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女知青

作者:嘿小仙女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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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 章



      林宛音来了这已经有快一个礼拜时间。
      林宛音小日子过得相当安逸,妮子过来找林宛音换过药。
      两个人慢慢的也熟了起来。
      妮子在林宛音面前也不会像先前那样拘束。
      这次她还给林宛音带来了一个南瓜。
      林宛音见那南瓜,长度起码是一个人的上半身那么大。
      她忙上前辅助妮子,将南瓜放到一边。
      林宛音光是辅助就挺吃力,妮子一个人那这么的南瓜过来,却脸不红气不喘,当真是有点佩服她。
      “妮子,你这手可还没完全恢复,怎么就寻思着给我抱这么大南瓜过来?”
      妮子笑说:
      “我看你这家,什么都没有,我家里也没稀罕东西,这南瓜又是我家新下的,我娘就挑了一个南瓜,让我带来给你。”
      林宛音嘴角微微抽搐。
      这妮子娘,挑这么大一南瓜,想来也是个实在人。
      林宛音利落拆开纱布,发现伤口愈合的很好。
      “你的手可以沾水了。”
      妮子低头看着已经愈合的只留下一道疤痕,低低叹了一口气。
      林宛音抬眸。“你伤都快好了,怎么还唉声叹气的,不会是怕露疤痕把?”
      林宛音秀眉一皱,留疤,女孩子都会怕,她从柜子上取了瓶芦荟胶。
      握在手里,正要递给妮子,妮子又是一声叹息。
      “我这伤是好了,可我爹在拿锄头砍田的时候,砍出一块大石头,没拿稳锄头,锄头靶子蹦在脑门上,现在肿起一个大包。”
      她当时看了她爹那滑稽样,是又心疼,又忍不住想笑。
      林宛音了然的轻点了下头。
      “原来是这么回事。”说着再次起身,从她那大罐子里分出一小瓶出来。
      “我刚好带了点跌打损伤的药酒,给你倒了一些,你回去给你爹爹用,这个是芦荟,有淡化伤疤的功效,你把芦荟涂疤痕上,就不会留疤。”
      妮子黝黑的小脸,带着一丝暗红。
      “这个我不能要,我已经占你不少便宜了。”
      她虽然没钱,穷,但也不是那种爱占便宜之人,她虽然生在农村,但也知道,这医用的东西,得花钱才能买到。
      “你不也给了我一个大南瓜?再说了,还是你爹爹的伤重要,就不要跟我这么见外了,拿去。”
      妮子这才收下。
      村头一处大院。
      “爹,这是林知青给我的跌打损伤药,你擦在受伤的地方,会很快消肿。”妮子将一小瓶红色的水状药递到带草帽中年男人面前。
      大队长下意识接了过来。
      疑惑问:“你说的是,给你药的就是这几日给你处理伤口的那位城里来的女知青?”
      妮子缓缓点头。
      大队长低头沉思了一会,突然抬头询问:“林知青有没有向你提什么条件?或要求?”
      妮子气呼呼地在原地跺跺脚。“爹,你怎么总是觉得别人是有预谋接触我。”
      大队长脸色微微暗红,挠了挠头:“爹这身份,摆在这,这不是担心你被人算计吗,你忘了,你之前被知青算计的事?”
      “林知青跟别人不一样。”
      音落,妮子就气呼呼地跑回了屋。
      知青们,跟着大家干了几天活,可把他们累够呛。
      日头那买来大,还要在田里劳作。
      几天的时间,就将白嫩的女知青,晒黑了一层。
      这天,正是分配正式固定劳作。
      知青们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去田间地头劳作,有些好的岗位,是得靠自己去争取。
      一起下乡来的知青们,喂猪的喂猪,田间地头劳作的劳作。
      男同志,会开拖拉机的开拖拉机,文化高一些的,就有资格竞争记公分的记工员。
      喂猪的活是最轻松的,有好多知青抢,喂猪的活非同小可,有的人就不会,上一届知青,队长把胖乎乎的小猪仔子交给上届知青。
      上届知青可倒好,得了轻松的活,却吊儿郎当,在一个月内,把好好的小猪仔喂的瘦了好几斤肉,可是惹怒了众人。
      那知青喂猪的职位,不仅被收回,大家还处罚她去田间地里浇粪一月。
      李梅子也想喂猪,她一向是个泼辣姑娘,却还是没争过文芳华。
      吴建国刚刚帮文芳华说了好话,他自居主动去田里劳作。
      第一,吴建国没有开过拖拉机,压根不会操作,就没想过竞选。
      第二,他文化程度不如顾清言跟庄子俊,毫不夸张说,个个方面比不上两人,不用想也知道,那样的好事落不到自己头上。
      庄子俊第一个举手,开拖拉机的活,从此就被庄子俊接手。
      顾清言是文化程度远在众人之上,来农村插队,也是因为受了亲戚连累。
      在生产队里他的文化程度算是知青里边最高的,本来顾清言就各个方面优秀,尤其是写得一手好字和文章深得老师喜爱,在乡村里,也很吃香,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记工员。
      记分员保管着一本记分簿,佩带一只口哨,收入产出,被他掌管着。
      不过,干这活挺得罪人。
      得早起,佩戴的那哨子,就是为了唤醒社员,吹响口哨,在规定时间内出早工,早功是六点,田间还有露水,到十点结束,回来吃个早饭,在出工就是到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
      有社员迟到了,就得按规定记录在案,作为当天扣减工分的依据。
      每月累计下来后提交给会计计算当月总工分,年终时又依据累计总工分数决定当年的粮食和收入红利分配的依据。
      粮食就是社员干活的动力。
      所以社员会把挣到的工分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再加上,顾清言本来就初来乍到一外来人,又是城里知青,很多人不服气着呢,村子里也有有文化的年轻人,凭什么这种好事,不是自己村的人做,非用外来人。
      奈何队长跟书记都器重他,大伙也不敢说三道四。
      只有林宛音还没有被分配。
      从始至终她都没争没抢。
      大队长:“好了,今天先就这样。”
      “队长,还有林知青没有排呢?”
      由小队长提示,大队长这才将目光转移到林宛音脸上,盯了她一会。
      “至于林知青,到时候我另有安排。”
      林宛音不卑不亢地应下。
      这女同志不简单哦,这些日子,他回家,总是能听到闺女念叨,说林知青处理伤口怎么怎么专业,又有专业的医用药箱。
      一开始他还很不以为然,可他在看了妮子手上伤口,那么深的情况下没有感染发炎,足以证明林知青在处理伤口上还是有的一定专业度,还有自己额头伤口也是因为林知青给闺女带的跌打损伤药,他每日涂,才会见效的这来快。
      村民难免有跌打损伤,正是能用得上林知青的时候,本来想把村里卫生院空缺的护理职位给她,可林知青到底年轻,很难服众,又只处理过闺女一个人的伤,要是到时候做不好,反而会烙下话柄,他这个大队长也难免会受到牵连。
      想在观察她一段时间,看看她究竟有是不是真有本事,值不值得自己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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