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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
阿峰是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子睛的,因为子睛跟宇彬说她想写一个酷爱音乐,以追求音乐梦想为人生目标的的年轻人为主角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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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父亲这件事真的是让我深感普通人的维权之难,无权无势又无钱的人的悲哀!我父亲经过人家屋后那条路出路口,右侧有挡视线,对面有供瞭望却由于角度问题没起作用的反光镜,轿车没鸣笛的情况下,依旧能被判为同等责任,我想问问如此判岂不等于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被作废了?还是说它已经名存实亡了?事发至今,还没拿到医药费,所有的钱都是受害者自己承担,轿车的车速,体重,体积和价钱都注定它与电瓶车是两个不同物体,怎可同等对待???买电瓶车的多还是轿车的多呀,老百姓还有活路吗,以后敢出门吗?像我们农村这种在屋后的路好几条,机动车过路口不减速,不鸣笛的情况是常事,碰了它们还得自负医药费不说,还得赔人车钱,这穷人日子还咋过?还敢出门吗?那些站有车一族的是不是真的确定此生出门必车,这辈子不会骑电瓶车这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