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水杯薪

作者:着短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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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钦前脚刚进院子,宣旨太监后脚就到了。

      不多时,就有人领着宣旨太监进了繁兰苑,林中云好说,反正不过一跪,于钦的腿还伤着,再跪怕是不好。

      于钦倒没管林中云的阻挠,晃悠悠下了轿子,啪叽一下就跪下了。

      满脸笑容的太监一进院儿,两眼直勾勾的就瞥见跪在地上的于钦了,登时连浮尘都炸起了毛。

      “我的小祖宗诶,怎么给就跪下了,快起来吧您内。”

      竹喜揩了一把不存在的心酸泪,皇帝让他来宣旨前,再三嘱咐,这小主子身上有伤,万不可让他跪着接旨。

      结果呢?

      我拦的住么这个?!未见其人,下跪先行?

      竹喜今儿算是见着了,人都没看见就给跪下,这到底是规矩全呐,还是脑子不灵光啊。

      一阵兵荒马乱的把于钦扶上轿子,竹喜清了清嗓子,宣了旨。

      大致意思很简单,左右先夸几句,在感慨一下岁月时光,最后封于钦当了个嗣王。

      顺带一提,是常乐王的嗣王。

      那,这问题可就大了。

      嗣王这个爵位,低于亲王,高于郡王,承袭亲王之位,非嫡子不可立。若是单封个嗣王倒也没什么,反正对皇帝来说,秦王之子就剩下余钦一个,直接承袭王位都使得。

      问题是承谁的位。

      承袭秦王,那好,普大喜奔。

      但是承袭常乐王,就把于钦过继给常乐王,都说不通这个道理,人家常乐王膝下子女多的是,越过人家亲生儿子承爵?

      皇帝怕不是个傻子。

      两人都还没有回过味儿,竹喜挤着褶子欣赏了个差不多,开始在袖子里掏东西。

      是玉碟。

      不过是复版,只有常乐王府这一册,母版在宗庙里,还没有把余钦填上去。

      玉碟十年一修,还差一年才到大修的日子,故而即使上面没有余钦的名字也不会让皇帝起疑心。

      得了新生子,一般就记在复版上,等大修的时候一拓就行。于钦就着竹喜的手,看见自己的名字用朱笔描在常乐王后面,又用小楷提了一句:

      母系何氏女灵犀

      何灵犀,是常乐王原配,刚嫁过来没有半个月就香消玉殒了,后才娶的戚家女,也就是老王妃戚如意。

      于钦突然复杂的看了林中云一眼。

      犹豫了一会儿,纠结了一瞬。开口软软的叫了一声兄长。

      “怎了?”见林中云应了,于钦悄悄松了一口气。

      竹喜完成了任务,欢欢喜喜回宫交差去了,半只脚刚踏出院门,就碰见常乐王腆着个笑脸往繁兰苑走。

      竹喜遥遥施礼,并报以诚挚笑意。

      “恭喜常乐王喜得麟儿!”

      “你说啥?”常乐王回府不到一刻钟,外面仆人就说宣旨太监来了,他是急忙穿鞋束带,心里又想着,他人皆跪我独立,岂不尴尬?特意路上耽搁了好一会儿。

      这磨磨蹭蹭的到了,还发现事态发展的他看不懂了。

      竹喜脚底板抹油,出溜儿就没了,剩下院里于钦和院外常乐王遥遥对视。

      “父王。”软糯清甜,加上于钦小小一个,正是雌雄莫辨的年纪。常乐王突然想起了他只有几日之情的闺女儿。

      常乐王:“......”突然不喜欢闺女儿了。

      皇帝下了旨意,名字也上了玉碟,嗣王宝印和朝服也赐了,常乐王和于钦也只能捏鼻子认亲了。

      常乐王搂着于钦安慰自己,这是小九儿的孩子,那就得是我的孩子,不生气,不生气,闺女儿养不着,可爱贴心的儿子也不是不可以。

      闭着眼安慰了自己许久的常乐王,突然睁开眼睛,颇为古怪的看了林中云一眼。

      寻摸了一下口吻,试探着道:

      “小云啊,你说,阿钦成我儿子了,你,你俩什么,什么关系?”

      林中云突然悟了于钦那个眼神的含义,他张张嘴,也没吐出半个字儿。

      “小,小舅舅。”林中云说完就蹲地上了,他在默哀他逝去的弟弟。

      “大,大侄子。”于钦缩常乐王怀里不出去了,他在缅怀他不复存在的兄长。

      常乐王:“......”祖孙三代齐聚一堂,喜庆,但诡异。

      ......

      繁兰苑就成了嗣安王余钦的院子,常乐王大手一挥,直接拨给他了。

      皇帝旨意改不了,只能把于钦养好一点,好歹对得起自己身后事,常乐王这么盘算着,开始呼啦呼啦给于钦找先生。

      这先不提,倒是京都贵族圈听闻了这事儿,恨不得开个赌场,就押常乐王他儿女怎么着,是甩脸面,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和和美美喜迎老弟。

      但,结果总是出人意料的,人家常乐王的儿女都不小了,四五十总有了,人常乐王年逾古稀啊,儿女早就该娶妻娶妻,该嫁人嫁人了,换句话说,人家对常乐王这个位子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反正皇亲贵戚,吃穿不愁。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老头吧,太能活,前头说他七老八十,但人家身强体健,争当百岁老人。

      常乐,还真的是个贵人名字呢。

      先帝果真慧眼识名。

      ......

      草长莺飞,岁月静好,小舅舅和大侄子也长大了不少。

      于钦十二了,身高直窜林中云下颌,瘦弱的小身板儿也渐渐有了气魄,那双鹿儿眼,随着主人的长大,也变得狭长了些。

      六年间,于钦从未出过门。

      外人都说常乐王府养了一个大姑娘,简直就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典范模板。

      于钦却乐的自在清闲,林中云花了一年时间教他兵法布阵,他自己又用了两年时间琢磨参透,剩下三年跟着常乐王请来的各路师父学习,琴棋书画,诗书礼节,治世之道,几乎常乐王能想到的,全都一股脑塞给于钦。

      学的东西多,几乎就是日以继夜的学,可按照于钦的话说,身体虽然累些,好歹心里清闲,不用揣度人心。

      ......

      林中云坐在窗前,一边练字一边看着于钦舞剑,看着看着,眼里突然浸了泪。

      他本来就是秦王手底下的小将,后来秦王去世,又跟着柳戈讨生活。

      十岁跟着秦王,十三岁跟着柳戈,打了胜仗立了功,也不过十四岁。

      班师回朝,圣上亲赐手中刀。

      本是风光无两的少年郎,林中云却辞了官,只身去了漠北。

      再回京都,过去了两年。

      柳戈被削了权,梁一文假死,连自己都...

      林中云伸出手,细白细白的手,指甲圆润,关节都白嫩的没有细纹。

      没人记得风光少年郎,他们只知道柳戈败北,梁一文纨绔,林中云再无前程。

      世事总难料,他想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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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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