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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他还在
再次醒来,太阳已经西斜,我竟睡了一整个白天,全身酸软,一动也不想动。身后有一片温暖,韦志恺从后把我拥在怀里,在我后颈轻吻着,他的一呼一吸间气息带来的搔痒惹得我发笑。
真好,他还在,真好。
“你还真能睡,属猪的吧?” 韦志恺把我往他怀里带了带,使我整个背部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你才属猪呢!”我翻身面对他,在他唇上嘬了一口“你怎么还在?我以为你回去了。”
“怎么,不欢迎啊?来不及咯,我已经决定搬过来了。”
“搬过来?我这?”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家的房子可不我这小窝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呢!“你自己有家干嘛还要跑来和我抢占空间?”
“因为你在这里嘛~~我想和你住一起,反正我知道你是不会和我去我家的,所以我就过来咯!”他还真了解我,他是家是我曾发誓不再踏入的地方,可我也曾发誓不再与他见面,也不再与他有任何纠葛,如今我已违背了我的誓言,会有怎样的后果在等着我?
“好不好,让我搬过来嘛!好不好?亲爱的,Honey?”他轻嘬我的唇,尽是装可爱的样子。
“你就那么想和我住一起啊?”既然誓言已违背,那我就没有坚持的必要了。
韦志恺点点头,一脸认真的看着我。
“好吧。”我妥协了“但是你搬过来后要帮忙做家务哦!”
“Yes.Sir,My Honey!来亲一口庆祝一下~~Muma!”
“不要,你放开我啦~~~我还没洗脸呢~~啊!不要~~~哈哈”
笑声在透着甜蜜气息的空气中回荡,快乐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还在我的身边。
韦志恺的动作真的很快,就在我答应他的第二天早上搬家公司的人就把他的行李塞进了我的小窝。其实行李并不多,除了几箱他常穿的衣服外还有一箱CD,因为韦志恺把他房间里的那套豪华音响也搬了过来,还有就是那张他最爱的King Size的床。而我原来的床则被搬家公司的人“顺手”带走了。
原本还算宽敞的屋子塞进了那么多的东西后突然就变得拥挤了,不过收拾收拾了以后也还行,就是那两个庞然大物(音响和床)与我只是简单装修过的房子相比有点格格不入。韦志恺说,不怕,惯了就好。
于是我就真的习惯了。习惯了每天在他的怀中醒来,习惯了他赖床不起的赖皮模样,习惯了为他做一个鸡蛋一杯牛奶两片面包的早餐,习惯了他洗碗是总有噼里啪啦的声音,习惯了在Mchael Jckson或Linkin Prk的音乐声中摇摆身体,习惯了每日门口接我回家的身影,习惯了他吃我做的饭菜是一脸满足的样子,习惯了……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回到家却看不见他的感觉真的很难过,就好比现在。兴冲冲的回到家迎接我的只是一片黑暗,忘记了他今天早晨说过可能不回来了,他母亲要他回家一趟,可能要住那边了。也该到时间了吧,那个女人能给我那么长的时间接触他的宝贝儿子已经是得我最大的恩赐了,不知道这次她又要拿什么打发我,一百万?两百万?或是更多?她真的不知道,我从来不缺钱。我需要的恰恰是她最不愿意给的。
重重的把自己摔在床上“大”字形躺着,耳旁是闹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好讨厌这样的安静,静得人人想哭。
今天的我需要热闹,需要喧嚣。也许去喝一杯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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