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辰惜

作者:L凌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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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晓惜11岁的那年因为一件衣服受了委屈,自此以后,陆辰便亲自操持晓惜的吃喝穿衣。

      在农村老家,80后90初的孩子们应该都有过穿自家或亲戚家哥哥姐姐们穿着不合适的小衣服,到今时今日,老一辈的长辈们还经常念叨着刚出生的孩子捡自家大孩子的小衣服穿那是一种福分。

      陆辰一年四季都是那两条藏青色的确良裤子,而晓惜也经常穿着爸爸带给她的大姐的小衣服。其实,11岁还穿着大姐不合身剩下来的衣服,晓惜压根不会去在意更不会多想。陆辰已经是14岁,可即便是他对晓惜照顾的再细心,人无完人,有些琐碎的事情他一个男孩子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面面俱到。

      八月初二是晓惜姥爷生日,陈冠东到桃林园接了晓惜和陆辰一起去给老爷子过生日,本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只是因为晓惜当时穿了一件粉红色短袖,而这件衣服恰好是大姐陈明梅刚刚买来穿着不合适打算给三妹陈明兰的衣服,陈冠东压根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前些日子去桃林园看孩子顺便就把衣服拿给了晓惜穿。

      看到晓惜穿的新短袖,满是愤怒的陈明兰当着所有亲戚的面,用手指狠戳晓惜的肩膀冷嘲热讽的说:“真是鱼找鱼,虾找虾,王八找那鳖亲家。你跟着个臭要饭的穷叫花子,也只能要别人不稀罕的破衣服穿。瞧你这丑样,从上到下,除了一双男不男女不女的臭鞋,这裤子和短袖全都是捡我大姐不稀罕的旧衣服。我告诉你,这件短袖可是我大姐买给我的新衣服,你赶紧给我扒下来。”

      陈明兰边说边动手去扯晓惜身上的短袖,周围亲戚大人们不咸不淡的搪塞几句,一群亲戚朋友把陈明兰对晓惜的作为当成是小孩子们之间的闹剧,同龄的孩子用鄙夷耻笑的话语嘲笑晓惜“多大的人了,还捡别人不要的衣服穿。”

      晓惜不言不语,静静地盯着周围嘲笑她的孩子们。那些不堪入耳的话真的很让她生气,但是她的陆辰哥哥告诉她:别人越是嘲笑你,你越要笑得甜美,绝对不可以露出生气的表情让那些想看你笑话的外人得逞。

      于是她笑容甜美的喊了一声‘陆辰哥哥’,同样被众人排挤站在大门口的陆辰,脸上挂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走向她。来到她的身边,他直接脱掉自己身上洗的泛白的青色短袖套在她身上,然后变戏法般将她的短袖从身上脱下来,宽大带有他独特体味的青色短袖将她消瘦的身子罩住,阻隔掉所有的讽刺和嘲笑,他在众人面前对她说:“是我不好,绝对没下次”。

      粉红色短袖落地的那一刻,他带着她潇洒离去。从此以后,晓惜的吃穿全部由陆辰细心打理。日后生活中,晓惜穿的衣服鞋子只会是陆辰亲自置办的新衣物,因为陆辰眼光独特,所以随着他们一天天长大,一年又一年过去,晓惜逐渐成为同龄女孩子中穿衣打扮颇为时尚的女孩。

      初三下学期 2006年3月6日 农历二月初七 星期一 惊蛰

      十五六岁年龄正是叛逆期的男孩女孩们,在当时盛行痞子英雄的社会风气影响下,面对初三紧张的学业,有极个别的男生、女生选择了自我放逐。男生开始拉帮结派频繁跟校外的社会小混混接触,校园里时不时地便会上演几出江湖斗争,女生开始涂口红、染指甲,穿一些不适合自己年龄段的奇怪衣服。

      到了晚自习时间,早恋的男女会窝在最后一排座位上说说笑笑、拉拉扯扯。

      陈秀迷上看言情小说书籍,例如席绢的《交错时光的爱恋》、《戏点鸳鸯》等等,张嘴闭嘴全都是‘石无忌是我男神’,她是日盼夜盼希望自己能穿越回古代,然后跟一位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高冷白衣男子相遇,最后展开一段情有独钟轰轰烈烈的爱情。

      上学路上陈秀边骑自行车边侧头对晓惜说:“晓惜,你说是不是越古老的物件越有灵性?有灵性的东西是不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会带有缘人去到某个世界。”

      晓惜知道陈秀这是穿越小说看多了人有点魔怔,如今离中考还有大约四个月的时间,再不努力学习,她担心陈秀的成绩会下降。

      “好好骑车。秀秀,古老的物件是有灵性,但是它绝对不可能带你穿越回古代,小说再好看,那也只是一个人的想象所产生的文字故事,如果想遇到那个更好的人,你就必须付出足够的努力。”

      陈秀正过身子好好骑车:“啊?什么意思?”

      晓惜说:“你那些男神个个都是身怀绝技、武功盖世。他们之所以比普通人厉害,是因为他们自身的能力比普通人要强上好几倍,而这些能力不是生来就有的,每个英雄的背后都有一段辛酸的成长经历,千锤百炼出深山,如果你要想拥有一个万里挑一的绝品,首先必须要具备足够拥有他的能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分三六九等,木分花梨紫檀,站在同一高度的两人才会擦出熊熊烈火,才能够共同抵制酷暑严寒。高度不同,即便是一时冲动不小心擦枪走火蹭出了火花,那也是莹莹之火,随时会被暴风雨吹息浇灭。”

      “晓惜,这不像是你能想到的境界。”

      “嗯,前天你不是塞给我一本言情小说合集吗,被陆辰发现了,这些道理都是他告诉我的。他还说你看的那些小说有毒,最好远离那些精神鸦片。”

      “精神鸦片。”陈秀手一抖车把歪了一下,整个人连人带车穿越进了路边的玉米秸秆草垛堆里。

      根本不需要有灵性的古老物件,陆辰的一句话吓得陈秀带上她那辆粉色自行车穿越了。

      其他同龄女孩们像陈秀一样怀揣着十六七岁的少女梦,每天都在烦恼自己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好看,哪个班级的男生长的帅,哪个明星要开演唱会,新电视剧剧情有多浪漫,她们勇气可嘉的排除千难万险不顾一切的追星、追剧、追帅哥,冲动错误的目标和理想到最后只会使一颗颗少女心千疮百孔。而十六岁的晓惜在十九岁的陆辰陪伴下过着无忧自律的生活。

      最近晓惜喜欢上了纳兰容若的诗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起看完当天的《新闻联播》后是各自的读书时间,晓惜正在看纳兰容若的词句,陆辰似乎不太喜欢这样的词句,他递给晓惜一本《活着》。

      见晓惜皱眉头,陆辰却是淡淡地语气说:“你不适合读那些悲伤的词句,难道是我让你不开心了吗?”

      “哪有。陆辰你知道吗,乾隆晚年,和珅为了博得圣上龙颜一悦,献上了一部《红楼梦》,乾隆读罢后良久,掩卷长叹‘书中所写,不正是明珠的家事吗?’陆辰,原来《红楼梦》就是以明珠的家事为蓝本,纳兰明珠和纳兰容若正是贾赦和贾宝玉原型,渌水亭是大观园的原型,曹寅是纳兰容若的好友,同时曹寅又是曹雪芹的祖父。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我真的很喜欢看他的词句。陆辰,你陪我一起看好不好?”她坦言自己的喜好。

      他轻挑眉梢,眼睛是一直盯在手中的《史记》上:“不好。小不点,我给你提个建议,我觉得你最好把对那位浊世翩翩佳公子的喜欢收回去。”

      古诗词句是陆辰十二岁以前就已经完成的学业,关于那位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清朝第一词人纳兰容若所有的词传他当然知晓,只是他不是很喜欢谁怜辛苦东阳瘦,打从心底里有些抵触‘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的结局。

      她抗议:“凭什么?”

      他放下手中书籍,表情极为严肃地说:“凭我不愿意你喜欢除我之外的任何人。”

      那位除他之外的任何人可是一位古人,她气乐了,心中甜如蜜,嘴上却又说:“那你为什么要让我读这本《活着》?”

      “为了让你静下心来好好中考。”

      “奥,这本书我已经读过两遍了,换本《聊斋志异》吧。”

      “你要是觉得实在没书可看,不如陪我读《史记》,再不然就把我昨天刚刚读完的《易经》仔细看一遍。”

      “那我还是好好读《活着》吧。”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见好便收更是要的,为了不让自己被《史记》累屎,或者被《易经》绞杀屈指可数的脑细胞,她乖乖拿起《活着》,专心致志的认真阅读,心中默念《活着》就好,活着其好。

      晓惜晚上要陪陆辰一起看当天的《新闻联播》,然后两人一起再看一个小时的名著书籍。

      九点半准时关灯睡觉,这样的习惯从小学六年级开始一直坚持到今天。关于陈秀无法自拔的霸道总裁剧、各类穿越言情书籍,陆辰态度非常明确坚决不允许晓惜看。

      陆辰说:“虚幻的言情小说通常都是想要却得不到的愚人寻找自我安慰的发泄方法,这些东西毒性太大,不适合你阅读。晓惜,我是不是存在感不够强,让你生出了其他想法。”

      晓惜用力摇头:“绝对不是。我有你足够了。”真心话,他的存在感比红烧刀鱼还要强。

      在陆辰的影响下,晓惜自然而然的成长为众多女生中性格非常特别的女孩。别家同龄女孩子们痴迷言情剧情和小说书籍的时候,晓惜已经熟读四大名著,畅读各类名言名著。当然,最初接触这些书籍的时候,她也会出现厌读的抵触情绪,例如读《水浒传》的时候,有些篇幅生僻字多,内容让她阅读起来异常吃力,致使她心情浮躁实在没办法坚持看完,郁闷至极她嘟着嘴将书本扣在茶几上,抓起旁边的圆珠笔在草稿纸上画圈圈解气。

      一直低头读《资治通鉴》的陆辰虽然没抬头,却早已经察觉到晓惜烦躁的情绪。他放下手中的书本,伸胳膊握住她微凉纤细的手,他也不同她说话,径自拿走她手中的笔和那本被扣在茶几上的《水浒传》。

      屋外的夜空繁星闪烁,桃林园周围静悄悄的,偶有几只小黄鼠狼光顾鸡舍,才刚刚从花椒树丛中钻进来,还未打探清楚院里的情况,一阵劲风扑来两条呲牙的大狗狗将它们吓得迅速哪儿来的退回哪里去。

      屋里的两人,长长的木椅上,她枕着他的大腿平躺在木椅上,纤细的双腿翘起二郎腿,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避开书本,她仰起头悄悄观察他认真看书的英俊模样,心中暗自骄傲:真好看啊,此等上品归我所有,我是何其幸运呐。想来上辈子定是没少做善事,不仅自己拥有一副好容颜,还能幸运的拥有如此倾国倾城的大帅哥,佳人配才子,真好啊。

      感慨万千的她没有发现某上品才子已经停下手上勾勾画画的动作,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正在神游的花痴。下一秒,他的气息突然逼近,柔软熟悉的唇瓣压下,她微微仰头欣然接受他温柔的索吻,彼此十指紧扣,他轻啄她的鼻尖柔声唤她“小不点”。

      她甜甜地微笑伸手捏住他柔软的耳垂:“陆辰,我不想读《水浒传》,书里面的生僻字太多,我刚上初三有好多字都不认识,看书看的我头疼,心也累。”

      他答:“当初让你跟我一起看字典,你推三阻四一副不情愿的模样,现在吃苦头了吧。乖,我以后都会在看过的书上做标记,你重点看一下我勾划出来的内容。”

      她鼓起腮帮子腹语:“我哪能跟你这种天才相比,你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正本新华字典熟读牢记于心,这样的超能力估计我这辈子都不达标。”

      “好好说话。”他不用仔细听也能知道她说了些什么,抬手略施惩罚般捏了一下她的鼻尖:“勤能补拙,少胡思乱想,多点心思用功读书。”

      她抱住他的胳膊试图偷个懒:“我累,陆辰今晚可不可以不要看书了?”

      他铁面无私:“嗯,换本《道德经》看看吧。”

      她右手食指按住他高挺的鼻尖:“我要看电视,今晚重播《水月洞天》。”

      他捉了她不安分的小手放在唇边用力亲了一下:“嗯,我觉得你该把英语课文复习一遍,还有你那张刚刚过了及格线考了六十一分的英语试卷。。。”

      “不许说。”她伸手去捂他的嘴巴,翻身从木椅上起身直接跨坐在他大腿上,英语可是她的硬伤,比螃蟹还要硬。她眯起眼睛警告他:“你要是再敢威胁我,我咬你啊。”

      他一手扶住她纤细的腰,另一只手托住她的屁股,毫不吃力的从木椅上站起来。他好心情的抱起她往里屋走:“好,什么都不干。陪我去睡觉。”他从不逼迫强求她做任何事情,并不是毫无顾忌的放纵,他懂她是有自知之明的,偶尔的耍赖偷懒,他也会甘心乐意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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