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N号[快穿]

作者: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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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二流子(二)


      三块七毛五分,两件洗的发白的土布衣服,两条打满补丁的裤子,三个鸡蛋,十斤左右的高粱面,还有几个红薯,再加上一间破土屋,这就是原主全部的财产。

      钱是原主偶尔运气好在山上打了猎物在黑市换的,衣服裤子是用原主的父母留下的衣物改的,鸡蛋和红薯是偷的,高粱面是村里的张叔给的。

      原主父亲在世时跟张叔关系不错,原主以前也多是靠张叔接济,不然一个八岁的孩子怎么可能靠偷几个鸡蛋长这么大。

      不得不说,原主的日子过得实在拮据,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改善生活,谢景行不是吃不了苦的人,但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过好日子,谁会嫌弃。

      谢景行不可能像原主那样去偷或者心安理得的接受张叔的接济,记忆里张叔每一次接济原主,都会被张婶儿骂 ,倒不是张婶儿心不好,而是这个年代谁家都不容易,给原主的恐怕都是张叔从嘴里省下来的,而且张婶儿虽然每次都骂骂咧咧,但却从来没有阻止过,就可以看出她对原主也是有情分的。谢景行将张叔张婶儿对原主的恩情记在心里,打算以后报答回去。

      原主除了农忙的时候会去地里做做样子,平时是不下地的,就是因为他这样游手好闲才会被村里人叫为混子,而谢景行自己怎么可能会种地,所以谢景行是没有打算下地的。

      谢景行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他会的东西很多,但这些如今大多数都不能用,想到自己的身手还不错,谢景行最终决定先去后山试试能不能打到猎物,若是可以就像原主一样拿到黑市去换钱票,若是不行再想其他办法。

      说干就干,谢景行将东西收好,背起一个背篼向后山走去。

      “混子,你和夏知青什么时候结婚,记得请我们去吃酒呀。”路上遇到村民调侃道,毕竟是一个村子的,原主虽然游手好闲,但并没有做过大奸大恶的事,大多数村民对他还是很友好的。

      “夏知青?我不喜欢那样的,看上去瘦巴巴的,一看就不好生养,我还是喜欢胸大屁股大的,还要能干活的,婶儿要是有认识这样的可以给我介绍介绍。”谢景行学着原主作出一副猥琐的模样流里流气的说道,说完也不管那位大婶儿的反应继续往后山走去。

      “呸!说得好像人家夏知青看得上你个混子一样,还挑三拣四,也不看看自己的德性。”

      谢景行听到了大婶儿的嘟囔也不在意,他这么说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以免男女主找他的麻烦。

      谢景行对这本书的女主夏安安其实是有些无语的。夏安安怎么说前世也是大学生,脑子应该也是有的,好不容易有了重生的机会,凭着她重生的经验难道不能发家致富,不能让自己过得更好。结果夏安安只想着怎么靠男人,还是一个前世被别人用过的男人,别人不知道,她自己难道不会觉得膈应吗。

      谢景行摇了摇头,将男女主抛在一边,他是不打算和男女主过多接触的。他虽然占据的原主的身体,却没有打算按照书中去走完原主的人生。既然他来了,这就是他自己的人生。

      来到后山,一时半会儿没有发现猎物,谢景行也不急,原主不会打猎,每次上山有没有收获全靠运气,但他曾经接受过野外求生训练,可以根据动物的粪便脚印等判断动物的踪迹和数量。

      谢景行根据地上的痕迹,终于在靠近大山深处的地方找到的一个野鸡窝,他放轻脚步,弓着身子靠近,此时鸡窝里有一只野鸡,他当下一扑,一把将野鸡抓住,野鸡发出叫声时,干净利落的在野鸡脖子上一扭。谢景行自然也没放过鸡窝里的野鸡蛋,数量有十几个,他拿了十个,剩下的留着可持续发展。谢景行将东西放到背篼里,继续观察,没一会儿又收获的一只野兔。

      有了这些收获,谢景行也没有继续,据他观察,这后山里确实有不少猎物,但大多数都在大山深处,甚至有野猪这样的大型猎物,外围有一些小猎物,当数量都不多,满足一下口腹之欲还可以,要靠这个挣钱恐怕不容易。他没有冒然的进入大山深处,他虽然身手不错,但那是对人,而不是对野兽,更何况他手中没有武器。

      看来打猎卖钱这条路还要从长计议,谢景行也不灰心,反而有些跃跃欲试。在原来的世界里,以他的家世和能力 ,要做到什么实在太容易,如今在这个特殊的年代,很多技能都不能用,为了赚点小钱他不得不费心思摸索,倒是别有一番趣味。

      谢景行将猎物放在背篼里,摘了些野菜放在上面做掩饰,趁着这会儿村民们都在地里干活儿,背着背篼回了家。

      之前只吃了些白粥,一番运动后,谢景行又饿了,他不太会做饭,但烤肉还做得不错,于是干脆将野鸡烤了。

      待填饱肚子,天色已黑,村民们应该已经回家吃饭去了,谢景行拎着剩下的那只兔子向张叔家走去。

      “张叔,张婶儿。”谢景行到张家的时候,张叔一家人正在吃饭,见到他除了张叔,其他人脸色都不太好。

      “混子,还没吃饭吧,快坐下一起吃。”张叔以为混子这个时候来是因为肚子饿了,连忙热情的招呼他一起吃饭,混子的爹和他比亲兄弟还亲,他也是真心把混子当成侄子,虽然混子每天游手好闲让他有些恨铁不成钢。

      “不用了,张叔,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我在后山打到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野鸡我自己吃了,野兔就给你们送过来,以前多亏了张叔张婶儿照顾我,我都记在心里。”谢景行说完,将兔子往张叔手里一塞,连忙转身离开了,留下一屋子震惊的人。他也没有在意其他人的脸色,毕竟原主确实一直在给这家人添麻烦,从来没有过任何回报。

      “诶?这混子转性了,竟然会给我们送东西!”张婶儿惊讶道。

      “说什么呢,混子一直都是个好的,他以前那是什么都没有,连自己都养不活,你看,现在不是有了肉就给我们送过来了吗,我就知道这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张叔欣慰道。

      张婶儿张了张嘴,想像平时那样反驳,可又觉得张叔说得有些道理,难道以前是他误会混子了,没看出这孩子是个好的。

      这个年代也没什么娱乐,谢景行简单的洗了个澡就睡下了,他决定明天去县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方法。

      第二天早上,谢景行起了个大早,没办法从村里到县城有十几里路,村里只有一辆牛车,每个月会固定几天去县城,这时想要搭车的人不少,想要坐车就得赶早。

      谢景行到村口的时候见到已经有四五个人等在哪里,其中一个人特别引人注目。

      那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男人虽然坐在轮椅上,却不会给人羸弱的感觉,他周身萦绕着一种强大的气场,即便残疾也让人不敢小觑。

      谢景行走进后才看清男人的相貌,剑眉英挺,五官如刀削斧劈般深邃,轮廓分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那双眼睛看过来,幽深而锐利。

      谢景行倒没有被男人眼中的锐利吓到,他自然的移开目光,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沈战,男主沈建国的大哥,曾经是军人,因为在一次战役中腿部受伤而退役,如今在家修养。但谢景行知道沈战的腿后来是治好了的,虽然再次站了起来,但沈战的腿也不可能再上战场,不想转为文职的沈战没有再回部队,而是做起了生意,他在军中人缘极好,这些人脉都成为他后来商场上的助力,而男女主的事业能够做那么大,可以说大部分都归功于他,可以说他是男女主最大的金手指,是书中的幕后大佬。

      这些信息在谢景行的脑海中过了一遍就被他抛在一边,沈战虽然厉害,谢景行却没有想过要去抱金大腿。谢景行相信以他谢家二少爷的能力和后世带来的眼光,即使如今没有任何人脉,他也会成功。

      很快牛车就来了,谢景行看到沈战用双臂撑起整个身子坐到牛车上,即便有衣服遮挡也可以看到他手臂上遒劲的肌肉。然后一个村民将他的轮椅折叠起来放在牛车的一个角落,沈战礼貌的道谢。

      谢景行坐在牛车上,正好坐在沈战对面 ,他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村民们聊着天,为了不惹人怀疑,他尽量模仿着原主的说话的方式。

      谢景行却不知道沈战一直在观察他,虽然谢景行极力的在模仿原主,但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却是改不了的。

      原主坐姿随意那是猥琐懒散,他却显得慵懒而优雅。不管村民们说什么,他永远看着对方的眼睛,真诚而耐心十足。嘴里说着流里流气的话,眼神却干净清澈。

      沈战一路上不着痕迹的观察着谢景行,发现他一举一动中不经意散发出来的良好教育,比起他以前见过的世家精心培育的少爷也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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