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即良药(重生)

作者: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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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章


      百花亭,顾名思义,一点楼亭缀花间。
      山花烂漫,似乎都选在了山林之间最好的那处地方开放,才有了绝妙风景。
      一到春来,京都里不少富诗词雅兴之人,会于山野亭台间,曲水流觞,百花亭便是绝佳去处。

      天启崇文尚墨,皇城里的高官子弟大多自诩文人,最喜这般活动,若是吟不得几句诗,作不了几对赋,便是个无才之辈。
      人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这便是诗会的规矩。

      此次诗会乃是太子向各家高官子弟提出的,太子亲邀,这些个公子哥们哪敢不去。
      都说太子自诩风流倜傥,喜风月佳人与热闹,好往瓦舍勾栏流连,常安排些什么劳什子的酒会诗会,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文人雅趣,大家玩得尽兴便是。

      百花亭内,陆陆续续地到了人,相互寒暄交谈。

      不久,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踏过山路,行至亭外。车内,两位男子相对而坐,一位身着金色华服,另一位却是青黑色朴素衣袍。
      分明是有人的,车里却沉闷得像被压了块大石头,只余下车轱辘不停碾过碎石的倾轧声。

      一路上,太子时不时地打量面前这位不大相熟的四弟,面上似笑非笑,有好奇,也有戏谑。他想试探下这位四弟的反应,对方却连半点简单的眼神回应都无——倒也不是全无反应,他紧紧抱着手里的白猫,似乎……格外排斥自己,却又在极力忍耐,尤其是自己将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

      心下了然,他便故意淡淡移开了视线,果然瞥见他手松了松,似乎松了口气。

      太子摇了摇手中的折扇,若有所思。

      昨日,他去见了面皇奶奶,皇奶奶便将四弟交待给他,嘱咐他多寻机会将四弟带出去,与同龄公子们多多往来。要知道,他这位弟弟常居慈宁宫中,却是比大家闺秀还“深居简出”,就连他身为太子,也极少有机会见到这位弟弟。
      传言这位四弟不见人的原因,是因着“痴呆”,在他看来,可并非如此,若真是痴傻,何至于让皇奶奶如此宠爱。说他是痴呆,不如说他是格外孤僻寡言。不过他并不介意,反倒觉得有趣得很。

      马车停了下来,太子将扇子一收,就要下车,却见容适依然坐着,一动不动。

      看出了他的抗拒,太子眉眼一挑,嘴角一勾:“你若是一辈子不想见人,就待着吧,只是别忘了皇奶奶的嘱托……哎,她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若是气着了,可叫做儿孙的如何是好。”

      一边叹息,一边拉开了帘子,离开了沉闷的马车。下车前,他分明见到了容适脸色骤然变冷,看来外人的话,他还是听得进去的,也有将皇奶奶放在心上。

      太子从马车上下来,步至亭内,各家弟子纷纷上前拜会。太子见人已经到得差不多了,便也拱手以礼示意。

      “今日邀请各位来到百花亭,不过是赏花作诗,聊聊风雅趣事,大可免了平日那些俗礼,随意便好。”
      其他人听闻,纷纷应和,赞叹太子附庸风雅。

      这时,太子的皇家马车上又走下来一个人,年岁不大,相貌比自诩京都美男子的太子还要俊上三分,只是面色阴冷,眼底似乎装不下人。
      再瞧一眼,他手里分明捧着一只猫。

      能和太子一起同行,想必身份不一般,只是这人,大家都有些面生。

      “鄙人郑匀,敢问这位公子是……”一人露出尊敬的微笑,鞠了一礼,好奇地向容适询问。
      容适却和没听到似的,径直走过了那人,全然不加理会。

      那人面色有些尴尬,太子温和地笑了笑,向众人解释:“这位是我四弟,他不太会说话,还请大家多多海涵。”
      其他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便是传说中的四皇子,怪不得如此古怪。
      面上却不显山不露水,恭敬道:“原来是四皇子,如今第一次见,果真是仪表不凡。”

      在场的人实则明白的很,这些不过是恭维话,那些早年间的宫闱秘辛早就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哪个高官子弟没有听过?四皇子自幼便是个痴傻的,恐怕至今连诗词也不会作。连作诗都不会,来诗会做什么?只是这些嘲讽的话,大伙心知肚明,也不会当着皇家人的面说出来。

      可总有人不想这般“趋炎附势”。方才受冷遇的公子拉下了脸,不乐意附和那些作秀之人,面上平静,语气却刻薄:“今日诗会,在座各位应皆是满腹经纶、有备而来吧?这回作诗,不如就由四皇子先起头,让大家学习学习?”
      开什么玩笑,一个痴儿,即便身份尊贵,在天启不能读书,不能入朝为官,在皇帝面前又不受青睐,能算得上什么人物?

      听闻此言,一众人看好戏般望向容适,就连太子也笑吟吟的,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见太子也默不作声,那便是表示了默许。太子和四皇子本就不是同源所出,太子怎会真与四皇子交好?对于深谙官场之道的他们来说,站位才是最重要的。于是,众人更加无所顾忌。

      空气良久地沉寂,所有的目光落在了容适身上,那些目光里,有嘲讽,有鄙夷,有探究,有漫不经心。他察觉不出那些眼神具体都是什么含义,但他知道,没有一个人对他怀有好意。因为曾经不知有多少人,用这样的眼神看他。
      自打他有记忆以来,似乎就在他人的目光中煎熬,幼时是他的母妃,他的父皇,从期待的眼神,到逐渐失望、绝望。更不用说其他人,宫廷规矩,仕女奴才本不该与主子对视,可唯独对他,他们肆意打量,就如此时此刻一般。

      容适将搂着猫的胳膊紧了紧,面无表情,唯有双眸里似有暗涛汹涌。此刻,他只想离开,离开这般令他压抑的地方……

      *

      温珩迈着大步流星向前行,一路不停同身后的温雪抱怨着。

      “你瞧你,起这么晚,还要换女婢的衣装,换便换吧,温温吞吞,咱们定是去晚了,届时还有太子在场,让哥哥我多难堪?”

      “还有,到了之后,我进去,你便作为我的女婢,乖乖跟在身后,不许胡来,知道了吗?”

      温雪提了提自己的素色裙摆,又固定好脸上的面纱,一只耳进,另一只耳便出,心不在焉地无奈应答。

      突然,温珩停了下来,温雪赶紧刹住脚步,险些一头撞上去。

      见到前方人影绰绰,温珩便立刻停下了仓促的脚步,落稳了步伐。手执纸扇,即便狼狈地姗姗来迟,也要走出温润公子的优雅步伐。

      温雪心中暗骂了一句:当真是……人模狗样。

      两人抵达百花亭时,诗会才要刚刚开始。见到来人是尚书府上的公子,一群人即刻上前拜会一番,又寒暄几句,才进入正题。

      温雪低调地垂着头,跟在温珩身后,见这些个公子哥开始舞文弄墨,根本注意不到女婢随从,她细细地环视了一圈。

      在场近二十个人,并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容适不在这儿。

      所谓的诗会,应当就是此时此地不错。那他会在哪儿?

      对了,他说过的,梨树。

      温雪又将四周细细打量,此处不愧叫百花亭,百花齐放,争奇斗艳。这该叫她去哪儿找人?

      趁着没人注意,她脚底一滑,往别处一溜,躲开了其他人的视线。

      此刻正值三月初旬,梨花欲开还闭之时,百花亭花草种类繁多,数量大种类却不易重复,找到梨花树,或许便能找到容适。

      照理来说,上一世她应是来过这儿的,可惜年份太长,她已然不记得自己当年来这儿后去过哪儿,究竟有哪里又种着梨花。

      该不会,这再来一回,她便遇不上容适了吧?温雪加快了脚步,一路春光灿烂,漫溯至小径深处,奇花异石,繁杂而琐碎,她却无暇欣赏,匆匆而过。走着走着,却发现她连来时的路也找不回来了。

      百花亭的范围并不大,更像个夹藏在山脚的小花园,越往外去,便靠近真正的山林。温雪越往深处走,便越像是已经走出了百花亭。这下好了,越走越远,这种地方,怎么会有梨树?

      哎,她果真不是个适合寻路的,别说没找到容适,指不定还要将自己搭了进去。温雪叹了口气,累得在原地找了一棵小树,背靠着歇了下来。

      摆弄了地上的花花草草没多久,忽然一声猫叫声传入她的耳朵,细细的,从风中飘来。

      温雪一个激灵,眸子发亮。她对猫叫格外敏感,刚才若有似无的叫声忽然打开了她记忆的阀门。
      这只猫……莫非是“雪球”?

      雪球曾是容适府上的白猫,陪伴过她五六年。在被他锁在身边后,几乎见不到人,又走不出去,她心如死灰,干脆将猫当作了寄托与慰藉。那时,或许她对一只猫,也比对他亲近。于是,虽是容适自己养的猫,他却对猫甚是不喜,每每见她把玩着,便要将猫拎起来,恶狠狠地对她说:“再多看一眼,我便宰了这只小东西。”

      她心里自然是怨的,恼怒地质问他,夺走她的自由,现在就连一只猫也见不得了吗?

      奇怪的是,雪球死后,她伤心郁结许久,宫里便不动声色地多了几只猫,当她问起,侍女便会告诉她,那是不知何处跑进来的流浪猫。

      现在想来,皇宫如此戒备森严,怎么可能一下子多好几只流浪猫?她只见到他的专横独断,却从来见不到他背后无可奈何的温柔。

      一个愿意宠猫的男人,本性能有多狠呢?

      回忆起来,竟觉得那段压抑的时光竟是有甜味儿的,温雪不由得笑了笑,起身寻着猫叫传来的方向去,若这猫真是雪球,那容适也定当是在附近的。

      远远地,一簇梨树枝从矮树灌木间窜出来,在簇拥着的绿色中间显得格外突出。这种偏僻的地方,还当真有梨树。

      温雪欣喜地朝着梨树跑去,愈发近了,她才看清一只猫咪正趴在树杈之间。

      “雪球?”

      重新见到雪球,温雪喜上眉梢,笑了笑,走到树下,抬头轻声唤了一声。

      只见雪球的爪子牢牢攀附着枝桠,一身白毛与这洁白无瑕的梨花倒是交相辉映,煞是好看。圆睁的眼珠子乌溜溜地,小心翼翼地探着头朝树下瞧。

      似乎是下不来了,这才惊恐地抱着树枝。

      “你这小猫好生顽皮,不敢下来,还爬那么高上去?”温雪被这小猫的慌张模样逗乐了,踮起脚尖,想伸手将它够下来,却发现,她的指尖离树枝还差了那么一个手指关节的距离。

      便唤道:“雪球,来,蹦到我手里来。”

      温雪一边和声细语地“哄骗”它,一边使劲踮脚够它。就在雪球颤颤巍巍地探出爪子,准备往她手上落时,忽然一只手从一旁越出,阻止了她。

      转过身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他和温雪记忆中的人,好像是同一个人,又好像有些差异。记忆里的他,棱角分明,五官精致,本该是英俊潇洒的翩翩公子,却因阴冷的气质与狠厉的眼神,总能给她无尽的胁迫感与威慑力。而现在,他身上还未曾带上那股锋利的气息,面容冷淡,反倒带了些青涩的少年气。
      是了,这是十年前,他现在还只是个同她年岁相仿的少年呐。

      如此猝不及防的相遇,温雪心头忽而就升起一种前世今生的悲凉感,眼眶不由自主有些微热。

      见面前这个女子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容适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压抑住胸腔内那股不得控制的不安与冲动。

      他此生最讨厌的两件事,一是被人盯着打量揣度,二是有人动他的所有物。很不巧,她都撞上了。

      温雪正要同他打招呼,就见他恼怒地瞪了她一眼,急切地骂了一句:“滚!”而后飞快地越过她走上前来,抢过树上的猫,搂在了自己怀里,背对着她连一个眼神都不给。

      忽然被敌视的温雪怔愣在了原地,反应过来时,内心那股悲凉感瞬间荡然无存,并且气得想笑。
      同她提什么初遇,枉她还以为初遇该是多美妙的邂逅,哪想到,如此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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