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是女配角[穿书]

作者:散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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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人


      拖林遇的福,洛瑾初吃完早饭后顺理成章的向父母提出,要和林遇一起坐地铁上学,并详细阐释了坐地铁上学的诸多好处,洛父洛母自然是同意了。

      洛瑾初出门的时候,林遇已经在洛家门口等他了。不得不说,校服真的是检验男生颜值的利器。林遇本身就高高瘦瘦的,配上棱角分明的脸,根本就丑不到哪里去。更别提林遇的眼睛完全称得上是点睛之笔——透着少年特有的明亮,笑起来的时候,说上一句“眼睛里有光”是完全可以的。

      因而让洛瑾初可惜的一点就是,林遇平时很少有那种活泼开朗的阳光的笑脸,大部分时候,他看上去都是懒洋洋的,给人一种似笑非笑的感觉。林遇那种令人惊艳的笑容,洛瑾初从小到大也没看到过几次。

      见到洛瑾初出门,林遇招手示意了一下,便率先向小区门口走去。洛瑾初也迅速跟上他的脚步,两人便肩并肩,聊着天去往地铁站。

      这天虽说是第二天上学,但也只是第一天上课,所以倒也没什么事。大部分老师只是简单的说了说这学期的教学计划,有些老师则让同学们简单的来了个自我介绍——毕竟是分班后的新班级嘛,还是有很多人彼此是不认识的。

      洛瑾初的新同桌叫做赵妍,是个短发的、脸圆圆的,很可爱的小姑娘。碰巧洛瑾初也是活泼且话比较多的类型,所以两人虽然还保持着一定的“新认识的同学”的距离,却也是相谈甚欢。

      新的班主任也很年轻,看起来就是性格很好、不拖沓的人——这点洛瑾初从昨天的早放学上就看出来了。总体而言,洛瑾初很喜欢自己新班级的氛围,她觉得自己在这个新班级,一定能好好学习的。

      高中的一天过的充实,也过的很快。跟着课表按部就班的上完一天课,没有晚自习的一天很快就过去了。甚至因为是开学第一天的缘故,连作业也几乎没有。洛瑾初珍惜这样美好而快乐的日子,因为倘若她没记错的话,白蕊没几天就要转到他们学校来了。自此,他们学校的氛围会变得异常奇怪。套用最近流行的表情包,大概就是——奇怪的事情增加了!

      原本他们高中——B城第一中学,会间隔的举办排球赛篮球赛,节日的文艺汇演也是有的,除此之外,高一开始会有社团招新,末尾会有社团巡演之类的活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说里突然多了一个类似于校花评选的活动,而小说中的“洛瑾初”,费尽心思想要当上校花,甚至多次给白蕊使绊子,却仍然成为了白蕊的手下败将。

      洛瑾初至今还记得当初看到这一茬儿的迷惑,一个好的高中比的难道不是升学率嘛?球赛社团之类的还能说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选校花是为了什么,增加学生对美的鉴赏能力吗?

      且小说中的“洛瑾初”给白蕊使绊子是有人帮忙的,还是一群职高的小太妹。先不说B城第一中学是百年老校,地处市中心,寸土寸金,根本没有几所学校有经济能力把学校开在这里。就算着周围有不少职高小太妹,她两点一线的生活也没什么渠道认识呀。

      但洛瑾初万万没想到的是,机会总是到来的猝不及防。

      这天她没能和林遇一起回家,因为林遇的父母让他放学后直接去市中心的一家餐厅,而那餐厅离学校很近。

      虽然知道地铁上不能喝奶茶,但洛瑾初还是馋了,于是她绕了些路,去买了一杯,打算边散步边喝,争取在上地铁前喝完。

      然后她就经过了一条幽深的小巷子,并不小心瞥了一眼,却瞥见了一道黑色的阴影。洛瑾初下了一条,脚步顿住,驻足望了望。隐隐可见一个人的轮廓。那人半边身子都隐没在黑暗中,一双大长腿却无处安放,人依靠在墙上,看上去似是有些不适。再仔细观察观察,那人身上穿的,大概是校服,因为全天下的校服,大约都是这么个模样,最多改改简单的颜色和花样。

      按照洛瑾初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她应当立刻转身离开。可这个人穿着校服,看起来受了伤,而且依洛瑾初的感觉,大概率是个女孩子。没发现倒还好,看到了,却又让一个女生这么躺在路边,自己离开,洛瑾初觉得自己会有点良心不安。

      于是洛瑾初抬头看了看,不错,巷子这儿是装了摄像头的——毕竟还是市中心附近。随后,她将平日习惯带着的美工刀和“防狼喷雾”装入容量极大的校服口袋。

      这倒不是她安全意识过剩,毕竟这巷子一看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即打架的绝佳地盘,非常方便跑路,光线还不是很好。洛瑾初倒不怕被讹,就怕出点什么钱都无法挽回的事,所以事先做好万全的准备——以防万一吗。

      洛瑾初短暂的驻足显然引起了巷子中人的注意,毕竟这巷子口也就这么大。那人抬眸看向洛瑾初,眼神有点儿凶,这点“凶”当然不是洛瑾初看到的,而是她被瞪感受到的。她还是第一次被人看的“背后一凉”。

      洛瑾初犹豫一秒,抬步走向那人,蹲在人旁边:“同学你没事吧?需要帮忙吗?”

      那人似乎是没想到洛瑾初的来意,愣了一下,认真打量了眼洛瑾初:“不需要。”

      也是走近了洛瑾初才发现,这是个极其英俊的妹子。头发只比一般男生长些,脸蛋也完全莫辨雄雌,中和了男性的凌厉和女性的柔美,简而言之,就是超越性别的好看。但在听到她的声音之后,洛瑾初立马确定,这肯定是个姑娘。

      人对好看的事物总有种格外的耐心和包容,洛瑾初就一直认为自己和林遇做了这么久好朋友还没闹掰,一部分原因就是林遇长得好看。加上她其实和林遇、洛辰煜相处较多,面对女孩子总是会有种“绅士心理”,会不自觉的想照顾对方。

      洛瑾初敏锐的看向对方的脚踝,果然,左边的脚踝肿起很高,衣服也有刮破的痕迹,十有八.九是被迫留在这里无法行动。虽说这姑娘可能是在等人,但现在已经不早了,天空已然被铺上黄昏的颜色。一个人在这等也蛮危险。

      “你的脚是不是崴到了?”洛瑾初看向对方的眼睛。

      那姑娘有些别扭的移开目光:“不关你的事。”

      “你是在等人吗?我先扶你去附近的小诊所吧,已经不早了,一直在这儿还是蛮危险的。”洛瑾初见那沉默了,大概明白这人怕是有点傲娇属性,就当她默认了,便自我介绍道:“我叫洛瑾初,同学你怎么称呼?”

      没能立刻等到回答,洛瑾初走到人的右边,尽量以她的右脚为中心将她扶了起来。那姑娘也倚着她站了起来。

      正当二人朝大马路上晃去时,洛瑾初听到耳边传来三个字——“凌沐阳。”

      “嗯?”洛瑾初一时间没能反映过来,疑惑的看向身旁的人。

      凌沐阳倒也没有不耐烦,只是仍旧目视前方:“我叫凌沐阳。”

      “哦哦哦好的。”

      洛瑾初对这一片还是比较熟的,毕竟她在这附近上学。所以基本是洛瑾初在带路。而她全程说的话大概也就和高德差不多——我们距离目的地小诊所还有多远,下面大概需要怎么走之类的。

      洛瑾初其实觉得这样是有一些尴尬的。但是没有办法,全程沉默不太好,但随便找话题,洛瑾初也有些怕戳到凌沐阳的痛点,毕竟相互完全不了解啊。因此,她只好当一个没有感情的认路工具人。

      好在诊所不算远,不算本市有名的医院,所以人也不算多。洛瑾初将凌沐阳扶到了大厅的凳子上,去帮忙办理了挂号一类的简单手续。回来的时候,凌沐阳拿着手机,似乎是在和什么人发消息。听到洛瑾初回来的动静,她抬头:“谢谢你。你先回家吧。”

      “但我也不可能让你一个人蹦来蹦去做检查呀。你联系亲人朋友了吗?”

      “嗯。”凌沐阳点头,“应该快要到了,我已经把位置发过去了。不早了,你先回去吧。”

      看了一眼医院大厅挂的钟,洛瑾初也明白,天色差不多要暗下来了,自己再不回去父母恐怕要担心了。她于是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凌沐阳:“我手机在家里。你要是有什么别的事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到家了就能接到。”随后便匆匆赶往地铁站。

      错开了下班高峰期,地铁上的人少了不少。过了几站,洛瑾初便找到了空座位。坐下来的那一刻,她突然灵光一现:凌沐阳不会是职高的吧?她不会就是小说中,和她同为“反派”的小太妹吧?虽然小说也没有具体交代这一细节,但是仔细想想,凌沐阳是那个角色的可能性非常大。

      穿书实锤。洛瑾初再一次感受到所谓“剧情”的强大之处。 所以她该不会真的要竞选什么劳什子校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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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求收藏求评论!小可爱们走过路过不考虑康一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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