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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我有个姐姐,现在做空乘呢,我爸对我姐那叫一个好,我看着都羡慕。”
“毕竟呢,哥我也是从你这个年龄过来的,大学嘛,有喜欢的东西又没钱买我理解的,就想呢,虽然每一个月工资也就万把块钱,但也能帮就帮,说不定今天帮,明就是你帮我。”
许俊口才很好,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本来丁梨音不以为意,许俊这说辞一套套下来,搞得她都开始将信将疑了。
“哥这么些年什么世面没见过,女朋友也谈了好几个,什么女的没见过”,还犯不着对你这种小妹妹动歪心思“你就是个小妹妹。”
丁梨音相比较普遍大学生来说,不论衣着还是心智,都低龄化。说她是一个小妹妹。小朋友也不为过。
因为不止一个人说过丁梨音幼稚和可爱了。
行为幼稚,性情可爱。
幼稚又可爱,不是小朋友是什么?
丁梨音的心理防线再次降下三厘米。
“我看地图上显示前面有家星巴克,我们去那儿吧。”
许俊拒绝了我提到的《一点点》《COCO》,直接搜索了一家星巴克。
这时,我的内心OS是这样的:
难道《一点点》在有钱人的世界里很low吗?
《一点点》已经算是我认知当中比较高品质的奶茶了。
然而,我眼中的“高品质”在许俊眼中,连他的一句话都不值当。
‘哎,这就是差距吗?’
我开始思考。
可能,我是那只对井外世界没有概念也没有憧憬的井底之蛙吧。
方寸之地,一人小乐,足矣。
“星巴克我印象中这边是有一家,不过具体要怎么走我不记得。”
丁梨音是路痴中的极品。
极品路痴。
“没事,有地图呢。”
许军不甚在意道。
沿途,路过几家装潢华贵,格调优雅的店铺——餐厅。
许俊状似随意般问道:
“你有来这里吃过吗?”
依着许俊示意的方向,我看过去,打量了两眼,直率道:“没有。”
“我平时不在这些地方吃的,这些店消费太高了。”
“我偶尔也就会和同学去一期和二期底入那条……”那条负一楼美食街吃一两次。
话没说完整,许俊就打断了我的多条的解释,豪爽道:
“改天你带上你的小姐妹/舍友/闺蜜一起,我请你们吃。”
“不用不用。”
无功不受禄,我拒绝道。
“哎,跟你说真的,没事儿,多大点儿事儿。”
“哥请你们。”
我笑笑,也不答话。
谈话间,到了星巴克。
金鹰的星巴克与书店接连在一起,一进门,既是书卷气息,又是温暖小意。
“你喝什么?”
“不太甜的就行。”
由于前几天那杯“五分甜的一点点奶茶”腻到了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就决定要一杯不太甜的。
以史为鉴。
没曾想,正是这杯“不太甜”让我当夜翻来覆去,失眠到凌晨三四点才堪堪入睡。
许俊依着我的要求问店员,店员小姐姐余光中打量了我一眼,推荐了一杯“不太甜”饮品:
焦糖拿铁。
我听名字并不知晓“拿铁”是“咖啡”的意义,随和应:
“可以呀。”
许俊在星巴克柜台前等待饮品,我在周围书架随意翻看。
山海经画册煞是好看。
许俊靠近,我就立即换了个位置。
陌生人靠近的气息会让我感到拘谨和无所适从,我下意识会选择远离。
“我看你有点紧张啊。”
丁梨音是一个几乎所有情绪都写在脸上的人,许俊一眼看穿。
我拘谨地笑了笑,也没答话。
许俊继续宽慰道:
“你不用太紧张,我们就在这儿喝杯东西,随便坐一会儿,没事儿。”
我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客。
出于尴尬的气氛,我在书店转转看,许俊也随意瞅了瞅这书店里罗列的东西。
“你看上什么?哥哥送你。”
“不用不用,我就是随使看看。”
我连忙拒绝。
许俊再三客套。
“哥这次来也没给你带什么礼物,你要看上选一个就好,哥送你。”
俗话说:
“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虽然许俊一口一个自称“哥哥我”,|但二人终归非亲非故,哪能随意占人便宜?
可许俊一路上的客气之词不断,类似的话说多了,丁梨音也就不那么抗拒和排斥了。
‘纳小物,不缀友善之意。若他再提送礼的事,我便要一支钢笔好了。’
丁梨音喜欢写作,这段时日在使用的那支钢笔去年就已经掉了漆。
因着书写畅滑,且丁梨音又比较节省,这支钢笔她仍用着。
‘近期写作时间增加,再有一种钢笔互换着使用的话,那便是锦上添花了。’
我暗戳戳开启了美好幻想模式。
这段时间我会利用课堂时间进行文学创作,写文行云流水,常常写了不到半日,钢笔里墨水就尽了/没了,只得用碳素笔替代。
相较于黑色碳素笔,我更喜爱透着清墨芳芬的钢笔,自有一番韵味。
礼轻,意巧,实用。
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丁梨音挣扎了许久才压下去的“无甚功,受之有愧”的想法,在下一秒,没了压下的必要。
“卧槽,这么贵。”
不远处传来许俊的吐嘈声。
我放下手里用来捂手的焦糖拿铁,一脸疑感看向他。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灵感应,许俊所在坐置正是那摆满了钢笔的原木架旁。
许俊一边走回来一边解释道:
“一支钢笔卖一千多。”
我一惊。
‘现在钢笔这么贵了吗?’我掐灭了要一支钢笔的想法,‘我以为七八十至多上百。’
后来,丁梨音什么也没要,许俊什么也没给。
两人坐在星巴克,手里端着两杯暖手的饮品,随意聊着天。
“过来。”
宋河再招手,双臂展开,比出要抱的姿势。
“不去,过来干嘛。”
我远远看着,拒绝道。性情怠惰,我不喜欢运动。
“过来我抱你上来啊。”
宋河笑得一脸灿烂。
“上去干嘛?”
“高处视野好啊。”
“不要。”
“来嘛来嘛。”
“我不要。”
在宋河的软磨硬泡下,我意志不坚的答应了。
宋河得到了同意,跳下双杆,向我走过来。
他先是抱起我,再在双杆前举起我。
“你怎么抱我上去?”
‘这双杆挺高啊,他应该举不上去的。’
“你屁股往上面坐。”
宋河举着我,指引我怎样坐上双杆。
‘单边坐?害怕。’
“不行,你太矮了,我上不去。”
宋河一米七六的个子,确实不高。
三番两次,还是差那么一点点儿。
“上不去,你放我下来。”
我放弃,挣扎道。
“你再试着往上挪挪。”
“哎呀,还是不行。”
“下来下来,我要下来,你放我下来。”
“好吧好吧。”
许是宋河也体力不支了,不举了,放下了我。
宋河继续在双杆上荡漾。
我继续看着他笑
午后的校园,空荡荡的篮球场,三三两两的学生。
一只咖啡色小毛球闯入了视野。
我记得这种狗狗的学名,贵宾犬。
咖啡色的身影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欢快跳跃。
真的长得跟假的似的。
一看着它,就像看着一个会移动的毛绒玩县狗。
看是真实,又不真实。
小咖愉悦地跑着跳着,在草坪上撒开脚丫子狂奔。
“汪汪。”
它开心地冲它的主人笑。
主人摸摸它狗头,示意它可劲儿浪去,随及翻上双杆。
下午的时光,我整个人瘫软在床上,闲适地玩着三国杀。
约四五点的时候,闲鱼上一个消息令我又喜又忧。
那套粉色系的洛丽塔加汉元素衣裙套装被人拍下了。
我昨夜刚挂的闲鱼。
初衷只是初于女孩子的“秀一秀”衣橱心理。
不成想,卖出的速度快得令人发指。
这套粉色衣裙特别可爱、漂亮。
上衣设计是汉服明制立领琵琶袖的微改良版。
金色的双扣共四颗,颈部领口连着两颗金扣,沿下隔一距离各两颗扣子。
金扣合起衣襟,末尾处两缕粉丝的流苏,显得娇俏可爱。
整个上衣的底色是白色为主,粉色为辅。
两侧琵琶袖颜色由浅渐深,初白渐变粉色,袖尾处印着白色暗花,增了几分灵动。
窄窄的袖口,宽大的袖尾。
我习惯将手机、钥匙、卡片等小物件从袖口塞进去。
这琵琶袖作为两个小口袋十分好用、方便。
下裙是仿洛丽塔风格的小短裙。
灰粉色的腰边,灯芯绒材质,手感舒软。
裙摆以灰粉色为主色调,由浅变深,循序渐进。裙面上缀着一圈细碎小花,煞是好看。
裙尾与裙面所用的雪纺布粉不同,用的是绵布。一圈深灰色的镂空花边缀在裙尾处,十成十地满足了少女幻想的公主梦。
上衣的衣摆塞进短裙,一根缀着红色皮质流苏的腰带系在腰间。
腰带白色为底,衬两道深红色直线纹路在中部位置,流苏摇曳下垂,灵动娇俏。
这套卡哇伊的衣裙纠集了汉风古韵和洛丽塔娇艳,一静一动,一雅一娇。
十分好看。
这么仔细一打量,我又增生出几分不忍,不舍。
言而有信。
做买卖要讲究信誉为先。
只得忍痛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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