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自有归处(女尊)

作者:新晴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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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鼠


      “宸雨公子亲自给我调冰水,他好贤惠啊,他没梳头没施脂粉,衣裳穿得也家常,清纯得像个小户人家的少年郎,说起话来也是轻声细语的,跟他在台子上一点都不一样,呜呜呜,我好喜欢他,我要娶他回家。”岳昉坐在老红木书案前翻来覆去地念叨,两眼发直,脸颊绯红,说话的声音都带着微微地颤,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小女娃是陷进去了。

      叶葆珍有些不耐烦了,昨个儿晚上三个人一回来,岳昉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也不管别人在不在,拉着她和顾琛只管念叨,弄得她烦躁不安。岳昉已经饮上了宸雨公子亲手调的冰水,还见到了宸雨公子铅华不御的真实状态,她可连怎么把小包送给安公子都没想到呢。其实也不是想不到办法,只是,她昨晚琢磨了半宿,所有能用到的办法,都不够堂皇正大,都有勾搭安公子的嫌疑,被人知道了,都有损安公子的清誉。
      宸雨公子再怎么样,也是未嫁男儿,安公子却是有妇之夫,在凰朝勾搭有妇之夫,是要担责的,不管是朝廷还是民间,都管这个叫诱拐人夫,正经人家的正经女儿几乎没有这么做的,敢这么做的都是些轻薄浮浪的不成才的渣滓痞女。她倒不惧怕被人说成是渣滓痞女,可是她不能不替安公子考虑,安公子好好地做着世家豪门的正室夫郎,被她无端端地坏了名声,不是太冤枉了吗?

      “小叶子,你今儿还陪我出去好不好?”岳昉却是全然不知道叶葆珍在烦恼什么,只管说自己的。她才十七岁,还不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一见宸雨公子露出了点青睐的苗头,心里头就狂喜不止,全然不顾自己还担着修书的差事,满脑袋都是宸雨公子,恨不得和他时刻粘在一起,昨个儿才见过,此刻就又想着出去瞧他。
      “咱们是来修书的,不是来谈情的,你收敛些好不好?”叶葆珍忽然一锤桌子,在岳昉的惊讶中,压低了声音告诫,她的语气是那样的不耐烦,表情也因发狠而有些可怖,岳昉被吓到了,倏地一下子闭上了嘴巴。
      叶葆珍看岳昉静默了下来,心里头反倒愧疚起来,她方才的话与其说是在告诫岳昉,倒不如说是在告诫她自己,比起岳昉喜欢上了歌舞坊的老板公子,她的心思才是更加要不得的。可是她也不想冲岳昉道歉,只好从架子上拿起毛笔,开始像模像样地抄书。
      岳昉见状,也有样学样地动手抄书。
      然而只抄了一刻钟,两个就都停住了笔。
      虽然被叶葆珍告诫了,可岳昉根本无法沉下心来抄书,她的一颗心躁动得像春天的大海,纵使没有一缕风,也能生起千层浪,抄书这样看似简单却既要耐心又要细心的活儿,她压根儿做不了。
      叶葆珍也抄不了书,她原本就是爱武不爱文的,哪里耐烦做抄书这样枯燥的事?何况她的心里又矛盾又痛苦,比岳昉还无法宁静。

      两个心照不宣地一起站起来往外走,走到房廊下,又很有默契地一起往小花厅走。只是选择去往小花厅的路径的时候,叶葆珍私心作祟,没走出角门往西跨院再由西跨院的后门到后花园的那条复杂的路线,而是直接由第二进的穿堂往第三进的正房走,她看着有些迟疑地岳昉,轻声解释道:“后面穿堂能够直接通到花园。”
      这是她昨个儿晚上发现的,她昨晚听岳昉讲和宸雨公子的相处情形,心里头过于烦躁,到半夜了都没睡着,一个人绕着安清平日里做事的第三进正房转了两三圈,把房门上有几颗门钉都数得一清二楚。
      有近路自然就不走远路,岳昉没有反对,两个一起迈步进了第三进的院子,知道这院子是给男儿们做事用的,她们两个都没再说话,并且有意地放轻了脚步。

      看看快走到穿堂的时候,忽然听得正房中传来了一声男儿的惊叫:“有老鼠,老鼠。”接着是另一个男儿更加慌张的声音:“快,快,打死它,打死它。”而后房间内就是一通混乱,有砸东西的声音,有书架倒塌的声音,有男儿绕着桌子边跑边叫的声音,更有小老鼠吱吱乱窜的声音。
      叶葆珍行动先于思考,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已经风一般地冲了进去。
      正房中安清立着脚靠在书柜上,双手紧紧地扒着书柜的侧壁,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齐苗则拿了一把乌木镇尺,忽左忽右地追逐着小鼠,谢公子瘫坐在地上,书架倾倒在不远处,厚厚的书籍散落一地。
      情况紧急,叶葆珍顾不得安慰安清,径直冲向了已经快要跑到门框边的小鼠,还没等她伸手捉鼠,齐苗就猛地一下子把乌木镇尺砸向了小鼠,然而齐公子的准头不怎样,仓皇之中更是连方向都把握不住,这一下不仅没砸中,反而把小鼠激得慌不择路,一转头冲着安清所在的方向就狂奔过去。
      安清脸都白了,他向来怕鼠,此刻紧张地浑身发软,想要躲开,却是怎么也挪不动脚步。眼看着小鼠就要冲到他脚下了,他惊恐地闭上了眼睛。
      下一瞬就听见小鼠吱哇乱叫,自己要被咬了,安清头皮发麻,心尖猛地一缩,然而并没有感觉到疼。

      “安公子莫怕,小鼠被我捉住了。”片刻后,身旁响起一个女子清脆响亮的声音。叶小姐?安清心中惊疑不定,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果然是叶葆珍。
      叶葆珍在小鼠冲向安清的时候,就已经拿出了平时用来盛碎银子的荷包,瞧准了方位,一低手就把小鼠罩在了荷包中,此刻她把荷包的绳头收紧了,高高地提在手上,任凭小鼠在里面挣扎叫嚣。
      安清见小鼠在叶葆珍的荷包中疯狂挣扎,却是不管怎样挣扎,也无法从荷包中跳出来,心下就安定了下来,抚了抚心口,向叶葆珍致谢:“多谢叶小姐出手相救。”

      叶葆珍见安清神色缓和下来,也松了口气,含笑嘱咐道:“下次再有小鼠,就喊我过来,我从小会捉鼠的。”
      叶葆珍的声音亮而有力,让人一听就想要依靠,安清不自觉地就点头“嗯”了一声,他本就身娇体弱,此刻心甘情愿地听从,越发给人一种全心全意地依赖着的感觉。叶葆珍看着安清乖巧柔顺的样子,心里面立刻就痒了起来,脚下仿佛有绳索困住了,再移不得半步。
      安清见叶葆珍并不走开,一双黑珍珠一般的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看,心里就是一慌,脸上迅速地发起热来。

      齐苗却是没觉察出任何异样,见叶葆珍站着不走,就在一旁大喊:“快丢出去啊,站在这里做什么?”
      叶葆珍听了,忙对安清道:“我这就把它丢出去,安公子别怕啊。”她说着转身提着小鼠就往门外走,才走出房门,身后就响起安清又细又柔的声音:“叶小姐,能不能别伤它性命?”
      嗯?叶葆珍有些不敢相信地转过头来,正看见安清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异常温柔坚定的眼神。明明怕小鼠怕得要死,还差点被它咬到,居然不准自己伤它性命,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叶葆珍感叹不已。
      她方才原本是准备用脚把小鼠给踩死的,刚一抬腿,就猛然想到在房中杀鼠,难免血污狼藉,安公子多半会不喜欢,这才用荷包捉鼠,听齐公子喊她把小鼠丢出去,她便知道自己所想不错,官家公子们都看不得血腥场面。
      越是善良的公子,越是看不得血腥。
      “这些事本就该女儿做,男儿家都是心慈手软的,做不了这些狠辣的事。”她记得姐姐叶世珍当初就是这么跟她讲的。姐姐每次打猎都不肯带夫郎们同去,只在回来的时候给他们捎些小鹿小兔小狐狸,让他们每人养上一只,看着他们欢欢喜喜的样子,姐姐也跟着开怀大笑。
      她看在眼睛里,心中却有着自己的疑问,姐姐每次抓捕小动物,都是伤害了它们的母父的,这事也不知道姐夫们知不知道?
      也许是知道的,姐姐的夫郎们个个都是七巧玲珑心,哪里会不知道这样简单的道理,只不过眼不见心就安罢了。
      如果是安公子,他是不会准许自己伤害小动物的母父的吧?他便是阻止不了,也不会知道装作不知道的吧?
      安公子是她见到的第一个真真切切不忍杀生而并非只求心安的公子。

      无视岳昉惊异的眼光,叶葆珍带着小鼠去了她所住的院子,在房间里找了个带孔的瓷罐,直接把小鼠给丢了进去,将瓷罐放在院子角落里,她想了想,又打发雾昆去厨房要米粒。
      “小叶子,你也太听安公子的话了吧?他说不准杀,你就养着啊?这可是一只鼠啊,有什么好养的。”看完了全程的岳小姐忍不住出声劝阻。
      “安公子说不准伤它,别说它是一只鼠,它就是个魔鬼,我也养着。”叶葆珍一幅天经地义的表情,仿佛安清的话便是圣旨。
      “小叶子,你不会真喜欢上了安公子吧?”岳昉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
      叶葆珍没承认,也没否认,她若承认了,怕损伤安公子的名声,她若否认了,又觉得对朋友撒谎过于虚伪。
      岳昉一跺脚,却是什么都没说。她还年轻,不懂人言可畏,也不知道世道艰难,好朋友要做的事便是再惊世骇俗,只要不杀人不放火,在她看来也无需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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