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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今天是个好日子。在这里一个多月,我终于得以光明正大踏出无极宫,下山去也。
一路繁花相送,莫既忧眼看就快哭出来了,我看在他没有涂那骇人的香粉,于是到他跟前安慰他一番,与他友好道别。
哪知道他激情大爆发,抓着我的手,饱含深情忏悔地对我说:“我真不是故意的~~~小夭~~~~我以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还在思考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被叶弥殇劈手揽到他那一边。他皱着眉头对莫既忧说:“等我回来再跟你算账。”
这句话我是听懂了,不顾周围还有个未成年人,就抱着叶弥殇的腰说:“你什么意思?你和我一起去?”
仿佛天经地义,他只是随意地说:“恩。”
华逖连看都没有看我们,转身就走。我一时脑子没转过弯,伸手去拉他的手。还是那么冰冷啊,这都五月天了啊。
“华逖……不对,师父,徒儿走了哈?”我低下身子,好心好意与这个别扭的小孩道别。
华逖不知为何仍然背对着我,半晌粗粗回过头来说了句:“走好。”便挣脱了我的手,瞬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直起腰,感到被抛弃了。
莫既忧在旁边高兴地说:“余情未了!”就差没有手舞足蹈。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跑过来悄悄和我说:“你看师父都不敢看你的眼睛了!”
“这算什么?”不过被他这么一说,才突然想起好像是不再大规模与那双碧色眼眸对视了,华逖近来总是躲开我的视线。
“算什么?”莫既忧咯咯笑,“天机不可泄露~”
我立刻回头去看叶弥殇。叶弥殇被我一瞪,立刻缴械投降,说道:“师父从别人眼眸中,知人所想,与人碰触中,探人心神。”
非人类,他不愿探我心神我又没有损失。于是拉着叶弥殇一起出门。
我们是走出无极宫的西大门的。请注意,是“走出”,而不是“骑着马出”。
没走几步,我就回味过来,问叶弥殇:“我们不骑马,怎么下山?”
“那我们骑了马,又怎么下山?”
“……”世纪难题,我怎么知道。
叶弥殇呵呵一笑,对我说:“闭眼。”
然后我就觉得衣袂翻飞,腾云驾雾,大着胆子想睁开眼睛看一眼,可是强劲上涌的风划过脸颊,导致我根本无法开眼。幸好我及时抱住了旁边的叶弥殇。
终于一切平静下来,我却没有感到脚踩地,深呼吸一口睁开眼睛一看,就看见叶弥殇含笑的眼神。而我,抱着他的脖子,整个身体被他横抱着,他倒是好好地站着。
我脸一红,怎么一眨眼功夫全身都在他怀里了,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这是哪里?”
周围仙气缭绕,只见树木,不见数人。
叶弥殇仍是抱着我,我都怀疑他是不是上瘾了,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说:“极径。”说着就迈开步伐向云深不知路在何方的前方走去。我向后仰望,我想这多半就是无极山了,好高。
这走着走着我就睡着了。
醒来已经置身于马车之上。我自然是很好奇外面的世界,于是拉开帘子就往外看。街市,人群,如古装剧。
于是继续倒在叶弥殇的怀里睡觉,叶弥殇抚着我的头,似乎有些忧心忡忡。我看出来了,但是没有问,问了也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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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他要跟着来,且为什么他要忧心忡忡。
首先我们先来到一处相当僻静的小院子。这破败但临危不倒的程度,和未央小阁有的一拼。进到里面,我才发现,根本是没有别有洞天的,这导致我猎奇的心理再次落空。
我和叶弥殇进了那小屋子,发现迎面坐着一老头。那老头贼眉鼠眼,大腹便便,看到我们进来,就站了起来。那双小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俩一番,终于顿在了叶弥殇身上了。
“莫有使阴柔没毛,果真是百温八如一见。这位小女子是……,莫有使乃能不能给瓦介绍一下?”(莫右使阴柔美貌,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这位小女子是……,莫右使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
“噗……”我不行了,可能平时都是那个花枝招展的莫既忧带着卧底来交货收钱,让别人“百闻”了,今天偶尔出现的是叶弥殇,这个谢老板就给搞了那么大个乌龙。哈哈哈,我笑呆掉了。
叶弥殇明显因为被冠了个如此的美名而极端不爽,在我屁股上狠狠扭了一把。
我差点抬起一脚就踩他鞋面上,可是我毕竟是个识大体的人,只能给生生忍住了。叶弥殇,小样!敢和大爷我挑衅!活腻了不是!
叶弥殇轻咳一声,对那谢老板说:“我是叶弥殇。”
“瓦不认识乃。乃不是来跟瓦谈僧意滴?”(谈生意的)
“是。”叶弥殇已经咬牙切齿了。
我已经憋得喘不过气来,拉开叶弥殇对那谢老板说:“乃说乃要怎么样,说完给钱,瓦们就走了。”
谢老板听到我说话,终于把色迷迷的小眼睛对准了我,叶弥殇立刻把我拉到身后。
“说吧。”
谢老板开始抖了,肯定是叶弥殇对他目露凶光,“那个,让李家倒插门,瓦要他们滴布庄。”
叶弥殇轻描淡写地说道:“猪脑。要他们的布庄,直接灭了他们李家就可以。”
我在叶弥殇后背捶了一拳,这个神经病脑,还好意思说人家猪脑。商业欺诈已经是可耻行为,他竟然还想到杀人夺财。
谢老板陪着笑,慌着神,抖着说:“那八用,八用,嘿嘿……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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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依照顾客是上帝原则。我们领了一千两银子的分期付款,开始了匪盗生涯。哎,这真是我清白人生的污点。
我的身份一下子被点缀成了谢家秘密小小姐,自然在这个叫明罗城的地方无人知晓。而叶弥殇则是在暗处蹲点保护,顺便制造我与那个李家大少爷“偶遇”的机会。
叶弥殇不愧是殿主,不折不扣的行动派,才等我在明罗城最大的饭馆沾酒肆里吃了顿午饭睡了个午觉,他就已经打探好了虚实,匆匆跳进了我的房间上了我的床。
我半睡半醒之际,对上他幽幽发光的眼睛,然后硬是把我给吻醒,直到因为脑缺氧而再度昏睡过去。
“弥殇~~”我在混乱的时候向来使不好法术,本想自己招来桌上那茶水,结果却把那茶壶给点着了。
同时被点热的还有坐在桌边的叶弥殇。叶弥殇看着我的眼神都发烫了,我适时地低头,捏衣领,下床,整理衣服,重新梳头,问道:“怎么样?”心里想的却是,你再看我再咒你长针眼!
叶弥殇识时务地灭了眼里的火焰,顺手挥灭了桌上的蓝色火焰,说道:“李大少爷没事会来这店里吃喝,你就在这截他吧。”他没好气地说道。
我看出他心里的疙瘩在哪里,安慰道:“这个任务的确算是最简单的了。卧底啊,杀人啊什么的我不可能去做。还真要感谢莫既忧。我会保护好我自己的,你不要担心啊?”
叶弥殇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结果下午我出去放风的时候,就碰到了那个李大少爷。
那真是长得花容玉貌的男子啊!
李大少爷李温玉,人长得高大细长,皮肤如玉,反正所有形容女人好看的词都能用到他身上,偏偏他还穿着看似低调实则高调的月白长衫,衬得他是肤白肉嫩,那双眉波流转的眼睛更是显得柔情似水。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叶弥殇是如此地忧心忡忡,为何是如此地担忧不爽,原来是怕我劈腿呀!这李温玉手里用食指勾着一个含羞带笑的小丫头,小丫头用的是小指,可那厮的眼睛却是望着坐于底楼靠边雅座的一个男子,两人同是美色无边,就这么遥遥相望着。
所谓可攻可受,男女通吃,或许指的就是这号人物。我抱着肩,靠在二楼的一根柱子上,望着下面大堂里的一切,如是想,想着想着就又想到一个问题。叶弥殇怕我劈腿,我还怕他被别人给染指了呢。在见识到莫既忧的“陪我一夜”以后,我充分意识到防男不比防女容易,还是快点让叶弥殇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才好。不过,现在他或许还有点用处。
我往半开着的门里望了他一眼,然后纵身跳下了围栏。
我睁大着眼睛,头冲着底楼食客桌上的一碗馄饨面,对自己感叹:原来我也是个行动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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