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号花坊

作者:变成岳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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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番外:最初的架构


      第一章留连戏蝶时时舞
      本文是架空小说,背景如下:

      新历14年,为换取女性选民额支持,一夫多妻制度废弃,我们的故事,也就此展开。。。。。。

      一
      新历16年,近滨市。

      作为两江流域,也是全华夏最为富庶的地区,近滨市区高楼林立,间或以街区的形式穿插着徽派建筑的居民楼。每当华灯初上,霓虹灯便会掩映住夜幕,掩映住这些传统建筑,沉醉了夜晚,沉醉了纸醉金迷的夜生活。

      近滨最出名的舞厅莫过于小都会歌舞厅,挨着最大的商场挨着各种饭店酒楼,正处在商业区的正中间,白天的时候女人爱来,晚上的时候,男人爱来,对得起这条街的名字——繁荣路。

      在这样一条路的尽头,有一个把着十字路口的小院落,在灯红酒绿之间显得格外低调。掉了漆的铁栅栏门内敛地向里开着,抬头入眼的就是一座小洋楼。紧接着才能注意到列在院子右边的三排花架子。这时再看门外,才能在树荫里找到一竖排红漆写下的,已经有些斑驳了的字:九十六号花坊。

      原来是一家花店。

      自从西洋的花艺传过来了之后,近滨人就慢慢发现了它的方便,也开始养成了送纸包花的习惯了。作为最早形成这项习惯的地方,近滨有不少的花坊,光是九十六号旁边的百货商场里,就有不下五六家花店,包装纸、包装布格外精美,花的种类也多,价格也更便宜,却始终威胁不到九十六号的地位——

      九十六号的大头生意,不是卖这种花。

      在普通的市民眼中,这家店开了十多年了,每天都看着像要开不下去的样子,却每天都没有倒闭,真真是个奇迹,但比起别人家的生意倒闭不倒闭的,大家更感兴趣的,还是九十六号的花艺师们。

      九十六号的花艺师们,是清一色的女子。十几岁也好,几十岁也好,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美,或是清纯或是魅惑,或是优雅或是高傲,很难让人移开眼睛。

      老板很少露面,老板娘春姨则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妇人,常着紫色的旗袍,自有一番风韵。平日里老板娘也不怎么出面,多是由花艺师和掌柜的答对客人,但若是客人看不上这些花,说要和老板娘谈,掌柜的便会去小洋楼独立开门的会客室里找老板娘,接着伺候老板娘的小丫头,叫雁来红的,便会捧着两个彩印的册子给客人看,有相中的,再到会客室里谈。

      可能是九十六号的架子太大了,价格也太高,很少有人真的在九十六号买花。在坊间,这不过就是一家很奇怪的花店罢了,但是在上流社会,“九十六号”却意味着不一样的东西。

      二

      三点多的时候,一辆黄包车停在了“九十六号”的门口,看样子,应该是哪位上流人士的夫人。

      夫人下了黄包车就进了九十六号的大门,对正在修剪花枝的木槿道:“我找你们老板娘。”

      木槿没答话,院子另一边候着的掌柜反而一脸堆笑:“我去请。”

      这次,老板娘没打发雁来红出来问,而是自己拎着两个册子出来了。

      “诶呦,俞夫人,您来了!”老板娘格外热情。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俞夫人的态度也没那么冰冷了。

      “里面谈?”俞夫人问。

      老板娘眼里立时有了笑意,一面把人往里面引,另一面向里面吩咐着:“雁来红!沏茶!”

      两位落了坐,雁来红沏了茶就赶紧退下了。俞夫人也才说明来意。

      原来,这位俞夫人本姓顾,嫁的是俞家独子俞承皖。俞承皖是顺天俞家分了好几分的分支,因着占据地理优势做丝绸生意挣了不少钱财,家境还算不错。在这人才济济的近滨市,俞承皖的俞家即便顶层的上流权贵排进不去,也好歹算是挤进了名流的圈子,也算是个金贵人家。

      近滨的俞家是在俞承皖的手里操持起来的,只是进入了上流社会,自然也学会了上流社会的那些习气,“传统技艺”老四样玩得是样样精通。俞夫人刚进门的时候俞承皖还只是在外面找女人,等到一年后俞夫人生下儿子俞轻林之后,俞承皖就开始逼欢,到了后来甚至演变成了妻妾同欢。身为婆婆的老夫人不去过问,更不会管,俞夫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江城顾家虽然比俞承皖家强上许多,可俞夫人是远嫁,实在是没法时时看顾,更合况顾家家里也是一堆的糟心事,俞夫人只能万事靠自己。

      虽说新□□不兴男女尊卑,但是民间却不管这些,还是按照自己那一套来。□□虽说有心教化,但很多时候却不得不做些让步,须知改朝换代不过是一代人的事,移风易俗却可能要几十年。这也算是顾家任由俞承皖欺负女儿的一个原因吧。

      眼瞧着俞轻林已经八九岁了,本该读书的年纪,却慢慢学了几分他爹爹的模样,前儿赌坊都过来追债了。俞夫人这才下了决心,来了这九十六号,办一件事。
      “杀夫可是大事。”老板娘转了转茶杯。

      “子嗣,也是百年大计。”俞夫人说着,嘴角微微上扬。

      老板娘见状,眼珠子一转,笑道:“我们九十六号是勾兰院表字坊,可不是杀手窝。”

      别人可能不知道,但是这俞夫人可是清楚得很,介绍她来九十六号的那一位,可是明明白白地说了,九十六号,给钱了人都杀得。

      俞夫人闻言,反而把腰背挺得直直的:“五百银元。”

      那个年代五百银元可不是什么小数目,一块银元就够一个寻常人家半年的伙食费了,就算是放在那些千金小姐身上,也足够能买一个月的食材了。

      老板娘却还嫌不够,她和接单的姑娘可是要七三分成的,四百五十银元,够干什么的?陈记旗袍的当季新款,哪个不要一二百银元?明月阁的首饰珠宝,又那个不是一二百银元起?

      俞夫人打量着老板娘穿的旗袍,也知晓五百银元对她不算什么,因而又开口加到一千。

      一千,够买十辆小轿车了。

      谁知老板娘还是没有表态,俞夫人皱了皱眉。介绍九十六号给自己的那一位,也没说要这么多钱啊,更何况——

      俞家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户人家,陈记也好,明月阁也好,千金阁也好,都是顶层富贵人家才消受得起的奢侈品,俞夫人自己都还没享用过,眼见一个开花坊的下等人比她打扮得还好,俞夫人实在觉得介绍九十六号给她的那个人,是来羞辱她的。饶是她顾家出身,修养极好,哪里能受得了这般落差,起身一跺脚便要转身离开。

      就在这时,会客室的门忽得一下被人撞开了,一个洋裙少女站在门口,脚下放着的,是一个大号的手拎皮箱,额间几点细汗,樱唇微张喘着气,打扮精致却能看出来是远道而来,下午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竟照出了天使般的圣洁。

      老板娘的心不经意间倏地一痛。

      曾几何时,这也是她的样子。

      “春姨,俞夫人远道而来,不如这一单就给我接了吧,也不用分成,一千银元,您都拿走。”少女声音空灵,不疾不徐。

      老板娘却奇怪,这会客室隔音得很,就算是站在门口,不开门也根本听不见里面在谈什么,这丫头怎么可能知道她们在谈什么?不过看样子,这似乎就是堂哥说过给她介绍的人。

      就算不是,白赚的一千块,为什么不要?这个价钱都够买下陈记的镇店之宝了。

      老板娘这才满口答应钱还没到手,就已经开始想着怎么花了。
      俞夫人这才扔下一百银元,说是定金。

      见俞夫人走了,老板娘也没急着招待少女,反而是翻开之前给俞夫人的册子,翻到最后一页,对了照片,确认了是堂哥送来的人,才抬起头来,问道:“真想好了?”

      少女依旧是副单纯不谙世事的样子,给了肯定的回答,那一脸明媚的模样看得老板娘恨不得挖了她的眼睛,却也到底没为难她,只是领着她出了会客室,锁好了门,往小洋楼的大门走去。

      小洋楼一共两层,进门就能看见楼梯,楼梯的左面是一个大厨房,右边则是春姨自己的房间,还有洗漱间、化妆间。

      楼梯是螺旋向上的大楼梯,安在这么个小洋楼里,怎么看都有些别扭。上了二楼,首先能看见的就是一排房间,一共八个,房间对面的地方有更衣室和洗漱间,左边四间屋用左边的,右边四间屋用右边的。右边数第二间就是给少女准备房间,一共四张床,四个保险柜,但是还没有其他人入住,给少女准备的就是一号床,上面还铺着一件九十六号的工服——一件淡青色的短款旗袍。

      待看完了房间,老板娘便抱着臂对少女说道:“九十六号的床位可是金贵得很,不在花坊做工,一个月交五块银元,在花坊做工的,一个月交三块银元。新人来了先要跟着姐姐们学花艺,先学上半年。”

      换言之,前半年都要交五块银元。

      少女笑笑,从洋裙口袋里掏出一张存折:“先生都和我说过了,这是张近滨银行的存折副本,您拿着,里面有一年的床费,不够我再存。”

      老板娘立时笑得合不拢嘴,似乎忘记了少女的来头,也不打招呼,就径自下楼,找地方把存折细细藏好准备明天存到银行的保险柜里,心想这少女倒确实是个有钱人。

      少女见老板娘走了,也才打开保险柜,从皮箱里拿了个盒子出来,放了进去。而后才是进更衣室,找到自己的衣柜,往里面放衣服,也没全放,毕竟一会要回家,没有行李反而不好交代。

      少女没什么首饰,反而是头饰居多,看了一眼梳妆台的大抽屉,还是把头饰盒子放到了衣柜里面。

      一趟折腾下来,东西虽然不多,但也让薄汗沾湿了衣裳,透出细嫩的皮肉来。少女歇了歇,这才下楼,正遇上楼下得了财暗自窃喜的老板娘。

      “春姨。”少女打了声招呼就要离开,却被拦住了。

      “等会,你还没取花名呢。”

      “就紫苑吧。”

      紫苑,自愿。她是唯一一个主动来这里的姑娘。

      三

      紫苑刚回答完春姨的话,便看见迎面走过来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子,和紫苑厚重复古的洋裙不一样,女子的洋裙是现代风的连衣裙,倒是显得人轻巧成熟,多了几分高雅。

      “新来的?”女子率先开口。

      “我叫紫苑。”模样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水仙。”女子直接从紫苑的旁边略过去,丢下两个字在身后。

      水仙,神秘之花。

      第二章水上轻盈步微月
      一

      水仙一步步的往楼上走,春姨赔着笑脸在身后问道:“待会吃点什么?”

      水仙头也没回吩咐道:“一杯咖啡,今天晚上不上班。”

      春姨便没再跟上去,转身进了厨房,吩咐厨房的李娘按照水仙的口味送杯咖啡上去。

      水仙则是进了她左边第一间的房间里。

      左边的房间,意味着接客。她是第一间的第四张床,她一个人住这一间屋子,不是因为她来得早所以待遇好,而是因为前三个人都死了。

      一号床的花名是柳叶,据说因为爱上目标失手了,被老板丢到东江喂鱼了,水仙来的时候柳叶就已经死了:二号床是近滨名动一时的名媛,对外是老板的远房表妹,虽说一表三千里
      ,但是挂着沈家的名头,在上流社会也很吃得开,但是不知道哪一天就失踪了:三号床的是鸢萝,就是她带着水仙进的小都会。鸢萝后来跟了帮派的老大,那老大倒了,鸢萝也被追杀了,后来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活着。

      于是一号房间就剩水仙孤零零的一个了。

      但是水仙不在乎。刀尖跳舞的日子,该享受就要好好享受。

      夕阳西下的黄昏,落幕却总让人心醉留恋。后天就是水仙的三十岁生日了,她觉得自己不能像那些姐妹一样,跟弹烟灰一样,说没就没了,都没人记得。

      她说过晚上没有班,九十六号自然不会有人打扰她,因此咖啡送上来了她就锁上房门,来到窗前细细地喝。

      原味的咖啡没有奶没有糖,自然是苦了一些,比起浓茶的清苦,的确是有几分难以忍受,水仙却似乎很是享受。

      和心里的苦比起来,浓茶也好苦瓜也好,甚至苦参也好,都算不得什么。

      二楼的视角很好,能看到对面中式院子里的场景,一家五口,其乐融融。

      家这个词,离水仙似乎有些遥远,十二岁上了那辆小轿车开始,本就不像家的“家”,就被抛在身后渐行渐远,待到历尽十几年的沧桑之后才发现,所谓的“家”,不过是从一个地方被卖到另一个地方。天老爷把她扔到许家,许家又把她卖给赵家,从赵家逃了出来,又被姓沈的卖给了另一个姓沈的,另一个姓沈的又把她卖了好多好多次。

      好多次是多少次呢?十年的光阴太久了,她不记得了,不过九十六号的记档和账册里大概会记得很清楚吧。

      喝完咖啡,嘴里闲着,心里就不痛快,从旁边的柜子上摸了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

      水仙其实不大喜欢烟草的味道,她的客人们身上都有这种味道。

      她还记得最初是被怎样的旗号骗进九十六号的,心中明知半真半假,只是她没得选择。或者死,或者九十六号。

      其他的姐妹们,也大抵如此。

      真不知道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新□□二年的时候,华夏就对南越作战。虽然是压倒性的战争,但也毕竟还是战争总是要死人的,其它附属地也需要派兵镇守,为此抓了不少壮丁,国内安定,却也算不上太平。

      前线没吃紧,后方自然要紧吃,百万将士换来的血色浮华,当权者当然要好好享用。所谓的“女全运动”大概也就是海外军□□转移人们视线的一个噱头罢了。谁家不娶个老婆?谁家没个女儿?哪怕没女儿,儿子总是要娶媳妇的。家里都闹起来了,后院都着火了,哪还有本土的人会关注被抓了壮丁的倒霉蛋?一夫一妻也好,“女性新生活运动”也好,不过是给国内这些略略读了几天书晚上回家吃饱了饭一抹嘴国家大事侃侃而谈的男人们找点事做,别一天天揪着派遣军和抓丁壮的事情不放。

      十年风尘摸爬滚打,小都会的七年舞女生涯,接触的都算是有头有脸的男人,时间久了,军正大事她不懂,这些正客的小把戏她也多少知道了一些——有头有脸的爷们哪个把这些舞女当个玩意?在这些人眼中,她们怕是女人都算不上。

      夜幕,逐渐笼罩了灯红酒绿的近滨市,小都会开始营业了,整条繁荣街的路边,停满了小轿车,下来的一个个名流政要,或绅士优雅,或风度翩翩,或满脑肥肠,或大腹便便。水仙就这么看着,目光都有些涣散。

      距离上次大大放血往出拿钱,已经过去了八九天了,父亲估计这两天还会来。

      从最初的委屈、懊恼,到后来的歇斯底里再到现在的麻木,其实不过也是两三年的光景,麻木久了,时光也会变得匆匆而逝,她也是今天细细数了日子,才发现自己已经麻木了十二年。

      二

      水仙的视线随着霓虹灯的闪耀逐渐变得飘忽,来到了她十九岁的那一年,她从小别墅出来,获得“自由”的那一天。

      也就是在那一天,她才知道“先生”的身份是大名鼎鼎特务头子——沈景冰。

      一般的时候,沈景冰很少来别墅看她,但是那天既不是星期一也不是节日,他却过来了。

      她遵从着西餐礼仪乖顺地吃过早饭,抬头的一瞬间却看见了“先生”。

      那时的先生刚过而立之年,却西装笔挺,散发着强大而亲和的气场。

      “芸芸,”他说,“今天开始你就自由了,给你在花坊找了个工作,这是地址和介绍信。”

      他微微弯腰,极为绅士地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楞在座位上的她。

      “九十六号?一个花坊为什么需要介绍信才能去?”

      他没有像从前那样温和地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拉开了一旁的椅子,解开西装的扣子,跨坐了下去,两腿之间,开得很大。

      他靠在椅子上,裤当宽松的那个位置就那么冲着他,那态度好像是在说:“你看,我是男人,你应该听话。”

      身旁的男童为他切了一根雪茄递到嘴边。
      他接过来,然后等着男童给他点火,接着深吸一口,吐出一些让人不适的烟雾:“你知道我是谁吗?”

      水仙沉默。

      她不知道。在这栋别墅的半年里,她完全与世隔绝。

      “顺天特工处处长。我想殿下应该很了解吧?”

      烟雾缭绕之中,她第一次觉得“先生”很可怕。

      可“先生”接着又说了:“这是任务,你必须去。如果今天中午之前,你没在九十六号报道,我今天下午就会把你的行踪卖给许家,你自己想清楚。”

      说完,先生直接在桌面上摁灭了雪茄,而她,盯着桌布上的洞发呆。

      时间不容她多想,门外的司机也在催促,她最终还是和十二岁那年一样,上了车。

      她永远忘不掉她左脚踏入九十六号大门的时候,那时的风很柔和,阳光很灿烂,鸟叫也很动听。

      那时的她,还很天真地以为九十六号就是个普通的花坊,或者是,她强行欺骗自己。

      时移世易,鸟叫声年年有,却不复当初的美好。

      那天是鸢萝在院子里当值,浅色的旗袍,油亮的发髻,当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惜靠口却是高傲得很:

      “你什么事?”

      她皱了皱眉,觉得这人实在过于清冷,却还是回答说: “我到这来找工作。”

      鸢萝听了,语气更加不善了:“去去去!我们这不招人。”

      那时的水仙还不知道自己过得有多好,从未想过逃离,甚至直接忽视了鸢萝话语里的急切。

      管事的自然也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又问她:“小姐,您有什么事吗?”

      “你们这招人吗?”

      管事的一听,眼睛都亮了:“招,招!”随后朝着小洋楼的方向喊道:“苜蓿!请老板娘!”

      只听里面清脆地应了一声,不一会就跑出来一个穿着老式红袄的小姑娘,跟她说:“老板娘有请。”

      水仙还记得她当时很得意地看了鸢萝一眼。因为那时她还以为是鸢萝怕她抢了饭碗。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她还真是傻得可爱。

      那个时候其实还是有机会逃脱的,只是她以为逃不掉了,所以留下了。

      三

      水仙游移的思绪是被楼下的沈景遇拉回来的。

      双排扣的西装,呢子大衣,熨烫得妥帖板正的西裤,锃亮的系带皮鞋。男人四十一枝花,帅气还是帅气的,尤其是和同龄的老板们相比——

      这算是近滨市难得没被烟酒浮华熏陶出将军肚的好男儿了吧?

      可惜严于律己也没宽以待人。沈家的男人都家暴。

      没有一个例外的。

      这在上流社会甚至是公开的秘密了。

      但水仙知道这个,不是通过外人,是她自己发现的。

      因为,她也是沈景遇的女人。

      老板娘春姨倒是看不惯她。她刚和沈景遇稿在一起的时候,春姨没少折腾她,或是巴掌或是板子,甚至是鞭子,而后又是下毒下药,连带着看她的眼神都带着深深的毒怨,只可惜沈景遇好像真的很宠她,因为春姨白天抽她一耳光,晚上沈景遇就会用皮带把春姨抽成猪头;白天春姨用规章制度找机会打她板子,晚上她去上班沈景遇就会用房里的那根粗粗的棍子给春姨执行“家法”;白天春姨抽她一鞭子,晚上沈景遇就会把她吊起来用马鞭抽上十倍,至于下的药,也必定是双倍奉还。

      若不是水仙自己就是当事人,最清楚此间原委不过,她自己都会怀疑春姨是不是有什么委屈。

      可惜了,不是。

      她是被春姨亲自叫到沈景遇的闯(二声)上的。

      而且住左排宿舍的姑娘们,都是这样到了沈景遇的床上的。

      九十六号的姑娘们,除了送给权贵的礼物之外,第一夜都是沈景遇的。

      但只有水仙算是沈景遇的女人。虽然她在外面做舞女,不可避免地和很多靠山出去,但是她始终算是沈家的半个女主人。

      辨别的方式除了那事之外,还有挨揍。

      沈家男人教养极好,除了自己的婆姨,不会打任何人,哪怕气急。甚至管教子女都不会亲自动手,一面折了身份。

      男人打孩子,对于沈家人来说,是件很娘的事情。

      而恰好,只有水仙挨过打。

      所以众姐妹对于水仙也是不一样的,虽说不至于带着像对春姨那样的讨好,但至少没人敢找她麻烦。像月见那样的,甚至第一个月就被扒个精光扔到了大马路上。

      水仙可以说是除了鸢萝之外整个九十六号最有魅力的女人了,别的不说,就说她能哄住沈景遇整整三年。

      三年,少见多少男人啊。

      眼瞧着沈景遇从小都会出来,进了院门,水仙披了个披肩就去缓台上等着了。

      她听见管事的给沈景遇开门的声音,听见了春姨讨好的声音,听见了沈景遇扯皮带的声音,听见了春姨的惨叫。

      然后是房间门被摔着关上的声音。

      她很解气。

      款款下楼,站在了春姨的房门外,静静听着春姨的惨叫。

      沈景遇的夜生活,除了女人就是打老婆。今天她不在,沈景遇必然回家。

      而水仙此生唯一的欢愉,就是看着春姨挨打。

      沈景遇打人很是吓人,下手必定见血。水仙其实也怕,但是怕,并不影响她看老板娘的笑话。

      因为,她是真的恨。

      九十六号早十七年前就有了,现在的姑娘里,除了春姨自己,就属水仙最老了,换句话说,资历也老。因此九十六号的勾当,她也是清楚的。

      第三章吹消(通假)人去玉楼空
      一

      如果非让水仙用一个眼色来形容九十六号,那她一定觉得是红色的。

      鲜红或暗红,流动或凝固,是血液绽放的色彩。

      就这么一栋小洋楼,满打满算住不了四十个人的地方,因为它丢了命的,早就不止四十个人了。

      水仙第一次亲眼见这种勾当,是七年前,鸢萝刚带着她进小都会那一阵儿。

      某天她刚下班,就看见春姨带着一个姑娘进来了。姑娘怀里还抱着个小的。

      春姨和蔼地招呼她过来一起坐,吩咐苜蓿去拿点吃的给姑娘。

      “姑娘,你到这就放心吧。我们九十六号看着是个花坊,但私底下,我们也是妇女组织,这里都是像你一样的姐妹,不用怕。”

      水仙听着,差点没忍住笑。

      什么叫“也是妇女组织”?什么叫“像你一样的姐妹”?这能一样吗?人家是被作践的受害者,她们这是勾兰院,是表字坊,怎么可能一样。

      后来水仙倒是知道了,确实是一样的。

      一个月之后,姑娘的戒心稍微放下了一些,春姨就把孩子抱走了,拿孩子做筹码,让姑娘去勾栏院干活。

      姑娘百般不情愿,但到底是自己的孩子,哪怕不是自己想要的,也还是舍不得。

      再后来,姑娘被租到了勾栏院,孩子则是被卖到了地下会所——那是个男孩。

      不过她想,孩子的生父应该也不会去认这么个孩子吧?说不定以后这孩子还会出现在他的闯(二声)上。想想也是很讽刺。

      水仙有种报复的快感。

      鸢萝全程沉默,甚至从来没和这姑娘搭过话。水仙也问过,为什么阻止她,却不帮那姑娘:

      “来都来了,还能跑多远?”

      她这样说道。

      后来水仙想,大概是自己没能跑掉,给鸢萝惹麻烦了吧。

      果然,两年之后,在沈景冰的闯(二声)上,他摸着她的腰说:“你知道吗,你鸢萝姐姐这里有一整排的烟花烫呢,很好看。”

      他一边钦略着她,一边在她耳边说:“都是因为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呀。要不要,也给你烫上一排?”

      可笑她瞪着天真的大眼睛,目视前方,像一匹要比赛的母马一样的姿势,问他:“烟花烫是什么?”

      他很耐心地抽身,去衣物里翻出一根没开封的雪茄,然后摁住她的后背,雪茄在后背上轻轻滑过,然后又着重摁了几个点,身后响起沈景冰磁性的声音:

      “烟花烫,就是把这支雪茄点燃,然后一下一下地烫在你的皮肤上。”

      沈景冰戳一下,她就抖一下。沈景冰很满意她的颤抖,搬起她的脸,很认真地说:

      “不乖的孩子,就要被烫哦~”

      那张脸上,还挂着优雅的笑,用最迷人的声音说着最危险的话。

      后来还是沈景遇自己炫耀,她才知道,原来那一排的烫伤,并不是沈景冰的杰作,沈景遇才是更可怕的人。

      因为更底层,所以更敢做。

      所以啊,她认命了。

      二

      水仙就站在春姨的门外,听着她被打。

      一墙只隔,两个女人,一个在哭,一个在笑。

      哭的未必难过,笑的却也不开心。

      直到春姨那号丧式的哭声开始减弱,水仙才带着复仇的快感迈步离开。

      上楼,开门。

      月光如水撒在屋内,窗外高悬的是皎皎明月。

      今儿是十五,月亮圆着呢。

      可是月亮是圆了,人却散落四方。九十六号一片平静,可又有多少人因为九十六号家破人亡呢?

      记得是五年前,来了一个姑娘,也是春姨骗进来的。

      她印象很深刻。那姑娘是被卖到勾栏院,半路跑出来的。

      她很同情,可最终也没告诉姑娘,九十六号是个什么地方。

      欠的房费打了很多欠条,姑娘接了四个家教,两份兼职,还在花坊当值,却始终跟不上飞涨的债务。

      半年之后,被关在了小阁楼里。

      水仙是舞女,睡觉都在白天,那几天里,每天她睡得最香的时候,总能被阁楼里的惨叫惊醒。

      大概是在指甲里插针吧,或者是扎舌头。水仙想。

      她是见过沈景遇怎么对付自己的货物的,那姑娘品相不错,应该不至于被抽鞭子。

      可惜她想错了,那姑娘是个把真洁看得比命还重的,泼水,扎针,卸关节。。。。。。一样一样来过,居然死活不肯点头。

      半个月之后,那姑娘还是没答应,最后被送到监狱里去了,铐走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是碎布片了。

      据说沈景遇因此拿到了不少钱——因为《债务法案》。

      “比卖给穷酸货做婆姨赚得多。”沈景遇说。

      这样的事情多的很,春姨带回来的人基本都是靠骗回来,而沈景遇则是直接让爪牙去街上盯梢,抓那些孤苦无依、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发现的女孩,或者是去孤儿院、福利院领养或者买孩子。

      五年前还有一个离家出走的少年,家里没什么背景,只是普通的花匠家庭,所以误打误撞跑到了九十六号应聘。

      结果一阵迷香,直接套了麻袋,捆了就进了地下会所。

      沈景遇是这么说的:“男人就是女人的敌人,我是在帮你们消灭敌人。”

      水仙沉浸在回忆之中,眼睛直直地盯着三号床位,直到腰上环上了一只大手,那只大手温润自然地向下滑着。

      不用说,是沈景遇。

      “先生回来了。”她说着,不由在心底感叹了一下自己最近太爱感叹。

      她的言语间总是带着一种独特的风晴,那是在顶级的风月场里摸爬滚打才会有的韵味,魅惑却不轻浮,端庄,却偏生让人多情。

      就像是被困在高塔之中独居的公主,看见了你,微笑着垂下她长长的头发,明明是热烈的邀请,却又那么自然而然,不动声色,和任何情瑟的字眼都沾不上边,却又会让人产生最瑟情的冲动。

      水仙向前迈了一下左腿,沈景遇跟了一小步,然后很自然地,就揽着水仙进了屋子。寥寥几步路里,手越发向下,最后提起了洋裙的裙摆,掀起来,然后把人摁在闯(二声)上。

      没有关门。

      水仙“喜欢”刺激。

      而沈景遇喜欢这样的水仙。

      而水仙的“喜欢”,只是因为沈景遇的喜欢。

      九十六号本身就是声瑟场所,小都会都混得,开个门而已,如何使不得?

      她还记得七年前,和石榴喝下午茶的时候,她们提到那对母子的结局时说的话。

      当时水仙冷笑着,低下头说:“害,谁还不是欠槽(通假,四声)的命了。”

      而后抬起头,喝了一口咖啡,用杯子遮住了即将流泪的眼。

      三

      因着算是沈景遇正儿八经的女人,前三年里水仙几乎没交过什么房费,都是伺候好了沈景遇,老板大手一挥,就不要钱了。

      只是沈景遇不缺女人,三年之后,沈景遇还是准备让她接活儿了。

      谈这事,还是在沈景遇的闯(二声)上。沈景遇发谢完之后,喘着气,用讨论晚上吃什么的口吻对她说:

      “九十六号很穷的,我养不起你啊,接一单吧,就一单。”

      是冯家的三姨太要杀正室的夫人。

      这是个接了必死的活。

      冯家虽说不军不商,不正(通假,带部首)不黑,却沾了一个“文”,冯家老太爷在黑白两道都极有人脉,而正室夫人又是冯老太爷至交之女。冯老太爷是少有的大儒,看重名声,必然追查,就算连冯老太爷一并除掉,夫人背后的郑家也不容小觑。近滨最不能惹的就是陈家,而郑家刚好就是陈家最得力的助手。

      可惜这些事情,水仙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她只是很本能地排斥杀人这件事。

      她回了房间之后,哭了整整一晚上,一直哭到鸢萝回来。

      鸢萝一开门就看到了肿着两个眼睛的的水仙,二话不说摔门下楼。

      她去找了沈景遇。

      再回来,就衣衫不整地告诉水仙:“你不用去接任务了,明天开始跟着我去小都会。”

      “姐罩着你。”

      可是当时的水仙情绪很激动,她只听到了“小都会”三个字。

      那声极其细微的“姐罩着你”,她没听见。

      她冲上去就给了这个女人一耳光。

      女人却只是站在原地:“你仔细想好,是做一个表字好,还是做一个杀了人的表字更好?”

      然后就去洗澡睡觉了。

      水仙盯着睡着的女人看了很久,最终还是和她一起去了小都会。

      现在看来,鸢萝真的做到了自己的承诺。不仅把她捧成了小都会当红的舞女,而且在鸢萝在的两年,她没有陪过任何一个老板。

      一个当红的舞女,没有陪过一个老板,而且是整整两年。

      鸢萝,可能是水仙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女人了。

      四

      水仙至今不知道鸢萝是做了什么,才能让沈景冰这样的人都是在她离开之后才找上自己。

      她甚至因此一度以为沈景冰对自己不感兴趣的。

      可是沈景冰在鸢萝消失之后,迫不及待地找上了她。

      她问,为什么?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所以现在得到你,最好。”

      他说。

      第四章故穿庭树作飞花

      一

      九十六号的白天一向安逸,睡觉的尽情睡,用早餐的慢慢吃,连值班做活的,也都是懒懒的。

      只有九十六号的四个女儿的早晨略显繁忙。

      六点钟的闹铃准时响起,木瓜踩着第一声铃音的尾巴摁住了闹钟,下床,洗漱,穿衣,去楼下厨房帮着厨娘李妈和吴嫂准备吃食。

      说是帮忙,不如说两位厨娘只是给她打下手。

      九十六号用早餐的人不多,毕竟是这一行,有时差,大多是睡到快中午才起床。

      今天当值的是熏衣,照例有一份三明治,一杯果汁或者牛奶,算是“工作餐”——当然,在九十六号,“工作餐”这个词除了指果汁和三明治之外,还指牛奶。

      春姨是习惯早起的,且一天只吃早餐这一顿,四姐妹也是跟着她用早餐,因而工作量大一些,各式小菜,每人清粥一碗,小笼包一屉,还有蒸的蔬菜。

      木瓜来到厨房,麻利地围上围裙,洗菜,煮粥,清洗小菜,蒸包子,蒸蔬菜。

      养女,和沈家的女儿还是不一样呢。

      她没有姓,对外只叫玲玲。

      虽然早就知道了九十六号是什么地方,但她还是对离开抱有希望——这可能也是因为她在九十六号一无所有吧。毕竟这样拨涛汹涌的女士在大众仍然普遍保守的世道里,是不太受欢迎的。不过虽说那些小年轻的不太喜欢,以后长成了还是受那些大老板喜欢的吧,养女这个身份攻击也是为了方便到时候让她接活。

      只可惜,木瓜可能是没有想到这一层。

      两个厨娘是懒惯了的,因此很多时候,活儿都是木瓜的,不过酬劳也是丰厚的,一个月六块大洋,除了抵房费,还能留下些零花钱。

      七点钟的时候,三位大小姐才慢慢起床。

      虽说同样是沈景遇带回来的孩子,这三位和木瓜却是完全不一样。最大的是香蒲,今年已经十六了,可惜身份是私生的庶出,不过好在对外姓沈,沈采心。

      采心,在这行里,算是个极好的寓意了,采得男人的心。可惜这个名字只能是期许,在倡导“新女性”的新□□,香蒲这样柔顺的性格,注定无法“采心”。

      正是因为香蒲是这样的个性,沈景遇才花了大价钱在孤儿院挑选了棉花,模样上佳,样样优秀,却很识趣地不会压上男人一头,很聪明的女孩子,今年十四,也是个“谈恋爱”的好年纪。

      “姐姐早,香蒲姐姐早。”棉花坐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两个“姐姐”问好,白色的睡裙,蓬蓬的头发,挂着没睡醒的表情,初晨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仿佛是神话中的加百列。

      “彩衣小姐早~”香蒲很甜美地回应。

      一旁的“姐姐”沈彩羽却是头都没回地去了洗漱间,说白了,一个搭理“庶出”的女人,和庶出区别也不大。

      早餐陆陆续续地上了桌,木瓜也回去换了校服,和姐妹们一起下来用早饭。

      姐妹们都站在了椅子后面,春姨才姗姗来迟,今天的她没穿旗袍,反而是难得的汉制。

      “母亲早。”最先开口的是沈彩羽。

      而后沈彩衣才才跟着开口。

      最后才是木瓜和香蒲的声音:“春姨早。”

      二

      九点多的时候,沈景遇从水仙的闯(二声)上悠悠转醒,对上水仙那仿佛会说话的鹿眸,一时情不自禁,又是一阵巫山之事,直让水仙告饶,仍觉得不够尽兴,却也大发善心,去楼下用早饭了。

      沈景遇的早餐就是牛排红酒,从点餐到吃饭,需得一段时间,因此只能坐在餐厅等,谁料遇到了来取工作餐的熏衣,强行让熏衣多吃了一顿“工作餐”,都没避着下人。

      厨娘也算是有眼力见,等都结束了才上的牛排,虽说冷了,沈景遇到底也没说什么,甚至因此沾沾自喜。

      熏衣则是在一旁伺候沈景遇吃饭——沈景遇吃着,她看着。

      要不是紫苑过来学手艺,估计沈景遇还不会放她走呢。

      熏衣因此也对紫苑有了几分好感。

      作为受过良好淑女教育的女孩,紫苑还是懂一些花艺的,之所以还会来这里“学手艺”,一来是顺着春姨的心意,受了这下马威,二来也是好对九十六号有个了解——她可不相信九十六号是沈景冰和她说的那个样子。

      果不其然,紫苑今儿就撞上了一场笑话。

      九十六号本来就没有那么多花需要伺候,因此忙到两点多熏衣和紫苑也就没什么事了,正好就在院子的小桌上吃了个下午茶。

      紫苑是面对大门坐的,没坐下多久就看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上下来了一个浅色西服的男子,五十上下,身材已经有些走样了,脸上也少不得一些横肉。

      他也不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朝楼上挥了挥手。

      不多时,水仙就下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信封。

      丝质睡裙,淡黄披肩,卷发松散着,慵懒却也是美的,只可惜神色有些不慵懒。

      那是一种厌恶、不耐烦,甚至还带着恐惧。

      “芸芸啊,”男子说,“爸爸。。。。。。”

      “给你。”水仙匆匆打断男子的话,把手里的信封摔在了男人的肚皮上。男人极为麻利地用手接住了有掉落趋势的信封:“怎么是纸币啊,我这好不容易来一趟,你总得给点硬的吧?”

      “我没钱了。”水仙头也不回就要走,却被男子抓住了胳膊,略略扯得后退。

      “松手!许如明!你给我松手!”水仙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要把男人的那只胖手从自己身上摘下来。

      原来男人叫许如明。

      紫苑听不到声音,但是猜测这男人不是抓住了水仙的把柄的话,八成就是水仙的父亲了。

      靠女儿赚的脏钱过日子,呵。

      紫苑假装想要去帮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熏衣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就回过头去摁住了紫苑的胳膊:“习惯了,没事的。”

      哦,看来不止一次了。

      紫苑心想,没再去过问。

      水仙也不知道安抚了那边什么,男子松开手,坐上小轿车走了。眼看着水仙进了小洋楼,熏衣才开始八卦:

      原来这许如明是近六年才开始缠上水仙的,据说是水仙的亲生父亲,是得了信儿才跑过来吸血的。

      偏偏不知道为什么,水仙一直不肯离开九十六号,而且许如明要钱就给。水仙是九十六号最会捞钱的女人,却也是九十六号最穷的女人,除了必要的衣服和首饰,什么都没有,压根就不像是小都会的头牌。

      紫苑听着,心里跟着有些难受,可是自己也有事情没解决呢,又能帮别人解决什么呢?

      就在这时,水仙又打扮好了出来了,是一件月白色的旗袍,简单戴了一顶有面纱的白色小帽,拿了个白色手包,拦了一辆黄包车就走了。

      三

      黄包车在城市中穿梭,最终停在了沈公馆。白色的大理石砖墙,黑漆的栅栏铁门,威严且正经,很有它主人的味道。

      那是沈景冰常住的地方,她也不确定沈景冰在不在。

      守门的士兵见了她,自己就去报信儿了。

      看来是在的,水仙松了一口气,可是又像是想到了什么,心里那根弦又重新绷紧了。果不其然,那士兵回来告诉她:

      “先生说,您这样不够有诚意。”

      诚意。。。。。。

      沈景冰经常这么干,而且没商量的。

      只是。。。。。。这是在外面,沈景冰真的要做那么绝吗?

      水仙想要转身离去,可又怕以后还有求得到沈景冰的地方,一时间进退两难。

      什么沈景冰?他分明就是个神经病!

      水仙最终还是以极其缓慢的速度把手挪到了盘扣上,用极为放慢的速度,去解第一个扣子。

      她在赌,赌士兵会拦住她,赌沈景冰还是要“洁身自好”的名声的。

      第一颗扣子解开了,士兵就那么看着。

      然后是第二颗扣子。

      第二颗扣子解开了,士兵还是没有动静。

      水仙已经开始冒汗了。

      如果第三颗扣子解开了,士兵还是没有拦着她,她就只能脱了。

      第三颗,也没有。

      水仙忽然感觉到了一种绝望,哪怕在沈景遇的闯(二声)上,她也没体会过这样的绝望。

      有人知道是一回事,有人听见是一回事,有人看见,又是另一回事。

      她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走还是留。走,明天可能就会被抓回顺天,不走,她就要把自己扒干净跪在沈景冰的门口。

      似乎,都是死路。

      她不知道自己要去怎么反抗,不知道她该如何摆脱这种被将得死死的局面,她只是绝望。

      她想哭,可她不能哭。笑脸迎人,是做她们这一行最基本的素养。

      七年间,这已经是深入骨髓的习惯了。

      她最终还是拉起旗袍的下摆,上提着,跪下了。背很弯,恨不得把自己折成一条直线,好把头深深扎进地里,逃离这尘世的不堪。
      又或许,不堪的从来只有她自己。

      旗袍在一点点被拉起,拉起,拉起,挡住了脸,水仙终于承受不住,有了很压抑的哭泣。

      不过沈景冰到底是爱惜羽毛的。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士兵开口了:“先生说可以了,请您进去。”

      水仙松了一口气,放下了旗袍,,也没整理衣服,就进去了——反正还要脱。

      不过这次她想错了,沈景冰没有要她的身体。

      赌注,换了。

      沈景冰整个人陷在欧式真皮沙发里,翘着二郎腿,看见水仙来了,很随意地伸了手:“坐。”

      那样子像是多年的好友。

      确实是很多年呢。

      “今天不是卧室了?原来先生也喜欢刺激啊!”水仙调笑着开口。

      “书房可不是做那种事情的地方哦。”沈景冰笑着说道,语气像极了在规劝不听话的小孩子,“还有啊,什么叫又啊?我们芸芸是又和谁。。。。。。嗯?”

      “哪有谁-——您堂弟呗。”水仙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沈景冰觉得逗弄得差不多了,才开始正题:“什么事想要求我?”

      “我想要一个人的命。”

      “巧了,我也想要一个人的命,咱们一命换一命怎么样?”

      “先生不听听我想要谁的命吗?”

      “许如明。”沈景冰准确地说出了那人的名字,“那你知道我想要谁的命吗?”

      这。。。。。。水仙确实不知道。

      沈景冰又啜吸了一口雪茄,喷出的烟雾弥漫在周身,但对于水仙来说,这已经不是什么难闻的味道了。

      第五章春风不解红颜意

      一

      沈景冰,字长安。

      可惜他是无数女子的长安,却没有一个女子是故里。

      二十年来桃花劫,是命,也是运。

      沈景遇不在家,春姨躲在房间里,盯着一本诗词选看,只看那一页: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十七年前,家道中落,一顶小轿就把她送到了沈景遇的洞房里。

      烛光摇曳,享用她的却不是新郎。

      春姨至今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是过后沈景遇一碗苦药,永远断了她做母亲的可能。

      “不是我的孩子你不能要。”

      他说。

      这就是九十六号的雏形。

      他给她起了一个花名,叫桃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可她这朵桃花,无家无势,注定是要流落在风月场的。

      婚姻不是家的开始,是终点。丈夫不是新生的开始,是旧日的终结。

      落魄的沈景遇靠着她赚来的钱进行运作,很快平了彩礼的债务,还买下了繁荣路九十六号,开了这家花坊。

      说是很快,也还是用了两年。

      所以沈景遇从来不碰春姨。

      因为花了整整两年啊。

      名义上的妻子,没有妻子的义务,没有妻子权利的人,却在履行着妻子的职责,对于春姨这样的女人来说,这是一种侮辱。

      但是她没有选择,沈景遇,或者其他男人。

      在这场乱世浮华之中,女人是没有自己的事业的,就像阳光下的阴影,除了用阴暗来彰显光芒,别无用途。

      日日哭,夜夜哭,哭到最后也释怀了。

      典妻也好,租妻也罢,她现在终究还是沈景遇的女人,有一口吃,有一份穿,也没再去伺候别人,沈太太的生活,还算不错。

      若是生妻出逃,她再嫁的必然不能给她这样富足的生活。

      人总是现实的,女人看穿了情碍之后,也会变得现实。

      比起男人的宠爱,她更喜欢明月阁的首饰,陈记的旗袍,又或者是千金阁的汉制跟洋装,凝露斋的香精。

      既然不能爱情,那就爱钱吧。

      没有男女生活已经很久了,但是春姨一向是安分守己的,虽然她的青梅竹马是沈景冰。

      可是她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婚前什么都没有,婚后什么都断了。

      她是个只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

      二

      水仙从沈景冰的公馆里走出来,嘴唇红红的,脸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

      这个样子,很明显今天也去不了小都会了。

      夜还长着呢,有的是时间。

      水仙没有再去做黄包车,她只是机械性地迈开腿,一步一步地往回蹭。

      路过小都会,她也没有去请假,就直直地拐了个弯,回了九十六号。

      那个时候都已经七点钟了。

      近滨是没有夜晚的,七点钟的近滨,霓虹灯闪烁,人如海,车如水。

      但是水仙已经不关心了,她直接越过迎过来的春姨,上了楼,摔上了房间的门,直挺挺地躺在床上。

      她不睡,睡不着。

      她盯着被刷得雪白的天花板,静静地发呆。

      十二岁那年,她家还在顺天的顺英,那是赵家的地盘。

      赵家是大秦掌权了两百多年的家族,力主末代秦皇投降退位,因而封了王,世代传袭。赵家本身就算望族,天高黄帝远也不沾军全,楚帝也算放心。

      和平建国之前,那些王侯基本上落没的落没,削爵的削爵,就剩下顺天的赵家,虹凌的俞家,江南的王家和近滨沈家。其中实力最强的就是赵家,甚至因为《条例》得到了一些优待,比如他们的妻子是可以称后的,而妾室称妃,这就是寻常的富贵人家里看不到的存在。

      在条例废除之前,十二岁的那年夏天,她坐上了那辆小轿车,入了王府。

      帮她签了卖身契的人,是她的父亲许如明。

      不为钱,不为财,求的就是一个家世显赫,可惜水仙实在是无法融入这样的旧式家庭:

      早上天不亮就要起床开始装扮,衣食住行皆不可自己动手,先是给王后请安,然后是跟着王后一起给大王后请安,请过安之后回房用早膳。

      早膳过后一上午都是妾室听训,下午两点多才放回去用午膳,四点多就又要开始打扮,五点多的时候开晚饭,王爷先坐,然后是王后,妾室们站成两排看着,轮流侍奉王爷王妃,两位正经主子吃过了离开,把饭菜上到另外的小桌上,她们才能开始吃饭,且时间只有十多分钟,因为六点多还要跟着王后给大王后请安。

      如果下弦月,还会由大王后翻牌子,指定妾室侍寝,不侍寝还好,八点以后都是自由时间,九点半拉电闸,若是有钱买灯油,还能做点针线一类的,若是侍寝,还要连忙再去换一身行头,去王爷房里等着。

      水仙长得妖妖娆娆,大王后一直不喜欢她,因此她始终无宠,许如明也很是看不起她。

      婆母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女人和儿子关系不好,她要撮合,这样才能生孙子;可若是关系太好,她还要拆散。

      儿子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自然是很对的,所以错便都是女人的。

      所谓的“狐媚子”,无非就是投了男人所好罢了。

      水仙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大王后打压,王后看她不顺眼,王爷对她没有印象,父亲多番送信催促训斥。

      因此,三年之后,条例被废除的时候,水仙就开始计划逃跑——这可能是小心翼翼的她做过最大胆的事情了。

      她一共逃跑了三次,第一次没能走成,第二次差点被发现,第三次——

      成功了。

      十七岁的时候,她终于成功了。

      那天重获自由,她觉得外面的天都更蓝一些。

      那时年少,以为逃出这四角方块的天就算是自由,却不知道征途才刚刚开始。

      一路南下,过了大河跟大江,一路逃到了虹凌,才算是勉强安定了下来。

      自由的空气取之不尽,可自由地呼吸难上加难。

      仔细想想,有时候她也挺后悔的,她无宠,若是死在王府,也算是能过一辈子的安稳日子。

      只是想想许如明的训斥,她想或许自己没有这个命来享受安稳吧。

      三

      沈景遇去万国大酒店了,今天晚上没人吵水仙,她就一动不动躺到天际渐渐发白。

      然后,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她一个打挺坐了起来,洗漱,化妆,换衣服。

      又是一个体面的水仙。

      她站在窗子边上,静静地盯着已经关门了的小都会看。

      七年的光阴,全都贡献给了这里。在这里,五年的时间,她用身体帮沈景遇搭了无数的桥,让他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可是沈景遇呢?

      他跟她要房费。

      有些时候,只要一步走错了,就回不了头了。

      如果能重来,她很想告诉十二岁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要上那辆小轿车;或者是十七岁的自己,千万不要逃跑,或者是十八岁的自己,无论如何不要相信沈景冰,又或者是十九岁的自己,死也不要来九十六号报道。

      谁不像安安稳稳,洁身自好。

      可就像是这雪白的天花板一样,你本来是白色的,可是上面落了一只蚊子,你打,白色的涂料上就有了红色的血;你不打,它嗡嗡,夏日苦长,难以入眠。

      有了第一团肮脏的蚊子血,就会有第二团,第三团,最后斑斑驳驳,看不清本来的模样。

      天花板上绕着苍蝇,是因为那里挂着一盏昏黄的灯。

      灯本不是天花板的属性,可是装修人为把它安在了天花板上——虽然天花板上确实可以安上那么一盏灯。

      灯光幽暗惹来了苍蝇,但是看到了蚊子血,人们只会说:

      “哦,这天花板脏了。”

      至于这斑驳的血影记录了什么,最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只是天花板而已啊。”

      哪怕是墙壁,也只会把这一切归于“谁让她有灯?”或者是“你点着那么一盏灯是不是就想招苍蝇?”

      直到蚊子落在她身上,她开始懂得那团斑驳的痕迹究竟意味着什么。

      可是剩下的那三面墙也只会说:“谁让它是那面墙呢?”

      床单从来不以为然,因为无论它沾染了多少血污,它只需要去洗衣机里过上那么一圈,就干净了。

      “爷儿这叫:浪子回头金不换!”

      而蚊子呢?永远不会消失。

      四

      八点半的时候,闹铃响了。水仙伸手按下了闹钟,悠悠地下楼了。

      走过昏暗的走廊,下了那别扭的旋转楼梯,到了一楼,左拐。

      那双踩着法国款式鞋子的脚,最终停在了春姨的房门前。

      “当”

      “当”

      “当”

      三声轻叩。

      门里的春姨慌慌张张地把那本昨天就已经看过的诗集合上,而后整理了一下旗袍,走出去把门开了一个缝。

      “你有什么事?

      水仙似乎是早就想到了春姨不想让她进房间,竟是一点也没有惊讶,平静地开口:

      “我来和你谈条件。”

      “我和你,没什么好谈的。”春姨说着,强行要关上房门。

      “关于沈景冰呢?”水仙问。

      历史总是惊人的巧合,春姨没出嫁之前,就姓崔,叫绛儿。

      崔绛儿。

      如果他是崔护,这也算是一种“以你之名,冠我之姓”的浪漫了。

      可惜她现在姓沈,他也姓沈,他还姓沈。

      春姨听到了沈景冰的名字,下意识松了手,水仙就这样被放进来了。

      门,一下子被关上了,久久都没有开启。

      直到中午的时候,水仙才走了出来,带着一种异常的兴奋。

      成功了。

      第六章夹岸桃花蘸水开
      一

      今天的水仙出门格外早,四点钟就去小都会了。

      她今天穿了一件纯白的纱网刺绣礼服,是千金阁新款的汉制礼服,虽然是西式晚礼服,却加入了大量的中式元素,刺绣、暗纹、盘扣。。。。。。所以并不张扬,是那种东方美人独有的沉静、温婉。

      油亮的卷发被拉直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高的发髻,和往日的水仙都是不一样的。仔细看去,是和已婚女子的发饰很像。

      但这却是一个西式发髻——她一个既(通假)子,能嫁谁呢?

      世上男子很是奇怪,逼良为娼,劝娼从良,其中缘由大概就是沈景冰和她说过的那句“妻不如妾”吧。

      彼时的春姨,也开始欢欣鼓舞地装扮起来。那种从心里透出来的愉悦感和平时那种炉火纯青的风月场微笑是不一样的。

      沐浴,更衣。

      生活总是要有些仪式感的,春姨在认真地选今天晚上的衣服。

      四月十二日,天气晴。

      春姨穿着一件居家服,站在衣柜面前用心地挑着。

      浴袍选白色的,沈景冰说过自己的浴袍都是白色的。

      睡裙选紫色的,魅惑,对年纪。

      而后就是最难的了——洗澡之前穿什么?

      春姨的衣服多数都是旗袍,只有一件应付特殊场合的汉制。旗袍也都是膝盖以下的——她的膝盖下满是疤痕。

      桃粉的旗袍、暗绿的旗袍、深紫的旗袍、绣花的旗袍。。。。。。一件一件看过去,却又那一件都不甚满意。

      她怕沈景冰不喜欢。

      她怕显自己丑。

      她怕不能隐藏自己的缺陷。

      她怕。。。。。。

      一个多个小时,她才选定了一件仿旗装的刺绣旗袍。

      头发也不再是自己随便烫烫了事,而是专门请了做头发的女师傅来家里做了个发型。

      为了保证这个发型的质量,春姨又是动用自己的小金库给师傅额外的礼金,又是封糕点,又是送布料的。

      折腾到了晚上九点,终于做完了发型,把女师傅送走了。

      二

      小都会的场子,一般都要到后半夜一两点才散去,但是真正的贵客基本上十点以后就不会过来了,所以那些有头有脸的舞女,基本上十点钟之前就会离开,或是跟经理打生招呼离开了,或者是跟着金主走了。

      而那些收场的,往往都是些新人,这也算是前辈们给后来人的一点活路吧。十点钟以后的客人,往往都是已经喝得有些微醺的了,若是哄好了,也算是个靠山。

      当然,水仙是不需要这样的“靠山”的。

      她只是把自己藏在沙发里,哄着身旁的沈景遇,让他带着她去万国酒店。

      沈景遇。

      此时,马路的对面,九十六号的门前,一辆低调的轿车停了下来,里面出来了一位看着十分健美的男士。

      油亮的头发,修身的大衣,锃亮的皮鞋,气派的手杖。

      管事的见了马上就开了门——

      沈景冰。

      春姨的房间是冲着院子开窗的,她就穿着那件旗装,拿着红酒杯,静静地看着他。

      橘色的灯光很暖,照在她身上也显得温馨。

      沈景冰自然也看到了春姨,妃色的旗袍,窗户正好在她膝盖的位置,把视线下移,能让人注意到隐藏在旗袍下的那片森林。

      沈景冰不觉得他的想法有多么下作,他觉得这应该是一门艺术,就像他一样。

      永远妥帖的西装,永远油亮的头发,永远优雅的做派,还有领带上那个绅士的酒窝——

      他觉得自己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因此做什么事都是一件艺术,即便是想那种事,也是在思考艺术。

      他迈开他修长的腿,一步一步迈进了九十六号的小洋楼。

      骨节分明的大手打开了春姨的房门,身后的声音让春姨直接转了些角度,刚好四十五度。

      灯,被那双大手关掉了。瞬间室内的蜡烛变得张扬了起来。

      那光,是暖的,是炙热的,带着生命的温度,火焰跳动着,忽明忽暗。

      侧开襟的旗袍一下子就被脱了下来,而后是他的手掌抚上她的伤疤。

      先是鞭子和皮带留下的伤口和疤痕,而后是日积月累留下的板花,然后是藤条偶尔留下的印痕,最后是牵起她的手,看到四肢上的淤青和紫痕。

      “很美,像艺术品。”他说。

      她有些冷,又有些暖。

      鸳鸯浴,红酒杯,软床香玉,红袖伤。

      她是流着泪的,不知是悲是喜,然而这选择做了,便无法回头。

      沈景遇和沈景冰,她必须要选一个。

      很明显,沈景冰不会揍她,因为她不是她的沈太太,还会帮她照看九十六号的生意。

      而沈景遇呢,沈景遇要靠着沈景冰,靠着姑娘们的身体,才能在九十六号耀武扬威。

      结果是很明显的,当上线和下线重新勾搭在一起,沈景遇这个中间商就不再是必要的了。

      他说,我爱你。

      窗外的月亮依旧没有完全隐去,春姨就盯着它发呆。

      再见别时月,桃花笑风尘,长安非故里,春风不识路。

      如果长安哥哥喜欢这样,那就随他吧。

      她骗自己,我是为了九十六号。

      与此同时,在万国大酒店,一声枪响,惊动了整栋楼的房客,血花四溅,警笛大作。

      “你看,我选的人多完美,她成功了呢。”沈景冰的语气格外温柔,就像是每个睡前给孩子讲故事的阿爸。

      三

      沈景冰难得有没有算到的地方。

      比如说,沈景遇不是死于枪杀,而是死于中毒。

      死于枪杀的是水仙。

      三个小时之前,万国酒店。

      “老板,你就陪我喝一杯嘛~就一杯~”今天的水仙格外不一样,可能是喝醉了的原因吧,撒娇都显得过于甜腻。

      沈景遇只是想有一次愉快的跨兴别交际,虽然觉得可能有问题,还是喝了——

      说到底,他没瞧得起眼前这个女人。

      “那阿爸要喝交杯酒好不好?”沈景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开口哄道。

      “好~”水仙明显有备而来,自然不怕这突然的交杯酒。

      因为整瓶酒都有毒,而两个杯子的杯沿都有安眠药——在他洗澡的时候动的手,两包药就藏在了今天那与以往不同的发髻里。

      水仙很小心地没有碰杯沿,虽然她下的是无解的毒药,可是光杀了他怎么能让她满足呢。

      “谁还不是欠槽(四声)的命了?”

      这话其实是水仙初夜那天,沈景遇和她说过的话,她要原封不动地还给沈景遇。

      没过多久,药效就上来了,水仙趁他睡着,赶紧用床单把人绑起来。沾过水的床单绑人格外结实,甚至她还特殊关照了一下特殊部位——大概会坏死吧?

      她没等沈景遇醒,而是用了更为粗暴的方式。

      “谁还不是欠槽(四声)的命了?”

      (你看,你看这个字数,你看这个字数你就知道我故事没讲完。)

      不过水仙终究是女孩子,论打斗她是比不过这个行伍出身的男人的,男人解放了双手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对着她的脑袋开了一枪。

      当然,对于沈景冰来说,沈景遇死了,水仙就不重要了。

      他要的,仅仅是沈景遇的命,至于水仙,自然有法律惩处。

      那天,他和她说;“他死不死,是我的命令,你活不活,看你的本事。”

      她没本事,也不想去刑场挨枪子儿,所以她给整瓶酒都下了毒。

      四

      今天早上春姨陪“孩子们”吃早饭的时候,沈景冰就堂而皇之地上了桌。

      一向张扬的沈彩羽都因为没弄明白情况而格外老实沉默,结果倒是小白花沈彩衣先开口了:“这位是沈老板吧?”

      老板,一是称那些给钱的金主,另一个是称呼那些高级特务。

      沈景冰挑了一下眉毛,并没有放下刀叉,只是看向了沈彩衣。

      沈彩衣被盯得低下了头。

      成熟的男性身上散发的气息,是那些愣头青所没有的。同样是温文尔雅,历经岁月的风霜洗礼,总能少一分死板,多一分圆滑温润。

      “身材尚佳,模样不错,能打80分。”沈景冰说着,放下刀叉,品了一口红酒,然后补充道,“头发很好看。”

      “谢谢沈老板。”小白花的声音温婉,带着一丝讨好。

      显然,她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可惜,她知之甚少。

      背后依旧疼痛的春姨有些幸灾乐祸,该死的小蹄子敢跟她抢男人,等着哭去吧!

      一激动,又扯到了身后的伤口,一个没忍住,一声轻哼。

      接着就看到了沈景冰面带微笑地看着她。那种微笑。。。。。。怎么说呢,应该是带着安慰性的那种,很让人安心。

      看到这样的场面,沈彩羽甚至连吃饭都忘了张嘴了,一口小菜直接掉在了粥碗里。

      “彩羽怎么了,是不舒服吗?要不要干爹给你看看?”沈景冰依旧很绅士风度——当然,前提是忽略这句话里的“干爹”。

      沈彩衣心下了然,顺着就叫道:“阿爸,姐姐没事的,昨天的作业多,姐姐做得有点晚,没睡醒罢了。”

      “应该的,应该的,女孩子要多读书。”沈景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慈爱的长辈形象。

      沈彩羽依旧低着头不说话。

      香蒲最先喝完了面前的清粥,抬起头却发现沈景冰正在盯着她看,带着打量,却毫无瑟情。

      香蒲起身,略微低了低头,用乖顺的声音说道:“春姨、沈老板,我吃好了,先下去了。”

      香蒲说完,木瓜才如释重负地放下手里的筷子,慌忙跟着起身,微微弯腰,点了下头就跟着走了。

      开始几步是走,而后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小跑。

      “有意思。”沈景冰心想,“是个好苗子。”

      有了两个人已经离席了,沈彩羽也飞快地开始喝粥,连最基本的餐桌礼仪都顾不上了。

      “彩羽啊,慢点吃,不着急的,上学来不及我可以让副官送你,他车技很好的。”

      沈彩羽条件反射地摇头,吞下了最后一口粥,招呼都没打,直接跑了。

      于是桌上就只剩沈彩衣了。

      “不错。”此时的沈景冰刚好吃完了最后一口牛排,放下刀叉,吐出了这样一句话。也不知道是在评论牛排,评论面前的沈彩衣,还是沈彩羽。

      “彩衣啊,在学校感觉怎么样?习惯吗?”沈景冰盯着手里的酒杯问道。

      “挺好的,学校里的密斯们都很好。”沈彩衣像是没听懂沈景冰的话。

      一个马上都要毕业了学生,怎么会不适应已经读了快三年的学校?

      沈景冰放下酒杯,双手交叉:“嗯,是我问蠢问题了。”

      “没有啊,干爹这是关心我。”沈彩衣礼貌地客套着。

      一旁主位坐着的春姨脸色已经开始难看了。

      沈景冰却一直拉着沈彩衣有的没的在聊,聊到上学的时间都错过了。

      “长安,孩子上学都要迟到了。”

      “怪我,怪我。我对咱们彩衣真是一见如故。你快去上学吧,别晚了。”沈景冰说着,却心知肚明早就晚了。

      但是他却并没有提出送她。

      春姨的脸色这才好了一些,而沈彩衣只能悻悻地拦了黄包车去上学。

      沈景冰又和春姨腻歪了一会才离开,春姨仍然是十分不舍,一直把人送上车,看着车离开了,才回房间补觉。

      车子一驶离九十六号,沈景冰立马吩咐副官:“让我们的人看着点沈彩衣,在学校里和在九十六号的动向都要汇报给我。”

      副官应了“是”,而后问道:“老板,许梦芸已经死了,许如明怎么办?真的要除掉吗?”

      “做了吧,连带着他家那废物点心,省着以后养大了再找我麻烦。”
      “是,老板。”

      第七章万树桃花映小楼
      一

      沈彩羽作为沈家名义上的“长女”,实际上却不是最大的“女儿”。除了十六岁的香蒲,今年十九的木瓜也比她大。但是因着来九十六号时的年纪最小,反而是最先上了学的。

      沈彩羽,今年十五岁。

      十五岁,这样的年纪,在豪门大族还算是“小孩子”,没经过什么风浪,可若是放在贫苦人家,说不定已经许给谁做婆姨了。

      十五岁和十五岁,总是不一样的。

      十五岁的沈彩羽,对未来也好,对现在也好,总有数不清的担忧,担忧到从来没时间回忆过去。

      不过她的过去,也没什么好回忆的。

      江南出生的少女,却尚在襁褓就背井离乡,一口吴侬软语,算是和故土唯一的羁绊。

      她的出生,是个意外。没有名字,大家都叫她“囡囡”。

      三岁,南下的路上,开始跟着母亲学曲子,六岁上,母亲没了,阿爹开始酗酒,阿姐就带着她街头卖艺。

      许是年近不惑却家徒四壁让阿爹的一番雄心受了挫,八岁的时候父亲居然开始流连各大赌坊。

      十赌,九输。

      阿爹也不例外。

      一个家少了男人或是少了女人,终究都不成样子。阿姐尽力维持着当家主母的形象,长姐为母,可是阿爹始终没有办法面对现实,酗酒,打人,赌博,成了他生活的常态。

      日记就这么维持到了九岁那年,阿爹的赌债利滚利,被催债了。

      她始终记得,生日那天中午,散了摊,阿姐给她卖了一个热乎乎的白面馒头,然后拉着她的手,往出城的方向走了,头也不回。

      城门外,她回望到“南湾城”三个大字,却是满目茫然。

      阿姐说这不是故乡,可这里承载了她多年的记忆;她说这是故乡,但她说着格格不入的江南话。

      也许是故土的召唤,也许是为了不被爹爹追上,她们最终选择北上,江南的孩子,最终还是回到了故土的怀抱。

      南江茫茫,一来一回间,用了八年的时光,失了母亲,丢了父亲,回到故里也是流落天涯。

      出生在父母最为恩爱时的阿姐,可能更为痛苦吧。

      所以她们心照不宣地从不提起过往。可是今天,她自己却始终沉浸在过去之中。

      十岁的时候,她大病了一场,高烧烧了三天,然后就转了低烧,成天地咳嗽,咳得肺子都要出来了,人都说她得了肺痨,房东把她们赶了出来。

      桥洞下住了三天,她又开始高烧。

      不是所有的坚持都能换回美好的结局,阿姐终是为了她,流落风尘。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古人的《长恨歌》写得极美,可是醉春楼里的却不是贵妃娘娘。

      流落风尘的女子终究为世人所不齿,从前她也一样看不起那些烟花柳巷的女人,可从她被送到医院治病的那天开始,很多时候她都在想,是先有了那些想成为瞟客的男人,还是先有了那些为了瞟资的女人?

      究竟是玉望有罪,还是满足玉望的人有罪?

      她住了三个月的院,就想这个问题想了三个月。

      在医院里过完了新年之后,她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了。

      命,是阿姐给的,阿姐做什么都是对的。

      她是在看阿姐的时候认识的苜蓿,然后顺藤摸瓜知道九十六号在买女孩培养的。日夜的跟踪之下,她甚至知道那个最先来的木瓜很不合沈景遇的心意。

      逐渐突出的身材,越发恭顺的性子,都是那个木瓜不讨喜的原因,沈景遇几乎放弃了对她的培养,从她开始日渐丰满的时候开始,她甚至连学都没得上了。

      于是,“囡囡”在适当的时候走进了沈景遇的视野,一首江南的小曲告诉沈景遇:

      你,需要这个“沈彩羽”。
      十一岁的姑娘,身材如何,已经能看出一些端倪了,骨相瘦,难保日后出落得不是个美人,这一单,沈景遇不亏。

      沈景遇让她跟着春姨学,叫春姨母亲,可是学了半个月之后,一位“沈先生”就把她接走了。

      一年的封闭训练,就在一个独栋的小别墅里。

      她虽不懂,但却能看出来这位“沈先生”教她的东西和春姨教的是不太一样的。洋文、音乐、国画、正治。。。。。。全然不同于春姨吃喝玩乐的那一套。

      她大概能察觉出来,“沈先生”对她的定位,似乎要高得多。只是她从未见过这位“沈先生”,只在学成回九十六号的那天,见到了她。

      那天她早上睁开眼睛,女仆便告诉她,“先生”来了。

      话音刚落,沈景冰便推门而入,看着像极了衣冠禽兽。

      她穿着睡裙,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可是看见了他,还是忍不住用被子把自己捂好。

      沈景冰见她这样,反而笑了,赞她一句:“不错。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别像你那个姐姐。”

      沈彩羽的脑袋“嗡”地一声,缓了好一会,抓紧了胸前的被子:“你把我姐姐怎么了?”

      沈景冰并不回答:“你今天就算出师了,可以回九十六号了,学校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开始上学。”

      “你到底把我姐姐怎么了!”沈彩羽有些抓狂,双手开始胡乱扑腾着要去抓沈景冰。

      沈景冰一脸严肃,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只手就擒住了她的两只胳膊。

      “去吧!”他说。

      他丢下这句话,转身留给他一个笔挺的背影,亚麻色的西装,甚美,却冰冷。

      那就是她和沈老板的第一次见面,也是今天之前唯一的一次见面。

      后来,姐姐告诉沈彩羽,把她赎来九十六号的是“沈老板”。

      当时她只知道沈景遇在到处买女人,现在想来,是沈景冰的可能似乎更大一些。

      沈彩羽越想便越觉得害怕,数学题更是一道也做不进去。

      二
      车轮,缓缓止住。

      副官穿着那身极为合身的高级军官军服,带着自家先生的优雅下了车,极为恭顺地为沈景冰开了车门。

      沈景冰知道沈彩羽在胡思乱想,不过回沈公馆的路上他就已经有所成算了。

      车停在沈公馆门口的时候,沈景冰又挂上了那副绅士般温润的微笑——

      紫苑来了。

      沈景冰在座位上坐得笔直,等到副官下了车,给他开门,才握着手杖下了车。站定便把手杖交到了副官的手里,而后朝着紫苑走过去。

      那副官是沈景冰从小捡来的,跟着沈景冰姓沈,开始只是伺候他,前几年觉得还不错,就送到军兑里锻炼了几年,也是今年接回来过年才留下做副官的。

      副官很是乖巧,双手捧着手杖,也不马上跟过去。

      紫苑知道沈景冰回来了,却直到沈景冰跟她打招呼,才微微侧身半是面对着他。

      副官见了紫苑,耳朵却“倏”地红了,好在小麦色的皮肤,看着没那么显眼。

      紫苑今天穿了一套白色的女士西装,白色的阔沿帽斜戴,显得后背那片脖颈更加修长。

      “你穿白色还真难得。挺好看的。”沈景冰说。
      “九十六号死人了,当然不好穿得太张扬,不尊重。”紫苑说着,又侧了一点身,正面对沈景冰。

      沈景冰微微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皮鞋尖,然后抬头:“确实。艺术是值得尊敬的。”

      这个话题没有再继续下去,紫苑说:“恭喜沈老板拿下九十六号,以后我是不是就不用每天报道学手艺了?”

      她微微歪头,看着沈景冰,那模样有些俏皮可爱,但该有的淑女气质却一点没少。

      沈景冰仍旧挂着一幅标准的绅士微笑:“当然,我豁免可爱的赵小姐。”
      他称呼她为“可爱的”。

      “在九十六号您可不能叫我赵小姐啊~”仍然是那副甜美又可爱的样子,看着有些假,但实在是赏心悦目。

      “自然,我相信赵小姐的实力。沈景遇说着,用没拿手杖的那只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两人往公馆里面去。

      作为一个情报工作者,沈景遇见过的人不少,但是他能看上眼的,却不多,能被他称为“艺术”的人,就更少了。

      水仙算一个,紫苑算一个。

      在他眼里,紫苑是一件嬉笑嗔痴都极具美感的艺术品,虽是匠心,胜似天成。

      两人一路走到会客室,沈景遇很绅士地请紫苑落座,待对方坐下了,才解开西装的纽扣,坐了下去。

      副官看两人落座了,就想离开,却被沈景冰叫住了:“墨痕,你也留下听着吧,省的我还得再和你交代一遍。”

      沈墨痕,原来他叫沈墨痕。紫苑心里想着,面上却还是不动声色的甜美端庄。

      沈副官得令,就规规矩矩地站在沈景冰的沙发旁边,站的笔直。

      沈景冰不再看向副官,而是开口对紫苑确认道:“俞家的那单,你接了?”

      “嗯。”紫苑的声音伴随着点头的动作出来。

      “打算怎么做?真要动手吗?”沈景冰身体前探,手肘支在腿上,十指交叉。

      “还是顾家更有用一些。”那语气仿佛是在嫌弃爸爸买的巧克力没有妈妈买的巧克力好吃一样。
      沈景冰点点头,没再说什么。紫苑和九十六号那些普通的姑娘是不一样的,甚至和那些经过他来到九十六号的姑娘,也是有区别的。

      他们是合作,而不是上下级的关系。

      同样出自沈家,沈景冰是很看不上沈景遇的。不止是因为分家的出身,更多的还是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

      他觉得自己追求的是“艺术”。它可以是极致的美,也可以是掌控人的手段。

      比如水仙。

      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在九十六号塞人——实际上他觉得这样的九十六号是不该存在的。

      可是九十六号的发起人,是沈景遇,所以他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改变九十六号。

      于是才有了亲赴虹凌抓人,然后培训,然后放在九十六号,潜伏十年之久,一击杀之。

      那是沈景冰一手窕教出来的人,虽然只有半年的时间,可是这十年的漫长岁月,她的人生轨迹又何尝少了他的手笔?

      对于沈景冰来说,水仙这个艺术品的高朝,就是对沈景遇的一击必杀。

      杀掉沈景遇之后的人生,就不再是艺术了。

      所以他说,能不能活,凭本事。

      但是紫苑不一样。他和紫苑是平起平坐的。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追求。

      他们,是合作。

      三

      中午的时候,沈景冰留紫苑在沈公馆用饭,副官也上了桌。

      主餐是一个大大的奶油蛋糕。

      按照紫苑给自己的人设,她是不会拒绝的——事实也是如此。

      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奶油蛋糕未免太过甜腻,这个世道要求男人,除了女人之外,不能喜欢太甜美的东西。

      因此用餐的时候,沈景冰和副官面前的盘子都是空的。坐在主位上的沈景冰和坐在紫苑对面的沈副官都在看着紫苑。

      但是紫苑表现得仿佛蛋糕就会全世界一般,完全不受这两道目光的影响。

      沈景冰看着恨不得把自己埋在蛋糕里的紫苑问道:“你看我这副官怎么样?”

      紫苑下意识地动作一停,而后继续头也不抬地吃蛋糕。

      沈景冰当然知道紫苑不喜欢吃甜食,因此有心打岔:“我这副官,癖股可翘了。”

      紫苑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副官:小麦色的皮肤,脸型偏长,但五官精致,白回来应该很好看。

      打量完毕,紫苑继续埋头吃蛋糕。

      副官没有蛋糕可吃,却也低下了头,一头浓密的黑发对着紫苑,很是好看。

      上座者对此十分满意,但并不满足。

      只听沈景冰突然问向副官:“墨痕,沈彩羽和香蒲应该今年就毕业了吧?”

      副官连忙抬头,转过脸去看向沈景冰,同时回答道:“是的先生。”

      和沈景冰说话的时候必须看着他,这是规矩。副官年少就开始跟着沈景冰,没少因为这个挨打,甚至因此练就了一副绝世好臀。

      紫苑也抬起头:“沈老板,做这种安排不用避开我吗?”

      沈景冰笑了笑,又对着副官吩咐道:“给香蒲准备一个高级一点的大学吧!要男女混校。”算是用实际行动回答了紫苑。

      副官再次回答:“是,先生。”却并没有把脸转回去,而是等着接下来的吩咐——按照副官的了解,先生既然提了沈彩羽,自然会有所吩咐。

      果然,沈景冰欣慰地看着他,很快又吩咐道:“沈彩羽的事你今天下午亲自去找她谈,务必说服她接受安排。”

      “是,先生。”

      此刻紫苑眼中的副官乖巧得有些过分。不过她可不知道,如果副官完不成任务,沈景冰会怎么“修理”他。

      副官把脸转回来,又直直对上了紫苑的目光,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紫苑觉得有些好笑,她起身切了一块蛋糕给副官,放在了他的盘子里。
      副官有些不知所措地看向沈景冰,目光里带着问询。

      沈景冰嘴角勾起招牌式的笑容,点了点头。副官这才埋头吃起了蛋糕。

      两个人,竟是吃掉了大半个蛋糕。

      饭后不久,紫苑就起身告辞了,沈景冰带着沈副官亲自送到门口。见人走远了,沈景冰侧身问副官:

      “墨痕啊,我给你选的人,怎么样啊?”

      副官的耳朵,又红了。

      四

      下午第一节课要开始上课的时候,密斯刘突然把沈彩羽叫了出来,说有均方的人找她。

      沈彩羽有预感,肯定是沈景冰那边的。

      果不其然,她打开门就看见沈副官在那等着她了。

      “沈小姐,下午好。我是先生的副官,称呼我副官就行了。”副官很规矩地起身问好。

      “军爷好。”沈彩羽可不敢跟沈景冰的人拿大。只是她哪知道沈景冰面前的沈墨痕有多卑微。

      “沈小姐是否有意向离开九十六号?”副官问道,却并没有指望对方的回答。

      沈彩羽也的确没有回答,只是眼里忽然亮了一下而已,很快,一闪而过,让人怀疑是幻觉,但是她那稍微前倾来不及撤回原位的上身却暴露了她的想法。

      果然,先生猜的不错。

      “先生的意思是,沈景遇已经不在了,良禽择木而栖,您也该做个选择了。”

      话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副官很紧张,但表面上仍然在努力学着沈景冰从容不迫的那一套,然而事实就是,他产生不了沈景冰那么强大的威压。

      “我可以回去和姐姐商量一下吗?”沈彩羽试探性地问道。

      副官更紧张了,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今天回去的时候要是不能给沈景冰一个准信,只怕少不得一顿好打。

      “先生说机会仅此一次。沈小姐可以在这慢慢想。”沈副官表面还是云淡风轻。

      “那军爷总得说说沈老板让我做什么吧?”

      “这个内容是保密的。”副官推脱道。

      沈彩羽听闻,不再开口,只是一直盯着副官看。

      面前这个对手,不好对付。沈副官已经开始有些出汗了。沈景冰的任务是必须要百分百完成的,可是眼前这个小了自己两岁的女孩,真的不好对付。

      今年刚刚开始帮沈景冰处理事务的沈副官,有些欲哭无泪。

      但是本能告诉他,这个时候,先开口就输了。

      沈彩羽不开口,沈副官也不开口,于是两人僵持了半个小时。

      最后先开口的,还是沈彩羽:“对不起,我不能答应。”

      沈副官听到沈彩羽的答复,顿时心里就一凉。完了,先生回去还不得扒了他的皮。

      沈彩羽却不管那么多,鞠了一躬,就退出了办公室。

      沈副官有些慌张地回去复命了。

      晚上下学的时候,沈彩羽看见沈彩衣上了沈景冰的小轿车,是沈景冰亲自开车。她没多想,只是以为沈老板真的重视妹妹。

      大概会去吃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然后去万国大酒店的套房吧。

      沈彩衣感叹了一下,上司机徐伯直接开车。

      紧接着,木瓜和香蒲的车也开了。

      今天也有一个姓孟的副官找上了木瓜,问她想去哪个学校,他可以给安排。

      这位孟副官,也是沈景冰的副官。

      木瓜当然知道这种馈赠是有条件的,因此和沈彩羽一样,拒绝了。

      不同的是,她的拒绝不是观望,而是实打实地不肯接受。

      这件事情香蒲也是知道的,刚刚又看见了沈彩衣上了沈景冰的车,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一时间,她有些自卑了。

      “李伯,跟上沈老板的车!”香蒲突然发号施令,木瓜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木瓜很清楚,她和香蒲不是一路人,没再劝,她下车会耽误时间,因此也跟着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家餐厅,今天被沈景冰包场了。

      只见沈景冰很有风度地帮着沈彩衣拉好椅子,然后自己落座,把菜单递给对方:“随便点。”

      那是成熟男人才会有的一种自信。

      香蒲就在这个时候说服了服务员,进到了餐厅里面。沈景冰听到脚步声,嘴角略略勾起。

      香蒲头脑一热就冲到了沈景冰的座位边上:“沈老板!我。。。。。。”

      看样子,这份临时的勇气并没有持续很久。

      沈景冰却满怀歉意地跟沈彩羽致了歉,然后引着香蒲到他的车里。

      依旧是很绅士地帮对方开车门,然后才是自己。

      不待香蒲开口,沈景冰便抢先说道:“我知道你的来意。”

      沈景冰说着,看向了香蒲:“但是,你真的想好要了吗?我是有过家室的人,你选择我,只能是情人。”

      沈景冰又把头转回去,目视前方:“你是个不一样的姑娘,你值得更好的。我会给你安排一个好的大学,把你过继过来,然后准备一份厚厚的嫁妆,嫁个不错的家庭。”

      “不过你不用觉得受之有愧,我只是觉得以你的能力,不应该只是卖弄风晴,你可以联姻,去做个有头有脸的正牌夫人。”

      “当然,选择权在你。如果你一定要做我的情人,我也不会介意。沈家的男人,从来不介意多个女人。”

      沈景冰的声音一句一句钻进香蒲的耳朵里,让她逐渐冷静,又狂热下来。

      这可是阶层的改变啊,面对这样的诱或,又有几个人不会心里一热?

      沈彩衣看起来似乎是陷入了呆滞。而沈景冰并不着急,只是静静地等着沈彩衣恢复过来。

      第八章小楼一夜听春雨
      一

      沈景冰一直等到香蒲情绪稳定了,上了沈家的车,才回了餐厅。

      沈景冰选的餐桌不靠窗,沈彩衣自然是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的。这自然让她产生了一份危机感。

      沈景冰重新落座没多久,就开始上菜了。

      他看得出来沈彩衣吃得心不在焉,却也没有点破。毕竟沈彩衣这步棋,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他真正的目的是九十六号。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他的桃花,去了多年了。

      年少初遇的时候,也许她的确是他人生的一抹亮色,只是如今,人生的春天早已经过去了。

      情也好,爱也罢,有的时候真的没那么刻骨铭心。

      分开得太久了,有些感情就找不回来了。

      当然,这个世道里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却允许男人有很多女人。

      沈家男人的薄情寡幸是天生的,代代相传。

      沈景冰的生母是位极为温婉端庄的大家闺秀,却死在了父亲的拳打脚踢之下;继母则是个极为好强的女子,在那个女性还不能休夫的年代,不堪屈辱挥刀砍向父亲。再后来父亲就一直不再续弦,当家的变成了二姨太,一直到十四岁那年沈景冰离家求学,都是这个样子。

      十八岁回来的时候当家的已经变成了九姨太,二姨太据说也没什么善终。

      二姨太的孩子景凉也被处理干净了。

      不过父亲那样的人,受了背叛,大抵也是活该。

      等他熬到二十岁,老爷子终于一命呜呼了,偌大的沈家,都到了他的手上。

      家里只剩六姨太的女儿,当时三岁的景凌,还有七姨太和八姨太,满打满算也就是还有一个开了庵堂自己出去住的四姨太。

      偌大的沈家,竟也如此萧条。

      那个时候,桃花也被许给了沈景遇,可以说,沈景冰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为了进入军方,他娶了军校恩师的女儿,也顺利地被提拔为了军官而后又是情报站,最后到了顺天情报处,再到近滨情报局局长,掌握半个华夏的情报系统。

      除了对权势的执着,也有在逃避对妻子的责任。

      妻子是抑郁而终的,致死都是处子之身。

      这大概是沈景冰此生最大的污点了。

      明年他就四十了,偶尔想想他也觉得很孤独。墨痕虽然是入了沈家的族谱,但最终还是送出去联姻的。

      如今天地辽阔,却没有一个和他流淌相同血脉的人,想着便觉得人生苍茫。

      木瓜。。。。。。不错。

      二

      一个沈景冰,搅和得整个九十六号都格外不安宁。

      四“姐妹”自不必说,今天全都见过了沈景冰或者沈景冰的人,春姨也是辗转反侧。因为一直睡不着,后来索性不睡了。

      后背的伤口,也是火辣地疼。

      都快要十二点了,沈彩衣才和沈景冰一起回来。

      管事的开了门,把两人引进小洋楼,春姨就在厅上等着。

      看见春姨,沈景冰立刻放开了沈彩衣的手,走上前搂住春姨的胳膊:“伤口还疼吗?我带彩衣去吃了个饭,顺便问点事,回来晚了。走,回房间,我给你上药。”

      春姨自然是不敢说疼的,搞不好再划上几刀,就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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