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容易爱人

作者:纯白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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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丁蕊十五岁的时候,中学里流行交笔友。好友乐乐在放学时快乐地递给她一封信,炫耀道:“快看快看!”
      极短的信,刚好写满一张纸,字体丑陋,言辞间充满了炫耀,说自己颇具女生缘,每每在足球场上飞奔,引得尖叫无数。落款是个骁字,通篇看下来,只有这个字,才勉强称得上帅气,虽然他说,因了这名字,人称小帅哥。
      丁蕊一目十行地看完,淡淡一句:“没意思。”
      乐乐白了她一眼:“嫉妒,你分明是嫉妒我认识了帅哥!”
      丁蕊瞪回去:“文字谁不会摆弄?我也可以把自己夸成一大朵花。”
      乐乐恨恨地:“好吧,我下午就给他写封信,要求看照片!”
      骁所在的城市,是北方,沿途种满白杨树的北方。十五岁的丁蕊是有精神洁癖的,对写一手丑陋的字的男生不抱有好感,只是无端地,喜欢北方的白杨。很喜欢,很喜欢。
      正是渴望诉说的年纪,班里交笔友的人越来越多了,几乎每天课间,都有人凑在一起唧唧喳喳地讨论,丁蕊看在眼里,心一动。
      她一向玩得疯,但课业太过出众,除了和张扬一道出去溜冰、打台球,倒也没有什么朋友。
      张扬和丁蕊住在同一个大院内,很有青梅竹马的意思,上学放学结伴而行,偏偏成绩都好,包揽了全班前两名,师长们都放心,对他们的亲密从无干涉之意。况且张扬人如其名,眉目生得大气,又会玩,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或矜持或奔放地接近他,绯闻不断。
      但这绯闻里,丁蕊不曾做过任何哪怕一天的女主角。
      也许是两人太熟了,熟成了一家人,而张扬,是个喜欢新鲜的人。但更也许,是丁蕊不够好看。
      她不够好看,平淡的眉,平淡的眼睛,眉生得稀疏,眼睛是内双,鼻梁有些塌,嘴唇厚。总之,真的,不够好看。
      张扬的每个绯闻女友,都是美丽的女孩,不曾例外。
      那么只好做兄弟吧,这样是另一种接近他的方式,在课业上,和他并驾齐驱,在游戏里,和他携手作战。丁蕊能努力的,只能如此了。
      是有难过的,尤其是当邻班的女孩托她给张扬递情书时,丁蕊通常会咬一下嘴唇,才挤个笑容出来:“好的好的,我会转交。”
      女孩脸红红地说:“真羡慕你和他是要好的朋友呀,每天都能看到他。”
      丁蕊在心里说:真羡慕你生得这样美丽啊。
      每天都能看到他,又怎么样,听他说起新任女友,说最近新学了一种游戏,或者是,温瑞安的武侠还不错。独独,忽略了身边这位哥们的心。
      有那么多话无处倾诉,丁蕊到底也交了一位笔友。随便翻看一本杂志,页面的下方,都会有一行简短的交友文字,并附上联系地址。
      青春期,大家都有大把的时间和写信的乐趣,课堂上无聊,大多数人又不敢逃课,只好用来写信,掩在书页下面,一边写一边往下拉,遮住信纸,时不时地抬头,装作认真记笔记。写到兴起,瞥一眼授课老师,顺手涂鸦一幅惟妙惟肖的漫画,众人传着看。
      丁蕊选中的笔友,是叫作秦斐然的,在北方城市读初三,和她一个年级。她想同龄人交流起来,会比较容易些。
      北方,有白杨树的北方,秦斐然的个人简介写:在北方,白杨树,我们走路。轻易地,击中丁蕊的心。
      好了,就是他了。这陌生的,即将走入她生命的男孩。
      不好看,一向不好看,就算是穿妈妈送给她做生日礼物的那套裙子,也不能被人夸一句好看,顶多是很有气质。
      但十五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气质呢。裙子真美,藕色的衬衣,优雅的同色小领结,下面是深蓝色长裙,样式简单,含蓄素淡。再将头发梳成麻花辫,很有民国女子的味道。
      裙子真美,但她是不美的。
      张扬所交往的女朋友,每一个,都是这样恬淡静好的类型,可丁蕊,做不好这样。当她这么一身装扮地向他走去,他正喝着可乐,马上一口就喷了出来,指着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你,你……”
      阳光下的少年,刚从球场上下来,穿白色球衫,立在南方夏天的芒果树下,荫影打在他的脸上,明明暗暗。啊,他多么像课本里学到的那种植物,白杨树,挺拔,坚定。
      丁蕊生气了,转身就走。
      张扬没有追上来。
      既然在真实生活里,不好看,在纸上,是可以营照一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吧。出于虚荣,或者是别的什么,在写给秦斐然的信里,丁蕊是容颜娟好的女生,她只用了一句来来形容自己:她们说,等我长到十八岁,会很像《窗外》里的林青霞。

      2、

      收到秦斐然的信,是两个星期以后。丁蕊和张扬靠在树边聊着天,他说《神州无敌》很好看,近来每晚看到十二点。她扬眉:“讲给我听?”
      他就讲给她听,难得的耐心,说起萧秋水,李沉舟,赵师容。自由,江湖……和那样的爱情。
      可丁蕊单单爱上了柳五,明知他不是好人,仍会爱上的男子。一次次地追问,柳随风,你要讲柳随风,我只要听他,不要听别人的片段。
      张扬就笑她:“分明很花心,怎么忽然就专一起来?”
      丁蕊楞了:“我怎么花心了?你才是!”
      张扬仍是笑:“你看看你的名字,蕊字。三颗心。”
      丁蕊一想,也笑了,顺手将手中的绿茶朝张扬头上一倒,绿色清凉的汁液,顺着那少年的黑发,流到白衬衫的领子里,在阳光下,闪闪亮。
      他反应过来,一把拉住她,她挣脱,大笑着跑远。
      刚回教室,生活委员就递上一封信:“你的。”
      白色信封,黑色的字,落款处,写着秦斐然。顿时想起,遥远的北方,新认识了这么一个人。
      拆开来,写满两张纸,碳素笔,字写得很大很锋利,一竖一捺,都拖着长长的尾巴,欲说还休的样子。丁蕊看得很慢,这个叫秦斐然的男生,有着阔朗的字,想必,也有着浓眉大眼的眉目吧。他说他的学业,说前排的短发女生多么爽朗,说班主任脾气暴躁,说,喜欢三毛那样的女人。
      呵。他竟是喜欢三毛的。丁蕊想,真要命,三毛,嗯,三毛,大格子衬衫,宽宽松松,牛仔裤,草帽,浪迹天涯的率性模样,张扬有次说过,丁蕊,三十岁时,你应该是三毛那种类型。
      可他喜欢的,是纯情的女孩。一直都是。
      而秦斐然喜欢怎样的女生,跟丁蕊没有关系。她需要的是一个宣泄的出口,而他够陌生,陌生,就是安全。他那样远,断然是不会像身边的女同学这般,咬着耳朵说,谁爱上了谁,或者,谁不爱谁。
      课堂上,老师讲着三角函数,丁蕊有一搭无一搭地听。她的座位在第一排,一进门,靠墙的位置,偏了些,当老师在黑板的最右边板书时,需要侧着身子才看得清。
      张扬坐在丁蕊的后面,当她侧身而坐时,手随意搭在他的课桌上。大部分时间,张扬都是在看武侠的,老师念在他不曾耽误课业,很是纵容,竟默许了这种行为。看得累了,抬起头来,刚好看到丁蕊的手,白白的,有肉涡的手,短短胖胖,有如婴儿。他淘气起来,信手拿支原子笔,在她的手上,画猪头。
      同桌是个女生,捂住嘴,轻轻笑。丁蕊当然也感觉到了,故意装作置若罔闻,眼睛眨也不眨地听着几何,不时附和几句。
      蓝色的原子笔,三个猪头,摆成“心”字,口水滴答地抬头望着画在上方的青草,分明是她的名字。张扬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得意地提笔写:张扬大师醉后戏作。
      丁蕊仍是一无所知的样子。要到下课了,女生提醒她,才哎呀道:“张扬你才是猪头!”围着课桌,追追打打。
      舍不得擦去的,她老舍不得,回到家中,在台灯下看书,一页页地翻着,眼睛却盯在他画的猪头上,要等妈妈干涉,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打上香皂洗去。
      次数多了,她学会画这种猪头,圆圆的头,滚滚的身子,尾巴卷卷,眼睛大大,画得越来越熟,和他画的,一模一样,几可乱真。
      终于有一次,趁他趴在桌子上睡着,她也在他的手上,画了同样的图案,并学着他题字,待他醒后,疑惑地盯着它瞧半天:“咦?我还会梦游?”
      她背转身去,笑得肩膀一耸耸的。
      在信里问秦斐然,你看过黄昏的云吗,踢球吗,玩不玩游戏?热爱古龙,还是金庸多些?又或者,是温瑞安。她说,我喜欢柳五,你呢。
      不知不觉,写满两页,贴上邮票,装入书包,寄出。在信里,她是敏感多思的小姑娘,并且是美丽的,美丽的,长发,大眼睛,秀丽至极。
      然后在考试中以强悍的姿态,和张扬较劲,在游戏里,比他玩得更酷。
      如果日子就这样过,虽然被相思噬咬着内心,但只要能看到他,一转身,一抬头,都能看见他,便也觉得安心了。
      但很快,他要转学了,他的父亲近年来仕途很顺,即将调入京城任职了。

      3、

      张扬向丁蕊辞行时,她正在给秦斐然写信,问他,你有要好的朋友吗,你明白什么叫黯然销魂者,唯离别矣吗。她说,这个秋天,我都懂了,但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懂得。
      “丁蕊,我要走了。”他和她的同桌换了座位,挤到她旁边,坐了许久才说。
      晚自习是没有老师来的,教室里很吵,大部分人都在嘻闹。她戴着耳塞,听邰正宵的《一千零一夜》,头也不抬。
      音量开得很小,她是听到他说话的,仍一字一行地写着信,对远方的男孩,说着身边的男孩。
      张扬不得不再说了一遍:“我要走了。”
      她侧过脸,望着窗户,努力地忍住眼泪。窗外是夜色弥漫,玻璃窗上映照出她的面孔,面无表情的脸。
      可为什么,有泪。
      她微笑着,一无所知的转向他,拔掉耳塞问:“你说什么?”
      “我要走了。”
      “哦。”她问,“几时?”
      “明天。”
      时间真少。她心里一紧,调笑道:“够用吗。”
      “什么?”
      “你有那么多妹妹,来得及和她们一一道别吗。”
      他竟是少有的正经相:“不重要。”顿了顿,看着她的眼睛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舍不得你。”
      他说,我舍不得你。几个字,却叫这女孩魂飞魄散。她和他对视,按着胸口,深吸一口气,想捕捉到他的情意。
      他沉声道:“这么多年的朋友了,真舍不得你。”
      朋友。哦,朋友。她笑笑,收回眼光,看向自己的手,慢吞吞地说:“你的兄弟那么多,红颜知己也不少。”
      他忽然伸手,按住她的肩膀,声音哽了一下:“可,可你是不同的。”
      然后他不再说话,起身向教室外走去。
      她楞住,反应过来才追出去。户外繁星点点,空气清新,他双手撑在阳台上,仰头望着天空。
      她陪他站着,不发一言。
      很久后,晚自习的铃声敲响,有女生跑向他:“说好了今天送我回家的。”
      他笑容满面,丝毫不见离愁别绪,立刻答应:“好。”
      他们并肩向车棚而行。丁蕊因此记得,最后一夜,他陪的是别人。
      夜里,她给秦斐然写了长长的信,从最初,到最终,一点点地向他倾吐。这么多年的爱慕,她克制自己的心,竭力不露出破绽,那样太尴尬了。她知道张扬爱的是怎样的女子。
      她不是。
      次日张扬一家向丁家辞行。两家父母是同事,相交多年,加上两个小孩子一向要好,关系很是好,张母拉着丁蕊的手说:“蕊蕊,你要好好地读书,将来考到北京来。”
      丁蕊点点头。
      张扬倒没怎么说话,和丁父下了几盘棋,说是行李还未收拾好,先回去了。丁蕊想送给他的礼物,生生地没有送出手的机会。
      是他所喜欢的球星的签名,她写信托秦斐然弄到的,本想当生日礼物送给他,哪晓得根本等不到那个时候。
      她说身体不舒服,躺在床上装睡,父母知晓她的难过,不去拆穿,妈妈走到她的床边,探探她的额头,叹了口气。
      父母走后,丁蕊坐起来,靠在墙上,号啕大哭。为这些不能宣于口的情意,为从此相去惘然的人生。
      为了那些再也不会重来的年和月。
      后来听到父母说,起码有六个女生赶到机场去送张扬,个个哭得像个泪人。他们用长辈讨论顽童那种又爱又怜又好笑的语气说着话:“张家那小子,年纪轻轻就这么讨人喜欢,将来还不知道会长成怎样的风流种子呢。”
      丁蕊也笑,去按胸口,心还在跳,但似乎已经空了。
      空了下去。
      初三的生活过得飞快,日日盼着张扬会有信来,但等来的,是秦斐然的信。温和体贴的北方少年,说了很多很多开导的话,并许诺会在适当的时机来看望她。
      好友乐乐继续和帅哥骁交往着,每封信都与丁蕊分享。丁蕊明白乐乐想看秦斐然的信,但她每次都推了。秦斐然是她的隐秘,用来放置不与人知的心事,她不要任何人窥见。

      4、

      张扬再无音讯,相识了十多年的发小,像水滴汇入大海,像树叶隐入森林,消失在人海茫茫。彼此的父母也疏于走动,终是渐行渐远渐无尘了。
      丁蕊在纸上画猪头,恨恨地想,张扬,你若真能狠心如斯,我为何不可以?赌气似的,画得力透纸背。
      那些和张扬谈过短暂小恋爱的女生们来找过丁蕊,向她索要他的新地址,她一律摇头:“我不知。”
      “怎么会?”她们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她笑:“我真的不知道。”
      女生不信,又问了几次,失望而去,嘀咕道:“连你都不知道。”
      乐乐在信里和骁谈了恋爱,从诗集里抄些美妙的句子给他寄去,再等对方从别处抄些更美妙的句子寄过来,自欺欺人,却自得其乐,直到她收到骁的照片。
      自夸为小帅哥的男生,平头小眼睛,穿土黄色的夹克衫,刻意做出不可一世的模样,但五官凑在一起,明明白白地,不好看。丁蕊扑哧笑了:“他怎么长得这么苦大仇深!”
      苦大仇深,就是这四个字。骁的表情,太像一个尚未翻身的农奴对待地主恶霸了。乐乐也笑,把信丢到一边,气乎乎:“分明是白马,居然装成王子!气死我了!”
      说得丁蕊蓦然心惊,自己也不好看,但在秦斐然面前,她是少女版的林青霞。
      “还会和他联系吗?”
      乐乐晃荡着腿,咬一口脆冰,摇头道:“我最讨厌被欺骗了,以后不理他!”
      也许……秦斐然知道真相,也会不理会我吧。丁蕊惆怅地想,但怎么办呢,我已经习惯了对他说话,说很多很多话。
      而秦斐然的信里,字里行间,已有了滚烫的字眼,他说,将来要和丁蕊考取同一所大学,可以在校园里,看四季鲜花,在图书馆里相对静坐,一抬眼,就能看到对方,很安心。
      他的字很好看,行文如他的名字般文采斐然,丁蕊想,怎么办呢,我不要见他,我不要给他看照片,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乐乐拾起信,三下两下撕掉,扔到垃圾筒里,拍拍手:“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和骁交笔友吗?”
      “为什么?”
      乐乐叹口气,目光茫然地注视着不远处的一只飞鸟:“他在交友栏里,这么介绍自己:爱踢球,爱玩,成绩好,性格阳光,帅。”
      “这样的人,女孩都会喜欢。”
      乐乐说:“你不觉得,他和一个人很像吗?”
      “谁?”
      “张扬。”乐乐说,“你的兄弟张扬。你不知道我那时该有多嫉妒你啊。”
      乐乐暗恋张扬,但怯于表白,于是找了和他相似的人做笔友,聊以安慰。丁蕊去握她的手,但并不想告诉她,我也喜欢张扬。
      不,不能说。女朋友之间是不能爱上同一个男人的,虽然两人都不曾得到他,可一旦挑明,再怎么粉饰太平,内心里是会有芥蒂的。彼时丁蕊并不能分析其中利害,只知道乐乐是个爱说话爱闹腾的女孩,自己的心事,万万不能被她知晓,最终必然会泄露出去,路人皆知。
      那就让乐乐继续嫉妒吧。丁蕊打定主意。
      乐乐苦恼地说:“你看,他都转学到北京大半年了,我还想着他……你有他的新地址吗?”
      丁蕊失去了张扬的消息,但她说不出口,作为公认的张扬最好的朋友,连她都找不到他,很丢面子。她说:“哦,他只打电话回来。你要电话号码吗?”
      她笃定乐乐不会。果然那女孩的目光惊喜了,很快黯淡下去:“不用了,我打电话过去,能说什么好呢,他也许不会记得我。”
      女孩的泪光滴答一闪。丁蕊松口气:“那下次他打电话给我,我代你问他好。”年少时,她是虚荣的女孩,惯用各种谎言来隐藏窘迫。但,一个谎言,总是要靠几个、几十个谎言来圆的,便是到了后来,再无澄清的机会。
      这一生,最爱是你,一直没有澄清的机会,一直澄清,一直不能使你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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