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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
我叫萧兰兰,是这本书的炮灰女配。为了避免被炮灰的命运,我决定展开自救!
“娘娘,今日太子妃娘娘请您去打马球,奴婢给您梳个百合髻吧。”一个十五六岁身穿粉红马甲的婢女对我柔声说道。
我虎躯一震,打……打马球,这是要上路了吗?!!!
萧兰兰是我的本名,书中这位炮灰女配也叫萧兰兰。这也是我颇为诟病,强烈要求编剧修改的剧情之一。
书中的这位女配萧兰兰有多悲催呢,她连正面出场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在其他角色的台词里刷刷存在感。虽说戏份如此薄弱,却也是个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人物。她老公豫王齐泰是当今皇帝的第六子,不受重视,懦弱不堪,偏生娶了一个美貌王妃,也就是萧兰兰。当今太子齐贤看上了自己的弟媳,设下陷阱诱^奸了豫王妃,豫王妃不堪受辱自尽。齐泰戴了绿帽子又死了老婆,终于霸气了一回,冲到东宫一剑砍死了太子,引发宫乱,他自己也死于乱兵之中。已是风烛残年的老皇帝只能另立皇七子齐恒为太子。没过多久老皇帝嗝屁,新帝登基,谁知国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没两年就弄死了女婿,自己穿上龙袍。于是天下大乱,男主走出新手村,大开金手指,一路开挂所向披靡,在这个时空里开启了属于他的新篇章。
啰里啰嗦这么多,其实只是男主出场时的一个背景介绍。换句话说,书里的萧兰兰连男主的面都没见过就炮灰了。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萧兰兰就是去打马球时被色狼太子XXOO的啊!
用不用一上来就这么限制级啊!
我只是给编剧寄了封假血书,能有多大罪过,老天爷居然要这么惩罚我!
“那个……我有些头痛,怕是得了风寒,你派人传话给太子妃,就说我不去了。”
粉红马甲婢女有些为难,“娘娘,您早上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就……”
“头痛就是头痛,还要挑时间吗?”我有些不耐烦,这个婢女怎么这么多事,害我都不能好好思考怎么从这个奇葩空间脱身的问题了。
“可是太子妃娘娘请了很多宗室贵妇,您若不去,只怕……太子妃娘娘会不高兴,王爷他……也会迁怒于您。”
不高兴就不高兴吧,迁怒就迁怒吧,眼下最重要的是跑路逃命离开这个空间,其他的关我屁事。
等等,如果去打马球的话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离开王府了吗?
我心里一动,双掌一拍,“你说的很对,不能让王爷为难。给我梳头吧。”说完想了想,又道,“换身轻便的衣服。”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想要跑路交通工具很重要,马球会恰好能提供这一稀缺资源。
至于我怎么会骑马,因为本女汉纸是蒙古族啊!全国人民都知道我们蒙古族从小就骑马上学,高考时别的省份都考数理化,只有我们内蒙古考骑马射箭和摔跤嘛(正经脸)。
书归正传,到了马球场,果然一片旌旗招展锣鼓喧天(划掉),到处是莺莺燕燕,英气逼人。
一路上很多盛装贵妇跟我施礼寒暄,这些女人我自然一个都不认识,只能傻笑打哈哈。反正她们都是比我自己更没存在感的配角,认不认识的也不重要了。
婢女忽然低声道:“娘娘,太子妃娘娘过来了。”
只见一个宫装妇人在众人的簇拥下朝我走过来,我心里就是一紧。从书中交待的剧情判断,在太子□□弟媳这件事上,太子妃不但知情,甚至还有可能是帮凶。所以绝不能跟这个女人有任何正面接触!
我弯腰一捂肚子,“哎呦,肚子好痛!”
婢女慌忙道:“娘娘,你怎么了?”
我面露痛苦之色,“我……我要更衣。”东宫侍女立刻会意,带我们主仆几个走向一个偏僻的角落。
厕所的位置很巧妙,三面帷帐,一面高墙。墙是无论如何都翻不出去的,帷帐外面站满了东宫和豫王府的侍女,除非我会隐身术,否则在众目睽睽之下尿遁,可以说是绝无可能。
第一次逃跑尝试毫无悬念的以失败告终。
在婢女数次关切询问后,我磨磨唧唧从厕所里出来,第一个看见的就是太子妃。
太子妃笑容端庄,神色关切,“妹妹你没事儿吧?要不要宣太医?”
我见她拉住自己的手,心里默念:我没洗手,我没洗手……
“有劳娘娘挂念,我挺好的。”我转头看向马场,“球赛已经开始了吗?”
太子妃笑意更深,“知道豫王妃马术精湛球技高超,都等着你打第一杆呢。”
我也尽量笑得高贵,“那妹妹就却之不恭了。”
上了马,我立刻精神一振,虽然不知道为啥会穿,但命运从来只掌握在自己手里,先离开这个虎狼窝,再想法子回到现实世界。
我的马术绝不是吹出来的,坐骑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窜了出去,速度之快堪比闪电。
“不好了,豫王妃的马受惊了!”
“来人啊,快去救豫王妃!”
“糟了!豫王妃的马要撞上围栏了!”
“哎呀!豫王妃的马飞起来了!居然飞过了围栏!”
“豫王妃不愧是大漠可汗之女,骑术果然高超!”
……
在众人的惊呼惊讶惊叹声中,我已经催马上了一座小山坡,三拐两拐便进了山林深处。
想不到逃跑之路居然如此顺利,我不由得有些小兴奋。接下来就要认真考虑如何离开这个奇葩空间的问题。
话说从小到大我也看了不少穿越类型的小说,基本都是烂大街的俗套剧情,猪脚怎么作也死不了,最后还能抱(jia)得(ge)美(da)人(shuai)归(bi)。
问题人家是猪脚啊,岂是自己这么一个炮灰女配能比的?何况自己是穿到一本书里,这么二次元的设定,总能有离开的线索和提示吧?
正胡思乱想着,一枚利器倏的从我耳边飞过,咄的一声插进前方的树干里。
是一枚羽箭。
我猝不及防之下,惊叫一声,坠下马来。
“前方何人?”
我还没从劫后余生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大喊。
我努力转动已经僵硬了的脖颈,眼角余光扫到一面大大的旗子,上面写了两个大字,“东宫”。
“太子,好像射中了一位姑娘。”
太……太子?不会是齐贤那色坯在打猎吧?自己这是什么命啊,刚逃出狼窝就掉进了虎口啊!还是说自己命中注定要炮灰,怎么努力都没用?
身后响起脚步声,两个侍卫正朝我跑过来。
求生的欲^望战胜了一切,我突然伸手拔出树上的羽箭,转身猛的一刺,正中一个兵卒的脖颈。
兵卒捂着滋滋喷血的脖子就倒了下去,另外一个显然看傻了眼,居然一动不动。不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拔出脖子中箭那位身上的佩刀,直接给他队友来了一刀。
新鲜滚烫的鲜血溅到肌肤的一刻,我这才从恐惧激发的亢奋状态中清醒过来,我在干什么?我……居然杀了人?!!!
“是刺客!”
“快放箭!”
刺耳的弯弓搭箭声简直就是一道道催命符,没工夫再矫情惆怅愧疚了,我扭头朝林子里冲去。
人在被死亡威胁的时候,通常都跑得比较快。一支支羽箭接踵而来,破空之声让人心惊胆战,却不是插进树里,就是落到尘埃,居然没有一支箭射中我。
难道说猪脚不死定律居然在我这个炮灰配角身上应验了吗?
左思右想,我觉得大概也许应该归功于自己铁人三项全国冠军的功劳。
怎么说本人也是省队排头兵,全国冠军的好苗子,这种脚力再跑不过弓箭,也说不过去哈。
我很庆幸今天穿的是骑马装配马靴,这身装备去跑个马拉松都没问题。不过话又说回来,原来的自己是个运动员,体能好是理所当然,豫王妃这千娇百媚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居然也能跑的比兔子还快,着实有些稀奇。
大概这位豫王妃没事儿也爱跑个马拉松吧?
然而没高兴太久,我就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几个脚力较快的侍卫已经渐渐追上,一名侍卫驱马冲来,冲我劈头就是一刀。
“抓活的!”身后传来一声男性重低音,无情而又冷酷。
侍卫连忙收刀回鞘,伸手来抓我。更多的侍卫赶了上来,眼看就要形成合围之势。危急时刻,一只羽箭如流星般飞来,刚好射中先伸手的那个侍卫。
侍卫惨叫一声,跌下马来。
未及众人反应过来,第二只羽箭已经射出,却不是朝我的方向。
“刺客有同党!赶快保护太子!”还是刚才那个重低音,很明显,此人应该是太子身边一个颇有话语权的重要人物。
“你们这群废物、饭桶!还不赶快把另一个刺客找出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很明显,这应该就是太子本尊了。
原本围攻我的众侍卫立刻调拨马头,去寻找放冷箭的另一个刺客。而我则趁着混乱又跑出去一大截,虽然仍有几个侍卫在后面追赶,但总算压力小了很多。
真是要万分感谢那位隐身在暗处的活雷锋,虽然不知道此人姓甚名谁,但这么牛掰肯定是书里的某位重要角色。衷心希望这位大侠能好人做到底,彻底缠住太子这群人,自己也好顺利逃走。
正胡思乱想着,我脚下忽然一空,身体重心突然下坠。
完了,这是要穿越回去了吗?正不知该喜还是该悲,身体已经落到地上,原来是掉进一个大树洞里。
“殿下,抓到刺客了!是个臭小子!”
侍卫的高声叫喝夹杂着一个的哎呦声传进了树洞里,我心下一沉,不是吧?大侠这么快就被抓住了?怎么大侠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未成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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