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我

作者:舒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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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沈明修躺在床上,全身滚烫,整张脸泛着不正常的红晕。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周遭都是黑的,不透一点光。

      但即便他现在脑里一片混沌,也记得房间不应该是黑着的。他强撑着坐起,想去拿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却没有摸到。

      “你怎么起来了?”陆念笙进来就看见沈明修坐起来,半边身子都超过了床沿,一不留神就可能摔下去。她赶紧走过去扶住他。“你要拿什么?我帮你。”

      “手机。”他的嗓子完全哑掉,咳了好几声才说出来话。

      虽然不知道他拿手机有什么用,但她还是起身将沙发上的手机拿给他,并解释道:“之前手机掉在了地上,我将它捡起来放到了沙发上。”

      沈明修没有说话。他打开手机屏幕,隔了好一会才看清上面的字,“五点了,我要走了。”说完,他将被子一点一点掀开。

      刚想下床就被陆念笙按住了肩膀。

      “你发烧了,要好好休息。”女生眉头紧拧,语气不善,手下的动作不自觉的加重,总而言之就是不让他下床。

      “不行!”他挣扎着。

      “你要去干什么?有什么比养病更重要?”没有忍住脾气,陆念笙吼了两句。

      床上的人忽然就委屈了,瘪着一张嘴说道:“有!把念念追回来比什么都重要!”

      没有想过是这个原因,陆念笙一时无话。

      她盯着沈明修。以前她主动的时候,他选择逃避;现在她整理好自己的内心,他却开始主动。

      “为什么,你以前不爱我?”她轻声低喃。

      却不曾想被床上的人听见了。他脸上的委屈不再,变成了无助和彷徨,一双眼空洞洞的盯着前方,“因为……因为,我害怕。”

      “怕什么?”

      “怕我真的是被人抛弃的,怕我不具备爱你的资格。”

      ‘叩!叩!’传来敲门声,随后门被打开。

      进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是给沈明修看病的医生。他走到陆念笙的身边,用流利的英文说道:“Esther,他的药我已经开好了。”

      陆念笙轻呼一口气,吸了吸鼻子,让自己说话的声音尽量正常。“谢谢。”然后指了指床上的人,“您能让他好好躺在床上吗,这样我不好照顾。”

      医生笑了笑,回了句‘没有问题’。他一手握住沈明修的头,一手扶住他的背部,借助推送的力让人重新躺在了床上。

      陆念笙亲自送医生离开,并且再一次道谢。

      医生听了直摇头。“Esther,你果然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每一次都这么客气。”

      她俏皮的耸耸肩,“没办法。”

      “Esther!”

      “嗯?”

      “我看的出来,你很喜欢他。”医生朝沈明修所的房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说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试着忘记过去,看看眼前人呢。还记不记得我说过,千回百转的想象还不如一束花来的实在。”

      医生走了,但他的话却一直在陆念笙的耳边回响。

      千回百转的想象还不如一束花来的实在。

      有时候明明一束花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我们却总是要想个千回百转,到最后卖鲜花的店子关门了,所爱之人也离我们远去了。

      沈明修是在晚上醒过来的,彼时陆念笙已经睡着了。

      他掀开被子,双腿搭下床沿,借着床头暖灯,将周围看的一清二楚,包括趴在沙发上睡觉的陆念笙。

      “念念!念念!”他轻声叫着。

      可能是太累了,女生没有任何要醒的迹象。

      想了想,他小心翼翼地将人抱起,放在床的另一侧。自己去浴室冲了一个澡后,躺在了沙发上。

      他不知道陆念笙是怎么知道他生病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只知道她心里还有他,但因为被伤害过,所以不敢再轻易尝试。

      “没关系,念念。这一回换我来走那一百步,你只需要在原地等我。”

      戴家

      “戴瑾,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娶蒋芝,再把姓齐的那个女人给我送到警局去。”戴容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手颤抖地指着跪在地上的人。“你这个败家子!我们什么能力,怎么可以和陆家沈家抗衡。”

      败家子戴瑾直挺地跪着,对于自家父亲的责骂没有任何反驳。

      “你说话啊!”戴容见他什么话也不说,急得跺脚。左看右看,最后视线定格在茶几刚烧开的茶壶上,顾不上烫,拿起就扔到他面前。

      茶壶是瓷的,摔在地上立马就裂开了。滚烫的茶水顺势流到了戴瑾四周,但他脸上的神情没有一点变化。

      “爸,对不起。”他说。

      “你知道对不起,那就赶快和蒋家那闺女结婚。”戴容走到他面前,一边说一边准备将人拉起来,语重心长,“他们和我们不同,在江市虽然比不上陆家,但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只要娶了蒋老头的宝贝女儿,我们家就可以安全渡过这次……”

      “爸!”戴瑾打断了他的话,“爸,对不起。我不会和蒋芝结婚,也不会把……齐姚推出去。”

      “你……你……”半天戴容没有说出一句话,最后捂着心口倒在了地上。

      一时间戴家大乱,戴氏的股票断崖式下跌。

      芝园36号,齐姚正拿着高尔夫杆准备打破玻璃逃跑。

      她被困房间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这三个多月里,她一切活动都只局限在一个房间,并且被收走了一切可以于外界沟通的东西,包括纸和笔。但戴瑾依旧小心翼翼,连每天给她送饭的人都是不同面孔。

      她曾经闹过绝食,但男人对此没有半点表示。只是告诉她,想要出去就乖乖听话。自此她就努力扮演戴瑾喜欢的样子,以此来获得他的信任,从而让他对她放松警惕。她想出去,想逃离。

      终于,她等来了今天。

      今天不知道怎么的,一向准时的送饭的人突然没来了,就连一天看她三次的张嫂也不来了。她怀疑这是戴瑾的测试,于是在房里大喊大叫,大吵大闹,但没有任何人上楼来。一直到了傍晚,她终于可以确定这栋房子里没人了。

      试探性的去开门,发现它居然没有锁。

      想来是张嫂昨晚忘记了。

      跑到楼下,准备离开,却发现大门锁住了。她低骂了一声,转背寻找有什么东西可以让她离开这里,高尔夫球杆映入眼帘。

      以防逃跑的时候有人突然进来,她拿着高尔夫球杆回了房间。

      窗户被打破,床单也被她事先撕成了一条一条,然后捆成了一根长绳。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她把床单的一头绑在床脚,一头扔到窗外,随后顺着它爬出去。

      一系列操作下来,她整个人已经累到不行,但好在终于出来了。

      她看着困住自己许久的房子,朝它吐了口口水,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这么厌恶这里吗?”一道男声从身后传来。

      “是的!特别厌恶!”齐姚正沉浸在逃离的喜悦中,丝毫没注意到这个声音这个时候出现是不对劲的。

      戴瑾看着背对他的齐姚,她穿的还是他给她买的棉质睡衣,但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厌恶他。

      人生也不过如此。

      想到这里,他自嘲一笑。一瘸一拐的上前,钩住还在喜悦中的人,嘴唇从她的颈部一直到耳边,声音低沉又沙哑,“大冬天的穿着这么单薄,不冷吗?还有,你即使再厌恶这里,也别想逃出去。”

      齐姚浑身僵硬,她感受到江市最寒冷的冬天。

      说回到沈明修。自从他生病后,陆念笙就让他搬出酒店,住到了她的公寓里。

      从某些方面来说,两人算是过上了同居的生活,即便女生一本正经的解释:你是因为我生病的,于情于理我都应该照顾你。

      这一段时间是沈明修这三年来过的最幸福的日子。陆念笙和他的相处不再像之前那样生疏,他们之间的默契好像又回来了。

      今天陆念笙课题研究结束的早,究其原因是因为今天是国内的春节,小组成员们特意给她放了一天半天的假。

      如果家里没人的话,她可能会推了这个假,但现在家里不止她一个人。于是她简单道谢后,收拾收拾东西就离开了。

      校门口,沈明修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背着一个双肩包,少年感十分厚重,引得一些人频频侧目,还有些胆子大的,直接上去要联系方式,但他都拒绝了。

      问起为什么。

      他就笑着,用流利的英文说道:“抱歉,我正在追求我的一生所爱。”

      陆念笙小跑着出来,“没有等多久吧。”她脸红通通的,整个人气喘吁吁,一看就是不怎么锻炼的人。

      沈明修伸手拨开她脸颊的头发,递给她一瓶水,等她好些后才说,“没有等多久,下一次不要这么着急。”

      女生对他时不时出来的小动作已经习惯了,喝了口水又将它仍回到他的怀里,他接住。

      “走吧,我们去超市。”

      超市里的节日氛围虽然比不上国内,但也是到处张灯结彩,还有红色的对联和灯笼卖。陆念笙逛到这和沈明修一对视,男生就将对联拿到了购物车里。

      她走在前面,在肉类专柜停下来。“买什么呢?”因为沈明修是掌厨的,所以自然要问他。问完没有听到回答,转身一看才发现,身后根本没有人。

      陆念笙没有将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以为他只是去别处买做饭需要的东西了。

      在肉类专柜驻足停留了好一会,也不管沈明修会不会做,她拿了排骨就走。想着再去时蔬专柜买些土豆,一个菜就有了。

      她挑拣完土豆,又开始选生菜。沈明修炒的生菜挺好吃的。

      生菜选完,沈明修推着购物车朝她走来。

      她扬了扬手里的土豆和排骨,“会做土豆炖排骨吗?”

      男生没有立刻回答她,只是将她手里的东西接过,看了她好一会后才缓缓说道:“我刚开始学的第一道菜就是土豆炖排骨。”

      “那就好。”陆念笙一边点头,一边将视线看望别处。

      这个眼神太炙热了,她受不住。

      两人又买了些其他东西,然后就结账回家了。

      回到家,两人就都进了厨房。虽然说是沈明修掌厨,但也不代表陆念笙什么都不做,她负责洗菜择菜,原本她还可以切菜的,但这个提议没有被允许。

      先做土豆炖排骨。因为土豆要削皮,排骨某些地方又太锋利,所以全权交由沈明修来做,陆念笙就在一旁看着。

      沈明修已经将大衣脱下,现在穿的是一件黑色毛衣,头发软塌塌的搭在前额,遮住眉毛,但又没有挡住眼睛。他正聚精会神的削着土豆,整个人都散发着魅力。

      突然陆念笙问,“沈明修,你有没有给别的女生做过饭?”

      问这问题的时候,土豆都削好了。他一手拿着削皮刀,一手拿着土豆站起来,随后倾身向发问的人,盯着她的脸看,“我说有过,你会吃醋吗?”

      “我会立刻把你丢出去。”

      “你忍心让我睡大街。”

      女生笑得狡黠,也倾身向他,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她看着他眼睛,轻声说道:“你钱包里的欧元足够你在巴黎玩一个星期。”

      “咳咳咳!”沈明修一阵咳嗽,手里的土豆也没有拿稳,掉在了地上,他赶紧弯腰去捡土豆。

      罪魁祸首看着男人慌乱的样子,不但没有愧疚,反而觉得心情舒畅。

      要你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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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之《追妻的100种方法》
    方法三:对女人说情话,她们都爱情话。
    两人回公寓的路上。
    “咳咳。”沈明修清了清嗓子,“念念,你喜欢你自己吗?”
    陆念笙抬头看他一眼,“喜欢!怎么了吗?”
    “那我是你一辈子的情敌。”
    “……沈明修,你不要网上冲浪了,专心工作。”
    ————
    题外话:我觉得今天有点甜
    "Sorry, I'm pursuing what I love all my life."(“抱歉,我正在追求我的一生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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