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

作者: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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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子


      第十四章
      家里开了暖气,没有那么冷,外面太阳早就日上三竿,毫不吝啬的向外释放光芒。三人之中,林沂白醒的最早。头疼欲裂,就是宿醉的下场,眼前温馨而陌生的小窝,让林沂白脑子短路了一会。慢慢有些画面浮出水面,林沂白暗道不好,看看周围环境,没想象中的凌乱就放下心来。大概收拾了一下,去买了早饭,林沂白就先自己回去,留了个纸条。

      夏之之这几天过的还算充实,程息这边就是痛不欲生。程息天天不是呆在画室,就是捧着手机,老李他们都怀疑他要抑郁了,其实程息的情况的确差不多。

      老李看着程息,一脸我特别担心,也特别关心的模样,“程息这家伙怎么了,搞得丢了七八百万一样,茅坑里的石头都比他香。”

      徐浩泽是程息工作室里签约的设计师,小小年纪,天赋也算不错。徐浩泽摇摇头,作为过来人的说道:“老大他这样倒挺像失恋了。”老李听得瞪大了眼,他原本不大的眼睛被他这样一睁,充满喜感,“就他那个衣冠禽兽的脸,哪个女的会甩他?他甩人倒是有点可能。”徐浩泽觉得老李说的挺多,点头赞同,随后露出惊恐的神色,“难道,难道老大中邪了?”“别瞎想,干活去。马上就下班了,快完工。”老李伸手打了小徐同志的头。

      叮咚,手机响了,程息急不可耐的拿起查看,垃圾信息,看着微信空无一物的屏幕,程息呼出一口浊气,用手压了压太阳穴。

      疼痛感突然来袭,又是那种熟悉的爆裂般的疼痛感。办公室里是有休息室的,没事的时候,程息会在工作室里休息。程息一路跌跌撞撞的到了卫生间,强忍着疼痛,痛不欲生,拿出了止痛药,倒了三粒,好不容易有所缓解,又迎来了呕吐,把刚刚吃的药全给吐了出来。没吃过什么东西,吐出来全是酸水,整个胃在排江倒海。原来我已经垃圾到这种地步了吗,程息不由得自嘲。他没再吃止痛药,那种抽筋剥皮的疼痛就慢慢侵蚀他的大脑,一点一点将他生吞活剥,带给他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

      厕所里惨白的灯光打在程息脸上,那种虚弱中又带了点病娇,肤色更来皙,不同于往常那样有血色,让他的气质更加清冷,毫无生气。这要是放在古代绝对是活脱脱一个不受宠的病皇子。程息想站起来,刚起身,视线模糊还没站稳就直直的倒了下去。已经是晚上六点半,工作室的其他人早就下班回家了,偌大是工作室里只有他的办公室还亮着悠悠的光,像是阎王的请帖。他躺着地板上,凉气侵蚀他的身体。

      程息又回到了没有她的那十年,他不知道他是怎么度过的,也没想过会报了个完全没接触的专业。原来对绘画一窍不通的程息,花光了身上最后的积蓄买了颜料报了个画室。交不上住宿费,叔叔家不敢回去,还放不下自己的一身傲气,硬扛着没和任何人说。天天两点一线,学校,画室,画室,学校,除了周末打工,几乎把所有的时间放在画画上。没地方睡就睡在画室里。没饭吃就不吃,反正对他来说也是食之无味。
      画室的老师看他有天赋不舍得让他这么一个天才受苦,整理出一个杂货房给他临时住住。
      印象特别深刻的一次就是有一天晚上特别冷,他盖着一条很薄的空调被在杂货房里睡着,外面风呼呼作响,杂货房里有个不大不小的小洞,风从洞里灌进来,冷的睡不着。
      程息清楚的记得那天,他抽了一包的烟,劣质的烟香充斥着他整个口腔,烧的他喉咙隐隐作痛。眼里数不尽的疲惫,他从靠近胸口的口袋里拿出了一本因为微微破损的本子。拿手轻轻来回摩擦,视如珍宝,那是他的信仰。瘦削的手指,一页一页不厌其烦一字一字指着看下去。前前后后,反反复复,却也始终不见厌倦。娟秀的字迹,在泛黄的纸张里显得醒目。
      “之之,你在哪。”
      他知道她在躲着他,他快要坚持不住了,他要忍不住去打探她的消息了,几年的压抑让他快要记不清她烂漫天真的样子。他不止一次提笔想画夏之之的模样。但永远都画不像。眼睛不像,鼻子不像,耳朵不像…总是机械的,没有灵魂的。

      他慢慢在这座城市游走,走过许多地方,看过许多次月亮,喝过最烈的酒,抽过最烂的烟。但始终没有找到她的身影,他用尽全力,度过没有她的生活。在他一次醉酒的夜晚,灵感突袭,他也一炮而红,登上各大知名杂志,被冠上天才设计师的标签,成名婚纱名作《念》。这样,他的之之应该可以看见他了,他想。

      他的获奖感言是:那晚深夜是我最脆弱的时候,也是我对她想念最疯狂的时候,我所到之处寻不到她的身影,唯有在黑暗里细细思念。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是程息。
      弯腰鞠躬谢礼,灯光闪耀,只有他心不在归处。
      那天之后各大杂志必有这个相貌极好的天才设计师,与之一同出现的就是那个神秘的“她”。

      像电影一样的回放片段,突然出了差错,程息看到了他第一次见夏之之的时候。那天他记得是个晚上,他大概只有五六岁那样,他背着书包往家走,就突然冲出来一个女孩。很好看,和洋娃娃一样,一双眸子宛如星辰皓月。
      “小哥哥,你那么好看,跟我回家吧。”声音也奶声奶气的。反正程息在幼儿园里是没见过洋娃娃,他的幼儿园小朋友好像都是流着鼻涕的邋遢虫。鬼使神差的跟着洋娃娃走了。她的手也好软,小程息想。

      “我叫夏之之。”洋娃娃又说话了,很奶,夏之之,这个名字非常洋娃娃,小程息心里肯定了这个名字。手里的水壶,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小程息这才反应过来,他还要回家,再不回家他妈妈要着急的。小程息显然有点纠结,洋娃娃的手他不舍得放开,但妈妈的鸡毛掸子也不是他能承受的。

      “之之,吃饭了。”

      在他还在纠结的时候,洋娃娃松开了他的手,手里温暖的流逝,措手不及。抬头看,就是洋娃娃奔跑的身影,再后来他就没再见过洋娃娃了,即使他天天都在那条路上走。

      再一次见到夏之之就是在高中了,是那个飞扬跋扈的夏之之,和洋娃娃有很大的反差,但他不介意。他发现洋娃娃好像不认识他了,还总是和别的男生打打闹闹。
      所以他狠狠的捉弄了她,他听见她喊他宝贝的时候,他的心脏感觉就要爆炸了。后来他看见她被一群肌肉发达的男人围着,他第一次觉得自己那么没用,他看见那个黄毛摸了洋娃娃的时候,他气的快要发疯。他不知道最后他做了什么,他就看见他的洋娃娃血淋淋的躺在他的怀里,若有若无的气息,那是他的地狱。再后来,洋娃娃又丢了,他又弄丢了,又一次。
      电影又开始播放,这一段是那天在车上的时候。他看到他对洋娃娃的欺辱,他觉得他和当时那群□□一样可恶,他不能容忍自己对夏之之的伤害,他就逼着自己一星期不去见夏之之,这是对他的酷刑。但他还是心痛在他知道她有男朋友的一瞬间,炽热又透骨的爱意就在那一瞬间被掏空,就留下了个空壳子。只要她再多说一点,他可能就活不下去了吧。

      和她的一切宛如黄粱一梦,想念她时候的寂静,成了常客,那些悲伤泛滥成灾,他无处可逃,像个落难者。

      程息幽幽睁开眼,白光刺眼,刺的他眼睛生疼。水没关,淹出来的水,把他浸透。他把她归还人海的那一刻,没想过会再次相遇。要知足,程息,他对自己说道。他缓缓支起破碎不堪的身体,关了水,拿起拖把开始拖地,一切都是那样自然。
      药很苦,程息也是。他开始承认,开始妥协,开始明白,他的等待,他的人生,一文不值,跳梁小丑的他被卸掉了面具,丑陋不堪的暴露在众人眼前,没有翻身的机会。他会放手的吧,他劝解自己,放手吧,远远看着她的幸福,这样,挺好的吧,他想。他麻木的拖着同一块地方,没有他,她会更快乐吧。
      路边的灯光苟延残喘,旁边的垃圾桶早已放不下,边上堆着几袋黑色塑料袋。大马路上,零零散散就几辆不停息的车。残月的月光透凉。
      他估计不用五个月他就会死了,他和她终是殊同陌路,天各一方,此刻清醒的像个废人。他的苦涩溢出胸腔,干涸的眼眶难以湿润,泪干了,像个枯井。

      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席慕蓉《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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