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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随遇第一次看见宋淮安是在高中的时候,命运真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在学校一年多了,他们都没遇到,初遇居然是高二。
图书馆很安静,人也不多,而且最重要的是,那里有很多课外书,又没有老师在周围监视,所以随遇特别喜欢那里。
那天她还是和往常一样去图书馆学习,就遇上了宋淮安。
她在图书馆有一个喜欢的位置,每次去都必定会去那里坐,可是碰巧那天宋淮安比她早到,并且选择了她的位置,所以随遇一下子就留意到他了。
那是春天的下午,连阳光都是懒洋洋的,他穿着校服坐在窗前,整个人一下子就陷入了画境中一样,浑身散发着柔光,随遇后来每次想起和宋淮安初遇的时候脑海里闪过的都是这个场景。他坐姿很端正,腰板得直直的,一只手托着下巴思考,一只手时不时在写些什么东西,或者就是在转笔,他的手指修长,笔被他牢牢控制在指间,每次随遇担心它就要掉下来的时候又被他一转就又回到他的操控之中。
翻页的时候,他拖着下巴的手终于放下了,枕在一边,她才得意窥见他的侧脸。那时候他还留着板寸,整个人清爽又干净,就像偶像剧里的校草一样,他脸轮廓的线条是很流畅的,一道斜锋落下,浓又黑的剑眉,眼皮顺着目光低垂着,看不出大小,只知道是双眼皮的,鼻子像山峰一样挺拔,他的薄薄的两片嘴唇是成熟的樱桃,红润晶莹。大概就是这一眼,随遇就喜欢上了这个只看得见侧颜的男生。
缘分就是这么神奇,大概早一点或者晚一点随遇都不会喜欢上这个男人,早一点,随遇就会坐回她喜欢的那个位置,就不会多看这个男生一眼,再晚一点或者宋淮安就离开了图书馆了。
那是晚春的一个平平淡淡,不足为奇的下午五点半的图书馆,随遇记住了宋淮安,远远地注视,远远地喜欢。
当你开始关注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现,原来这个人离你这么近,进到升国旗的时候就是他发表演讲,原来文科班的第一名就是他,一切都是他。
随遇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就是在升国旗的时候,宋淮安作为演讲者上去演讲,时间太久远了,随遇已经忘记了当时他讲的是什么主题,只记得他穿着校服,短袖上衣的第一颗纽扣没扣上,敞开着,露出了他纤细修长的脖子,因为在讲话,他的喉结上下滚动着。他逆着早晨七点半的骄阳,挺拔地站在升旗台上,随遇一下子就缴了心。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大概说的就是宋淮安这样的人。
随遇开始关注他,开始学会了有意无意间打听到他的消息,学习的,交际的,越是往深一步去发掘,她越是沉沦在这个名为“宋淮安”的漩涡之中,无法自拔。
她后来还是常常去图书馆,只是没有再偶然遇见过宋淮安了,她很难过,好像连最开始的连结都消失了,后来才无意间从别人那儿得知,其实他一直都在课室学习的,比较省时间,很少会去图书馆。后来她也跟着很少去图书馆了,她也留在了课室学习。
随遇从来没有想过要表白的,就算是她的喜欢从高二一直追随到高三,她也没有想过要表白,因为她听说宋淮安不谈恋爱,而且还因为她内心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宋淮安,她得知的宋淮安,以及在她脑海中构成的宋淮安的形象太伟岸了,以至于每当她有什么非分之想,第一个否决的就是她自己。
可能是那天锣鼓喧嚣,也可能是那一天被赋予的意义太过重大,也可能只是因为那天天气正好,风不疾不徐地吹过,带着青草的芳香,所以随遇去了跟宋淮安表白。
她准备了一封算不上情书的信递给了他,羞红的脸像含苞待放的玫瑰,羞涩的少女宛如水莲花一般,她的声音因为过于慌张竟然有些颤抖,“我叫随遇,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说完以后不等他反应,反倒是她自己先落荒而逃的,像受了惊的林间小鹿一样。
--车厢内--
随遇还是趴在宋淮安的身上不愿意起来,他吻了吻她的太阳穴的位置,回以拥抱,“还好,余生都是你和我。”
“有时候我很害怕,”随遇收紧了抱着宋淮安的双手,好像要将宋淮安融进自己的血肉,又好像想要将自己糅合进宋淮安的身体之中,“我在英国的时候,常常忍不住想,我要是回来了,发现你身边有别人,我该怎么办?又或者说,你还在,我该怎么办?”
“你说我是你年少时是遇见惊艳的人,那你知道你是我的什么吗?”
随遇摇摇头,头发挠得宋淮安的脖子有点痒,他就笑了出来了,“是太阳,一生只能有一个的太阳,悬于空中,照亮我人生每个角落的太阳,送来温暖和煦的风,又带来用之不竭,取之不尽的能量,供我生存,给我慰藉。”
听着他在耳边说的情话,她很开心,像得了糖果的小孩,但又有点委屈,那颗糖是她自己的,现在却被别的小朋友抢去了,要打一架赢了才能拿回那颗糖果,可是,糖果原本就是她的,她本可以不用和别人打架来抢糖果的,因为原本就是她的东西啊。
“为什么你以前从来不说?”
“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应该怎么去爱一个人,也没有人教过我爱就要说出来,我人生中所有浓情爱意都是你给我的......”
她亲吻他那两片微凉的唇瓣,制止了他要说下去的话。
这一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应该怎么去爱一个人,用怎么样的方式去爱一个人,也没有人教过我爱要说出来,我人生中所有浓情蜜意,所有欢歌笑语都是你带给我的。你的到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光明,你的离开也同样教会了我应该怎么好好去珍惜一个人。爱一个人不是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了什么。可是有时候,在爱情里面,说和做也同样重要。我不会每时每刻都围着你转,围绕着你生活,可是我依然希望你知道,我爱你,我的言语和我的身体都在说,我爱你。
“我爱你。”
逼戾的空间,恰到好处的气氛,情欲似乎就要这一刻爆发,宋淮安情难自禁,双目带着湿润的潮气,声音嘶哑地在她耳边低声说,“我们回家吧,我...”
“嗯...嗯。”
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的情,两个人的欲。
半夜,宋淮安蹑手蹑脚地从房间里出来,去了书房,他突然很想看看以前的东西,想怀念一下那个被随遇成为惊艳的自己。
那些旧的东西,他以前都把它们藏在了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头,太珍贵了,他不敢乱放,总怕有一天他真的把随遇弄丢了,连些回忆的载体也丢了,那他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打完他自己的那桩官司以后,宋淮安也算是从宋氏律师所离开了,没有人逼他,甚至连宋康和到了最后都变相挽留过他,可是他自己再也找不到留在那里的理由了。曾经有过很多人想要挖他走,他也一直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只是以前不走,也没有理由走,现在是没有留,也没有留的理由。
从律师所出来以后,他就基本上把自己的办公室也清空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很舍不得,可是并没有,至少比他想象中要轻易得多,甚至当他离开大厦的时候,仰头眺望他原本办公室的地方时,他甚至松了一口气,好像一口一直卡在咽喉处不上不下的浊痰终于清理干净了。
从大学毕业,或者还没毕业,他就已经在那里了,他在那里从一个愣头青长大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受人敬佩的大律师,其中受过的苦,受过的罪,没有人知道。那几年是很难熬的,也是那最难熬的几年成就了他。他不怪宋康和,因为如果没有宋康和,他不可能衣食无忧,不可能接触到这么多顶级的资源,也不可能有一个至少外人看起来身世显赫的背景;只是他也没有办法感谢宋康和。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是不是当年只要宋康和愿意帮他一把,或者说只是帮他说一句话,他就不用和随遇分开五年了,是不是他现在就不会搞成这样最不堪的结局了。
只是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重来,我们只能在最坏的结局里挑出一个不那么糜烂的地方供养成一朵花,细细欣赏。
宋淮安穿着灰色棉麻居家衬衫,连纽扣都没扣,敞开着,风一吹就能将衬衫往后带,露出他精壮的胸膛来,他坐在书桌前,拉开了左手边的第一个抽屉,从里面抽出了一个木制的雕着花纹的盒子出来。
他修长的手指在黑夜中温柔又珍重地摩擦着这个盒子,呼出了一口气,嘴角才微微上扬着打开了它。
盒子里面都是一些很琐碎的物品,不值钱,不过都是于他来说最珍贵的东西。
宋淮安拿起摆在最上面的几张拍立得看了又看,舍不得放下,都是以前和随遇的合照,要么就是一起旅游时候拍的,要么就是过节的时候拍的,她那时候笑得很开心,他也是。
宋淮安将照片放到一边,又看了一下其他小物品,最后才拿起放在最底下的一张草稿纸出来,有一面是默了一首古诗,是高中的必背古诗《静女》,另一面则干净得多,只赫然写着一行娟秀的字,“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没有署名,没有落款,那是很多年前一个女孩亲手递给他的,也是他最初的悸动。
宋淮安看着寥寥几个字,思绪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
那是三月,寒气已远,草长莺飞,万物复苏不为过。
宋淮安依稀记得,那个春天特别好,天气好,人也好,那是一个温暖又明媚的季节。那年,他们高三,步入了人生的转折点,将在100天后就要高考了。
其实他没什么感觉,他既没有高考的压力,也没有关于人生的迷茫,因为他那时候基本上是可以确定报送了,高中以来,他参加过大大小小的竞赛,获得过不少奖项。他是功利的,有目的的,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纯粹是兴趣或者天赋使然,他是实打实靠着每天的努力得来的这些奖项,并不丢人,这些奖项再加上他的成绩,他就差脚后跟没进北城大学了。这个脚后跟就是一模,不过他并不担心。他更没有关于人生方向的疑惑,因为宋康和做律师,所以他也会是一名出色的律师。
那时候还没有成熟,还没有对这个糜烂不堪的身世完全绝望,他只是单纯地想证明给宋康和看,他也可以。就算没有像宋淮康一样从小出国留学,从小收尽宠爱,从小就得到家人无微不至的关爱,他也可以一样出色,一样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不比宋淮康,甚至不比宋康和自己差。
那时候他就是凭着一口气,也是凭着一股倔强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的。
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甚至连宋淮安现在都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样的心态的,只记得在百日誓师那天,他收到了一封情书。
从小到大,他收过很多情书,女的有,男的也试过。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看,后来干脆连拆都懒得拆,又沿路返回把信还给别人,要是没有署名的,不知物主的,就会扔了,很绝情,但是也是一种尊重,我绝不会跟你拖泥带水的尊重。
而他现在手上拿着的这封,是个例外,他曾无数次感谢自己开了这个例外,没有错过她。
那天,她的脸蛋因为奔跑和匆忙变得潮红,眼睛慌张迷乱得像误闯人间的小白兔,垂眸又是一片碧波温柔,她的指尖紧紧攥着一张纸,说出来的话像沾了清晨露水的叶子,轻颤又清透,“我叫随遇,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茫然中,他接过了这封信,然后就看见她匆匆地跑开了,空气中只留下了一片清香,像三月的海棠花。
直到她离开以后,那股香味也随着风散去以后,他才恍然回神,盯着手里的草稿纸看了很久才蓦然回首,她的身影已经消失了,他不由自主地笑了。
随遇递给他的时候是将有古诗的那一面面向宋淮安递给他的,他接到的时候也只看了那一面,他没有扔,是因为觉得她的字写得好看,放在口袋里有时候还可以拿出来背一背。
这一背就是十年了,宋淮安觉得自己以后还会继续背下去。
背后的字是张耶发现的。
那时候跑操,等待的时候,宋淮安顺手从口袋里掏出来背,张耶凑着脑袋过来看的,说,“给我看看,我都忘记这首诗了。”然后二话不说把草稿纸抢了过去,又好像发现什么宝藏一样,“这不是你的字啊?像小姑娘的字,谁送你的呀,居然送《静女》!哈哈哈哈,一个女生给你送《静女》,她是不是缺心眼儿呀?!”然后又边说边翻看那张纸,终于被他发现写在背面角落里的那行字,并且读了出来,“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宋淮安把纸抢了过来,看着背面那行字,跟她表白时说的话是一模一样的,之前他总是折两下,叠成小正方形来放着,那面有字的一面就被盖住了,他也不细心,居然一直没发现。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她送的《静女》,后来就真的成为了他的“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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