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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三人坐在台阶上,林正安变魔术般拿出三瓶罐装啤酒。“喝酒!”
陆念笙率先拿了一瓶,单手拉开拉环,仰头喝了一口。“怎么?要走了?”
“你怎么知道?沈明修刚刚和你说了?”林正安惊讶自己要说事被她一语道破。
她又仰头喝了一口酒,辛烈的味道刺激着大脑。看了一眼手里的酒,皱了皱眉。
这酒怎么这么烈。
“你决定考国外那天也是这样,拿了三瓶啤酒。我也就是猜猜,没想到猜对了。”
这话一出来,林正安就被噎住了。他伸手掰过陆念笙的头,果然女生的眼眶已经红了。“怎么快哭了?”他摸摸她的头,语气无奈,“这次我不去国外,就在京市。你要是想我了,打个电话,我立马打飞的过来。”
“林正安,你发誓!”
“我发誓!以后只要陆念笙叫我,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最快来到她的身边。”
林正安对陆念笙而言,是朋友,是少年时代继陆余之后唯一的朋友。
她对他的愧疚要远多于对沈明修的愧疚。很久以前,因为她的不成熟,他一下子失去了许多朋友,当时他却满不在乎道:“他们算什么朋友,你和沈明修才是。”
他把她当朋友,而她离开时却连道别也没有说。
伤感的氛围围绕着三人,沈明修和陆念笙沉着不说话,林正安受不了了。
他将啤酒一饮而尽,随后把它捏瘪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站起来对着陆念笙说话,但眼睛却是看向沈明修,“喝啤酒不过瘾,我们去喝红酒。刚才沈明修回家换衣服的时候,我看见他酒柜里放着98柏翠。”
陆念笙听到这个看了一眼沈明修,恰好沈明修也在看她,两人视线交错。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沈明修看她的眼神有些不对劲,有害怕,有慌乱,还有欣喜。
“怎么不说话了?”林正安伸手推沈明修的肩膀。
没反应。
之后又重重的拍他,声音比之前提高了不少,“走了,你请我们喝酒去!”
沈明修的眼睛从她身上离开,拿着没有开的啤酒起身,“走吧。”
他走在前面,陆念笙和林正安走在后面。将两人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
“笙笙,我总觉得沈明修他家有点熟悉,我们以前是不是去过?”
“我不知道。”
“哎呀!你不要低着头,你看看我。我后天就要走了。笙笙,你看看我。”
“滚!”
“笙笙,你怎么这么狠心!”
他听着两人的对话,很希望时间就停止在这一刻。他们还是他们,没有经历过生离,也没有经历过死别,从高中时代就一直一直在一起。
沈明修在前面的开车,林正安一个人叽叽喳喳,陆念笙时不时的配合一下他。
“快到了吗?”陆念笙忽然开口问道。
沈明修从后视镜里看去,女生脸上的神情没有多大变化。“快到了。”他说。
听到这话,她心里突然升起期待。
三人上了电梯,林正安还在说个没完。“这里我们三个是不是都来过,怎么这么熟悉。”他看看四周,扯了扯陆念笙的衣袖,“笙笙,你有这种感觉吗?”
陆念笙这回没接他的话。
沈明修打开门让两人进去,林正安直冲酒柜,陆念笙则是站在门口,抬头看着他。
“我买下来了。”很简单的一句话,说完,他单膝跪地从一旁的鞋柜里拿出一双没有开封的女鞋,将包装打开后,放到女生脚边,抬头说道:“换上吧。天气冷了,光脚对身体不好。”
陆念笙一低头就正好撞进了他的视线里,心脏忽然不受控制的狂跳,她下意识后退一步。
见到她后退的动作,沈明修心下一惊,赶紧站起来,拉住了她的手腕。“要走吗?”
没等她回答,林正安抱着酒杯冲了出来了,“走什么走!今天不醉不归!”
有了林正安的打岔,陆念笙终于可以从沈明修的身旁逃脱。她挣开被握着的手,穿上摆好了的拖鞋,强装镇定地走上前,拿过林正安手里的酒杯,对他说,“我不走,你快点去把酒拿出来。”
“沈明修你呢?”
“这是我家。”
“啊,对!”林正安笑眯眯地去醒酒。
“在肯尼迪时代,梅洛葡萄酒可以说是白宫的最爱。尽管其正式名称是柏翠酒庄,但其标签却简称为“Petrus”。葡萄通常提前收获,让其慢慢成熟。其中,1998年的柏翠无疑是一个神话般的作品……”林正安端着酒杯轻轻摇晃,轻嗅着因为醒酒散发出来的香味,整个人陶醉其中。
陆念笙听着他的讲解,有些昏昏欲睡。不是不感兴趣,而是昨晚睡得太晚,今天起的太早,再加上喝了些酒,睡意就上头了。她也没有忍着,放下酒杯,打了个哈欠,就靠着沙发睡了过去。
沈明修一直注意着陆念笙,见她睡了就回房拿了一条薄被子给她盖上。而林正安还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
“……口感纯净、集中、饱满,甜美的单宁中带有一丝丝酸度!这是我喝……”他的音量逐渐增大,但还没说完,就被沈明修踢了一脚。
他有些不悦,因为酒杯里的酒差点洒了。
他将酒护在胸前,身体背过去,将头转向沈明修。“你干嘛!我的酒差点……”话还是没有说完,而且酒是真的洒了。
林正安现在没空去看罪魁祸首——陆念笙。他盯着地上的红酒渍,差点就哭了出来。他的手颤颤巍巍,想要去触碰,但没等他碰到,沈明修就拿抹布给他盖住了。
他瞪大眼睛看着沈明修的一举一动,看着他擦地,看着他将吸满红酒的抹布拿去洗,终于忍不住了。
“沈明修!”这一声怒吼,整栋楼都能听到。
接着又是一声怒吼,“林正安!”陆念笙烦躁的揉着头发,因为没有睡醒,整个人都是恍惚的,但声音却不是,声音中气十足。
林正安这才后知后觉,为什么刚才沈明修要打断他说话,这是在救他啊。陆念笙的起床气有多大,他不想再体验一次。
不用多长时间思考,他抱起柏翠就往外冲。一分钟的时间,他就已经穿好鞋子,开口说再见了,“笙笙,你好好睡觉。我就先走了。”
陆念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觉得房间一下子就清净了。用差不多已经死机的大脑想了想,得到的指令是继续睡觉。
沈明修一直在玄关处看着两人的互动,没有插手,就静静地看。
这房子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当然大晚上热闹是不对的。林正安走后,万年不动的业主群里开始疯狂谴责他。都是些重复的话,他粗略看了一眼,发了一句‘对不起’就将手机静音了。
沙发上的女生对于外界发生的事情一概不知,她睡得很香。许是因为酒精的缘故,她脸颊两侧微红,额头上出现了细细密密的汗。
沈明修将她身上的被子拉下来些,然后坐在地上,侧靠着沙发,盯着她看。
陆念笙是在床上醒来的。她刚想起来就发现自己的右手被人握住了,朝右边看去,沈明修正握着她的手,靠在床头柜旁睡着了。
她想了想,决定先把手抽出来。但试了好几次,都是快要成功的时候,手又被重新握紧了。就在她准备放弃的时候,握着她的手稍稍松开了些。
这是个好机会,她想。
深吸一口气,正准备将手快速抽出时,突然听到了沈明修说话。他说,“念念,我松开了些。你别走好不好。”几近恳求的语气。
她立马闭上了眼睛。不知道应该怎样回应他,索性就装睡。但等了好久也不见他有下一步的动静,陆念笙佯装翻了个身,微微睁开眼看,发现人根本没有醒,刚才说的只是梦话。
她将眼睛睁开,看着沈明修睡着的脸陷入了沉思。不知过了多久,她移开眼,打量起这间房。是她以前住的那一间,装饰、布置、甚至连床上用品都没换过,这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沈明修我该拿你怎么办?
陆念笙再次醒来时,窗帘被拉开,天已经大亮了。她揉着脑袋走出去,正好碰上沈明修提着早餐回来。
她下意识想要逃,却想到了醒来时做的决定,于是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她盯着沈明修,不想错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她说,“沈明修,我抗焦虑的药在家里,我要回家了。”
门口的人停下脚步,转身重新穿上鞋子,“走吧,我送你回家。”他神色自若,语气和平常无二,仿佛她说的是最平常不过的话。
“沈明修?”
“念念,我今天可不可以上楼。”他话题转移的太快了,让陆念笙没有反应过来。
“什么?”
他指了指刚放在柜台上的早餐,“我没有吃早餐,可以去你家吃吗?”
陆念笙没有懂他的意思,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心下委屈,低头说道:“你在答非所问。”
沈明修无奈笑笑,鞋也没脱就走到她面前。双手捧起女生的脸,虔诚地说道:“念念,无论怎样的你,我都喜欢!”
————
陆念笙手机发来信息提示音,她一边背书一边划开手机。
是沈明修的消息,【念念,我今晚出差。一周后回来。】
刚想回复他,手机又进来一条消息,是她航班预定成功的消息。接着陆老夫人的电话进来了。
“念念,记得今天的团圆饭吧。”
“记得!”
“考完试就回来啊,你哥去接你。”
挂断电话,她将手机收进包里,裹紧棉袄,走出了图书馆。
已经一月中旬了,江都大学的期末考试就在这几天。陆念笙是交换生,所以修的课程和一般大三学生不一样,考的自然也就不一样。等会是她最后一场考试。
考完这场考试,她就要回陆家花园吃团圆饭,特意为她做的团圆饭,因为她明天要回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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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之《追妻的100种方法》
方法一:想要抓住女人的心,首先要抓住她的胃。
沈明修看着满垃圾桶的土豆和排骨,默默地把这一条从心里划掉。
第二天保姆在厨房搞了一个小时的卫生,并且扔了一个锅,怎么也刷不干净的锅,沈明修昨天刚买回来的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