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傲天的路人脸未婚妻

作者:鬼知道起什么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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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的考验


      宫万红只是随手挑了一枚果子随手喂了出去,脑袋里面什么都没想,单纯只是机械动作。她当时被劳恭的眼神刺得头皮发麻,只想快点解决包宝递过来的麻烦。她发誓自己什么也没多做,可那枚果子一入鸟口,变化就突然发生了。劳恭、包宝,还有她就依次头晕目眩,然后倒地不起。

      劳恭是第一个倒下的,他昏迷前只来得及看了一眼包宝,就人事不省了。包宝是第二个,她在检查劳恭昏迷原因的时候昏了过去,正好倒在劳恭身上。宫万红是第三个,她在看到昏迷的劳恭因为包宝倒在他身上而露出笑容时,不由自主地翻了白眼,翻到一半时晕了。

      包宝,有危险,快点走!咦,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小开心呢。昏迷的劳恭莫名地快乐着,嘴角高高扬了起来。

      让我看看怎么回事?怎么有点晕晕的?包宝昏迷得莫名其妙,不过地面没有她想象中硬,还热乎乎的,也不算坏。

      天呐,果然应该听从母亲的教诲和赤丹的话!身为万紫门的大小姐要庄重,要知礼,不可以粗鲁,更不可以翻白眼。我现在的样子被人看到了可怎么办?宫万红咬牙切齿地像,她昏迷后的表情变得更扭曲了,看上去更不妙了。

      “啾啾?”鸟儿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明白众人为什么趴在地上。

      一定是被我的王霸之气征服了吧,哭着喊着养我就行了啦,不用五体投地行大礼的啦。鸟儿有点脸红,但因为它本身羽毛就是红色,脸颊两侧又有黑斑,所以看不出来。

      大概过了啄玩一碗米的时间,众人还倒在地上不动,鸟儿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是昏倒了,才想起自己真正的任务。

      “啾啾!”鸟儿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地鸣叫着,轻轻挥挥翅膀,烈焰突然从翅下扬起,火光冲向众人,把一切都烧尽了,连灰烬都没有剩下,只留下一地空白。

      如果是真的火,那三人就真的凶多吉少了,还好并不是。这只是进入最后考验的步骤罢了,对三人无害反还有益。这火虽不算正紧的神兽火,但也不是凡物,可以烧去体内累赘,精炼修为,尤其益于火灵根的宫万红。

      包宝是第一个醒过来的,她是被磕醒的。昏迷的时候正好倒在劳恭身上对她来说有好有坏,虽然劳恭是比地面软一点都可他身上有一个非常硬的地方。不只硬还很长,戳得包宝很不舒服,提早醒了过来。

      谁让劳恭是个剑修呢?长剑不离身,坚硬非凡铁。还好是没出鞘的,不然就是一个血窟窿。

      “哎哟。”包宝揉着胸口被戳出的淤青,感叹自己的运气,下意识地远离了劳恭。

      宫万红是第二个醒的,她原本还在担心自己昏迷的表情不雅,会遭人嘲笑。结果一醒来就看见包宝龇牙咧嘴地揉胸口,她一下子就放心了。比起表情的不雅,动作的不雅更严重,她抓到了包宝的把柄,自然也就不怕了。

      就像穿破鞋的遇到了光脚的,虽然自个儿脚丫子也不体面,但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强些,实际上却是半斤八两。

      “啧啧,身为女子居然做出如此不雅的举动,真是……”宫万红迅速整理好表情,做出一副高高在上兼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大概就是融合了她母亲和赤丹教训她时的表情吧。

      “可我胸口疼啊,不揉怎么办?”包宝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哪儿疼揉哪儿嘛,胸不是身体的一部分吗?自然是一视同仁,难道还要区别对待吗?

      “忍着。”宫万红没好气地回答了,她回忆了半天,从没见过身边哪个女子那里受伤的,或许是有的,不过谁会好意思说出来呢,自己忍忍就过去了呗。

      “好吧。”包宝得出了结论,宫大小姐处于微妙的年龄,对成人的东西一知半解,朦朦胧胧的年龄。

      小孩子不会在意动作雅不雅观,大人则会含蓄地移开视线,只有半大孩子才会一惊一乍,啰嗦一堆没用的还偷偷看个不停。

      震惊!你所不知道的万紫门大小姐!真实的宫万红让人惊讶!包宝的脑海中浮现出天桥底下说书的为了拉客,随口瞎编的段子。

      “不管你在想什么,都给我打住。”宫万红只觉得恶寒,包宝的眼神先是温柔如水,一会儿又惊讶无比,一会儿又满脸同情,绝对没想好事。

      “包宝,你没事吧。”劳恭最后一个醒了过来。

      他一醒来就寻找包宝所在,发现对方没事才安下心来,开始打量四周环境,以防有变。

      普通人也不会突然昏迷,何况是修仙者,一定有问题。修行路上出现问题是常事,劳恭并不担心自己,危机也会带来机遇,并非都是坏事。可他始终放心不下包宝,无论她是否需要,他都想挡在她面前。

      他们还在树林里,却已经不是原本的树林了。太阳处在正南方,树木也不再产生变化。树林以银杏、金钱松、篦子三尖杉为主,零星散落着闵楠、喜树、红椿,地上还长着金兰、老鸦瓣、药百合。风吹过带着清香,沁人心脾,却并未让人舒畅,隐隐藏着火气。

      林中安静得可怕,连虫鸣声都听不见,只剩下孤单的鸟叫声。这鸟叫声也是突然出现的,时快时慢,都是同一个声调,让人厌烦。

      “啾啾啾啾啾!”鸟儿叫个不停,原来是它发出来的。它可是等所有人都醒了才出声的,等得它耐心都用完了呢。

      这货不是朱雀,这货千万不要是朱雀啊!宫万红又想起了这茬儿,得到神兽的赏识原本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是为什么她心中却一点儿也不高兴呢。

      从神秘的树林里出来,应该是通过第二个考验了,虽然不知道接下来是什么,但宫万红已经无所谓了。这货是朱雀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宫万红的期待值也就越来越低。

      她含笑看向包宝和劳恭,犹如佛祖拈花一笑,虽然不曾大彻大悟,但内心已无执念。

      “小可爱,你也在呀。”包宝的眼睛都亮了,一把捧住鸟儿,温柔地抚摸着询问着,“吓到了吗?要吃点果子压压惊吗?”

      果然收下这鸟儿是正确的,劳恭得意地想,包宝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胖鸟上,没有注意到他,所以也不会见他就逃了。想着想着,劳恭又悲从中来,在包宝心中,自己居然比不上一只破鸟。

      “啾啾!”鸟儿没有拒绝果子,吃了个精光,然后费力扑腾着翅膀,是以三人跟着它走。

      “你要我们跟你去哪里呀,小东西?”包宝说话细声细气,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恍惚间,宫万红好像看见了自己母亲的身影。那是一团十分模糊的记忆,一片白光中母亲拿着玩具哄着她,玩具的模样以及母亲的话语她都不记得了,却记得温柔似水的语气和刻意放低的音调,和包宝哄小鸟时一模一样。

      宫万红鼻子一酸有些想落泪,母亲严厉但也慈爱,可她总记得那些严厉,忽视了那份慈爱。

      “包宝,这鸟没准儿有古怪,小心为上。”劳恭心里气成了狗,不过是一只肥鸟,他真的好羡慕,现在增肥还来得及吗?应该是来不及了,修仙者十个有九个苗条的,可见胖有多难。

      不过这鸟的确有问题,劳恭记得自己昏迷前这鸟还好好的,又能离开树林跟上他们,绝对不是普通货色。而且天底下哪有一天吃六顿的鸟,吃的东西都大过它本身了。

      如果是朱雀的话,劳恭皱起了眉头,深思熟虑后决定了。绝不能让包宝和朱雀结契,不然他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金丹修为的他是比不过神兽的,外形又没有胖鸟讨包宝欢心,输了。

      那他自己和朱雀结契呢?也不妥,神兽聪明过人,据说还可以化身为人。在包宝心里的位置,他本来就不如朱雀。万一朱雀也对包宝另眼相看,一人一兽看对眼了呢?他不就引狼入室了吗?不妥不妥。

      想着想着,劳恭就看向了宫万红,张扬的性格,娇媚的容貌,比他差一点但也算不错的修为,狐狸精发挥你价值的时候到了!去讨好疑似朱雀的胖鸟吧,然后和它结契,加油!

      “阿嚏。”宫万红莫名其妙打了个大喷嚏,不过因为她刚刚想起母亲,所以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母女之间的感应,母亲也念起了她,才打了喷嚏,而不是有人在背后阴她。

      “我们突然来到这里本身就有古怪了,又何必担心这小鸟古怪呢?以不变应万变即可。”包宝一边说着,一边逗着鸟儿,都没有看劳恭一眼。

      “胆小如鼠就不要跟上来。”宫万红冷喝一声,眼中不屑。

      “多个人多份安全,我还是跟着好。”劳恭好像忘了自己刚刚说的话,冲到了前头,“我为你们开路。”

      这是他的小心机,包宝虽然在他眼里千好万好,可在别人眼里却只是普通。神兽先看到他,不管怎么样他都会拒绝,然后就是看见包宝。初次见面自然只能看到肤浅的外相,珠玉在前,它必然看不上内秀的包宝,会拒绝她。最后就是宫万红闪亮的登场了,既然是狐狸精,外表还是不错的,很能唬住人,还是单火灵根,一定很合朱雀的眼。

      要跟着一只鸟走原本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可三人都是修仙者,加上那鸟实在太胖,飞不高飞不快,几乎就是在半空中扑腾,所以倒也不是很难。

      宫万红简直不敢想象,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笨拙肥胖的鸟,活像小孩子拍的皮球长了翅膀,弹上弹下地前进着。

      她默默地走在了最后,暗自祈祷这货不是朱雀,就算是的话也万千不要看中她。她堂堂万紫门的大小姐,带着这样一只肥鸟要笑死人的。论修为她比不上劳恭,论气人不,是风趣她比不上包宝,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随处可见的修仙者,实在配不上朱雀,放过她吧。

      包宝倒是有些紧张,和朱雀无关,也不是因为危险,而是担心鸟。这鸟太胖了,飞起来很费劲的样子,忽高忽低的,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下来砸地上。和身体相比短短的小翅膀拼命扑腾着,才勉强保持在空中,真是辛苦。

      “啾啾!”鸟儿每扑腾一次就要兴奋地鸣叫,它多少也发现自己体型的问题了。

      一定是我的王霸之气太重,才导致身体也变重,都快飞不动了。快欣赏我努力压制王霸之气,努力飞的勇姿!它对自己也没多少数。王霸之气倒不如说是王八之气,圆得和大王八差不了多少了。王八应该还瘦一点,毕竟人家是扁的,而鸟是球的。

      鸟儿带着三人向南向走去,路上除了路难走些,倒是没有其他的,没有机关陷阱,也没有猛兽毒物。

      劳恭对此始终吊着一份心,太顺利了反而担心有诈,就害怕突然出现些什么,众人措手不及,为此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过剑柄。

      宫万红也是差不多想法,不过略有不同。她恨不得突然出现点什么,好受点看起来严重但实际无关紧要小伤,这就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那货真是朱雀的话,她就以伤为借口,在朱雀面前放水给其他两位。她万紫门小门小派的,实在供不起胖球。

      包宝倒是毫不在意,她知道了这些考验是朱雀在找有缘人。有缘人嘛,就是意气相投的朋友,交朋友论心不论力。而且她猜测朱雀找的是狐朋狗友,而非良朋益友。

      原因很简单,朱雀是四大神兽之一,没理由放着同等的三只神兽不去结交,反而去找有缘人的嘛。它一定是想找一个臭味相投的人才设下重重考验的,武力值恐怕并不是重点。

      不过,这考验真是无聊啊,场景老是树林也真的很腻啊,包宝不怎么欣赏朱雀的品味,无聊老套还不知变通,和它交朋友一定很容易腻吧。

      还没有出场就已经被三人嫌弃的朱雀现在还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不觉三人从平地走到了山间,原来这里并不是树林,而是山林。只不过地势平坦,起伏不大,林子又随着他们的前进不断深邃,树木完全遮住了视线,难以感知位置,差不多快到山顶才发现这些。

      太阳就在他们头顶上,金色的光芒从山顶洒下,好像一条金色的路。鸟儿就带着他们沿着这条金路向上走着。

      到了山顶才发现那不是太阳,而是一只鸟,一只闪耀如日神气至极的鸟。那鸟的模样不用多说,不管是谁,只要看上一眼,就知道那必定是朱雀,因为除此以外别无可能。

      南方朱雀,为乐之本也,五分其身,以三为上,以二为下,三天两地之义也。上广下狭,尊卑之象也。中翅八寸,象八风。腰广四寸,象四时。轸圆象阴阳转而不穷也。

      宫万红见此舒了一口气,这才是朱雀,这才是她苦苦追求的神兽。既然不是那只胖鸟,那她就要尽全力争取了。宫万红心中终于燃起了斗志,朱者,红也,她连名字都和朱雀相称呢。

      劳恭发现了宫万红的积极,他不动声色地低下头来还退后几步,躲在一边不显山不露水。虽然和计划有所差别,但结果应该差不多。加油吧,宫万红,快点和朱雀绑定吧!

      包宝只觉得眼睛疼,朱雀太闪了,她受不了。不过其他两人真厉害啊,尤其是宫万红,能看得眼睛都不眨的,不愧是万紫门的大小姐!

      “那只鸟是我的一部分,类似人身上的三尸神,你们能善待它,很好。”朱雀收起了满身光芒,大家的眼睛舒服了很多,“可我只需要一个有缘人,而你们有三个人。”

      宫万红有些纠结,如果不是包宝,她也不会去喂那只鸟。能得到朱雀的赞赏完全是托了包宝的福,可要她把机遇全部让给包宝,她又不甘心。

      “接下来我不会当你是朋友,你也不用当我是朋友,胜负就凭各自的本事了。”宫万红犹豫许久还是说了这些话,她都不好意思看包宝的眼睛。

      朱雀太重要了,她不能放弃,欠了包宝的只能以后再还。好可惜,难得交到了一个同性的朋友,虽然思维奇葩,行为怪异,说话气人,但……嗯?这样一想好像也不怎么可惜了。

      宫万红顿感无力,心中五味杂陈。明明是友情和机缘二选一的痛苦场合,她却有一种无所谓的感觉。

      “我只想当你的有缘人,包宝。”劳恭内心狂喜,宫万红的行为正好衬托了他的坚贞不屈,为爱无视一切,心中只有一人,不愧是他。

      “呃?多两个不好吗?还可以凑桌麻将。”包宝的回答一向清奇。

      “不好。”朱雀居然正经回答了,“我的分身也可以算一个,打麻将就多一个了,不行。”

      听到这个答案,宫万红失去了所有紧张感,她这才想起来,朱雀的分身虽然和本体不同,但多少会带些本体的影子。那货之所以是那样,没准儿就是因为朱雀本身……算了,不要想了,起码朱雀看起来不是胖球,是正常的样子,这就够了。

      “打麻将的时候不需要有人端茶递点心吗?多一个才正好吧。”包宝坚持着。

      宫万红震惊地发现,朱雀在听完包宝的话后,还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才又拒绝。

      “啾啾!”朱雀分身显然和本体抱有不同的想法,它在包宝肩膀上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向本体抗议。

      虽然它不打麻将,但茶水点心却要吃的,啾啾。

      “聒噪。”朱雀轻轻一拍翅膀,一阵风把鸟儿吹了个大跟头,如果不是包宝接住了,差点摔到地上。

      “对自己的分身也要这么凶吗?”包宝心疼地抱着鸟儿。

      “它不是我的分身,而是类似三尸的那一部分,我没斩了它已经手下留情了。”朱雀的话冷酷无情,“看来你很喜欢它,那么你若杀了它,我便愿意多加两个有缘人。”

      “谁杀了它都可以吗?”宫万红心中一动,她想答应下来,牺牲一只胖鸟就可以得到一份机缘,那简直就是白送。而且这鸟也不算牺牲,它本来就只是朱雀的一部分呀。

      如果包宝不愿意的话,就让她来下手吧。她本来就是刁蛮任性、心肠狠毒的大小姐,做惯了恶人的。

      “也行。”朱雀点点头。

      “所以你不想要这只小东西了?那我可不可以带它走呢?”包宝只发现朱雀不喜欢这只鸟儿,“我可以把它养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的。”

      “怎么?你不想成为有缘人吗?”朱雀好奇地询问。

      “我是误打误撞进来的,一开始就没有期待过能成为有缘人,而且我心里也有数,像我这样平平无奇的人,是不可能和神兽有缘的。”

      “包宝,你疯了。”宫万红狠狠跺着脚,她不敢相信包宝居然当着朱雀的面说这种话。

      “我没有。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螃蟹好,柿子也好,可就不合适搭在一起。”包宝没有贬低自己,也没有看不起朱雀,只是不合适,就像她和劳恭。

      “你是螃蟹我是姜醋,你是柿子我是秋风。”劳恭这个时候还不忘记向包宝表忠心,还时刻关注着朱雀的神情,随时准备拉着包宝跑路。

      “如你所愿,走吧。”朱雀并没有生气,反而很大方地让包宝带着胖鸟走了。

      这场考验是朱雀寻有缘人,它是朱雀,可它也是呀。朱雀不喜欢胖鸟,那是它贪嗔痴的一部分,能割舍却不能除去。没想到那一部分反而先找到了不离不弃的有缘人,明明又懒又馋又脏,还没个鸟样,啧啧。

      小姑娘看上去平平无奇,品味倒是独具一格,朱雀有些嫌弃又有些羡慕。

      “那我先走了。”包宝就这样抱着肥鸟开开心心地离开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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