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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很奇怪,几乎每个人都能够清晰的记得自己过往的荣誉,即使是小小的不值一提的荣誉,我们大一些了,老一些了,总会不厌其烦的对每个认识的人讲起。
这种沉溺于回忆的嗜好,对我,一个听众,有着致命的诱惑。
——题记
我的小情人
1.
今年是我来到这世间的第22个年头,然而,我习惯认为我真正的生命从我18岁开始,在这之前,我的生命不过是混沌,就像太阳系旁边那些黯淡无知的小行星。
18岁那年,我遇上了我的第一个女孩。她叫歪歪。
她像一颗闪耀的流星,瞬间点亮了我和我的世界。
不知她算不算得上漂亮,不过这对她并不重要。因为她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吸引力,不说一句话,不做任何动作,不打扮不化妆,却足够令男孩们的眼光纷纷在她身上停滞。
而我,18岁的我,见到歪歪的第一眼就跳生出一个疯狂的念头。我要改造她。她若经我一手改造,定能成为全校最漂亮的女生。想到这点,我年轻的心禁不住欣喜若狂。即使到现在,也没有第二个女孩能像歪歪这样引发我这类疯狂的念头。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歪歪穿着全校最不起色的衣裳在校园穿行,在她身前身后,有很多双眼睛朝她行注目礼。我是其中之一。
在我19岁那年,我如愿以偿和歪歪在一起。
因为在学校的男生里,没有人会像我一样,会想要改变她,会想要将她从灰姑娘变成公主。
改造她的工程很简单,只要一两件漂亮的衣服上身,她整个人便像夜空中的繁星顿时熠熠生辉。
毕业前夕,我大胆的为她买了一件纯白色重褶雪纺连衣裙和一双奶白镶碎银的淑女高跟鞋。
这一套总共花了我300块的行头,她穿在身上,真的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个人。怎么说呢,纯洁夺目的18岁女孩,我的女孩。她看见那双鞋的时候惊讶极了,我爱看她的每一种表情,尤其是得到我礼物时那种爱不释手的表情。
她穿上高跟鞋,还有我买的裙子,沉浸在自己的美丽之中,完全舍不得脱下。
她就是在变得像一个公主一样美丽的时候,跟着我去了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我们在一起了。
我还记得那天我回家晚了,被爸妈不停追问,还问我他们以前给我买的价格不菲的复读机哪去了。我骗他们说带到学校弄丢了。实际上是我卖掉复读机和手表,给歪歪买了衣裳和高跟鞋。
骗过爸妈之后,我心里很难受,我在夜里向月亮发誓,我再也不会再骗他们第二次,绝不。
2.
在毕业之前,我结识了一些不良的朋友。我自己的学习一落千丈,歪歪受我的影响,也不例外。
庆幸的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学校附近一个小酒吧结识了一个从湖北流浪到我家乡的乐队。主唱兼吉他手是一个外形俊逸,心地和善的帅男,大家都叫他校长。
我在酒吧里静静的听校长起伏很少的嗓音,我被他能够弹奏出音符的乐器和他在舞台上自我沉迷的Live震到。
我厚着脸皮,拎着两瓶啤酒,在他表演结束后,跟着他摸到后台。在逼仄昏暗的过道上,我递给他一瓶啤酒,他深深看了我一眼,接过酒瓶,仰头喝了下去。我用尽力气朝他大声喊,校长,我要跟你学音乐!
外面是别的乐队在表演,音浪一阵一阵掀起,然而我的声音盖过了外面,校长一惊,再次用他那晚上看起来尤其显得深邃发光的眼睛看了我一眼,他拍拍我的肩头,说,你跟我来。
校长对我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说,你对音乐有多热爱,你就可以在这条路上走多远。虽然我不知道你能够走多远,但谁也不知道谁能够走多远。
这句话我不是太懂,因为当我第一次这么直接的站在音乐之前时,音乐于我而言,就像一个庞大的黑洞,我一靠近便无法抗拒的掉进去。我只知道自己浑身燃烧着火焰,而没有想过这条路究竟有多艰辛。
暑假时,我答应校长去他那里学吉他。我跟校长说过我会付他学费的,我希望从我自己口中说出去的话都能够兑现。
于是,在理所当然获得自由支配的时间之后。我就像一只鸟带着歪歪在大街上四处飞,四处应聘。
最终有一家小吃店愿意接受我。我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将小店每天从外面进的食材搬进小店后面的厨房,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事。每个月给我300块的薪水。这点钱对当时的我来说接近天文数字。
在我的争取下,歪歪也在店里帮忙,答应给她180块。
白天我和歪歪在店里忙碌,晚上我们一起去校长那里,睡在他们租来的小房间的地上,其间和家长以吵架的方式沟通过若干次,我们的爸妈都不怎么管我们了。
那是一段很忙碌,很充实的时光。有歪歪,我最爱的女孩,还有校长,和音乐,能够同时拥有全部所爱,我觉得那时的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这一切在升学考试成绩下来不久后停止。
我和歪歪都落榜了,考得一塌糊涂,学校甚至连毕业证都不肯发给我们。
我自觉无法向家长交代。家也没回,直接去找校长。我对校长说,我想走你的路。
校长说,你现在不行,如果不想在台上被人扔啤酒瓶,你得先找个饭碗将自己养活。
这时,另外一个要好的同学来邀我跟他一起南下。他说他叔叔在那边,我们可以不用再读书,而能赚钱养活自己。我心动了。
歪歪也说服她的父母亲,跟我一起走了。
临走前,我最后一次去了校长那里,我和歪歪打工的钱还不够我们买车票,然而我已经打算好扒火车。只给歪歪买了一张票,剩下的钱我递给校长。出乎意料的,校长没有要那些钱,他似乎知道我的窘迫,从自己口袋掏出300块,说,这些钱你用来买火车票,还有去那边找工作时吃饭。我没有多的钱给你,也不会给多的钱你,你记住,上了火车,你以后的生活就要靠你自己。
祝你好运。校长说完这句话便扔下烟头,毫不留恋的走向酒吧的舞台,他那天晚上演唱的是《加州旅馆》。这首英文歌我到后来的后来才知道它的名字。
3.
离开站台前,我回望了人头攒攒的候车厅,我的眼角有泪水瞬间落下来。
我想的是校长,我暗暗对自己说,将来如果能够成功,一定要回来找校长。
来到南方,眼底是一片繁华。
我什么工作都做过,销售员、服务生、搬运工……都是最累最苦的活儿,挣得比家里多,所以我很开心,每个月大部分都给了歪歪买衣服和零用,只留给自己抽烟喝酒的钱。偶尔给家里寄过钱。
白天对我来说是最难熬的,因为活儿真的很累,我的身体已经渐渐不像同龄人,慢慢像个成年人一样黝黑健硕。
晚上则是最温馨的时刻,因为有歪歪。她躺在我身边,我吻遍她全身的芬芳,拥抱着她入睡。梦也是美。还有一把淘来的破吉他,我一刻也没有忘记我的音乐。
然而,歪歪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她觊觎市面上瑰丽的珠宝、她站在高端商场的橱窗前久久不肯离去。她的笑声不再那么天真无邪,而多了些着苦闷,显得凝滞不乐。
当我正困惑于如何让她变回开心时,她开始结交不同形色的人,以男人居多。
我的心情低落极了,她现在年轻、美丽,走到任何地方都会有不明身份的男子同她搭讪,我很怕她会遭遇危险。
经过我的劝说和管制,歪歪答应我和那些人断绝来往,我则依旧像以前那么疼她。
没有改变的是,歪歪的开销越来越大,我渐渐感觉力不从心。
我和同学商量着要想个更赚钱的法子。
虽然没有继续读书,但是我一直关注着社会的变化,我在旧书摊买了计算机的书,怀着强大的好奇和兴趣钻研计算机。
网络对我而言是个全新的世界,令人惊奇的世界。
那时网络不过是方兴未艾的新事物。我想到了建立色情网站,我不惜代价,到各处查阅了很多资料,等待准备充分时,同学和我共同出一部分钱,我们着手做了。做了没出一个月,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我们赚了接近万元。
因为钱一下子多了起来,歪歪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开朗。我给她的零花越来越多,她也越来越像当地大都会的时尚丽人。
我很心满意足,然而也有一些隐隐的担忧。我怕东窗事发,跟同学说我决定见好就收。同学则不同意,他尝到甜头,不肯住手。
为此我们闹翻,我回到租来的小屋,收拾着行李,对歪歪说,我们去上海。
出乎我意料的,歪歪抽着烟,斜睨着我,说,我不走。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歪歪知道我和同学闹翻的事情,她知道我决定不做了,她竟然对我说她要跟东哥留在南方。东哥就是我那个同学。
她从我屋中走出去时,我没有拦她,我突然感觉到歪歪的离开早有伏笔,势在必然。
后来我想通了,她需要一个富有的人将她当公主一样供养起来,而我一旦不做那件违法的行当,便无力供养她。我也知道,这些都是我一手造成。我精心培养出来的女孩终究背弃我而去。
在南方华灯点缀的夜,我独自一人在大街上闲逛,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人群,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失败,和心痛。
我试图等待歪歪自己回到我身边,等了很久,电话前所未有的安静。我终于忍不住拨打过去,我听见让我彻底绝望的人工服务的语音,您所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
寂寞,大如天幕的寂寞从天而下将我包围。在这个这么大的城市里,我听见唯一与我说话的声音机械反复:您所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您所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您所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
我一把将那部手机扔出去,一辆车飞驰而过,一个沉闷的倾轧的声音过去,那部手机当即身亡。
我决定一个人去上海。带着我那把破吉他。
在去往火车站的小站台,我第一次在那么多候车的人旁边演唱了一首歌,是《加州旅馆》。唱着校长唱过的歌,尽管嗓音不乏稚嫩,然而我有了莫大的勇气。
4.
初到上海,我寄居在一个工厂的食堂里,靠打杂养活自己。
没有歪歪的日子,我唯有音乐。不知多少个夜晚,我半夜爬起来,拿着吉他和乐谱,不多说一句话,满心只有音乐。
天还没亮,就独自带着吉他去工厂后面的小山上练嗓子。
在我专注不懈的演练下,我自己都能明显察觉到自己一天天的进步。
有了些积蓄,我开始混迹夜上海的各种大小酒吧。结识了很多同道中人。并开始在酒吧演出。
我没有被人扔啤酒瓶。我由衷的感谢校长,他领我走上这条路,他从一开始就暗示我要很努力才可以。
当然也并没有太多的掌声。来酒吧的人大多是有点钱只为寻欢作乐。因为歪歪不在身边,我在酒吧认识了很多形形色色女孩。有时候会有一夜情。
经常想起歪歪,在猝不及防的时候。
虽然她离弃我在先,但我仍旧对她念念不忘。我发现这点,但也无奈的知道自己想不出办法让自己停止想她。唯有每日以烟酒麻痹自己。
转眼间到了冬天,上海的冬天是不下雪的。然而那年冬天的那个夜晚,上海出乎意料的下起了小雪。我跌跌撞撞从酒吧出来,骑上摩托,小雪落在我的身上,我感到甜甜的冰冷。
在路上,我遇见了花蝶。
花蝶是同歪歪很不同的女孩。她很漂亮,身材挺拔。浑身有股超出年龄的成熟,也许还有,性感。
那天晚上,她的衣服穿得很少,脸冻得红紫。我将摩托停在她身边,打量了她很久,简短的问她,你住在哪儿。
她支支吾吾说了一个地名儿。我将我的头盔取下来递给她,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对她说,上车!
她也打量了我很久,我任由她打量着。如果我的脸上能写字,那么我当时的神情一定写了两个特大的字:好人。
花蝶终于被我打动,她选择了相信我。
我不知这是她不幸的开始,还是我。命运真是会戏弄人。我没想到这个在路上偶遇的女孩,竟然会成为我一辈子最深的痛和遗憾。
我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将她送回她住的地方。她下车把外套递给我,她的神情竟有些矜持,我有些看呆了。
我笑着对她说,现在时间还早,我带你去个地方。
她停顿两秒,笑颜如花的重新上了车。
我将她带到我住的地方,屋子里就像往常一样的凌乱,四处堆满我的CD,电脑、录音设备,乐谱,电子琴和两把吉他。
那年冬天陈楚生从快男胜出,他的一曲《有没有人告诉你》红遍大江南北。
我一时兴起,就地给她弹唱起这首歌。这时我已经20岁,嗓子日渐趋于成熟。
她是个极度宽容的听众。只说我的好,不说我因为过度过早的大量接触烟酒,嗓子已经开始破坏。
那天晚上,我没有放过这场艳遇。我本来以为我们一夜过后就是陌生人了。然而我想错了。花蝶,这个看上去成熟性感的女孩,其实内心很单纯,她爱上我了。很单纯,很执着的爱上我了。依稀仿佛当年我爱上音乐的模样。
第二天晚上我回到住所的时候,看见她裹着高领风衣,一边我住所的门口跺脚,一边搓着冻红的手傻傻的笑着望向我。我走上前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带她进了屋。
此后她每天来听我唱歌。她像个小孩一样缠着我给她唱认识她那晚所唱的那首歌。我唱歌的时候她特别安静。我每唱她必定要哭一遍。
我了解到她也是飘在上海的异乡人,无依无靠。她后来干脆搬过来与我同住,她渐渐已经将我看作在上海最亲近的人。
5.
我经常看着花蝶就想到歪歪,与散漫不经事需要人照顾的歪歪相比,花蝶懂事多了。
她整天窝在我的住处,哪里也不去,给我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我总问她,这么漫长的一天你是怎么度过的。她总坏笑着回答,想你啊。而歪歪总是我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歪歪说这叫形影不离。
我给她的零花钱,她不像歪歪一样拿出去给自己买漂亮衣服、买化妆品,在最后一次见歪歪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已经显出窘迫。最后歪歪离开,似乎也在我意料之中。而花蝶很节俭,用的每一分钱都用一个小本子记下来。一个月下来,当我口袋空空的时候,她会突然从自己的小绣花袋里拿出钱,递给我,并督促我加紧钻习音乐。
自从花蝶在,我的住所也整洁许多。CD、书籍、电脑桌、地面……看上去就像创世纪之初一样秩序井然。而歪歪总会说,这叫凌乱美。
花蝶带给我一种迥异于以前歪歪带给我的感觉,那便是家。
因为花蝶,我在外面的时候开始挂念着想要回去看见她,如果屋子里看不见她,我会心里发慌。回到住处,看见穿着家居服然而神采奕奕的花蝶,我顿时心安。我再无流连烟花柳巷,每日早早归家,已然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她在厨房里弄出叮叮当当、噼里啪啦的声响,她在屋子里忙忙碌碌、进进出出,似乎比上海机场还要繁忙。我经常禁不住在这种时候去拉住她,阻扰她做事。两人嬉笑打闹之间,时间悄悄流走。
冬天悄悄过去,我竟然浑然不觉。包括我的生计越来越窘迫。
那天,花蝶面露难色,我问了她很多遍,她才递给她的账志给我看。这个月的收支全然失衡,全靠上个月结余。
我猛然想起一个认识的同道不久前说过,在上海,流浪歌手越来越难混了。
我本来还一腔热血的梦想,兜头被泼了一盆冷水。
我有些隐隐的担忧,我自然不会再做违法的行当,但是我的梦想又如此遥遥不可及。
这时,一只温柔的手落在我的头上,是花蝶。
我抱住她,有种想哭的感觉。在飘流四处之前,我已经预见到自己将会面临窘迫的局面,只是没有想到这窘迫来得这么快,这么劈头盖脸。
在我最好的时候,是歪歪在我身边,而如今,我窘迫的时候,是花蝶。
尽管人生不缺乏陪伴,但是,窘迫时的陪伴,只会给本来的窘迫平添一层凄凉罢了。
正当我开始为见到花蝶而感觉不安的时候,令我怎么都不会想到的是,花蝶离开了。
我还没有采取措施,没有任何心理准备,花蝶竟然已经做出选择。
一间房子霎时空了。
6.
花蝶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是同往常一样,房屋收拾得洁净如洗,饭菜已经用东西捂起来摆上小桌。她穿着来时的衣服,静悄悄的走掉,给她买的所有都没有带走,床上由她替我保管的钱。
满世界找不到她。
我懊恼的闷闷想着。有些怪她。在我最潦倒的时候离开,和歪歪并无二致,天下的女人都这么不可信。当然也知道自己也曾想过,现在自己这么困窘,不知如何面对花蝶。
屋子太空,空得令人窒息,我只好发足奔跑至户外。房间里曾经甜蜜的一切,如今看起来都是那么不堪入目。
朋友知道这件事,都过来安慰。我感到一时的温暖,然而,离开我的,花蝶不是第一个,我又能够伤心几天呢。
我几乎瞬间恢复了往日的生活。
房间日渐凌乱,我以一晚上填出一曲新词的速度创作。有几首制作成歌曲,只在朋友间互相传唱。还好,没有女人,我还有朋友。朋友是人生在世必不可少的居家良品,呵呵。
我以为我和花蝶,就如我和歪歪,是一曲已经唱完的插曲。
大概一个月之后,我发现自己银行卡的户头上突然多出千余块钱。
我心下好笑,想一定是哪个傻小子给老婆汇钱时输错了帐号。数额反正不大,因此我并没有在意。
然而,没过几天,我的银行卡里再次多出百来块钱。我觉得事情蹊跷,猜想自己是不是陷入了什么庞大的骗局。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朋友。我们最后决定一起去银行查询究竟是谁连续两次往我的卡里打钱,那人究竟用意何在。
去银行查询的手续复杂,然而难不倒我和朋友。
很快结果查到,一看那个汇款的户名,我什么都明白了。
是花蝶。
7.
她离开我,就是为了寄钱给我资助我?
她去了哪儿,她怎么有这么多钱,她为什么要偷偷寄钱给我,却不让我知道……
种种疑问盘桓在我心中,我又重新开始疯狂的思念她。
我要找到她问个明白。
几经周折,我终于得到花蝶的新号码。
拨通电话的时候,花蝶已经离开我将近两个月,此时上海的各种花卉齐齐盛开,繁华似锦。
电话那端的铃声听上去很无聊,很漫长。花蝶的声音透过空气传来,恍若隔梦。
我问她为什么要给我寄钱。
她迟迟没有说话,最后她轻声问我,你还记得你有一个梦么?
我说不记得。我只想她快点说话,说多点话。
你说你想成为中国最优秀的音乐人,你忘了么?
我没有忘记。我确实想起来了,这句话我对花蝶说过,对歪歪也说过。
我想帮助你,只知道这种办法可以帮你。
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我担心她因为要帮我而走入歧途,她是这么单纯、善良的女孩。
花蝶的声音有些支支吾吾,她说,这个你不用管。电话突然挂掉了。
慌乱间我听见几个女人尖锐的笑声,还有一群男人奇怪的说话声。
我立时有些懵了。
再打过去,提示已经关机。
此后的时间,我一直不甘心的打给那个号码。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拨通。
从早到晚,只要有空闲,我就不间断的拨打那个号码。然而她明显在躲避我,电话从来没有打通过。
我开始改变策略。每天尝试用一个小时来拨打电话。每天在不同的时间拨打。
终于在某一天的凌晨一点,我打通了那个电话。
花蝶的声音有些惊喜的,有些意外的。我问她,你在哪里?
8.
花蝶没有答应和我见面,也没有告诉我她在哪里。
我出动了四处的朋友,到最后终于找到她。
彼时,她已经沦落风尘。
她不愿意跟我说一句话。她也不愿见我,只是源源不断的给我汇钱——在我封掉那个帐号之前。
我没有见过她后来的样子。但我知道,她所做一切都是为了我。而我却失去了她。彻底的。
我疯狂的想问天,想恨地。然而,一切于事无补。花蝶再也不会回来,她再也回不来了。
自此以后,酒吧里不过多了个日日买醉的潦倒汉。
今年是我生命的第22个年头,我想我再也遇不上花蝶,我想我必将抱着这遗憾终生。
我爱你,花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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