开了门,装成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以不变应万变。
那人立刻扑过来抚上她的手,又摸摸她的肚子,一副心疼的难以附加的样子,又看了一圈这卧室的装潢,嫌弃两字简直都要写在脸上,直拽着她就往外走。
“等一下,我东西还没收拾完。”秦一岑赶紧说道。
“妈再给你买。”那美艳妇人恨不得长出翅膀直接飞出去了。
对不起,秦一岑又小市民上身了,那么老多东西都是新的呢,她可舍不得。于是停住脚,在妇人不解的困惑中说道:“我不想把东西留在这。”
外头一个猛男大哥立刻道:“没事大小姐,我这带着箱子呢,您先坐车回家,我保准把东西完完整整给您带回去。”
秦一岑被这声自然而又爽朗的大小姐雷得不清,怎么有钱人这么说话都不会觉得羞耻的么???
待挽着民国贵妇人的手坐上劳斯莱斯时,秦一岑已经彻底释然了。
本市民,就是大小姐!
钱的铜臭味,真香!
随便应付着美貌娘亲的嘘寒问暖,车辆驶入一栋高门大院,一幢秀丽典雅的小别墅旁还有两三幢小洋楼,统统围在青木色的砖墙里边。秦一岑透过车门一看,居然还有园丁在修饰园林景木,世界观被多次颠覆,秦一岑的神志已经在破碎中找到了平衡。
“怎么没去大平层那啊?”她颤抖地问出这个问题。
贵妇人好像是对这问题有些奇怪,但也没多想,只随便道:“那不是为了方便你上学近才买的么,现在你怀了孕休学当然回自己家住得舒服啊。”
秦一岑在恍惚中已经有点搞不明白这还是不是那个寸土寸金的北京。
说好的秦家逐渐式微呢?就这?你跟我说这叫式微?
“不过你休学了也好,那个破大学上得也没什么用,要不是你非要上我早就让你退学了。现在你有了孩子也好,踏踏实实生下孩子到时候干点什么玩一玩不行?非要在大学里浪费时间。”美妇人美滋滋地唠唠叨叨,还拿起秦一岑的手猛看,不满道:“你看你这出去住一个月准是没好好护理,这手都糙成什么样了?”又捻起一丝发尾,好似看见了什么虫子一样惊讶:“你这头发怎么都有分叉了!”
秦一岑只想安静地翻个白眼。
原身她妈真是好一个养在深闺的贵妇人啊。
原小说的设定好像的确提过一嘴,原身她妈是个华侨,从小在美国长大,随着那边的老华侨认知的中国就是旧社会的模样,等回了国与秦父联姻才发现,那套民国时期的老做派已经不时兴了,一度郁闷过很久。还是秦父顺着媳妇的意,把家里逐渐改成民国时期的装修模样,也随着她整天旗袍毛领中山装的穿,哄得一手好媳妇。
秦母从小比原身还娇生惯养,秦家本就是旧社会的大世族,为了逃离当时gai 革的热潮才举家出了国,直到九十年代稳定了才把产业逐渐转移回国内。秦母一辈子什么风浪挫折都没见过,最大的浪花就是生原身这个孩子,疼的吱哇乱叫,再不肯生孩子了。从此对原身简直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掏心窝子一心顺着女儿,唯一一次争吵就是原身把林柏杨带回家说要结婚。
秦母气得甩手就是一个大耳刮子,当然不舍得打自己千辛万苦生下来的闺女。
打的是林柏杨。
给原身气得转身就带着林柏杨出去租房住了,直到林时穿过来。
林时穿到原身身上第一天就联系了秦父,说是林柏杨对自己不好,自己知道错了,但还不能回家,要留下来报复这小子一段时间。
还给秦父了个任务,借林柏杨钱买房子。
秦母那不能多说话,秦母那小性子起来,知道有人对自己闺女不好肯定会直接带着保镖打上门。
林时还是尽量想用文明守法的手段报复渣男,用法律的武器碾压敌人,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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