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宠溺[重生]

作者:sherry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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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景晨


      人生来就有七大罪,傅予城想他还是躲不过贪婪两个字。

      结束有关父母的话题,他趁沈念说着江南山水的时候悄悄闭眼假寐。

      他猜准了对方不会叫醒他让他回自己房间,果不其然,沈念没有喊他,只是伸手替他轻轻掖了掖被角。

      沈念睡着的时候他从假寐里悄悄睁开眼睛。时至深夜,三更已过,天空还是深沉的靛蓝。他睁眼的时候窗外月色随着树影摇晃,一点温润皓白顺着窗台滑到地面。

      身旁的人安静地阖眸浅睡,温柔的睡颜像是与世无争的存在。

      他在离对方不过咫尺的距离里屏住呼吸,指尖隔着空气慢慢描绘身旁人五官的轮廓,心绪就这么随着流淌的夜色游离到不知名的远方。

      人总是喜欢在一切尚未有定数的时候就妄自憧憬未来。

      爱情的开头是轰轰烈烈的造作和放肆,每一对情侣都会经历热恋期。但正如同每种食物都会有保质期,这种如蜜糖胶着的缠绵也有着或长或短的时限,例如有些人口口声声说着七年之痒最后却连一个月都撑不过,时限长短只是因人而异。

      “Marriage is the tomb of love。”——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十八世纪的意大利浪子卡萨诺瓦说这句话的时候大概不知道数百年前的大洋彼端就有了“生则同衾,死则同穴”。习惯了纸醉金迷把情爱当作掌中玩物,他自然也无法理解会有人生死都要相依相随。

      向家里人坦白出柜的时候,母亲劝过他早些回头。那时的同性恋还没有像数年后那样逐渐被社会接受,顶着异类的名头活在被人唾弃不耻的黑暗里,他们在一起不仅不会得到任何人的祝福,甚至法律也不会允许他们结婚。

      但一张薄纸、一场婚礼能决定多少,热情褪去却学不会宽容理解,再有默契的人最后也会被生活耗尽宽容和耐心。没有感情的维持,一场婚姻的终结到头来还不是只需要去民政局花六元钱,把两个红本换成绿本。

      于是他固执,他偏执,他铁了心地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弱水三千他什么都不要,哪怕这一瓢弱水饮下后会要了他的命。

      他以为自己的坚持最后能换来妥协,但他却忘了,他能这么放肆顶撞,归根结底是因为他是傅家的儿子。

      这世上没有不偏袒自家孩子的父母。

      就算知道这一切都是他的主意,他们也还是下意识地觉得是沈念带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所以他们亲手毁了他。

      替换留学名额,阻止他继续学业,他们铁了心地要让他滚出帝都永远不要出现他们儿子的视线里。沈念太清楚他的固执,他明白这一切如果被他知道,他一定会和家里闹翻,丢下一切和他回南方,所以他撒了谎。

      浓烈的爱转变成彻骨的恨,就像把谎言脱口而出一样轻易。他恨透了他,由着他去了南方。可即使如此,他还是忘不了他。

      沈念走后他不爱去年轻人扎堆的酒吧夜店,反倒喜欢上了听戏。老京城八大胡同里最负盛名的梨园戏台,他是里头的座上宾席中客。园里的名角描朱涂红衣袂翩跹,圆润清亮的嗓子开口就是天边惊鸟飞鸿的一线流云。

      和他一道听戏的老大爷笑着说他不像个地道北京人,在这片地界上土生土长却不爱老北京正统的京剧,反倒偏爱南方传来的昆曲。

      他笑而不语,春夏秋冬,他只要到场必点一出《游园惊梦》。每每唱到“良辰美景奈何天”时,他都会忍不住惦念远在千里之外烟雨深处的人。

      数载春秋,南北千里,他心尖的木槿碎成了水里的月光,每一道结痂的伤口都让他心生刺痛。

      “沈念,是我害了你。”

      他伸手轻轻抚过那人舒展的眉梢。

      微凉的触感,他微颤的指尖却被烫得发麻。

      你本应该恨我,恨我把你耗费十余年的寒窗苦读换来的机会毁的彻底,恨傅家逼你远走他乡让你的所有努力付之东流。

      沈念,如果你当初恨我,或许我现在会好受些。

      我想我活该狼狈,活该痛不欲生,人总要为自己莽撞付出代价,可你却偏偏尽力让我体面,自己一个人走得落寞,甚至临走前留给我的最后一面也是你温柔的笑颜。

      ——————————————————

      傅予城没想过时间会流逝得这么快。

      夜色褪去,晨光微熹,天渐明。

      火红的朝阳从地平线上缓慢升起,灿烂光辉终于照耀大地,万物都像是被镀上了明亮的灿金色。

      他起身拉开窗帘,破晓时分的天空美得是如此惊心动魄,绚烂地像是一幅瑰丽的画卷。

      沈念醒了过来,细长的手指挡在额前,夏日的气息就这么在他的指缝间流泻,细碎地洒进眼里。

      “怎么醒得这么早?”他拉拢窗帘,“再睡会吧,现在还早。”

      “不用了,我习惯早起了。”沈念笑着摇了摇头,想要起身却因为腿伤动弹不得。于是他走到床边像昨晚一样把人从床上抱进浴室。

      托着那人的腰肢站在洗漱台前的时候,他望着镜子里眉眼温润的人有些走神。掌心握住的腰侧还是那么细,除了骨骼只有一层薄薄的肉,他轻轻捏了捏,怀里的人有些笑着回头让他别胡闹。

      “抱歉,是我给你添麻烦了。”他抱着他下楼的时候沈念的表情看上去有些为难。

      他连声说着没关系不碍事,手上的动作愈发小心翼翼。

      他太清楚沈念是个怎样的人,他总是这样,习惯了自力更生,突然有一天需要依靠别人的时候就会变得难以适从。

      盛夏的白昼来得很快,朝霞散去,几近金白的光线穿透玻璃窗倾泻落下,大片大片雾气般氤氲明亮的光线里,细碎的扬尘乘着清风温柔漂浮。

      负责打扫卫生的家政阿姨一大早就从外边买了早餐回来,酥脆松软的油条,香气浓厚的豆浆,热气腾腾的小笼包里裹着浓厚的汤汁和细细切碎的鲜肉,刚出炉的火烧夹油饼入口是恰到好处的焦酥松脆。

      早饭刚吃一半的时候林柏轩拎着一箱水果进了门。

      三个人里一个明面上的眼盲一个术后的腿伤,堂堂林氏的少爷生平第一回干起了伺候人的体力活倒也没什么怨言,忙里忙外主动当起背景板,除了刀工极其不娴熟直接把西瓜切爆了之外,其余的都很完美。

      林柏轩切西瓜的时候,傅予城摸了两个雪梨放在水龙头底下细细地洗。

      两个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哥俩好说话也就轻松随意很多,傅予城看着被自家好友切得面目全非的西瓜忍不住开口打趣了两句:“你家不是都是学医的吗?你刀工差成这样怎么给人做手术。”

      “谁跟你说当医生的刀工就要好了。”林柏轩平时清冷少言,这时候倒是伶牙利嘴不逞多让,“你以为每个学计算机的都会修电脑吗。”

      傅予城说不过他,于是就把沈念抬出来夸他饭做得好菜也切得漂亮,林柏轩被这一招同行衬托气得气度全无,抄起砧板上的一块西瓜皮作势就要塞他嘴里。

      傅予城知道自己讨不到好处,连忙打圆场,林柏轩被堵得没话讲只能忍着恼火继续切西瓜,切到一半的时候却突然想到了什么。

      “予城,你知不知道白景晨那小子从美国回来了。”

      ————————————————————

      帝都上流名门的少爷淑媛圈里,谁都知道白家有个顽劣不化的幺子,号称八大胡同第一混世魔王。

      被赶去美国念书的时候白景晨知道这是家里人嫌他闹腾,所以想把他打发到国外历练个几年磨磨一身臭脾气。

      可有钱能使鬼推磨,让他拿着一大笔钱到国外几乎等同于把鱼丢进了大海。没了家里脾气烂差的糟老头子管着,他一个人玩得潇洒,学也不上成天翘课出去玩。家里的老爷子看着干着急,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让他赶快滚回国来念高中。

      结果一回到家,老爷子就因为他在国外染的这头黄毛气得直接把他劈头盖脸一顿痛骂,扬言不把头发染回去就打断他的腿。

      十五六岁正是心高气傲谁的话都不听的年纪。青春叛逆期一到,过剩的自尊心和所谓的男子气概催生出一阵阵热血。他越被骂就越是犟,死活不肯不说最后干脆拖着没打开的行李箱直接离家出走,投奔自己的好兄弟。

      关了手机掰了电话卡,拖着行李箱从家出发的时候室外的阳光烈得几乎要路面晒化,他出门走了没几步就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抽筋了才会放着家里的空调水果游戏机不要,连钱都没带就直接离家出走。

      人生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前提是口袋里得有钱。

      沈念第一次见到白景晨,是在一个阳光热烈的下午。

      傅予城和林柏轩商量着晚上要吃烤肉所以出了门,他一个人倚在客厅的沙发里,身旁的小圆桌上放着一杯上等的碧螺春和一小碟白糖山楂。

      庭院外的小路上响起一阵急促沉重的脚步声,行李箱的轮子在滚烫的路面上滚过。

      门外有人按响了门铃,短而刺耳的门铃声光是听着都能想象到对方该有多不耐烦。沈念心里一惊,连忙撑着双拐开了门。

      正是盛夏,室外热得厉害。他站在门口的走廊上向外望,隔着十几米的庭院,他看见别墅大门外站着个拎着行李箱的少年,见到他出来的时候脸上表情一愣,扭头又确认了一遍门牌号才重新和他视线相接。

      “你是谁?”没等沈念开口,来人倒是先露出了一脸诧异,“这里不是傅家的房子吗?我没在傅家见过你啊。”

      “这里是傅家的房子。”沈念撑着双拐走到铁门前,“请问你找谁?”

      “是傅家的房子那就没错了。”对方急不可耐地让他开门,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热坏了,“快点让我进去,我是予城哥的表弟。”

      沈念自然没有开门,毕竟他在这里住了一段时日从来没有见过眼前的人,傅予城出门前更没有和他提过他有个表弟要上门,他腿脚不便万一对方撒谎,放他进来岂不是要出事。

      于是他拿手机给傅予城打了个电话,免提打开的时候门外的少年拎着行李箱大声抱怨,傅予城听完足足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让他把人带进去,语气听上去又是无奈又是叹息。

      “沈念,这小子脾气不太好,他要是和你置气你别理他就行,我和柏轩马上就回来。”

      跟着他进屋的时候,梗着脖子的十五岁少年一副傲慢又狂妄的表情。

      沈念不和他置气只是开门让他进屋。那人满头大汗,进门就直冲冰箱拿了瓶可乐猛灌一口,汗水从鬓角滴下来,那人喝着可乐突然捂着耳朵吃痛地吸了口气。

      沈念的目光落在那人的左耳上,薄薄的耳骨上一连打了三个耳洞。大概是刚打完没过多久又不懂得如何避免感染,尚未愈合的伤口边缘红肿得厉害,仔细看着似乎还有点化脓的迹象。

      “耳朵是不是很疼?”

      闻言,白景晨没有点头也没有否认,只是仰着脑袋哼了一声。

      “要你管。”

      沈念见惯了小孩子,知道和小孩子心性的人该怎么相处。于是他假装什么都没听到走到打开客厅的柜子拿出了常备的医药箱,打开后取了一根脱脂棉签沾了点酒精示意对方过来。

      “不处理的话等会会更疼的。”

      白景晨心里一颤,他从小到大最怕疼,这几个耳洞还是他为了气气自家老爷子才忍痛去打的,谁知道打完过了好几天,不仅没有愈合的迹象血还留个不停,手摸上去又痛又麻还有黏糊糊的东西从伤口里渗出来。

      “放心,不会很疼的。”沈念看出了他眼里的踌躇,也能猜到对方可能是因为怕疼才不敢。

      “哈!我怎么可能会怕疼!”虽然怕痛是事实,但这句话从一个刚认识不到五分钟的人嘴里说出来就有了浓浓的嘲讽感,于是他走了过去主动把自己的耳朵伸到那人手边,表情得意得就差没直接在脑门上写我才不怕这几个字。

      “我跟你讲,你别想用这种方法来讨好我。”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双眼睛居高临下地落在面前的人身上。

      从小到大,他见过太多嘴上说着想做朋友实际上却心怀不轨的人,太渴望对方会露出哪怕一点马脚。

      可惜话还没讲完,那人抬手就把沾着酒精的棉签按在他耳骨的伤口上,轻而易举地碎掉了他引以为傲的惯用伎俩。

      刺痛以可感的速度一路揪扯到大脑的痛觉神经,与颈部盘根错节的青筋交织。原本蹲在他面前的少年疼得豁朗一声从地上窜起来,呲牙咧嘴的模样像极了炸毛的猫。

      “你骗我!”

      “这不是能忍下来吗。”水般温润的语气。

      面前的人丢了手里沾血的棉签,抬头笑着和他对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神情,那双眼里的神情温柔得像是要把人融化,他心里一悸,像是有什么东西被狠狠扼住,嘴里原本想要脱口而出的抱怨突然就没了声息。

      “真厉害啊,这么疼也能忍着。”

      沈念俯身把落在脚边的薄毯捡起来重新铺在膝头,旋即伸手把小圆桌上那一碟白糖山楂递给对方。

      “哈,那是当然。”被对方一句哄小孩意味十足的奉承吹捧得得意洋洋,前一秒还疼得炸毛的某人立刻逞强地仰起头,嘴里含着一颗白糖山楂假装自己勇得不行,“这一点都不疼。”

      他终究还是小孩子心性,死要面子活受罪,只顾着逞强却不知道对方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那既然这样的话,就把伤口清理一下上点药吧。”沈念笑着用棉签沾了一点碘酒,眼里的笑意盈盈亮亮像是扑洒着星星,“伤口不处理的话可是会化脓感染的。”

      太狡猾了。又一次被按着脑袋上药的时候白景晨觉得自己似乎又被眼前的这个人给骗了。

      细小的刺痛后知后觉地大面积袭来。他疼得咬牙,抬头的一瞬和身前的人鼻息相贴。

      那人的手腕白皙而纤细,温润的骨骼线条透着南方人独有的秀气。他早些年在图画本上见过江南的青山秀水松间明月,他听说南方的山水温润,人也温声细语。他原本不信,可如今亲眼看见,他却觉得那的确是句实话。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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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将于本周五(2.28)入V,届时会有肥章掉落,希望大家多多订阅支持
    关于文章视角问题,我想跟大家说声抱歉,因为我写文时间不长,看的小说也不多,其实主受主攻我还真的分不清,开始写的时候是想着受占的戏份会比攻多一点,但是写着写着发现好像有点不对,所以和编辑商量之后就修改成主攻,免得大家对视角问题产生困惑进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PS:我现在的心情就像原本以为自己的崽是个漂亮姑娘结果实际上是个长得特好看的小伙子一样,我也傻了(惊慌土拨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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