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盛世

作者:高铁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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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衿颜有玉


      “益州那边……”

      白姜姜到底是个直性子的武人,心里藏不住事,见清明也不问,不说话,也知道这是自己这些人没做好,作为太子清明生气也是正常的。

      但这也实在怪不得谁,这谁能想到居然有人敢假冒元质太子名号趁乱反叛——且言之有理有据形容逼真,若非真太子是多年前他们就跟踪保护到现在,就益州那帮人放出来的几个政据,怕是他们自己都要信了。

      从小时候那秦氏就把所有事情打理的很好,从不让他们有帮太子的机会,好不容易三年前太子发现了他们,所有人振奋精神以为自己终于有用武之地时,太子又立誓洗心革面有所建树,独自背着秦氏努力进取,慢慢也发展出了自己的实力。

      商业这种费脑子的精细事他们这些粗人怎么可能会。

      ……所以越来越糟心。

      为了避免失宠,这些人除了在太子不方便出现的地方帮忙打理产业以外,还各自发展了副业,像刷枪的老徐捏起绣花针做起衣服居然也有模有样,使双剑的十三娘去做胭脂也引的太子刮目相看,举双锤的墩儿去打铁,制药的胖子去做饭……居然都还闯出了一片天?

      这么一想他只会易容的白姜居然被同龄人甩在了起跑线上。他何德何能住在太子隔壁……就因为他生了个好姑娘?

      从太子小时候一直想到自己一个中年人去学跳舞唱曲还来不来得及,白姜姜越来越糟心,思绪泛散开,一时收不回来。

      清明本来想故作矜持咳两声来提醒的,结果十几声过去对面低矮粗壮的汉子居然捻起了兰花指。

      ???

      这算什么?每一个成熟的汉子心里其实都住着一个小公主?

      不得不走过去拍了拍小公主,呸、成熟汉子的肩,清明熟练的转换表情当做什么都没看见,目光诚恳。

      “这些事都不是我们能够提前预知的,白叔你放轻松不要有太大压力,事已至此朝廷自己会妥善处理的,我们依旧和之前一样就好了。”

      “只是……”清明眸色一转,有了些想法,“只是这件事我们也不必压着,甚至可以在之后助力一把,让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听一听过个耳朵,免得以后到咱们行事时大家都太紧张。”

      “嗯。”太子终于给我派事了。

      “只是这事也不是什么紧要的事,稳妥第一,切莫让人觉察。”

      “嗯。”太子还细心嘱托我,由此说明太子对这个任务的看中,而太子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也说明了太子对我的肯定。

      “欧,对了,还有那个他们说的玉玺,我已经写了信让冯叔去有机会看一看,今年冯叔的红包和年货麻烦白叔让商队带去益州了。”

      “嗯。”

      太子为什么一直提到别的男人,明明一直在太子身边生死相依的是他好吗?

      那个姓冯的也这么多事,已经到益州了还总来纠缠太子,上次他写给太子的信,足有一指那么厚沓呢!一看就没安好心,这都快四十的人了,还怎么这么不知羞耻!

      清明不知眼前这个大男人心里冒的酸泡泡,想起冯齐那张风流秀气的脸,唇角勾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

      “冯化这一年多一直跟随商队在大唐各地游走,也实在太辛苦了,这次他就留在长安和大家守个岁吧。跟随商队的话……十三娘不是一直想去益州那边了解外族的妆容嘛。”

      白姜姜眼睛一亮,刚才对清明生的那一点无厘头的闺怨也甩在了脑后,即可明白了清明的意思。

      “那……冯齐一个人在益州孤单寂寞得很,要过年了也没个婆娘照应,要不……十三娘这次去在那边过个年再回来?”

      清明勾唇,对白姜姜比了个还是你懂我的眼神,两人相视一笑。

      冯齐此人容貌俊秀,虽将近不惑之年却也只是过了更吸引人的些沉稳的安全感,再加上那老东西闭嘴是散发的浅浅的忧郁气质,早在十三娘刚见到他的第一面就被他掳获了芳心,自此一直穷追不舍死缠烂打,扬言此生非君不嫁,闹得这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大家”里的谈资。

      “大家”里面人的出身鱼龙混杂,这些本领奇特各有所长的人大多浪荡不羁惯了,也没个什么规矩,做事全凭自己喜好。小姑娘一展示出自己的追求,他们随即就开始出各种歪点子,“大家”几乎不久就变得乌烟瘴气人味浓厚了。

      虽然冯齐自己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在这件事上像是变了一个人,平日在大家面前的自吹自擂厚颜赖皮几乎烟消云散,变得格外绅士起来。明确表示不接受,也没有表示什么喜好,对小姑娘就像是对一个普通的晚辈。若不是今年五月多的时候那帮不着调的“咨询家”撺掇着十三娘去下药的事情,他也不会下定决心为了躲着十三娘逃到益州,一去就是半年多,平时与“大家”的联系也只有他儿子冯化每月三封例行报备公事的信。

      清明原不愿意过多插手别人的私事的,但要怪就怪冯齐在时没个正形嚣张腹黑,在“大家”的风平一直不好,大家都很乐意看他出丑。

      再有嘛……

      清明想起十三娘腼腆的笑……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对不住了,老冯同志,一路走好。

      白姜姜走后,清明拿起各个商铺这个季度的账目汇总和规划,用最快速度过了一遍确定一切正常之后,就从最书摞下面拿出一本书,上面赫然印着蓝色纹云样式的“平象书院”标号。

      平象书院在早些年前并不引人注意,只是一个普通的书铺,卖书也只卖些基础的“三百千”之类的很正统也是市面上到处可见的书,只是因为价格低廉,在一些家境贫寒的学子中还有些声誉。

      只是三年前书院原主过世,其儿孙不愿意再出这笔钱白养着书院,清明趁机将书院买下,做了自己来到异世第一笔产业。

      接手书馆后,清明自然是发挥自己作为理科生对文学的热爱,磕磕绊绊默出了不少前人的经典之作。

      默的八九不离十,即便有些出入,在这儿也没有人能指出来,因而平象书院的“曹雪芹”“金庸”“吴承恩”“罗贯中”等几个笔名迅速扬名,平象书馆也因此有了名气。

      在成名之后,清明并没有忘记书馆原主何老先生的初衷,开始着手邀请大儒学者整理编写历年科举的考卷,分类归纳,做成最早的“五三真题”,并卖以低廉的价格,这笔几乎赚不到钱的做法又在广大学子中刷了一波好感,平象书馆一时风头无量。

      此外,清明还在每一个平象书馆分店旁配套建造一个自习室,好学的人无关身份年龄,都可在隔壁书馆借书后来这里读书、抄书,闲暇时刻还不定时有书院请的学者大儒来讲学解惑。

      刚开始这个想法还很稚嫩,但经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后,书馆的防盗,防伪,安保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这儿也成为了很多读书人“天下大同”的理想化象征。

      毕竟不是自己的地方,清明并不在隔江楼长留,拿起匣子将几份账目装进去,就抱着书匣慢悠悠的晃回家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巧跟不知从哪儿鬼混回来的王容澜碰到,被对方一脸惊讶的抓住:“安公子就要上台了,你怎么这个时候走?”

      清明此时没有心思去听什么戏,只对王容澜隐晦的回了一句“刚从你父亲哪儿回来,哎,实在是……”就在王容澜同情又怜悯的注视中离开了。

      走在路上清明突发奇想去京中最华贵的饰品铺眀碧小阁挑挑拣拣给白醋醋买了几朵适合小姑娘的簪花发带,又在街边买了两包蜜饯果脯和糖葫芦,准备回到巷中分给那几个踢蹴鞠的皮孩子分一分,在临近正午太阳慢慢变得毒辣之前,晃晃悠悠的就回了南巷。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身后传来惊呼声,清明转头去看时,声源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远远的也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眼看着有一名瘦弱的青年带着几个护卫急哄哄挤进去,清明也没有再掺和的想法,继续一晃一晃的往回走。

      他丝毫没有注意到,人群中央引起慌乱的那名少女单膝支撑跪地,深深地蜷着身,紧紧揪着胸前的衣服,以减轻突如其来的心绞所带来的撕裂感。

      凌乱的额发下美眸大张瞳孔紧缩,娇躯微微发抖。

      那个人,他……

      回到家里,清明先去秦氏那里请安,这是秦氏一直以来的习惯。她父亲是秦相的下属,关系亲密,她也几乎是在秦家长大,自幼骨子里刻着这些规矩。后来又嫁到秦家,更加规矩死板,性格也格外僵直不得人喜爱。

      回到自己院中,清明才细细看起书馆的情况。

      书馆是清明一早就准备好要参与的,即便当年没有何老爷的书铺,他也会有其他名头插手的,原因嘛……大概是思想转变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吧。

      清明兀自笑笑,在空无一人的房间显出几分野心和势在必得。

      至于书馆这些工作的成效,过两天就可以知道了。

      “大家”里有人问起他也是这么说的,只是这些人都习惯了太子突发奇想的怪词,只觉得这句话也像是种花商行门匾上方那一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样,都是深刻而无厘头的说辞,因此也没有人在意。

      只是当几天后有商队从南面来京带来益州叛变的消息,整个长安为之轰动时,才有人后知后觉的感到了什么。

      ————————

      钱金景是家中主要是做香料生意的,在老家洛阳一带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大商,在京中也算得上是豪富。按士农工商阶级来算,商者位最贱,若不是这些年家中一直上下打点好容易得了个皇商的位子,又兼着读书是他的父亲,现任钱家家主钱具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夙愿,他才得以进入白木书院读书。

      若非他的身份,以他优良出挑的成绩,在白木书院也不会只有王容澜二人愿意与他深交。这绝不是其他人眼中的物以类聚,只有他知道,这几人是真心拿他当兄弟的,就连素有才名的清明看向他的眼神也是坦荡荡,因而他总多想一点,也想为其他人多做一点。

      像是走在路上,看见新开了家纸笔店,就进去看看有没有硬一些的狼毫笔,清明总是抱怨他写字不好看的原因是因为笔太软了用不惯。

      清风斋有个扇子画的灿烂,装糊的也精致,最奇特的是打开时会发出金石之音,买来送给令美好了。

      清欢居新上的这种叫做蓝粉的酒一款两壶,口味新奇,包装也精巧细致的不得了,连壶身都是细白的,做成半个同心结的样式,蓝瓶和粉瓶分别绘着蓝衣的书生和粉裙的芍药花仙,神态各异。

      酒分两壶,酒味浓厚辛辣爽口的容澜应该会喜欢,酒味清甜回味极甘的是清明的口味。

      钱金繁有些无奈的看着自家腼腆羞涩的弟弟一上街就化身购物狂魔买买买,心下一软,只觉得更多了些压力。

      做为家中长子,他是要继承钱家发展商业的,之前按母亲安排按部就班的一点点接手钱家,也没觉得有什么想法和动力,只是此刻他才感受到要养起一个家族的压力。

      他现在自己的小金库,怕是还不够弟弟这么花个半年。

      不过夭夭真好看啊,手中京城新流行的的攒珠飞蝶金步摇衬得手更细白,纤细而柔弱。眼睛亮晶晶的盯着自己,让人想把天上的星星都摘给他。

      钱金繁晕晕乎乎幸幸福福的付了钱,终于发现不对,一把抓住钱金景的手腕,金步摇的飞蝶流苏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不是重点。

      “夭夭你一个男子,买珠钗做什么?”

      钱金繁整个心都吊了起来,带着秘密被发现的戒备和惊慌,这样的如临大敌,反倒弄得金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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