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男高中生说自己是末日男主

作者:越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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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6章


      鹿云惊在江可身旁落座,用湿巾擦了擦自己刚刚沾到金粉的手,盯着江可说了句话。

      “你说什么?”江可有些茫然,台上又开始劲歌热舞,音响就在江可前方,他只知道鹿云惊刚刚说了什么,但一个字都没有听见。

      鹿云惊叹了一口气,凑近他的耳边,几乎要紧贴着他的皮肤重复:“哥哥很喜欢我刚刚唱的歌?”

      当然很喜欢。
      三分多钟的视频还躺在他的手机里,如果不出意外,他会永远珍藏且在余生听很多遍。
      但鹿云惊知道答案的,他一定能从可能有两三千人的会场中找到自己的心跳声,听见他的心脏为他剧烈地跳动,他也一定能在伴奏重新响起的时候在短暂的欢呼声中分辨出他因为惊喜而停滞的呼吸,如果奇妙的荷尔蒙真的有味道,那他闻起来一定很开心。

      “喜欢,”江可诚实地点点头,“这不是你给的惊喜吗?”

      “这就算惊喜吗?”鹿云惊没忍住笑了笑,“哥哥可真好哄。”

      “这还不算惊喜吗?”江可不服,他不认为自己好哄,“那什么算惊喜?”

      鹿云惊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之后的节目平平无奇,看得过去但也没有太多亮点,只有一个情景剧还有点儿意思,中间穿插了一段手指舞,但毋庸置疑今晚的MVP一定是鹿云惊,只是江可不太清楚自己做出这样的判断到底是基于理智还是男朋友的滤镜太厚。

      迎新的会堂在学校的西面,但他们住的小别墅在学校的东门外,这意味着他们走回家要穿过整个校园。

      学校的路灯不太亮,从侧上方打过来的时候只能点亮鹿云惊的半张脸,江可盯着他的脸观察了一下,猜测太阳光也是这样照射的,被遮挡的地方永远被遮挡,但经过近一个月的军训,鹿云惊竟然一点儿都没有晒黑,今天他见到的其他人都多多少少有点儿肤色不匀。
      江可认为是自己给他买的防晒用品发挥了作用。
      这是他的功劳。

      所有因为鹿云惊出圈的军训照而开心和感激的人真正感谢的人应该是他才对。

      今晚的鹿云惊引人注目,他又一次登上了学校的表白墙,但两人对此一无所知,悠闲地迈步在白鹿洞的主路上。路过的学生都会看他们两眼,偶尔有人拿手机偷偷拍他们,江可已经学会了无视。
      自从比赛之后,鹿云惊的信息就被泄露出去,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在白鹿洞上学,但除了惊叹就没有其他了,不会有人特意跑到月弯市蹲在白鹿洞周围只为了看鹿云惊一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情侣博主,这些事对他们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更新微博,大概有两周,江可觉得这情有可原,经常会有自称鹿云惊同学的人在网上放他的照片,模糊的生图质感,有时候比江可拍的照片更好看。
      而鹿云惊可能根本不认识他们。

      就比如说,今晚的录像他思考了几分钟还是决定不上传,但转头学院的官方微博就出现了官摄版本,沉迷鹿云惊颜值的人涌进官博,导致这条微博的评论要远远高于其他节目,这首歌也自然而然被评选为当晚最受欢迎的节目。

      2713的其余三人纷纷在群里开玩笑表达可惜,要不是鹿云惊是个gay且已经有了男朋友,他们单凭着兜售他的社交账号就能大赚一笔。

      江可晚上睡觉前看到了这条言论,并表示幸亏鹿云惊和自己在一起了,否则他们三个就要做一些不道德甚至可能违法的事情。

      等到鹿云惊也在他身边躺下,他突然想起了晚上台上有人在热舞时,鹿云惊旁若无人地在他耳边的话:这就算惊喜吗?

      江可扭头看他,鹿云惊正在台灯下快速浏览明天的课程,来决定明天逃哪节课,他不准备把自己周末的时间挤出来全部用在第二专业的学习上,他同时跟两个专业的正常课程,就代表他要逃一大半撞时间的课。

      “你是不是,”江可凑上去,“会给我准备惊喜啊?”

      鹿云惊有些惊讶,但很快明白了江可的意思,“如果哥哥想要的话。我不太会准备惊喜,可能永远不会有惊喜。”

      江可明白了,这句话其实也有另一个意思,如果他感到惊喜的阈值足够低,可能时时刻刻都有惊喜。

      他今天很快乐,已经不需要任何事情的赘余让他更快乐,于是他幸福地入睡,陷入深眠。

      .
      已经成为风云人物的鹿云惊难以再和别人接近,成为朋友要先经历令他疲惫的“早有耳闻”“你好厉害”和“原来你是这样”阶段,因此除了寝室的三个人和同样优秀的偶尔与他一起做实验的几个同学,他没有什么特别相熟的人。
      但这恰好和鹿云惊一开始的想法相合。

      有的时候江可真的会惊叹鹿云惊的能力,即使是在一起这么久,他仍然偶尔会产生佩服或者说是崇拜的心理,鹿云惊修了两个学位,和江绥练拳,甚至还替江绥打了两场比赛,但这种情况下,他竟然还有时间陪自己。
      至于鹿云惊的课业……
      他拿到了两年的国家奖学金,等到大三的时候,鹿云惊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老师的牵线下已经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第二篇,因为他同时修了生物和化学,且掌握程度已经登峰造极,对老师来说甚至比部分研究生更好用,之前帮老师打工时就有几篇位置稍微靠后的署名。

      江可却无法自控地越来越焦虑,在鹿云惊离开他的时间里,即使清楚鹿云惊在学校里上课,他也难以缓解自己的心脏好像马上就要被架在火上烤一般的急切,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急什么,只觉得应该马上要忙起来。
      以至于江可开始觉得,是不是他也产生了某种变异,在身体没有产生任何不适的情况下,他也能预知末世了,越来越焦虑是因为那个时间越来越近了。

      但这种急切的心情通常在见到鹿云惊之后就会缓和。就是这一点,让江可意识到——原来他并没有任何变异,只是他太害怕失去鹿云惊了。

      江可二十六岁的生日,是在一个极其容易让人产生抱怨的迅速升温却又迅速降温的春天,江可透过窗户看向窗外,前天还是满街的T恤,今天最少也穿着薄外套,甚至有人拥着羽绒服。
      鹿云惊原本想逃课陪他过生日,但是被江可拒绝了,他们已经把每天过得都像是生日,见家长、同居、一起旅游、一起过节……他们把所有的事都做过,没什么特殊的事需要逃课去做,庆祝生日一个晚上就够了。

      江可看了一下表,现在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十四分,距离鹿云惊下课还有三个半小时。
      他站了起来,拿上自己的外套和车钥匙立刻出了门,他开了江绥送的GTR,江绥已经完全对这辆车失去了兴趣,后来江可还重新喷了漆,图案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火焰的形状更加卷曲,粉色换成了能在晚上发光的荧光蓝色。
      有时候会让人怀疑车上的不是火焰,而是一只大章鱼。

      他要去一趟墓园。

      台阶两侧种满了松树,已经有些年头,几乎每棵树都有人两个那么高,江可沿着台阶而上穿过这片松林,在第七条岔路向左拐,把路上买的花束放在了第九个墓碑前。
      他之前只来了一次,万幸他还记得位置。

      江可盯着墓碑上那张带着笑意却和慈祥没有一点儿关系的黑白照片看了很久,久到他恍惚之间看见了一个穿着最基础款的白T短裤的黑头发小鬼抱着两本书笑着跑向抽着烟的书店老板,老板摁灭手头的烟,拍拍小鬼的头把他赶进了自己的书店。

      那是江可没有参与过的鹿云惊的过去,就如同他们的将来一样,只能靠想象见到。

      江可有点儿难过,曾经他以为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圣人,现在他认清自己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郑老板。”江可在除他以外空无一人的墓园里开口,后知后觉自己穿得很少,风吹过时夹着寒意和春雨留下的湿意,让他下意识想发抖。

      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体表变凉之后就彻底适应了现在的温度,他继续开口说话,但说出口的话还是让人觉得他好像很冷。

      “已经很多年过去了,你会不会已经忘了小鹿?”江可很担忧地问,跟着他愣了两秒,忍不住笑出了声,怀疑自己的脑子在零上三度的气温里被冷冻住了,笑够了之后才低声说,“怎么会……他每年都会来看你,你怎么会忘记。”

      随后江可就静静地站在墓碑前,一句话也说不出,他来之前做过设想,以为自己会有很多话想说,有些事情有些情绪他不能告诉任何人,才会试图把一个墓碑作为倾诉对象,一方面他清楚地知道人死了就是死了,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什么也没有剩下,也不会有人听到他说的话,另一方面他又很期待自己面前真的有一个郑老板的灵魂,明知道自己看不见听不见,仍然抽着烟安慰说以后他也可以每年来看鹿云惊。
      ——如果这真的能算作是安慰的话。

      江可低声说,“我是不会忘记他的。”

      他会每年来看鹿云惊,每次都会给他带不同的花,但他不能把所有的花种全部给鹿云惊看,世界上有45万种花,他就算天天来,活到一百岁,也带不来三万种。
      他会亲自挑鹿云惊用在墓碑上的照片,他有太多鹿云惊的照片,多到他可能需要一天一夜才能全部看完一遍。
      甚至他可以亲自把鹿云惊的尸体送去火化,他见过太过次鹿云惊闭着眼睛的样子,到时候也不会太陌生,不会有太多区别的,除了可能更僵硬一点,更冷一点,更苍白一点……

      江可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呼吸困难,好像周围的空气被人抽空,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获得自己需要的氧气,他又开始冷得浑身发抖,比刚才冷得更厉害,他做了个深呼吸,吸进大量的冰冷的氧气,才意识到这种感觉是自己的错觉,但他的颤抖却没办法停止了。

      今天看不到太阳,所以江可没办法通过太阳落了多少来判断时间,但他推测已经过去很久,可能是他的大脑真的被冻住了,他完全丧失了对时间的感知,也记不起自己站在这里多久。
      肯定很晚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冷,如果不是因为寒冷,难道他发抖还会有什么别的原因吗?

      “很晚了,我要走了。”江可不知道自己是在对谁说,但他需要在鹿云惊回家之前先到家。

      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他终于记起拿手机看时间,现在的时间是四点五十三,原来并没有很晚,甚至连五点都不到。

      江可的大脑发出一个信号:他现在悲观且极端,需要切换一下状态了。
      这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江可应该越来越熟练,因为他开始越来越经常地做这件事,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更熟练,反而做起来更加困难了,有时候花一个小时,也很难变回乐观开朗的正常状态,甚至有好几次,他要看见鹿云惊,才能摆脱那种压抑焦虑的痛苦。

      江可开始疑惑,是不是他不应该这么早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会失去,还不如什么也不知道直面那一天。以前他听说过有一种刑罚叫凌迟,是把人身上的肉在他活着的时候一片一片割去,他单是听着就觉得腿软,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恶人才要经受这样的痛苦。
      现在他觉得他正在经受凌迟的痛苦,只不过这个过程拉得很长,有几年那么久,他的生命力不断流失,白天有一把刀硬生生剜下他的肉,任他流血不止,晚上鹿云惊回来把掉下的肉摁到原处,用纱布绑好试图让它长回去,每天都是如此,直到他再也没有真正连着骨头的肉,直到他心脏的肉也被一寸寸切碎,直到他再也不能承受,直到他生命停止的那一刻。

      消息是鹿云惊发的,只有两个字:【江可】
      甚至没有标点符号,以他现在的心境来看,非常冷硬且无情,尽管他知道这只是隔着屏幕因为文字对情绪的削弱。他很难迅速地调整,他已经没有多少好肉了,除非让他现在立刻见到鹿云惊,他需要鹿云惊这位并不高明的蹩脚医生的治疗。

      鹿云惊已经不像以前一样只喊他哥哥了,他现在偶尔喊哥哥,偶尔会喊他宝贝,鹿云惊会说儿化音,但他喊宝贝的时候从来不加儿化音,这让江可真的觉得自己是属于鹿云惊的一件旷世珍宝,而不是一个人。
      但很少喊江可,江可猜测,鹿云惊一定是回家了,然后发现自己并不在家。

      江可收起手机,重复道,“我真的该回去了。”

      他转过身,迈出去两步,又顿住了,扭头看着墓碑,沉默了两秒茫然无助地问,“你是真的永远地消失了吗?”
      没有人能给他答案,他什么也听不到。

      等到江可开车到家的时候,才刚刚五点十分,他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到了家,他怀疑自己路上闯了红灯,但是他记不清了,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力下降得很厉害,他不认为自己会违反交通规则,但是又很疑惑为什么可以这么快到家,回想刚才的一路,他的头脑里只有快点见到鹿云惊,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记得。

      鹿云惊站在门口迎接他,他穿着浅绿色的毛衣和宽松的牛仔裤,脖子上有一条金属项链。
      江可心想,鹿云惊回家之后没有换衣服,但是摘了手上的一枚装饰金属戒指。
      他记得清清楚楚。

      江可笑了起来,毫无负担毫无困难,上前抱住了鹿云惊,把脸埋在他的肩颈处,嘟囔着说,“让你不要逃课了。”

      “不算逃课,想给哥哥过生日。”鹿云惊任由他抱,等他抱够了帮他去停了车,才和他一起进屋。他撞时间的课太多,第一学期之后就跟所有的老师交谈过,直言他不会上每一节课,有他顶尖的成绩支持,老师都同意了。

      鹿云惊握住江可的手,察觉到他的手出奇的凉之后,便把他整个人都抱在了自己怀里。
      现在的江可好像一个冰块,好像很难把他变暖,稍微努力一下他就会化掉。

      但鹿云惊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一般,边帮江可调热水边和他闲聊,“哥哥去墓园了,那过两天清明要跟我一起去吗?”

      江可已经不会再问鹿云惊是怎么知道的,他总有方法,所有他觉得没有气味的东西到了鹿云惊这里都是有味道的。
      他乖乖地等着鹿云惊帮自己调水温,摇了摇头道,“不行的,要回家去陪爸妈扫墓。”

      鹿云惊原本也不是真的想让他陪自己去,感受到水温合适了,说道,“可以了,哥哥先洗澡吧。”

      江可抱着自己的睡衣走了进去,犹豫了一下探出头来,“你要和我一起吗?”

      鹿云惊顿了顿,笑了出来,“哥哥等会儿不过生日了吗?”

      江可:“……”
      他迅速缩了进去关好门,遗憾道,“ 那还是算了。”

      身体变暖之后,江可裹好睡衣出来,他现在感觉非常好,温暖又舒适,把鹿云惊赶去浴室,他翻出蜡烛打开包装插在了蛋糕上,开始思考他等会儿许什么愿。

      在等待鹿云惊出来的时间里,江可注意到放蛋糕的桌子旁有一个袋子,他好奇地走过去,里面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盒子,看包装似乎是他们家的东西。

      江可没怎么犹豫就拿出一个盒子打开,立刻愣住了,盒子里是两枚戒指,肉眼可见的手工痕迹,很亮很亮的银色金属丝扭在一起,串起一颗紫色的坦桑石,坦桑石不大,大约七八克拉的样子,周围还串了三颗不同颜色夹杂着白色斑点好像星空一样的琉璃,手工痕迹很重不意味着它很粗糙,相反,它甚至很精致,看得出来形状是精心设计过的,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江可似乎很平静,他接连打开其他的几个盒子,里面装的是同样用坦桑石和琉璃编制的金属项链手链耳钉和袖扣一整套。

      坦桑石是并不昂贵的非主流宝石,泰坦尼克号中用的海洋之心就是用坦桑石复制的,它可以卖到很高的价格,但十克拉以下的坦桑石很廉价,只有蓝宝石百分之一的价格,慎青女士热爱宝石,她从来不买坦桑石,除了有一次花三千万拍了一条一百二十克拉以上的坦桑石项链,十克拉以下的坦桑石对她来说和玻璃没有区别。
      琉璃也是很廉价的东西,本质上来说,它和玻璃一样都是人类用二氧化硅烧制的,区别在于琉璃更好看。

      理智告诉江可,这只是鹿云惊送给他的日常用的情侣装饰品,那边摆放的还有同样质地的项链手链,……但他就是没有办法把目光从那对戒指上移开。

      他觉得自己刚刚被冻住的脑子根本没有因为洗了个热水澡就融化开,有什么东西击中了他,把他的脑子锤成一块一块,他仿佛能听到回响,让他的血和泪一起从眼眶流出来。
      如果有什么东西能拯救他,一定是在浴室里洗澡的鹿云惊。

      江可猛然握紧那对戒指,冲进了卧室,拍了拍浴室的门,却被自己拍门的声音吓了一跳,他无意识用了很大的力气,发出的声音远比自己想象的响。

      鹿云惊好像问了句什么,但他没有关水,还关着门,江可没有鹿云惊那么好的听力,他难以分辨。
      事实上他也分不清他没有有听清是不是因为他分析的这些原因,还是他的大脑或者耳朵出了什么毛病。

      江可艰难地开口,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和颤抖,甚至还有余力心想,他不应该在鹿云惊面前这么难过的,或许他还能有办法把他的难过辩解成感动。

      他说,“鹿云惊……你是不是、你是不是想和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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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完蛋,我好像不会写三千字的章节了,为什么会这么多……
    日常结束了,我是怀着很心虚的心情上传的这一章的(oí _ ìo)
    谢谢黎钺的营养液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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