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生活的起点
六
这么一晃荡,已经接近中午了。我带着爱笑回到客栈,弦思还没有回来,难得啊。
爱笑的肚子传出声响,他尴尬的看着我,“饿了吧,等一下就吃饭,先去洗手,以后吃饭前都要记得洗手。”
“多事。”口气好矫情。
我瞪他,“赶快去洗。”小家伙居然不耐烦,“知道了~~~~”
坐到餐桌上,“我只说一次,你要照做,记住了吗。”只听见及其小声的一声“恩。”
“双手合十,然后说‘感谢赐予我美食’。”
“感谢赐予我美食~~~~”他很不专心的喃喃。“认真一点,今天就不苛刻了,你以后要认真做,虽然这似乎是小事,不过的确会有很深的影响。”我一直觉得西方的餐前教育很好,虽然迷信上帝这一点不怎么好,但是对粮食的看重,对劳动的珍惜却是潜移默化的。
“还有我每次说话后你要回答说‘我知道了’,听到了吗?”
“我知道了。”他很不爽的看着我,小声嘀咕“你还真啰嗦。”
我假装没听见,“吃饭的时候,不要吃太快,吃太多,不要在碗里堆东西,不要含着东西说话,还有不准把饭洒在桌子上,我不苛求你什么不说话,不发出声音,但你也应该注意一下吃相吧。”我温和地看着小家伙,太严肃了也不好。
“我知道了。”
“那就吃饭吧。”说着我往他碗里夹了一片里脊。
“谢谢。”懂礼貌了,我会心地笑笑,这点也不错啊。可是为什么我看见他吃饭的感觉还是觉得这是一乞丐哖?有必要那么狼吞虎咽吗?玩的周围都是残落的食渣,我顿时觉得头痛万分。
“停一下。”我揉太阳穴。
“藕咋持饭,为是莫亚顶。”(我在吃饭,为什么要停?)他又含着饭说话,我说的话他怎么老是记不住。
空话不如行动,我走过去,抢下他手中的餐具,把他拉到我的位子上来,点了他肩膀上和脊椎的穴位,这样他的身体就不能动了,姿势也很标准,坐的直直的,手还能活动,“这样你吃饭的样子不至于太差,也不会狼吞虎咽的了。”这个我很有经验,由于这样吃饭很不方便,所以要端起碗来,夹菜也不怎么容易,所以会吃的比较慢,再加上吃的时候很艰难,所以也不会吃太多。
“好不舒服,寻若。”爱笑嘲我瘪瘪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不过对于很了解他的我来说,这根本就没有用。“可是某个调皮的孩子不听话,我有什么办法,等你以后的吃相好了,就不用这样了。”他的小嘴瘪得更厉害了,“你欺负我。”他似乎快哭了。
“你真是吃定我会心软,好了,不难为你了,我喂你,好不好。”我无可奈何,这个小家伙这是太磨人了,把他抱到我的腿上,用我自己的筷子夹菜夹饭喂他,好歹他的吃相也不会差到那儿去,“我要那盘。”“还有那个。”“这个也是。”……
直到最后我的目标都没有达成,只能在心里叹息了。
弦思还没有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不过想到他那个小强加变态,根本不可能被别人欺负的,我也就宽心了,堂堂闻风楼的玄楼主,如果这么简单就挂了,那他才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下午,我把爱笑带到书房,虽然我相当鄙视那些迂腐酸化的书呆子,但是文盲在这个年代估计是没什么前途的。“爱笑你看过些什么书?”
他愣了3秒,我心里有数了,“我们从头开始好了。”我派人查过爱笑先前的的事,他从师一个费事老头,那老头其实有些本事,看他这样多半是学艺不精,从他的经历来说,基本上算是初入江湖,那个与王公子对决的那一回似乎是他出师后干的第一件事,不过这都不算什么,居然不识字,我有些无语了,好歹都13岁了。
幸好我当初做了最坏的打算,于是还有些准备,我飞身踏到书架的最顶层,拿下一包东西,这个书架很高起码有4米,是我定制的,看起来很有气势。我打开包裹,里面是我事先制好的识字卡片。
又把从摘碧轩那里弄来的文房四宝摆出来,他看我的架势,先前兴奋的表情荡然无存,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个人闷在那里,“可不可以不学啊,我对舞文弄墨的不感兴趣,师傅以前都不勉强我的?”想获得周转的余地,没门。
“不行,我不要求你吟诗写词,附庸风雅,至少把字认了吧,以后就能看看书信,走在大街上还能认认招牌,点菜能认菜谱,买卖东西能记账,这些都是很实用的。所以必须会认字,你这个年龄才开始学,已经很晚了,所以每天认一百个,要加油补上来。”我看到他露出头痛的表情,觉得颇像捉不住老鼠的小猫,他他苦恼的样子也相当可爱,我不经感叹。
他还心存一丝侥幸,“必须吗?”
我点点头,“我先教你一遍,你若是记不住,可以再问我,明天早上我要检查,在那之前你问我都可以,可是如果你到时候答的太差的话,我就要罚了。”我摸摸他垂着的小脑袋,“好了开始吧。”他也似乎认命了,咬咬牙,我不禁扶起一个笑容,又不是要你上战场,用得着那么痛苦吗?
“这个是‘水’字,你看以前这样写的,很形象吧,现在简化了就变成了这样……”
“这个是‘天’,这个是‘地’,他们是相对的,放在一起记比较好,你也听过……”
“这个是……”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很适合搞幼年教育,爱笑其实很聪明,也很伶俐,这些字教一遍,他就记得差不多了,充分说明他以前是懒得学。
一个时辰不到,我就教完了一遍,“字不仅要认,还要能写,这一百个字,你临摹卡片上的写,至少写两遍,明天早上我检查,不过在此之前,我先教教你怎么写字。”
我帮他调整了笔的握法,和写的姿势,抓着他的小手在纸上一笔一划的写着,上好的轩辕墨在纸上适当地浸染,留下满屋的笔墨香,我看见爱笑的耳根红了,好敏感,真是容易害羞啊。
“好了,‘爱笑’,这个就是你的名字的写法,记住怎么写了吗?”他的脸依旧红红的,还没有回过神来,弄得我好想咬一下,为了不吓着他,还是不要好了。
天色逐渐变深,屋子里镀上夕阳的金黄,盆景里的凤仙花弥漫出很舒服的味道,似乎在絮絮低语,讲述一些曾经在这里发生过的故事。
突然想对着风轻声说:我真的好喜欢你,爱笑,你知道吗?
插入书签
某双极度郁闷中,自己打字太慢了,很多想写的都出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