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塘旧梦

作者:枕星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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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槿棠


      “乱世最大的好处,便只是一抹明媚的笑颜,即可开启一段伟大的爱情”
      ——《三月初三》赵璞玲

      这三天的一切,都在陈修眼前不断回转,像是永远没有谢幕的电影,永远没有尾音的唱片,殊不知,这一切不过是古典戏剧的咏叹调,那颠簸高点的波谷......

      陈修从回忆里抽离开来,用几分力气支着身子站起来,转了转僵掉的脖子,片刻便听得颈骨摩擦的咔咔声。展开了筋骨,扭头,眯起眼望了望那老式的落地钟,约莫是申时的光景了。

      他思衬片刻,便向门外走去,脚下的靴子,踩得地板吱呀吱呀地响,守在门口的副官看到自己的主子悠闲踱步出来,眼中竟然闪过一丝惊讶,伴着慌张。一阵恍惚后,陈修已经晃到了二层的楼梯口,商墨这才反应过来,急忙道:

      “军...军座,您去....你去哪?嗯...要不要下属开车送您,您...想必...想必...这两天多有操劳,身子乏了。”

      少将,噢不,是中将。中将脚步瞬间停了下来,最后一声脚步是那么铿锵,在走廊里响得那么得明显,久久不归于寂静。他微微低头,又向右侧了几度,常常的睫毛随眉眼微微低垂,是弯了枝桠的花瓣;

      嘴角抹开一个说冷不冷的笑容,那是一个绝美的侧颜,这样的景儿或许值得被画下来,留到下个世纪,一定也是似那痴缠的秋风,足以醉了天下。这张脸被副官看在眼里,同为男人,不禁也倒吸一口气。

      “不必了,我现在要去陌玉姑娘那儿,想到见他,便不乏了。哦对了,那茶,该是凉了,记得帮我倒了。可惜啦!明前留到现在的龙井。”一句轻描淡写,语气像是要飘着,飘到他心里的那个温柔乡。说话的人方才说罢,听话的人尤未回神,视线里便只剩一个挺拔的背影,一步步踏着阶梯而下,每一步踩在心尖儿上,轻轻挑起了痒......

      陈修不紧不慢地打开车门,坐到驾驶座,不紧不慢地发动汽车,一路上不紧不慢地开,任由不紧不慢的思绪泼墨、铺展,脑海里,满是与她的邂逅与相知

      ......

      他与她相遇的那一天,还是在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季节。

      时值凉秋,街坊巷尾里,有一件事,悄悄传遍了。

      “你莫不知道,百乐门新来了一个姑娘,长得嗲的来!”

      “哈哈哈,我晓得的呀,听说呀,那人家是一家开铺子的,但自打有了什么金圆券起,别人买不起,也不去买他们的,这人家就再也揭不开锅了咯。”

      “唉,也是,这种光景,谁也没好过,他们也是没有办法。可怜的人家,作孽哦!”

      “是啊,就望今朝第一天,哪个少爷对她轻点,就是她的福气喽!”

      ......

      夜里,一丝丝风泛着着秋天的凉——不比冬天那种不分白天晚上的凉,这时候的凉意,是认得人,认得地界儿的,这风吹得人身上寒一分,抖一阵。

      弄堂里,寻常人家里,食不果腹,惟有活下去成了他们惟一的盼头,戈登路上的灯红酒绿却不似人间的颜色。在天上享乐的高傲,绝不会屈尊染指一点哪怕一刻人间疾苦的坚冰,乱世,悄悄挣脱了封寂的锁链,猛扑向人间,撕裂美好,扯碎平静,扑这萎靡了的人间一个措手不及,只得羔羊待宰。

      在街边走着,便可以听得在灯火里流转的夜上海歌声。一扇雍容的大门,镂着精细的纹饰,明亮的灯光,微微从门缝里渗出来,但暖色调的微光看上去依旧与外界的贫瘠格格不入,大梦上一个牌匾,三个浮夸得乖张的字眼——百乐门。

      门背后是歌舞升平,是灯红酒绿,穿着旗袍的舞女,浓妆艳抹,被不同的阔气少爷搂着,脸上的脂粉挤出令人厌恶的笑容,满是金钱的味道。也有不多的歌女,穿着20年前会被认为伤风败俗的西洋风蕾丝长裙,站在台上,就着刺眼的五色光、听得心里发痒的音调、恨不得再妖娆一寸的眼神,靡靡之音流转在金碧辉煌里。约莫是在歌舞厅靠角落的地方,几个没有邂逅金钱的舞女在议论着什么。

      “姐姐,听说了么,今朝早上的辰光,又有小姑娘卖进来了。”

      “怎么光是听说呢?我都见过了,那个脸哦,都不用抹脂粉就好看的很,以后么,肯定要和我们抢生意的好伐。”

      “谁叫我们这都是吃年轻饭的事体,我们老了,自然有新的呀。不过听说她什么都不会,刚刚早些时候,客人要让她陪着跳舞——还是个军爷!她怎么说?不会。”

      “哈哈哈哈哈哈哈!”

      “后来又要她唱首歌,她说也不会,只会些早过了时的折子戏,这京戏,20年前就没人听了罢。”

      “那她定是混不下去的,哈哈哈哈哈......”

      她们说的,无非是有少许添油加醋,可大体就是这么回事,约莫一个时辰前,陈修照惯例和商墨前去百乐门消遣一天的压抑疲惫。可这一天,陈修却对副官提出了个要求:换上平日的行头,别穿制服,说是不想让人们看见这身派头,给人认出来少将的头衔,觉得摆架子。

      谁都不说,被当成哪个新来的小开也好,在这样一个人眼里,地位又能算得上什么,唯有快乐潇洒是他所求的。再者,少将也并不算高,没什么好显摆的资本,要说九月的上海,上头有一个韩大帅坐镇,况且,那时候的陈修自己也不会想到,三个月后,他的将职能一升再升,几乎成为上海站的一把手。

      进了百乐门,陈修自是坐下,卖了些红酒吃。他是不习惯红酒的口味的,可逐渐西化的大环境,不得不让他舍弃味醇如酱的绍兴水明楼,去转向这甜不甜,辣不辣,还有种葡萄滋味儿的酒。

      放眼四周,比起他刚来上海那会儿,这时候还能来这的人更是在阶级上层的上层,因为在前些日子,那些富甲一方的商人之类的还能凭手上的资产来这儿逍遥,后来资产全换成了金圆券,再后来,金圆券渐渐不值钱了,买个饼得一袋子的钱,到现在,只有用得起洋钱和金条的人,才会来百乐门这种地方寻一个快活——陈修就是这一类人里的一个。

      在这奢靡的地儿,人们多照着行头认人,看见穿老蒋那派制服的,就叫声爷,见到西装领带打的直挺挺的,就称呼先生,若是见着年轻的,第一次来的,老油条们看不上眼就叫声小爷。一个同样没有找到舞女的男人,看见陈修身边也只有个副官,便晃着高脚酒杯走上去搭话:“哟,这位先生望上去是第一趟来吧。先生是方从外国回来的小开?不知道这百乐门的意思?来这儿,光喝酒就没意思啦!这儿这么多人间绝色,多的是出了名的角儿,怎么能不沾一沾?”

      陈修撇了撇嘴,冷笑声道:“那大哥您呢?怎么不找个小姑娘,跳舞去?莫不是不懂你自己说的规矩?我来这儿,就图个热闹,新鲜,别的么,和我没有干系。”那男人圆滑的嘴脸立刻堆满笑意,解开胸前衬衫的两颗纽扣就是往陈修座位旁的酒桌上一座,显得极轻浮的样子,商墨看着这人的样子,心里越是屏不过一口气,心说:堂堂二厅上海站行动处一少将,怎由得别人寻开心,实在是有伤威严。

      越想越气,就想动手,刚要拔拳头,少将就对他使了个眼神,又打趣儿似的接那男人的话茬。副官商墨实在是恨铁不成钢,但只能憋住这口气,他也想不明白,即是说年少天真,那也没有有这样的,竟然连身份地位都不顾,对自己的主子实在是恨铁不成钢。

      “我嘛,来的多了,普普通通的龙头,自然是看不上。至于那有了名的角儿,你我呀,来的晚喽!她们每天给那些有权势的家伙捧着,咱,轮不上。对了,小爷你听说了吗,今儿新来了一姑娘,长的那叫一个俊俏,身段儿也是一等一的好,这叫是还放不下面子,日后好好养养,也是个角儿,你趁人还没红,得下手!”

      “哦?只有有权有势的人?”陈修低了下头,又摇了摇,嘴角还是一抹熟悉的弧度,同语调那样清冷、讽刺,“莫不是盛七爷觉得,自己还不够有权势那,陈某不解。”

      “小爷这是.......认得我?你是.......什么......你刚刚说你姓陈?你就是,那个刚上任就调来上海,又立刻任了少将的陈爷?恕小人眼乌子瞎掉,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军爷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个姓盛的男人,动作快得眼花,一下子从酒桌上下来,微弓着身子,低下头,说了这些话,寻思着纽扣还没系完,便手忙脚乱去扣,最终还是扣错了位。

      陈修被他这副样子搞得忍俊不禁,大笑道:“那不然呢?一个男人身旁,还是一个男人,除了长官和副官,还有什么能有这样的关系?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可没那么大派头,盛七爷不必惊慌,若是要罚你,陪我干了这眼下一杯不二不三的酒就是。”这话说的商墨也脸上一红,不知想到了什么。

      “好......好,让军爷见笑了。”说罢,盛七便饮尽了他杯中那一半的红酒。“那在下,先失陪了,日后再会。”他又点头哈腰道了个别,然后一溜烟地跑走了。

      这一切给副官瞧在眼里,待那人走后,便问陈修:“依刚才的境地,那个盛七爷对你是有些怕的,但他好像也有些来由......”陈修不等他问完便得意洋洋道:“是啊,他姓的盛,可是盛爱颐的盛——他是当年百乐门第一代女财主的远方亲戚,在家排行老七。不过,远房的,有甚么用,见着我,还不是忌惮。”

      副官心想:也对,上海这地界儿,姓陈的,但凡有个一官半职,要么和那姓陈,单名一个字的有些关系,要么和那四个人中的那位沾点儿边,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好惹的货色。

      “对了,嗯......商副官,咱俩商量个事儿,你去找那盛七爷多聊聊,好不好?哎,就是咱俩,分开走,你别跟着我。”陈修难得面露了几分腼腆。

      商墨心里寻思着这个奇怪的要求,漫不经心道:“行啊!反正这儿,大家都是来图个乐儿,绝计不会有人想害你。但军座这么说,是嫌弃我,多余了?”

      “哪有,副官随时为我安危着想,我实属感动,只不过啊,有些私事......啧,我去找舞伴,找心上人,还想跟着,莫非,你想......?嗯?”

      商墨一脸鄙夷与无奈,随即向舞厅的人群里走去,待到走远了,只听见陈修洒脱的笑声。

      ......

      舞厅后台的化妆间,暖黄色的灯光,令人有些舒服。各种样式的服装挂在靠墙的衣架上,也有客观数量的衣服,静静躺在大理石瓷砖的地面上。从两堆服饰里,甚至能寻见裘大衣、水貂围巾这一类东西的踪迹。空荡荡的化妆间,只有一位女子兀自坐在镜子前,彷徨地望着另一个自己——也许她不认识镜子里的人了。

      那女子起身,向门口走去,正逢陈修蹑手蹑脚来到这地方。她只走了两步,于是走进了他的眸子,陈修看清楚了她的容貌——那就,顺便走到心里吧!到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都快比那女子的脚步声响了。

      这个女孩儿,皮肤与月色一样白;杏眼里流露着温存和惆怅;眉似远山之黛,朱唇粉若桃花,用清丽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绝色。这一幅皮囊,让妆容黯然失色,胭脂一类的物什去污染这般纯洁是莫大的罪。旗袍贴着身段,勾勒出匀称的曲线,但看得出是有些瘦弱的,想必,她就是盛七爷口中的那位了。

      这姑娘对上陈修愣神的双眼,不经意两颊一红,下意识低头,瓷白的牙轻咬下唇,又低声道:“先生找人,怎么还找到这儿了,你可知道后台,是不让人进的?你,又是怎么进来的?”

      方才,陈修的确差点被拦着,好说歹说,管事的不放人,没办法,只能亮自己的身份。他极不喜欢用身份地位去压人,可是对付那种人,只有这招管用,管事的知道了他是国军的人,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喊着饶命,不要崩了他。

      陈修寻思着自己今天好像并没有带枪,一时觉得有些好笑,不过,管事的还是不忘冒死用颤颤巍巍的声音去提醒他,找到要找的人便不要弄出大的声响。少将故意瞪了他一下,他又大气儿都不敢喘了,估计是像想说的话都变成了冷汗,往外冒走了。

      “听说今天来了个姑娘,可在买钟的人那问了,说没上钟,然后我就寻思着找过来了,”陈修坦白道,“这儿就一个人,想必你就是......”

      “是我,怎么了吗,今日不上钟,你若想买我的时间,另寻他日吧!不必同我提钱,钱在我这里,不灵验!”那姑娘许是因为不速之客的冒犯有些无礼,竟有些生气。

      她又道:“你走不走,不走,我走。”

      陈修扑哧笑出了声,任由这姑娘从门口,从她身旁挤出去,他心想:这姑娘倒有些脾气,甚是可爱。真是像极了......心上人的模样呢!

      他清楚,强求只会让事情更为糟糕,便只是默默记下她的样子,打算旁敲侧击,来日再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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