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道-天人国之道德

作者:宋斌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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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天之道第八节-天道因果


      正文:

      万物之始,有头、有缘、有为,因也。

      万物之终,有尾、有故、有成,果也。

      有因必有果,无因无果;有果必有因,无果无因。

      由果寻因,因者,水之源;由因生果,果者,水之汇。

      因中有因、因中有果,果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无穷、循环无尽。

      果由因生,生果亦生因;因由果成,成因亦成果。

      天地由因而生,万物由果而成;因果连绵,万物关联;因果轮回,万物循环;生生不息,有始有终,无有始终。

      昨日因,今日果;今日因,明日果。

      此之因,彼之果;此之果,彼之因。

      欲知后果,观其前因;欲知前因,究其后果。

      一切存在,必有原由;一切发生,必有结果。

      或曰:世事无常,无妄之灾、飞来之祸,偶然、巧合,何来因果?

      缪也。天道有规,万物有理;灾有其因,祸有其由。

      大千世界,万物互联;茫茫红尘,万事互关;浩渺时空,万因互用,万果互成。

      必然者,直接之因果;偶然者,间接之因果;巧合者,隐藏之因果。

      万般发生、绝非偶然,万象交织、实无巧合,皆无数异时异位因果之叠加。

      因之本,由内及于外,故内主于外。

      因之用,由外施于内,故外应于内。

      万物之变,依也、顺也、沿也;万物之动,有理、有规、有为。

      万物始有因,途有径,终有果,天道之始终。

      万物顺因而始、随果而止,应因而为、结果而受。

      万事缘起则起、缘尽则尽,缘来惜缘、缘去随缘。

      一因一果之谓道,故万物万事,皆无数因果之统一体。

      明于因果,察于万事,则悟天道矣。

      ________________

      阐释:

      关于因果关系,最经典的两句话就是“有因必有果”及“有果必有因”,直接简单明了的阐述了因果关系的本质。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从时间上来说,由无数的异时因果组成的连续关系;从空间上来说,是无数互相依存的异位因果关系组织成为一个极其复杂交错的网络系统。

      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因果关系中的因与果都是客观存在的,且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所以当有因时,必会产生相应的果;当有果时,必有引起此果之因。所以因与果均不以人们主观意愿为转移。

      因果关系具有特定性。什么样的因,必然会产生与之相应的、特定的果;具有什么样的果,也相应必有产生此果的、特定的因。特定的因,必与引发与之相对应的果联系;特定的果,也必有引发与其相对应的因联系。

      因果关系具有时间序列性。因在前,果在后。先必定有因的原由,才有后面果的结局。

      因果关系的阴阳转化性。祸使人悲伤,福使人快乐,所以祸与福之间是一个阴阳对立统一体。但祸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福,福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祸,因此祸与福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绝对的,因果之间可以相互转化、相互成就。

      总之,因果关系是万事万物之间很重要、很直接(有时也是相对间接)的关系,表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任何原因必有其结果,并且必定是相对应、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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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上篇:天之道第八节-天道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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