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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受冷一英武不凡的气势启发,我脑中忽然出现云游四海的侠客风姿,于是在进落城的前一刻我转而向北,决定一路行侠仗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边做好事边赶去轩辕王朝的京城千秋城。千秋城,狂霸嚣张的名字,生怕别人不知“千秋万代”是怎么写的,为它命名的皇帝可想而知乃一代枭主,生平征伐无数,为这锦绣天下奠定了坚实基础。
刚上路没多久,我便迷失于一片绿色森林中,花费一年半出来后,发现这个世界突然活跃起来。我第一次迷路的森林不大,但从那里出来后没多久我又迷失在一片山谷中,然后又是一片森林,然后又……最后我从一座黑色沼林中出来见到了同类。黑色沼林坐落在千秋城东面,我刚踏进千秋城时完全无法相信自己会如此天纵英才,连迷个路我都能到达目的地,老天,你果然是爱我的啊。
来到这里没几天,我在熟悉的乞丐堆里听到从各个渠道传来的小道消息。前年的前年便有所耳闻的剑痴——凤鸣山庄大少爷又打败了某某持续更新二百三十九次连胜。前年的前年听过的凤鸣山庄二少爷刚接掌了庄主之位,相信凭他的惊才绝艳,凤鸣山庄定能继续发扬光大。据说,去年出现于各地的名为白银楼的酒楼不仅味美酒香,还定期便有文杰武豪坐镇会友,引起不少才俊们的青睐,而最近,由女子自成一派的清风派右护首便要来千秋城坐镇。作为一直在江湖中保持神秘面纱的这一派,这一次的大方露面自然引起不少人士的关注。
这些消息都还算正常,但我从另一条消息中凭借我无人能及的高超直觉辨出了阴谋的味道。据说,轩辕王朝第一富贾尤家主人突然卧病不起,原因不明,而尤家仅得一子,尚且年幼,无法掌权,俨然商界一霸的尤家出现这样的事情,商界人心惶惶,各各开始打起自己的算盘,尤家领导的商行隐有分崩离析的势头。
我奸笑数声,这世上某个胃口犹如饕餮的人看来可以打一个饱嗝了,凭我举世无双的睿智头脑,不出半年,尤家定会悄无声息的消失成一片灰烬。人走茶凉,到时候绝不会有人会在意这其中究竟有何不妥,只要将各个利益关系都安抚妥当,管他天大的冤案血案,还不就是一件往事而已?
又思及白银楼很快要举办以武会友,我抚抚小巧的下巴,决定还是去看看,虽说此楼楼主开酒楼分号开满大江南北,但同他的财富一样有名的是他的吝啬,不过,凭我多年养成的雁过拔毛功夫,我就不信趁着那天的热闹忙乱,会没油水让我捞。
千秋城的富裕与繁华没到过的人是很难想象得到的,我不知京城百姓的生活具体好到什么程度,我只知这里的乞丐每天大鱼大肉,就连穿在身上缝了几个补丁的乞丐装也是丝绸质地。而混入了乞丐上层的长老,则干脆舍了褴褛杂沓的装束,打扮得比个书生还文雅,比暴发户还暴发户。我不是长老,只是新来的小乞丐,所以现在我身上穿着一件长及拖地的湖绿色绸衫。我揽镜自照,忽略掉这枚镜子遍布全身的绿锈,再忽略衣衫上前后左右各八个洞的事实,我目前的模样应属完美无缺。
我点头朝铜镜抛了个媚眼,袅袅娜娜从这间硕大无比的狗窝里出去。蜷伏一旁的黑狗狗慵懒的打了个呵欠,对我无故入住它的宅府并不感兴趣。我不由感叹,京城里的东西果然不一样,就连狗狗也是这般与众不同,若是换了其他地方,我在昨夜私闯狗宅时早被就地正法、严咬严抓,那还能这般打扮得漂漂亮亮、规规矩矩呢!
沿街闲逛,半个时辰后白银楼就要会武,我得抓紧时间相好地盘。来回转了几圈,白银楼的西面地势平坦,小摊贩众多,正是藏身与我的好去处。我舒舒服服的坐在地上,从怀里摸出只青瓷碗,碗里有只烧鸡腿,我贪婪的闻了几闻,又把它放回怀里。
“小弟弟,你为何不吃它呢?”
“因为,鸡腿还是闻着最香。”我慢条斯理的整理好有些蓬乱的衣衫,转头向说话者温柔的笑笑。真可怜,看样子有六十好几了,竟然不知烧鸡应该拿来闻的,我心中怜悯,表情愈加温柔了。
老头儿穿身暗青色的布衣,虽没补丁,但也不比我的装束好到哪儿去。此刻他嘴角微微抽搐,一双细小的浑浊双眼猥亵的冲我笑笑,“小弟弟果然与众不同,裘老儿领教了。不过,裘老儿是一俗老头儿,现正肚饿,若小弟弟不弃,可否将你闻过的烧鸡腿送与我?”
“裘爷爷说的哪里话,晚辈怎可让长辈饿肚子,给鸡腿是理所当然的。”我将还带着体温的烧鸡腿递过去,裘老儿立刻狼吞虎咽,仿佛八辈子没吃过东西似的,一点也没我的优雅,想当初,连续三天空腹喝水我还不是微笑着过去了?
裘老儿舔舔鸡骨头,意犹未尽。想他刚出道时什么苦没吃过,如今人老了,似乎忍耐力也差了,一天不吃饭竟饿到跟乞丐讨食物。人,果然是越活越回去。
一老一小正坐在路边低头追忆往事,白银楼特有的铜锣声敲响了。我闭眼倾听,那如水般哗啦倾泻的声音令我顿感舒畅。
“白吟那小子唯一的好处便是发明了这个奇异铜锣,每次听了都让人身心俱爽。”裘老儿微笑,满是褶皱的脸皮彻底淹没了那双细小的眼睛。
我不置可否,裘老儿见我不搭话,摸摸嘴角,也盯着白银楼大门不说话了。
不觉间,一抹幽香隐入鼻间。我吸吸鼻子,是兰花的味道。裘老儿似也闻到,激动莫名,一双细眼精光四射,竟是个武道高手。我撇撇嘴,小样儿装得还真像,差点把我骗了过去。
白银楼前此时站满了花红柳绿,当先一位长得真是人比花娇、貌比花艳,虽我自认是蓝颜祸水一枚,但男与女终究有些不同,女子的柔媚在她身上淋漓尽致的散发出来。只见她柔柔向出门迎接的白面男施了一礼,两相谦让一番,便当先走进去。后面一排排跟进去的女子个个面目清秀、神情肃穆,倒也没什么女子常有的娇气。
“看来清风派的壮大是有理由的,真想瞧瞧这一代的派主究竟是个何样人物。”裘老儿捻起胡须,收敛起精光的双眼仍旧色迷迷的盯着早已空无一人的大门。
我懒得理会这个色老头儿,支起身子掏出瓷碗准备开工干活。裘老儿似乎这时才想起还有我在旁边,没多少诚意的询问我,“小弟弟打算去哪里讨生活,有我能帮忙的地方没有?”
“我要进白银楼问那些大侠要点生活费,你若缺钱就跟我来。”我拽拽的站起身子,拈起刚学会的兰花指,随意在腮下胸前比划一下,感觉似乎真多了些柔美的味道,我满意点头。学样要学套,既然手势有了,脚步也得像那位女子般一步三摇,娉婷无限。
裘老儿似也拜伏于我的魅力之下,双眼又射出类似于精光的神情,令我更加满意自己的改变。只见他右手指向我的鼻尖,因坐在地上看我时微有些仰视,我能清楚看到他微红的眼眶、胀红的脸颊、淡白的嘴唇,“小弟弟,东西是不能乱学的,否则这个世道就要乱套了……”
裘老儿语重心长,我却如鸭子听雷,有听没懂。天真的眨眨眼,我冲裘老儿送去一枚秋波,“要跟便跟,不跟拉倒,别讲我听不懂的天书。”
裘老儿霎时像被震碎了心脉,萎顿在地,双眼失神,口中还喃喃自语,“如今这个世道,如今这些小孩儿,难道我真的老了?跟不上时代了?”
我莲步轻移,来到白银楼前的两位守门大哥前站定,风姿无限的撩撩秀发,娇声道,“大哥哥,小弟弟要进去讨饭吃,大哥哥不要赶走我,好不好?”
右边的大哥浑身肌肉虬结,却表情憨厚的搔搔后脑勺,冲我微微一笑,“小弟弟,这里不能讨饭,楼主不允。”
左边的大哥似乎脾气不好,不耐烦的挥挥手,“小乞丐,不管你怎么装疯卖傻,这楼你是进不了的,快给我走开,别挡着别人的路。”
“大哥哥,你太粗鲁了,人家会怕怕的。”我嘟起嘴,有些不悦,怎会有不受我魅力影响的莽汉呢,太伤我心了。
左边的大哥冷笑,“小乞丐,你想利用非常手段我能理解,但你这副模样太他妈恶心,快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恶心?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我的好奇引得两人嘴角同时抽搐,不禁甚感有趣。
“疯子,不管你是真疯假疯,快离开这儿,白银楼不是你能惹的。”
“人家不要,人家要进去讨生活,大哥哥就让人家进去嘛,拜托。”我再接再励,上前拉住对方衣袖想学小孩儿的杀手锏——撒娇。这是我在街上乞讨时发现的,每当小孩这般娇娇祈求,大人总会无奈的摸摸他的头,然后给他买糖葫芦、泥面人、竹蜻蜓等等好玩的东西。
或许是我魅力太大……抑或我并不适合做小孩儿的稚嫩样,还没来得及向对方发出盈盈秋波,对方便反应过度的运起内力,拍向我胸口。当时我第一个反应便是糟了,今日要命丧于此。红颜多薄命,古今多如是,我现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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