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全民偶像是我情敌

作者:卜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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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 章


      托妮觉得有点头疼。

      直接表现就是她挂了电话之后就直接不想干活瘫在椅子上。

      但是理查兹先生觉得主要是因为她知道了新元素怎么做,而且有自己这个免费劳动力在所以可以悠闲地瘫在椅子上看自己干活。

      打小她就这样,弄懂了理论之后,有心情就帮自己做一点,没心情就坐在旁边看自己动手,让他一度怀疑是不是托妮的动手能力不太可。直到后来才发现她不是不动手,也不是动手能力不行,就是喜欢瘫着看别人干活。哪怕是之后自己会再做一遍,也要在和自己一起做的时候瘫着。

      对了,这个别人大部分时候都是他里德·理查兹——她甚至能和维克多谈笑风生合作工作,但是就是喜欢瘫着看自己干活。

      不知道什么毛病【沧桑.JPG】

      所以他不想问,只想赶紧做完回家。

      然而有些时候不是你不想问就能不知道,比如托妮又去摸扳手了,他就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说话了:“怎么了?”

      “我把小南瓜送星城去了。”

      “我听见了。让奎恩先生给你看孩子?”

      “他闲着也是闲着,大不了也就是少偷点东西。”托妮站起来,到外面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干净。

      理查兹先生本来想劝她别喝酒,但是看她这架势就知道自己劝了也没用。等到托妮回来才记得说一句:“他之前偷过你的什么东西?”

      “一块金表。”

      理查兹先生想了想,恍然大悟:“就是之前你放梳妆台的那块?定制的?拿破仑金币做表盘的那个?”

      他一个工科生,历史学得确实不太好,但是善用搜索软件就能够知道不少东西。

      奥利弗·奎恩的风评一直不太好——他从荒岛流浪回来之后,不知道什么毛病,开始喜欢偷东西,而且不贵重的不偷。理查兹先生倒是没什么值得让他下手偷的值钱玩意儿,但是托妮当时下了狠心要抓到偷她东西的小贼。

      当时他还协助做了个连环陷阱。

      事实证明,奥利弗·奎恩的身手是不错,但是和两个手工帝比起来就差远了。

      特别是他们两个一开始担心不好用,就用在了罗德身上。可怜罗德被困了一整天都没出来。

      之后,奥利弗·奎恩还东西的时候一头栽进陷阱里,被托妮拿着扳手打得鼻青脸肿之后,才身手摘了他的面具。

      从此之后,理查兹先生对于那种喜欢蒙面的超级英雄,特别还是富豪的那种,印象都不是多好——是的,都不需要怎么对比,他也知道隔壁星城的那个大名鼎鼎的绿箭侠是奥利弗·奎恩。

      不过托妮一直都没说她到底丢了什么,连带着奥利弗都闭口不言。

      此时托妮提起来,他才想起来托妮一直放在梳妆台上但是从来没戴过的那块金表。

      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她的梳妆台上。

      理查兹先生就很奇怪:“你不是不喜欢奥利弗·奎恩么?”

      “算不上喜不喜欢。总比把他交给布鲁斯强一点。”

      “那倒是。”哥谭的环境确实不怎么适合小朋友。而罗德刚刚出差,短时间内回不来,小辣椒又忙着公司的事儿尽量不打扰他们两个人。让哈皮带孩子?别闹了,小南瓜能把哈皮折腾成八块腹肌的精壮男人。

      他还是没明白发小突然生气的点儿。“小南瓜说他觉得自己长得像超人……是叫这个名字吧?家里就约翰尼追星,我不大在意新鲜出炉的英雄们。”

      “就是影侠。之前大都会不是莫名其妙发射了一枚脏弹么?他拆的,应该是个很厉害的变种人。”托妮说道,“之前从来没有过他得到正面影像,查尔斯跟我说过这个男人,怀疑可能是个拥有多种能力的变种人。不过我觉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万一这个变种人的能力是复制呢?”

      理查兹先生点点头:“你确定……”

      托妮翻了个白眼:“我确定。”

      理查兹先生松了一口气——他对发小的记忆力还是很有信心的。特别是这个叫超人的超级英雄长得好看。而发小对于长得好看的男人总是会格外关注。

      这次实在想不出来托妮生气的原因了,所以他决定直接问:“那你生什么气?”

      “我没生气!”

      理查兹先生:“……”

      你当真的说,我就随便听听。

      ——————————————————————————

      苔丝·莫瑟不喜欢自己的哥哥。不管是从他控制着自己,让自己成为他的眼睛,还是到他死了,却又死而复生之后,都不喜欢他。

      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这个兄长的感情很复杂。也许一开始是有敬仰的——他太聪明了,聪明到了叫自己叹为观止的地步。她曾经自以为自己是个天才,年轻的博士,年轻的教授,年轻的生物学家。从小到大,她身上有厚重的天才光环,以至于在见到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的时候生不出来一丁点的尊重。

      莱克斯·卢瑟是个什么人?活在父亲的阴影之下,莱昂内尔·卢瑟打个喷嚏都要打半天哆嗦的男人。能成为卢瑟集团的董事长不过是因为莱昂内尔·卢瑟只剩下这一个明面上的继承人,而自己作为私生女暂时还上不了台面。

      可是偏偏他还要自以为是,把卢瑟集团改名为莱克斯集团,就像是父亲建立的公司会因此成为他的一言堂一样——是的,苔丝对自己的父亲没有什么印象,更谈不上什么深刻的感情。但是她还是下意识觉得,莱昂内尔·卢瑟死后,只有自己能够拯救莱克斯集团。

      然后,她有多狂妄,摔得就有多惨。

      莱克斯·卢瑟完完全全控制了她,而她毫无感觉,直到最后还以为那是个懦弱无能的哥哥,要依靠着自己活着的哥哥。完全不知道,即便是对方需要在ICU待着,也能把自己玩在手心。

      之后,莱克斯·卢瑟死了,死在了绿箭侠的箭下。从此拨开云雾见青天,她终于完全掌握了莱克斯集团。

      是的,莱克斯集团。

      她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没改掉这个狂妄自大的名字。可能是因为自己真的已经开始佩服这个神经质的哥哥了。

      可是自己为什么要佩服呢?苔丝·莫瑟已经掌握了莱克斯集团,甚至以后有可能和托妮·斯塔克比肩,为什么要佩服莱克斯·卢瑟?为什么……

      要畏惧莱克斯·卢瑟?

      她不知道。

      她知道的是,在自己见到自己兄长的时候,必须抹除掉他的记忆,为了保护克拉克,为了保护超人,也为了保护全人类。她必须让自己死而复生的哥哥忘记一切,忘记他曾经经历过的死亡,也忘记他知道的超人的真实身份,忘记他的自以为是。

      “纳米级的,很快。”她说道。

      莱克斯的重剑并没有刺入她的胸膛——莱克斯本来不应该犯这种错误的,自从他学会击剑就没犯过这种错误。

      莱克斯顿了一下:“我还有多长时间?”

      “十秒。”

      她说。

      她在那十秒看到了莱克斯·卢瑟的一切。

      然后归于平静。

      她想到她狂妄的兄长会忘记很多,但是……这就有点过分了。

      十年前的莱克斯·卢瑟是这个样子的吗?

      她本来是在莱克斯的怀里的,结果对方非常迅速松了手,看着自己摔在地上,然后露出了特别嫌弃的表情:“你是谁?”

      苔丝:“????”

      不是,这个剧本上没写啊!她本来都做好了以死相搏,洗去莱克斯的记忆,然后一切都归于平静了,但是剧本上没告诉她自己没死,还得面对真的失去了十年记忆的莱克斯啊!

      这是让她带孩子吗!

      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但是莱克斯看上去已经要下逐客令了:“管家!管家!”

      嗯……

      十年前,卢瑟老宅还有管家来着?

      这个时候哪儿来的什么管家啊!!

      莱克斯没听见管家的动静,看上去有点奇怪,然后就转头看向了苔丝:“你是我爸派过来的?心理医生?滚回去告诉他,我不需要任何的心理医生。”

      好了她顶不住了她放弃。

      苔丝立刻顺坡下驴离开了办公室,擦了一把冷汗之后给二哥打电话,并且在心里祈祷二哥赶紧接电话。

      然而不出所料,她二哥根本不乐意理她,甚至还直接把她拉黑了。

      苔丝想了想,跑到了隔壁,用莱克斯房间的座机给她二哥打电话。这次她二哥终于大发慈悲接了她的电话,对面还特别吵,也不知道是不是她二哥的CFO又摔了台电脑炒热气氛。

      正常情况下她是敢说的,但是这会儿她需要二哥救命:“哥啊啊啊啊啊啊,大哥失忆了我咋办?他现在记忆应该停在十年前吧。十年前你认识他吗?十年前他啥样?”

      “告辞!我十年前才知道自己和他同父异母,你现在问他认不认识卢卡斯他能当场把你的头发剃了。”

      正常情况下苔丝是要问“你知道得这么清楚,他是不是剃过你头发”的,但是她现在还指望着关系不好的二哥救命,完全不敢diss她二哥,“那咋办?”

      “你清醒一点,他都死了五年了!你以为你克、隆了一个身体出来就是正品了?”

      “这次真的是正品我很慌!真的很慌!”

      “那你先确认一下,他丢的到底是十年的记忆还是对于我们而言十年的记忆。”

      是哦,她大哥都死了五年了,自己消除了对方十年的记忆,理论上应该是消除了对方十五年的记忆才对。那么问题来了……

      “救命啊!!!我六年前才认识他的!!!”

      “赶紧在他眼皮子底下滚蛋,然后打电话给他女朋友,说不准还能保你一条狗命。当然你要是真的一心求死我也没办法。别给我打电话了我也要命!”

      “啪!”

      她见死不救的二哥直接挂了电话。

      那么,问题来了。

      已知十五年前她大哥有个女朋友,问,六年前才知道有个大哥的自己,怎么知道他十五年前的女朋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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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苔丝·莫瑟,超人前传里面莱总的妹妹,最后一集莱总复活,一剑捅死了她,她也顺利给莱总下药导致他失去了十年的记忆,其实相当于超人前传的十年白演了。他其实没死够五年。同样的,失去记忆也是为了圆漫画里面他不知道超人身份的设定。
    苔丝二哥是卢卡斯,前传里面莱总同父异母的弟弟,后来一直作死,就死了。当然我要玩儿一个演员梗——其实算是个强行演员梗,莱总的设定我还是走前传,包括身高什么的,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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