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山河绘

作者:弧矢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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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倪


      是夜,夜色缱绻,夜风和煦。京都大街万籁俱寂,一片祥和之中空无一人。

      只余一更夫悠悠哒哒、不紧不慢地巡逻。走两步便熟稔的挥起手中棒槌卖力敲打着铜锣,扯着嗓子喊起:“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月盈于庭,偶尔传来停落枝头又被更夫的喊叫声惊飞的鸟儿枝头扑棱的声音。

      此刻,贤安侯别庄里却是另外一番光景。

      这侯府别庄是景巍当年弱冠袭爵之时巍帝特赐的宅子,但凡是皇族贵胄的,名下皆有几个别庄,作休沐之所。

      因此别庄一般占地广阔,内饰景色秀美。院内多设珍贵草木温泉,亭台小榭,各色玉石玩物目不暇接,为各皇室贵人休憩游玩之所。

      景巍的别庄名为“安乐居”,名为安乐游玩之所,实则另作他用。

      这天正是景巍受罚的一月之期。

      夜半,别庄突现两个人影:其中一人一身黑袍,高冠束发,面目白皙,风神俊朗中又带有几分斯文书生之气,不是那江怀瑾又是谁?身侧一人则一袭绿衫,长发慵懒铺散在肩,身形颀长,双手负背,不是那景巍又是谁?

      可身着绿衫之人却目光凛冽,眸深如渊,似一谭深水,沉静无波。眼角一颗朱砂痣异常光鲜,灼目盛辉,更显清冽艳绝。

      景巍与江怀瑾两人一路沿着安乐居甬道穿过前厅水榭,来到别庄后院。

      后院不同于一般别庄,入眼却是好大一片土地,深夜后院灯火通明,院中设置几座高台,乃似军中将军士兵练武切磋的擂台,擂台上设兵器架,刀枪剑戟各色兵器竖插于架,只是平日里热衷切磋打擂的英勇男儿并未在台上一展本领,而是皆整队列于院中等待景巍现身,足足五千之众! !

      景江两人甫一露面,即有一立于队伍前方之人迎上两人,立时便朝景巍半跪行礼,满腔热血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语气铿锵有力却夹有抑制不住的微颤,高声道:“末将沈筠,恭迎侯爷!”

      身后五千亲兵皆随前面一人半跪在地,齐声高喊:“恭迎侯爷!!”

      身前跪地之人便是沈筠沈将军,也是景巍养在侯府别庄的亲军统领。

      沈筠并非正规军营出身的人,此人之前乃是一名江湖侠士。这里所谓的江湖中人并不是指民间话本里那些武功盖世,闯荡江湖的武林盟主或是绝世大侠,而是“买金人”。

      所谓“买金”也并不是指字面意思上的“买卖黄金”,而是“拿金买命”,即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沈筠原不姓沈,而是姓陈,从前干的就是这买金人的营生。只不过沈筠买金所杀的却皆是些恶贯满盈之徒,不论是杀人抢劫的地痞流氓,还是毒荼百姓的贪官污吏,又或是十恶不赦的响马悍匪,皆在沈筠手底下丧过命。而且遇着拿不出黄金来请人的人家,沈筠则分文不取,仗义相护。

      因此沈筠的大名在江湖上颇有名声,也正因此遭朝廷报复,同行劫杀,因缘际会结识了景巍,被景巍所救,从此一腔孤勇遇得良人,誓死效忠景巍。

      景巍因着他为人仗义豪迈,又有一身好武功,实属难得的人才,加之为自己所救甘愿一生效劳足下为牛为马。景巍又是个惜才如命之人,便令其改陈为沈姓,任命其为亲军统领,掌管景巍五千亲兵。虽无朝廷官爵加身,却也是一代贤才,终得以用武之地。

      从此江湖民间再无买金人陈筠,只有亲军统领——沈筠。

      景巍见此,便抢一步上前,将沈筠扶了起来,拍着沈筠的肩膀道:“这些年,辛苦你了。”随即看向沈筠身后半跪在地的士兵们朗声道:“众将士不必拘礼,快快请起!”声音中气十足,浑厚清晰。

      闻言,院中又是一片唰唰声,整齐划一,复又笔直立于院内,景巍看在眼里,心中热血上涌,欣慰已极。

      沈筠良久才稍稍缓回心神平复心境,片刻才答道:“侯爷哪里的话,带兵操练本就是末将职责所在,何来辛苦不辛苦,反倒是侯爷,”说及此处眼里饱含了几分自责与愤恨,“侯爷才是受苦了,那南蛮荒地根本不是人待的地方,要是当年,侯爷肯让末将同往……”

      景巍闻言长眉一挑,却是笑了:“你同往,那谁来替本侯操练这些士兵?况且我要是带着你去,只怕在南蛮早早的就暴露了,还能有回来的这天?”

      话虽有理,沈筠还待辩驳,却又被景巍横插了一句:“啧,我说沈将军,你这六年都经历了些什么,怎么黑的越来越纯正了,亏着这院里灯火通明的,要是不巧赶上个阴天下雨,只怕是要费些眼力的。”

      江怀瑾在一旁抽了抽嘴角,心中骂道:正经不过三句话!

      此言一出,沈筠原本已到喉咙口的话硬生生给噎回去了,身后将士一阵哄笑,甚至还有几个大胆的起哄:

      “我们也有同感!”

      “是啊,所以院里每晚都灯火通明的!”

      “……”

      原来这沈筠生得身高八尺有余,由于常年习武,一身钢筋硬骨,人高马大的,偏生还生了一身黑皮。景巍原本就是个善于找茬取乐,一会不找点事儿就浑身不自在的主,如此好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了。

      兵将们七嘴八舌反倒揭起沈筠的老底来了,再厚的脸皮,也禁不住这般唇枪舌战的炮轰,顿时老脸就涨了个通红。沈筠回头朝几个起哄起得正来劲的小兵们狠狠蹬了几眼,又朝景巍不好意思地绕绕头,尴尬地笑道:“侯爷就不要拿末将来取乐了,这肤色黑是天生的,末将哪能控制的了!”

      看着五大三粗的壮汉此时窘的满脸通红,有苦难说的哑巴模样,景巍实在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景巍这一笑身后的五千亲兵顿时又爆发出一阵哄笑。

      短暂的热闹过后,景巍朝众人挥了挥手,道:“行了,都别笑了,散了吧。”接着一手揽过跟前委屈的像小媳妇似的沈壮汉的肩膀,边推搡着身边人边说:“走,去前院凉亭,我们三个好好喝一壶去!”

      上次三个人一块喝酒还是六年前。

      那是景巍出发前往南蛮的前一夜,也是这么个光景。

      初春三月,暖风习习,别庄水榭中,三人坐饮谈天。

      那时沈筠死活要跟着景巍去,即便景巍怎样苦口婆心地反复解释朝廷那边自有人接应,不必担心。可沈筠不信朝廷,就信他自己能护好景巍,直到把景巍的耐心全部耗光了,一拳把他揍到墙上,才肯消停下来。那晚,依稀记得一身钢筋铁骨的八尺大汉哭了,滚烫的泪珠极不符合地从这张黝黑刚强的面上滴落,那是沈筠第二次流泪,为了景巍……那是六年前……

      时光柔软且无情,转眼间,已是六年的光景了。

      今夜,水榭中,三人落座,昔日的故人已归。悬了六年的心,终究是放下了。

      沈筠如此,江怀瑾亦如此。

      只是江怀瑾不说,那天他在早朝上听到景巍回来的消息时差点一个趔趄没站稳,在朝堂上失了态……扬鞭驱马时的心情有多急切……江怀瑾就是这么一个人,他这个人是断说不出口这些个肉麻话来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有辱斯文。

      三人饮进各自面前那一杯薄酒,酒香且浓,放下杯盏,沈筠最先开了口:“侯爷在南蛮过得可……可还说的过去?”顿了一顿又补了一句:“这些年甚少有侯爷消息,京城这边一直由我和江大人看顾,侯爷且先心安。”

      景巍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薄酒,一饮而尽。目光也沉下来,眸黑如潭,目光聚焦,全然没有往日里的散漫飘忽。若说平日里四六不着的景巍一双桃花目因着慵懒随意,多了几分雾里看花似的美,美得朦胧,让人看不透,那今日的眼神则比平日多了三分冷冽,依旧俊美无双。

      景巍放下手中的玲珑玉酒盏,又满了一杯,双手举起,轻笑道:“我在南蛮么,还算说的过去。这些年确实多亏沈兄和易安兄了,景某再次感谢二位看得起我景某,肯鼎力相助。”

      闻言,江怀瑾和沈筠一同举杯,共同饮下这杯浓烈苦涩的烈酒。这时江怀瑾却觉出了哪里似乎有不对劲的地方,转向景巍,眼神里充满了疑虑,沉声问道:“说的过去?那你且说说你巍某人这右腿到底是怎么回事?”

      闻言,坐在一旁还在感慨伤怀的沈筠也豁然开窍,霎时,满腹伤怀一扫而空,紧接着兜满了紧张与担忧。不等景巍开口,沈筠便急切地问道:“对啊,我怎么差点忘了这事,早就听说侯爷你的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伤了你?”略一思索,却又觉得哪里不对,悻悻开口继续道:“大家都说侯爷在南蛮时,瘸了……伤了一条腿,可今夜末将初见侯爷,分明……这也看不出哪里伤了啊?”这边沈筠还在抓耳挠腮,怕不小心提及了景巍的旧伤疤,又迫切地想弄明白怎么回事,已经急出了一身汗。

      景巍掀开自己的衣袍下摆,示意沈筠自己看。就着月色,可大概看个分明。景巍的右腿自膝盖下自脚踝上都有银环固定,膝盖的银环略宽,尺寸正合适景巍的膝盖,上面嵌有一枚狼头,栩栩如生。小腿外侧则有一根细杆紧贴小腿,细杆两头则连着两个银环,用以固定小腿。却原来,景巍就是靠着这个才行走如常的!

      这便是那日景巍与江怀瑾在饮茗居相见时,江怀瑾送给他的狼头银拐。

      这根拐杖是江怀瑾寻遍民间机甲师,最终请高手设计打造而成。这机甲师,便是流行于民间的一种营生,机甲者,即善于钻研打造机甲兵器。机甲师朝廷也有,只不过真正能看得上眼的高手却没几个,他们只会按照前人的既定图纸,按部就班打造兵器。而真正的高手往往在民间,他们热衷研究拆卸机甲兵器,并不断改造,技术高超。但民间的机甲师也不全是这样的,多数与宫中的无异,且大部分还比不上宫中所聘用的机甲师。因为宫庭每年都会在民间召集选拔机甲师,可选上的却寥寥无几,因此大部分的机甲师都留在了民间。机甲师起源于民间,且留于民间。

      而真正技术已达登峰造极者,便只醉心机甲兵器研究,不屑于朝廷按部就班的职务。因此,这小部分的高手,便也隐匿于民间。

      江怀瑾送的这把便是费尽了心思,寻了一位民间高手按照景巍的尺寸用玄铁设计打造的,坚韧无比,外浇白银。为了打造这样一把拐杖,江怀瑾可是费了好一番力气!

      这把狼头拐杖既是出自高手之手,自然有它的妙处。妙就妙在可做拐杖,也可做“腿”。做拐杖时,通体银白,杖身极细,质地轻盈,手柄则为狼头状,煞是好看。而做“腿”时,则只消转动一下狼头手柄,拐杖便会三节变做一节,长短正与景巍小腿相符,首头两节便作环状,紧紧固定于景巍膝盖下方和脚踝处,狼头则于小腿外侧,如此便可使人活动如常。

      这厢算是给沈筠解完惑了,听完,沈筠直言赞叹这狼头拐甚妙,更佩服江怀瑾能请人制出这么个玄妙物件。

      可这边应付完了沈筠,那边的江怀瑾可就不好应付了。

      江怀瑾目光如炬,直直盯着景巍,景巍与他大眼瞪小眼了片刻,最终景巍一脸不以为然,赖叽叽道:“走路自己摔断的。”

      “……”

      沈筠一脸难以置信都挂在了脸上:说谎都不带打腹稿的……

      江怀瑾则青着一张小白脸,狠狠瞪了景巍一眼,没好气道:“景子谦,几年不见,武功见长啊,走路都会左脚拌右腿了。”

      景巍:“……”

      这江易安没完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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