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

作者: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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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章


      我循声望去,一队清一色黑衣黑马军人打扮的骑士正驱马以不应在闹市街上该有的速度朝我的方向前进。马队所过之处一片鸡飞狗跳。而这种时候通常会有剧情是一个小孩因受惊过度而不知躲闪,其母亲在一旁哭喊最后冲上去欲救其子,千钧一发之际某英雄挺身而出救下母子二人,并同马队恶势力周旋一番 -_-|||
      遗憾的是今天小孩并没有登场,小狗倒是有一只。所以我上前去捡小狗顺便将之带到路对面的主人珍妮处也不应算是英雄。更重要的是形势也并非千钧一发。我只不过是以信步迈进马休酒馆的速度走上去,弯腰由裤袋里抽出一只手来拎起那小笨狗。就当我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打算继续过我的马路时,两匹几乎冲到我耳边的马同时失控急刹“马”,差点将骑士们甩出去,紧随其后的马队也随即乱成一团。场面一时更加混乱。
      只听“啪”一声鞭响,长鞭差点甩中我的脸,为首那军官已稳住了他的坐骑,正怒视着我,“你是什么人!”我抬头一看,那家伙与我想象中的一脸横肉的形象完全不符,是个相当年轻的小子,撑死不过三十岁,浓眉星眸,一副好皮囊,想必迷死过不少女人,但身上的戾气却挡也挡不住。这种人通常不会长命,而常见死因是血管爆裂,失血过多而死。
      我一手抱着菲利浦,另一只手抓起它的爪子冲那居高临下的男子挥了挥,笑着说了声“ Hi!”那家伙杀气骤增,足以吓晕方圆一米内的一切苍蝇蚊子臭虫——这倒是个夏季防蚊好办法——同时又一鞭出手,直往我头颈处招呼。我就势一靠坐倒在地上,恰好避过,继续挥动菲利浦爪子,笑道:“干嘛着急啊,人家还没自我介绍完啦。人家叫‘菲利浦’。”“你活腻了。”声音音色不错,语调差了点。
      他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匹枣红马驮着一个戴无边眼镜的军官上前来。“怎么了,帕奇?”无边眼镜问俊男帕奇先生。尚未等帕奇回答,无边眼镜快速地扫了我一眼,又对帕奇说:“算了吧,不过是个小混混。”帕奇看他又看我,没吱声。无边眼镜斥道:“还不快滚!”
      我放开菲利浦,起身拍拍屁股正打算闪人。帕奇大人忽然又反悔了,“等等!”我一僵,眼角余光四处瞟,寻找逃脱的可能。菲利浦那不讲义气的家伙早已跑得狗影都不见,珍妮小姑娘藏在人群中焦虑万分却又不敢吱声。乖孩子。还有……我那连姓什名谁都来不及问的木乃伊顾主。
      胶着之际,木乃伊似乎动了一下,动作太快以致于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那家伙是高手,这种白痴都应该早就预见的事我竟然现在才注意到……一定是被菲利浦传染了白痴病菌!幸而尚未完全白痴,帕奇的坐骑几乎是吃痛之下一跃而起,场面再度陷入混乱中。我趁机混入人群,拽起珍妮人遁。是石子……击中了黑马的膝盖,落点相当准确,力道也恰到好处。那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杀手?
      终于坐到酒馆的藤椅上歇口气,我乖乖地听着珍妮的数落:“你脑袋进水了啊!不惹是生非会死啊!你……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和菲利浦怎么办!”这话的演讲者与听众角色混乱,怎么听怎么像妻子与从事危险工作的丈夫之间的台词。
      我任由她抓狂,因为今天她相当听话没有冲出去。上次我与人起争执,这小傻瓜强出头,害得我为了救她被砸破头。事后我就一再告诫她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明哲保身,无论如何不可将自己危险之中,否则我就不再带她出去玩。况且,尽管距离我成年已经有近三年了,我却仍有无法解释自己行为的时候。比如刚才。所以我也无力反驳什么。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根本没在听,顾自戏弄着半道上跟上来的菲利浦,竖着耳朵听临桌的两个本城守备说话——“喂,干!今天真是大快人心。帕奇那家伙也有今天。哈哈哈……”“就是,那小子仗着自己是元首亲卫队的,自从来了就没给我们一天好日子过!妈的!活该他出糗。”“不过那小无赖也真是命大。如果不是李在场,那家伙早就死无全尸了。”原来我是捡回一条命……这么说来,去捋捋亲卫队的虎须,说不定会多少有些眉目。但行动必须晚上再进行,得先把珍妮送回米卡村。
      一旁珍妮也说累了,正坐在椅子上喝汽水。我起身说:“抱歉,珍妮。不过我们得早点回去了。”小姑娘小嘴撅得老高。“你可以再点一客冰淇淋路上吃。”我开始诱骗行动。大小姐依然不满意。“老天。”我灵光一闪,看穿这小恶魔的真实意图,一字一句地揭穿她,“不要指望我会让你留到明天看元首。”于是小家伙终于开口了,“我们可以到苏珊姑姑家待一晚。”圆亮的眼睛望着我就如菲利浦期待晚餐。“不行,我答应过马休。”我才不会上当。小姑娘只好耷拉下脑袋,不说话,用沉默抗议。“好吧你有两个选择。”我离开椅子蹲到她面前,“一,吃完冰淇淋然后跟我回去;二,你留下,我走。从此以后不用指望我会再带你来。”我动用威逼利诱的非常手段。因为如果不经她点头而把她强行带走的结果肯定是大小姐乱喊而令我蒙上人贩子的冤屈。不过这一招却招来反效果,大小姐抬头瞪了我一眼,眼圈红红的,大叫一声:“雷最讨厌了!”然后一把把我推开夺路而逃。“珍!”我头都大了,那个元首有那么好看吗?
      谁知还没等我追上去,大小姐却撞上了几个军官模样的家伙,吓得忙退了回去,溜到我身后躲了起来。我轻叹,对那几位说:“实在对不起,这丫头真是太鲁莽了。”那几个家伙倒不甚介意,“下次小心点!”这是因为撞上本城守备才这么好说话,要是换了元首亲卫队的……我想起那群黑大衣的家伙,不禁摇摇头,走上去冲那几人一笑,“实在不好意思。老板,上一打冰啤酒来,我的!”
      伙计很快端来啤酒分送到各人面前。我率先举杯,“干杯!”众军人笑着纷纷举杯。为首的家伙笑着对我说:“你们也是来看元首的?”我回头望了一眼正拿着冰淇淋出气的珍妮,笑着回答:“本来不是,不过现在想想倒是很有趣。”此话一出,某只正喷火的小恶龙立即停止了她的虐待食物行为。竖起耳朵听这边的对话。
      军官嘿嘿一笑。“我倒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见到元首。旁边一人嘻笑,“对啊,说不定呀,元首还是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呢!”此言自然引起一阵哄笑,还有笑骂“色鬼”和“白痴”的声音,而始作俑者却不动声色地补上一句,“不过大美人也可能是伊莎贝拉那一类的。”立刻又遭到一阵围殴。
      这个伊莎贝拉也算小有名气,我听闻她是军中有名的冰山美人,更有甚者,说她对部下严酷到非人的状态。总之,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我轻轻一笑,问前面那家伙:“不过这元首怎么说来就来了?”他一愣,“你不知道?”“啊?”我也懵了,“知道什么?”他压低声音,“政变啊!就在一个月前。新任来安抚民心也不奇怪吧。”政变!这么说木乃伊有可能是政变失利的那一派或者他们请来的杀手。以他的身手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啧,真讨厌,我最讨厌被卷入纠纷之中,哪种形式的都讨厌。
      “这么说来,那这个元首大人岂不是一路戒备森严?”我以打趣的口吻说道,“他会住在行轩吧。”“那倒不一定,听说这位大人不喜欢前呼后拥。”阿兵哥干了啤酒。我让吧台又上了一圈,心中长叹,不喜欢前呼后拥——那身边必定个个是高手。我开始有点为木乃伊和我的酬金担心了。
      当一行人喝完了六圈啤酒,我才为阿兵哥们口中套到了我所想要的信息,还有些意外收获。这位新上台的元首大人除了喜欢独来独往外,一般其他事谨慎。因此行轩中此刻已全部由亲卫队掌控,而亲卫队的队长,很不幸,是位老熟人——帕奇。除警卫外,一切闲杂人等包括出自和侍女都是由本城行政长官亲点并担保的,相互都是熟面孔,稍有破绽即会被识破。至于另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元首的贴身保镖,则会在明天同元首一同到达。啧,这个名叫米可维奇的保镖,据阿兵哥说,嗯,连元首如厕甚至招人待寝时都不会回避。即使只是个传闻,一样令我感到胃翻腾。而元首的年龄性别之类,则是众说纷纭,从中年大叔到妙龄女郎各种版本一应俱全,不过焦点却在于元首的某些特殊嗜好上,比如喜欢美男美女。这让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痴肥的色大叔的形象。不过传言毕竟只是传言,正确的认识还得来自于时间。我决定夜探行轩。
      由酒馆里出来,天已黑了大半。。我由口袋里摸出刚刚在酒馆里买的香烟,拍出一支点上。珍妮有些困惑地说:“好久没见你抽烟了,雷。”我轻笑,缓缓吐出淡蓝的烟,那道烟雾却并不似平常般渐渐淡去,反面环绕在我的指尖缓缓浮动。我摊开手掌,蓝烟便汇聚成一团,在翻腾了两下之后,化作蛇形飞升而去。珍妮看呆了,感叹,“真好玩。雷你好厉害!”我拍拍她的头,示意我们该走了,边说:“只是个小把戏罢了。”
      会法术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虽不是大多数,却也不罕见,而法师教主授予的“大法师”称号的拥有者却是个特例,不但拥有荣誉和特权,据说还拥有可使人起死回生的强大法力,很受人崇敬与景仰。但这些跟我都没什么关系,只要那为元首保镖米可维奇不是个大法师就行了。否则我是铁定拿不到我的酬金了。
      恍然想起那个叫仁的家伙,火爆的性子,招式却是有条有理滴水不漏,同他交手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什么叫大法师的实力。尽管那家伙并非大法师中最强的,但由他的气势中可以深刻地感受到生与死一线之差的那种心灵的震撼。战斗无疾无终,却终生难忘。
      所以任何生意一旦杠上大法师那一级别的人物,就算顾主出价再高,也一样是亏本生意。幸而现存的大法师人数屈指可数,少得就连我这种鲜少会动脑筋的人也能对他们的教名倒背如流:据说是最强的凯尔萨斯,惟一的女性罗莉卡•加芬,最神秘的柯林史曼,最年轻的克里恩和那个仁•雷恩。加之这级别的人物多少有点谱,不会轻易出山,所以我并不认为米可维奇是其中之一的机率有多高。
      将珍妮送到了她的姑姑苏珊处,我跟她约好明早来接她。尽管小姑娘万分舍不得我,我还是坚持独自去住旅馆。幸好小家伙不敢再胡闹,我也就省下许多安抚她的功夫。而马休那边已经利用刚才的烟雾传了口信。其实我并没有烟瘾,仅仅是偶尔消遣或者用作触媒。
      沙漠的夜很快降临了,温度也迅速下降,缺少水分的大气保温效果相当差。正因为极少降水,我并不指望老天会在在今晚下一场雨来阻断狗儿们对我的追踪,只能另找出路。
      当夜镇上的旅馆几乎爆满,我好容易才由相熟的老板娘那儿抢到一个单间。有时候掩人耳目的行为是必要的。我望出窗外,圆月高悬,果然不是个偷鸡摸狗的好日子。我背上装满水的皮囊跳窗而出。
      行轩占地相当广,守备巡查的班次却意外地相当密集,外加各种防盗防侵入手段,逼得我必须使用小心转移魔法阵才得以侵入成功。我开始担心即使我弄到地形和守备站岗的资料,木乃伊也未必能顺利侵入完成任务。我摸出一颗紫水晶和青玉,以此为触媒分别换得夜之眼和风之耳。这担果然是亏本生意。
      借由夜之眼和风之耳我可以轻易地躲过巡夜守备,迅速摸清了行轩内的情况。不过明晚亲卫队一定会启动特别守卫方案,必须搞到那个方案且不被人察觉,我的任务才算成功。这差事还真不是一般的麻烦。搞不清楚我哪一点让木乃伊认为我有能力搞定这件差事。
      眼睛!是眼睛!一定是的,高手就算伪装成疯子,那双眼睛也是骗不了人的——尽管我不认为自己有多伟大,——可木乃伊由我眼里看到了什么?
      但实际形势却不容我多想,不知是为了刚刚想到的问题还是七八米外那双绿森森的眼睛,我额上浸出了薄汗,可仍手脚麻利地由皮囊里倒出清水作为触媒阻断自己的气味,同时使用镜像术利用视觉误差让人和狗都无法觉察我的存在。一人一狗很快转到了别的方向,我轻轻吁出一口气。这种千钧一发的事还是少发生比较好,我的心脏承受能力有限。
      重新振作起精神,我翻上了亲卫队指挥部的屋顶。这座独立的白色建筑虽然灯火通明,门窗甚至窗帘却都拉得死死的。我只能通过开天窗的方式来刺探其内部情况。在确定天窗没有报警措施后我才小心地把它拉开一条缝。好死不死正对上下午那骑红马的眼镜大哥的目光!这下我可以肯定地说,今天真是撞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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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就是这样灭绝的
    好文啊,非一般的好文,前无古人



    圈里圈外
    只能说,虐得俺一把鼻涕一把泪。。



    不疯魔不成活
    猫大的语言的确是一绝



    倚天
    喜欢陆某人,跟周明义一个类型,但是比周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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