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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一脸无辜的始作俑者歪了下头,“别动,我捡一下。”说着就俯下身假模假式地够过去,明明手指尖已经碰到了笔却偏偏不去捡,反而一路顺着牧星河的脚背摸上去,在脚腕上转了一圈。
牧星河跟着他的动作吸了口气,碍于旁边还有人,不敢大口喘,只好零碎的吐出来,还没来得及喘匀就感觉手指尖儿一热。
已经把笔捡起来的人又开始动嘴了,直接一口含住了牧星河沾满奶油的手指,明明他只沾了一小块,林清野偏连手指根儿都包了进去。
英语老师早就发现了牧星河的表情奇怪,时不时拿眼睛瞟着。根据多年的临敌斗争经验,牧星河知道这个时候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心虚的样子,一定要眼神坚定,表情诚恳,才有可能逃过被提问,所以即使心脏已经被林清野这一口嘬到了嗓子眼儿也一动不敢动地盯着老师。
不知道是不是奶油有点风干了,林清野起身的时候牧星河甚至感觉自己听到了“啵”的一声,但根据身边的其他人并没有什么异常反应来推断,这很有可能是他的错觉。
两个人的座位正好挨着后门,走廊的风吹进来,牧星河觉得自己的食指丝丝发凉,转头看了身边的人一眼,林清野拿着刚捡起来的笔在书上画重点,丝毫不觉得自己刚才有什么不对。
“你怎么越来越浪?”
“嗯?”正在一行英文单词底下画记号的笔尖停住了,“是么?”
牧星河小声说:“感觉我坐在这儿,你身上的浪都能拍过来。”
“不知道,原来我不是这样的。”林清野仔细想了想,“肯定是你招的我。”
“靠?”
“要不我怎么不跟别人浪,专找你呢。”
“你跟别人浪一个试试!”牧星河马上忘了自己的初衷,“只许拍我!”
因为声音大了点,引得孟帆往这边看了一眼。
林清野作为一个铁面无私的家教还是很称职的,上课盯着学生,下课按时辅导,牧星河除了装眼睛疼逃课,其他时候都被迫取得长足的进步。
他的煎熬一直持续到周五才算暂时告一段落,因为林清野周五请假跟程邺去了成晖。
程邺是一个十分不爱张扬的人,家底丰厚,不碰烟酒,不买豪车,不戴名表,不但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身边的女伴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却又不是标准意义上的渣男,最起码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他对女伴确实非常温柔,也舍得花钱。
上次开去见林清野的那台奥迪已经买了四年,程邺始终没有换一辆的意思,车内简洁干净,除了置物箱里有一包纸巾,再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品,他对车并不像有些人那样疯狂喜爱,简直当老婆对待,但也轻易不许别人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清野跟他某方面特别的像,程邺一直对他高看一眼,从不把他单纯的当个打手对待,为了将就他的时间甚至跟对方约了周末见面,只不过对方没有同意,这才改成周五。
林清野坐在他的副驾上格外尴尬,车里没有开广播,两个人都这么呆坐着。
因为成晖是省城,去往那个方向的车流格外多,特别容易发生剐蹭,出城半小时后就遇见了一起交通事故,两台事故车在原地没有动,其他车辆都在绕行,交警还没有赶到,现场的交通秩序乱七八糟,所有人都急的开窗四处乱看,嘴里不住地骂。
程邺就像没有看见一样安安静静的开车,有路就走,没路就停,对前面那台整个发动机盖子都弹起来的事故车熟视无睹,另一条同向车道的司机也在往里变道,因为没有交警,大家都格外爱争个高低,见缝便挤,完全不顾别人方不方便。
前面突然有台车来加塞的时候程邺点了一脚刹车,耐心等对方把整个车身都摆正才起步,完全没有因为他不遵守交通秩序而产生任何情绪。
林清野正发呆的时候手机提示音响了一下,还没来得及查看消息就听见身边的人一声轻笑,“小朋友这么一会儿不见你都不行?”
他解开锁屏,是牧星河发来的一个表情包,一只大眼睛布偶猫在可怜兮兮地盯着屏幕外的人。
-怎么了?
牧星河好像一直在拿手机等他回消息,速度飞快地又发了一条,是拿自己自拍做的表情包,屏幕里的人笑着用手指点了手机镜头一下。
林清野下意识往旁边看了一眼,因为是事故路段,程邺一直在查看路况,并没有多余的精力关注这边。他犹豫了一下,伸手对上屏幕里小人儿的手指,然后又觉得自己过于弱智,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
过了这段路以后视线宽阔起来,程邺一只手扶住方向盘一只手垂在置物箱上,没话找话地说:“是不是后悔没坐别人车?”
“没有。”
“有驾照么?”
“没有。”
“回头给你办一个,以后出门能换换我。”
林清野没说话。
“要不然给你个车先开着,我跟交警打声招呼,驾照倒也不着急,你跟小朋友出门能方便点儿。”
“不用了。”
程邺不是第一天认识他,对他这副冷冰冰的态度不以为忤,“也好,那等你毕业了再说吧,以后不用整天泡在学校里了咱们再说这件事。”
“嗯。”
“等你真的来了我这儿,经手几件事,他们就会知道我为什么单单这么看重你。”程邺歪头活动了一下颈椎,“我无妻无子,生意做的再大也后继无人,若你拿得起来,也不算白白糟践了我的心血。”
林清野转过头看向他,程邺已经三十七岁了,保养的再好,眉眼间终究还是有藏不住的疲惫,虽然被偏光镜挡住了一部分,浅浅的鱼尾纹还是清晰地烙在太阳穴上,“为什么没有结婚?”
“因为这件事对我而言是没有意义的。”程邺打开车载播放器来回选择歌曲,“喜欢听什么?估计你们年轻人喜欢的跟我不太一样。”
《张三的歌》从音响里缓缓的传出来,歌词美好且充满希望,但此时此刻听起来却令人感觉饱含遗憾。
程邺用食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打着拍子,小声地跟唱:“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忘掉痛苦忘掉那地方,我们一起启程去流浪,虽然没有华厦美衣裳,但是心里充满着希望。”
因为他始终顾左右而言他,林清野知趣的没有再追问,又恢复了一言不发的状态。
“我有过一个很好的朋友。”程邺突然开口说,“在生意刚刚起步的时候我们能够信任的只有对方,我身体不好,他头脑简单,从开始就一直是他在明我在暗,我已经数不清陪他去过多少次医院,到最后甚至不敢再去了,怕医生起疑心,只好自己照顾他,就这么熬了许多年,终于站在了金字塔尖儿。”
林清野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说这么多,语气还十分伤感。
“好日子终于来了,他却走了,因为他爱上一个女人,是一个富商的二奶之一,刚好我们其中一个路子挡了他的财,所以富商许给那个女人钱,买了我朋友的信息,最终成功做了他。”程邺的语气毫无波澜,“你知道是多少钱么?一百万,区区一百万,便买走了他的命。案发后还上了新闻,在报纸上他被叫做无名浮尸,我们这种人,到最后连个名字都不配有。”
“那他叫什么?”
正在行驶中的车猛地减速,后面传来一声接一声不满的喇叭,副驾驶的人还没来得及重新坐直耳边便传来两个字:
“程邺。”
“什么?”林清野一把抠住车门把手,“你冒充他?”
“我没有冒充他,我变成了他。”程邺把车窗打开一点儿,迎着风深吸一口气,“这样才能让他们两个在最后的几分钟里看着我,满怀希望的叫我的名字,再慢慢发现,有多么徒劳。”
“你用他的名字,报了仇?”
“我第一次见你就感觉你很像他,却又比他聪明,只不过现在犯了同样的错误。我早就劝过他,他什么事都听我的,唯独这件事不肯。”
林清野本来只是觉得他一贯冷静而克制,是个难以动摇的对手,现在终于知道了程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象,这就好像火山在经历了猛烈的爆发后会产生冷却,他偏激且极端的情绪已经发泄完了,剩下的就是火山地表冷却后留下的花岗岩。
两个人赶到成晖以后其他人早已经到了,程邺下车后一言不发地环视一圈,“杰成呢?”
“程哥,他还没到,已经联系过了,可能还需要二十分钟左右。”
林清野跟在程邺身后一言不发的走,即使不抬头都能感觉到其他人的视线恨不得化成刀尖在自己身上刺个对穿。
约好见面的人显然身份不低,一群人被前来引路的人带到一栋独栋别墅前,是个欧式外观的二层,整体呈砖红色,院子不大但显然有专人打理,繁茂的花草中间有几株不知是什么果树,还没开花,星星点点的花苞掩在叶子后。
林清野下意识地转了一下左手腕,沉甸甸的感觉让他心里踏实了一些,毕竟在这种陌生的环境里,能指望上的人只有自己。
本以为会看见一个穿着花布衫叼着雪茄的中年胖男人,没想到在进了院子后第一个起身招呼的竟然是一个挽着裤腿的老头。
“到了?来来来,快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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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哪位小天使愿意给个作收...如果没有我过两天再问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