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假纨绔

作者:未及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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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时


      李凛心不在焉的与纪淑妍漫步在桃林中,身后跟着的小厮与丫鬟面面相觑,刚刚不远处有一对幽会的男女,差点就撞上了。

      纪淑妍与李凛一眼不差的看着方才林中男女的背影,女子娇小,男子高大,还未看清女子穿着什么衣裳,就被男子霸道的用披风护在怀里带走了,纪淑妍看了一眼身旁的李凛,脸上发热,仿佛两人也是在幽会独处一般。

      李凛虽看不清女子的脸,却瞧仔细了燕九,心想:猎艳都猎到了寺庙,看来燕九扮演这个纨绔子弟现如今是得心应手了。

      李凛本是约好了来纪府拿新编《文苑英华》,纪淑妍的丫鬟多嘴的说了句:小姐和四小姐去普陀寺踏青。鬼使神差的,李凛就来到了普陀寺,却没见着纪淑恪的人。

      “凛哥哥,你说他们会是什么人啊?光天化日之下,竟毫无羞耻之心,在此幽会。”虽嘴上说着令人不耻的话,可心里却还是十分羡慕那女子,能与喜欢的人一起。

      “不知,我们走吧。”能与燕九走在一处的人,怕是也不会注重名声了吧?幸而本朝男女大防并无前朝那般严苛,但正经官家的子女可还是十分避讳的。李凛也有些不认同的皱了皱眉。

      纪淑恪看着燕九手中的金镯子,眉头一紧,一眼便认出来了,这不就是上辈子困住自己魂魄的那枚镯子吗?

      她可还记得燕九夜里都将镯子放置在心口处,然后才渐渐入睡,那一段时日自己在他胸膛上简直难熬,他的胸膛真真是烫得人浑身酥麻,纪淑恪可从来都没与人那般亲密。即使上辈子与李凛做完那事,也是各自入睡,哪还会抱着入眠?

      虽然相隔生与死,可鬼到底也是会有羞耻心的好不好?纪淑恪咬着唇,伸出手,燕九紧盯着她的脸。

      “你脸红什么?”

      莫名其妙的,纪淑恪面上就染了一晕丹霞。

      “才没有。”她现在很怀疑燕九是不是在宜花阁里什么也不干,坐着光喝茶,不然为什么与她说起话来,一副愣头青的模样。

      “这镯子你从何而得?”这么小的尺寸,恐怕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儿才能戴的进去吧?只是上辈子燕九将镯子给了西西之后,说了几句不明不白的话就走了,她是如何都记不起她有过这么小一只镯子。

      那是个风卷云舒的九月天,落魄的燕九随着同乡逃难来到大同,在一户人家的后院门外遇见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躲在后门处开开心心的舔着糖葫芦。粉色的小舌头分外可爱,看得燕九也十分想吃糖葫芦。

      小姑娘吃的专心,过了半响才抬起头来,见他衣衫褴褛,也不害怕,说着软软糯糯的童音,反而给他吃了手中的糖葫芦。燕九擦了擦脏黑的手,接过糖葫芦,见她只身一人,问她:“你的家人呢?”

      小姑娘白净秀致的小圆脸上一双清澈的眸子,像只小狐狸一般眉眼弯弯,沾沾自喜道:“我自己偷偷跑出来玩的。娘亲让我写好几页的大字,我手酸着呢!”

      燕九心中满是酸水,她还有母亲逼着写大字,可他,已经没有额吉了......

      小姑娘不认生,絮絮叨叨的与他分享自己是怎么从家中跑出来的,又是如何机智的去街市上买的糖葫芦。

      “娘亲不让我吃这个。”她扬了扬手中的糖葫芦,“说吃了这个会坏牙,以后咧开嘴就是个老太太了。但是阿爹说了,只吃一点点就不会。”脸上是偷吃完异常兴奋的笑。

      “所以你就买了五串糖葫芦?”这是一点点?傻孩子,这吃多了真的不太好。燕九砸吧着嘴,狼吞虎咽的将一串都给解决了。

      小姑娘看他就吃完了,简直找到了同道中人,笑着又给他一串,“哥哥,你是不是也喜欢吃糖葫芦呀?我娘亲说,好吃的就应该和别人分享。”

      燕九:不,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吃甜的。

      两人还未吃完,就有一伙穷凶极恶的难民在大街上抢东西,燕九本来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可额吉说过,他以后一定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能做伤天害理之事。

      看着小女孩身上穿金戴银,又孤身一人,实在太过危险,而难民马上就要朝这边过来了,燕九抱着她就赶紧跑,小女孩糖葫芦都掉了一地,紧紧抱住燕九的脖颈,带着哭腔:“哥哥,我们去哪里啊?”

      燕九来不及解释,带着她躲入一个桥洞下面。

      外头的人哀嚎,叫骂,听得人胆战心惊,不一会儿好像是有官兵前来,渐渐就没声儿了。小姑娘十分信任燕九,搂着他的脖子偷偷的笑,那呼出的气息都洒在燕九的颈项,痒痒的,小姑娘转瞬就恢复了心情,扬起了声:“肯定是我爹爹来了,将坏人都抓走了!”

      燕九心中一怔,看着一身细软绸缎的小姑娘,再看看她的丫髻上串着的小珍珠,还有脖间的打造的极为精细的长命锁,原来她父亲是官兵啊?怪不得一身的好物,想想自己身上身无分文,每天靠卖力气活儿才能吃一顿饭,去京城的盘缠不知何时才能存得下来。

      一时之间,无形的自卑感蔓延进燕九的心头,想着,小姑娘身上的黄白之物,拿出一件来,恐怕也能让他顺利进京了。欲念一旦发芽,就如洪水猛兽之势。

      燕九将小姑娘放下来,就听见外面有焦急的呼声,“大小姐...大小姐...您在哪儿啊...?”

      “阿福...阿福...”

      小姑娘听见声儿就想出去,燕九将她的手一抓,手腕间一个硬硬的东西,燕九一看,她腕子上戴着一对素金手镯,原本心中正天人交战,这一刻脑子里却是轰然一炸,拿吧拿吧,这小姑娘指不定家中十分富贵呢,反正他都算是救了她一命,拿她一枚镯子不过分吧?去黑市当了这镯子,等他回了京,认了那候府的父亲,再还她也不迟。

      燕九退了她腕子上的平安镯,还没等小姑娘震惊的表情露出来,燕九飞快的说道:“既然你父亲来了,就快回家吧,以后别一个人出来了。”说完,就把小姑娘的镯子抢了......

      小姑娘:“......”人心险恶。

      燕九抢了镯子之后,当了不少钱,顺利的到了京城,也十分艰难的认了父。

      再后来他将那枚刻着“福”字的平安镯赎了回来,在大同兜兜转转,喻家巷的那个后门口不知去过多少回,大同的富贵人家不知打听了多少遍,看见卖糖葫芦的小贩,总是去买上两根,想着若是再次见到她,就再和她一起吃糖葫芦,但燕九却再也没有寻到那个小姑娘......

      六年了,燕九从十二岁一直记到了十八岁,那是个明媚的日子,一个白白胖胖的小丫头,给了他一串糖葫芦,那个酸酸甜甜的味儿,就像那个小姑娘的笑与气息,他可以记一辈子......

      燕九儿时的回忆并不那么美好,伴随着“没有父亲的野孩子”这些话成长,年少丧母,世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如此的艰难,可沼泽地里的少年,在遇见美好善良的人也会被温暖得手足无措,想要可以有人一直用笑容对着他。

      “你还记不记得你七岁的时候?有一个人,抢了你的手镯。”燕九看着纪淑恪,咽喉一下就变得干哑。像是极力的在掩饰什么。

      不外乎燕九会这样直白的问,他找她已经找了三年了,一年比一年的执念深,若纪淑恪就是她的话,所有的一切就能对上了。

      纪淑恪的父亲是当时大同的县令,她们在大同一直待到了纪淑恪十岁时,三年前才从大同升调至宜州,而喻家巷那处的府邸是纪淑恪父亲的好友家,不是纪淑恪在大同的家。

      纪淑恪听完豁然开朗,“原来...原来是你......?”她想起来了,七岁那年她给了一个乞丐哥哥两串糖葫芦,因为娘亲常教导她要与人为善,见着了乞丐若是有能力便施舍一二,要知道明帝都是泥腿子出生,做过乞丐的,不能因身份高低贵贱而瞧不起人。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救了自己的哥哥竟然顺带抢走了她的镯子,虽然并不贵重,可也伤害了她幼小的心灵......

      还未等纪淑恪震惊完,燕九就激动的一把抱住纪淑恪。嘴里念念有词:“我...找到你了!找到你了...”

      纪淑恪脑子都是蒙的,就这么让他圈抱着,动也不动,燕九抱得愈来愈紧,整个人激动得连呼吸声都变了个调调。他的手掌包裹住她整个后脑勺,温柔又强硬的将她整个脸压在胸膛上,纪淑恪听着他“咚...咚...咚”的心跳声,不知为何,也因他的激动而有所触动。

      但并不认同他的孟浪举止,纪淑恪红透着个脸,双手推拒着燕九的胸膛,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胸膛,并不厚实硬挺,反而有种厚积薄发的单薄温柔。一股无形的阻力让纪淑恪的双手失去了拒绝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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