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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我很乖的
正午一点贡城未名街龙城小区
落地窗前的躺椅上,瘫坐着一个亚麻色头发的美青年,青年缩在晒不到了太阳的窗帘阴影里,交叠着两条光洁的不着寸缕的细腿,舒舒服服捧着手机回消息。
一个名为“欢帅哥重出江湖”的群里,消息闪烁不停。
“什么!欢大狗,你搬到你叔叔那里去了?!震惊JPG,你还好么,需要兄弟们爱的关怀么?”
“不说什么了,敬我们即将英勇壮烈的欢狗子,愿你能多活几天!”
“666666,以后咱们就出来见吧,虽然我也很觊觎咱叔的家长啥样,但是明显还是小命要紧。”
温欢不满的撇撇嘴,回道:
“诶诶诶,都说啥呢,像我点儿好的行么,还有我叔叔是拿给你们觊觎的么?”
“不说了不说了,我洗澡去了,今儿天这么热,搬家过来一身臭汗。”
说着温欢就把手机扔在了一旁,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瞳孔变成了猫瞳,磨磨蹭蹭地站起来往浴室走,边走边脱掉了自己个儿身上剩下那几件可怜巴巴的衣服,脱下来也不把衣服放好,就这么大大咧咧扔在地上。
“反正那个冰山脸也不回来,我先自由散漫一点,等我洗完澡再出来收拾好了。”温欢想着,露出个享受的笑容,看着温暮云那间宽敞的浴室,心里喜滋滋的。
然而其实就在两天前,温欢还过的无比悲催——
两天前
“欢欢,七点了,还不起来,快起来!”伴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温欢绝望地睁开眼,我的天呐,老妈,放过我吧。”
“快起来了,别逼我动粗啊。”门外一个美妇人冷着一张脸,又用力敲了敲门,听见门里还是没有动静,从袖子里甩出一张纸人,薄薄的小纸人从卧室房门的门缝里钻进去,慢慢悠悠的飞到温欢的脸前,把自己的纸身子牢牢捂在温欢口鼻处,美妇人抬手掐了个诀,纸人越发使劲地摁住温欢的口鼻。
温欢憋的难受,涨红着脸跌跌撞撞从床上爬起来冲到门口把门打开:“唔唔唔,唔唔!”
美妇人微笑着抬手摘去温欢脸上的纸人,顺势捏捏他红润润的小脸:“欢欢,今天早上吃蟹黄包,妈妈亲手包的,快下楼。”
“妈!咳咳……你谋杀亲儿子啊!”温欢捂着喉咙咳个不停,欲哭无泪地看着美妇人下楼的背影。
美妇人转过头上下打量了温欢两眼,笑意盈盈地说:“亲儿子?你再不下来,我就把你扔到楼下垃圾桶里,然后认芝麻当亲儿子。”
楼下顿时响起“汪汪”两声狗叫,一只体型巨大的哈士奇猪听见自己的名字飞快的冲上了楼,扑在美妇人腿上“扑哧扑哧”地吐着舌头。美妇人弯下腰摸了一把芝麻的狗头:“乖乖走,走去吃早饭,妈妈带你去吃早饭。”说着牵着哈士奇猪下了楼。
温欢很想说自己并不想有一个狗兄弟,虽然人生很废柴,但是基本的尊严还是要有的,然而实际上自己在家里并没有什么地位,所以他只能灰溜溜的顶着晕晕乎乎的脑袋钻进了洗手间。
几分钟后,楼下的饭桌上,温敛风斜眼看了温欢一眼,温欢乖顺的坐在他旁边,讨好的把报纸递过去:“爸,咋了呀,我没做啥错事儿啊,别这么严肃啊。”
温敛风冷哼一声,从温欢手里把报纸抽过去,开口道:“给我卖乖没用,你妈听说你这毕业了,啥正经工作也不做,就想开家奶茶店是吧。”说着瞄了一眼坐在另一旁的美妇人,“你妈可生气的很,让我好好管管你,你还是好好哄哄你妈妈吧。”
温欢也跟着他爸偷瞄他妈,伸筷子给美妇人黛陌夹了一个热腾腾的蟹黄包:“妈,吃,快吃。”然后露出八颗牙齿的阳光笑脸,企图感化他妈。
戴陌嫌弃的看着自己儿子二傻子一般的笑容,转头对丈夫说:“你直接给他说吧,我最近看着他就觉得添堵。”
温欢委屈的瞪大了眼睛:“妈,你怎么这么说!”
“咳咳,这样,这个暑假你还没什么安排吧,我们给你安排了一下,去你小叔叔那里玩几天吧,好好玩啊,我给你小叔叔叮嘱过了,你就住他家,他会照顾你的,过两天就去吧。”温敛风把报纸放下,看着温欢,“多跟你小叔叔学学,虽然你不会法术,但是该有的技能和社会常识还是要有的。”
“爸!妈!你们把我甩给别人!居然还是温暮云!天哪,我一定会猝死在他家的,他规矩超多的,跟爷爷似的,我不想去QAQ”温欢那瞬间的感觉,就跟天崩地裂似的,甚至有一种要不现在来一次迟来的青春叛逆期的感觉。
然后“啪”地一声,温欢的嘴又被小纸人给贴上了,温欢简直要落下两行热泪来。
“吵死了,不想吃就别吃了。”黛陌夹起一个包子放到嘴里,筷子头敲了敲装聋作哑喝咖啡的温敛风面前的桌子。
温欢觉得身子一僵,震惊的用眼角瞅他爸,他爸居然给他使了定身术!天哪,难道过了21年,他爸妈突然查到他不是亲生的?这也太惨了叭!
于是在这个风和日丽,春暖花开的夏季清晨,可怜的小温欢不仅被迫早起,并且连早饭都没有吃上。两天后,温欢就与他的行李一起被残忍地毫无人权的打包送往了温暮云的住所。
说起来温欢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留学海龟党,好不容易熬过了煎熬悲催的留学生活,在准备舒舒服服浪一把的美好归国假期里,被家里恨铁不成钢的管教起来。
作为修真世家的温家,代代必出人仙,修真之士,五行之气,误交误会,形质且固,八邪之疫不能为害,多安少病,乃曰人仙。这一代温家的人仙便是温欢的小叔叔,温暮云。
而温欢则是作为温家另一个传说存在着,他是温家少有的修士与妖结合的后代,他的母亲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猫妖,按理来说温欢这样的人妖混血,一出生便有强大的灵力和妖力,为修真界中人所怖,会在出生之时便列入非管局的重点监视目标,然而温欢却是个例外,他出生时无丝毫灵力和妖力,似乎父母亲的力量都与他绝缘了一般,待长到足以修行的年纪,连像人类修士一样正常的引气入体修炼都做不到。
万幸的是,温家从来对后辈子孙一视同仁,就算温欢看似被排斥在修真界之外,也毫不在意,温家这么家大业大,供养一个凡人让他衣食无忧的长大不费吹灰之力。所以温欢的童年也是十分无忧无虑的。
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造就了温欢没心没肺的性格,他好像对什么都不太上心,从学业到生活,只要表面上过得去,他就乐于安于现状。享受生活,一向是他的目标,族里对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在他留学归来的这个炎热的假期,仿佛一切都掉了个个,父亲母亲突然对他严厉起来,甚至决定把他送到小叔叔温暮云——那个严肃又恐怖的阎罗那里,温欢真是每次想一想,都要深深地叹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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