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与我

作者:大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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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5)


      大约三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坎。这一年,我所撰写的文章少说也有十万字以上,但是发表出来的寥寥可数。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我的钱包越来越轻,每个月底最头痛的事是应付房东,与此同时,我也令房东头痛万分。

      后来不得不拉下脸面接受朋友的救济。因为我离群索居,父母对我的情况不大了知,电话联系,我从来报喜不报忧。我向他们宣称快要攒够买套房子的钱的时候,已经连续吃了两周的泡面了。我是个好面子的人,而且脾气怪得很,再苦再难,我都不愿向家人倾诉。不然我会觉得自己很无能。

      许仙也是同样的心理。混到流落街头的地步,没人肯施舍一碗粥——他固执地认为这是咎由自取,宁可饿死,决不写信求援。他现在对所有的信鸽都失去了信任。他身无分文,实在很饿,只好硬着头皮去饭馆蹭饭,吃完后抹嘴走人——

      当然走不了人,老板命令几个伙计,以吃霸王餐的名义将他暴扁一顿。他嗷嗷地叫着“我是为生活所迫”,但是没人理他。因为你不能每做错一件事情,就说是为生活所迫。生活招你惹你了,倒成了你的替罪羊,臭帽子都往它身上扣。

      既便是那些平时很少做坏事的人,也纷纷对着许仙打手势吐唾沫,以示鄙视。群众最见不得蛮不讲理、不守秩序的人,许仙这次的表现恰好如是。这就是命运——你高高在上的时候,大家很景仰你,恨不能为你死的心都有;一旦跌倒在地,大家不但不会拉你一把,而且很有可能再补上一脚,踩死你的心都有。

      许仙鼻青脸肿,去客栈投宿。客栈老板是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见他这副熊样,顿生疑心,问他有钱没有。许仙捂着半边脸说:你仔细看看,我是大诗人许翰文,我住店还要钱啊。胖老板讥笑道:我粗人一个,只认得银子!有钱您是爷,没钱就是孙子,就这么简单!

      许仙小声嘀咕了句世态炎凉,然后十分冲动地说:反正无家可归了,老子还就跟你耗上了,今天非住进去不可!要钱没有,要命根子有一条,你掂量着办吧。说完,许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店里头冲。胖老板第一把没抓住他,想小子身手挺敏捷的,赶忙喊人追过去。一阵鸡飞狗跳,许仙被堵在了后厨间,嘴里还啃着一块硬邦邦的武大烧饼。

      胖老板气急败坏,决定好好收拾一下这家伙。对于处在弱势的人,他从来不示弱;对于腿软的人,他也从来不心软。他命两个伙计将许仙架起来,抽掉口里的那块烧饼,然后把他塞进一口盛满污水的大缸里,狠狠地摁,让他一时半会出不得头。我们的大诗人此时欲哭无泪,杀人的心都有。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呀,要真能干得过他们,又何须受这份活罪!正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水缸!

      后来胖老板觉得玩够了,就把许仙拎出来,扔在了街边。许仙像只落水狗一样浑身湿淋淋地躺在地上,引发路人的围观。他的身后有一条像王大妈的裹脚布一样又长又臭的河沟。河水虽然流动,但是臭气熏天。很多群众因为鼻子受不了刺激,故而一一离去。

      许仙看似死了,实则没死。喷出几口水,他活过来了。他感到浑身乏力,一点也不想动。就那么静静躺着,微闭双眼,往事浮现,他觉得自己的一生就是个悲剧。他并不算老,不仅没长鱼尾纹,而且荷尔蒙过盛,常常想女人想得发疯。他曾经想过要干一翻大事业,但是命运捉弄,什么都没干成。他渴望爱情,爱情来了又走了;他向往成功,如今却失败得不能再失败。

      天色向晚,许仙仍躺在大路上,绝望得直想纵身跳下臭水沟,告别自己纠结的一生。他不断地感叹:无奈啊无奈,吾爱啊吾爱……有点临终绝唱的意味。但是他最终没有跳成,因为有人先他一步跳下去了。许仙都没来得及看清那人模样,只听到“哗”的一声响,人就没了。他还假装关心地喊了几嗓子:喂,朋友,感觉如何啊?想不开也得找一条水清点的河跳啊。

      没人回应他的话。这说明这条河沟不但水臭而且深不见底。许仙很快打消了跳河的念头,他觉得作为一个有身份的人(曾几何时)不能这么死,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给世人留下最后一个震撼。

      据我所知,诗人海子当年死得很是震撼,他怀揣一本《圣经》,于山海关卧轨自杀。除了诗人自己,谁也无法体会那种绝妙的生命体验。我以为,这种解脱方式除了惨烈以外,更多的还是浪漫,以及情怀。

      同样是诗人,许仙比海子要冷静得多。人总是没有欲望了或者欲望无法达成,才会求死,而许仙不是这样。他常常跟别人讲:我有一个梦想,I have a dream,找到娘子,快乐生活!所以许仙不会死在河沟里,更不会死在铁轨上,因为娘子还没找到,梦想还没实现。

      目前摆在许仙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可走,投身乞丐,讨饭为生。这一路走来,他走过了黑铁时代、青铜时代、白银时代,以及昙花一现的黄金时代,现在又回到了最初的黑铁时代。他脑子里常作这种假想,如果回到从前,我将怎样怎样。但是就目前的情形来看,许仙已经没有“如果”。

      后来许仙真的去做了街头乞丐。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残酷地作了妥协。这就像某位先贤说的,我们无法改变世界,只能试着改变自己。

      ***

      许仙摇身一变,成了乞丐,但是当乞丐并不是他的强项。因为没干过,所以心里没底。但是似乎做每一件事情都困难重重。

      我的写作遇到瓶颈时,突然有人告诉我,写成人笑话很来钱(我从没写过这个),于是我勉强写了几个月。可不可笑姑且不论,但都登了出来并且小挣了一笔。后来我再不写这些令人作呕的东西了,甚至觉得这是我人生中一个抹不掉的污点。许仙现在做了乞丐,他也觉得这是一种耻辱,但是他毫无办法。这就好比车祸一样,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做了乞丐以后,许仙把自己弄得很像一个乞丐。衣着破烂,邋里邋遢;头发根根竖起,跟刺猬有一拼;整天赤着脚,偶尔穿一双“漏洞百出”的旧棉鞋;两排跟向日葵同样颜色的牙齿招示着此人不爱口腔爱烟枪。

      许仙本来不是这样子的,现在却变成了这样子。我觉得他的无厘头扮相可以挑战《武状元苏乞儿》里的周星驰了。不过许仙是真正的衣不遮体,有时候风一吹还露出身上的那杆大枪,吓哭了几次小孩子。

      许仙街头行乞,总是心不在焉,他在想着别的事情。我知道如果写稿子的时候心不在焉,那么写出的东西有可能前言不搭后语,通篇不成逻辑。许仙心不在焉却还能讨到饭钱不至饿死,我向他表示深深敬佩。许仙想最多的还是娘子何时找到,找到之后如何。至于其他,他不愿深入去想,因为不想浪费脑细胞。

      我也怕费脑子,但不幸做了撰稿人。众所周知,一个文字作者是靠出卖想象力混饭吃的。除非你直接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去做翻译家。

      卑微地做起了乞丐,许仙还是出事了。这天,他被一只恶狗盯上了。那只恶狗据说是当街的狗王,众狗之首,而且有个特牛的绰号叫“看上去很藏獒”,可见是多么地不好对付。

      事情的起因是许仙抢了它的一根骨头,当然这骨头上还带些肉——这是不可饶恕的,同类都不敢抢它的食物,这个穷酸的乞丐也太嚣张了。它怒气冲冲,誓要给许仙点颜色瞧瞧,所以一直紧追不放。后来终于追上,不仅成功抢回了骨头,还把许仙的一只脚指头咬掉了。

      俗话说狗急了会跳墙,同样的道理,人急了也会和狗一样跳墙。许仙就跳了墙,不跳不行了,不然脚指手指加起来都不够狗王塞牙缝的。面对三丈高的墙壁,许仙一跃而上,结果掉进了一个大型□□——丐帮。他不但没有摔死,而且因祸得福,命运发生了重大转折。

      这是一个拥有上千人的大帮会,假如在武侠小说里,它的人数可能会更多。这些丐帮的成员留给许仙的第一印象是缺钙,严重缺钙,个个蔫头巴脑、面黄肌瘦,形象非常不健康,这辈子注定做不了食品代言人。

      当时这帮人正在推选新帮主,据说前帮主在就任仪式上因为吃得太多而不幸活活撑死。群龙不可一日无首,埋葬了刚上任的旧帮主,兄弟们马不停蹄着手推选新帮主,并且吸取沉痛的教训,规定不再给新帮主提供任何吃多了会致命的食物。许仙来的正是时候。在他们看来,许仙像是神一样从天而降。实际上,许仙是从墙上一头栽下来的。

      根据代代相传却不断修改的丐帮帮规,帮主候选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年龄不能超过二十五岁(许仙时年二十有三),因为年轻代表活力,太老了总是干不长;二是必须和狗有着深仇大恨(许仙刚被狗咬过),因为假如跟狗做了朋友,镇帮之宝——打狗棒,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许仙两个条件恰好全具备,于是他被众星捧月,稀里糊涂当选了第十七代丐帮帮主。

      需要补充的是,丐帮里基本上看不到一个年轻的面孔。这是因为临安城里的年轻人,大都看不起这份营生,有胳膊有腿去要饭,会被人笑掉大牙的。即使混得走投无路了,他们宁愿选择行军打仗,战死沙场,也不愿去当臭哄哄的叫花子。大街上能咬人的狗们也懒得去招惹这帮七老八十的老叫花,一来怕他们耍出变幻莫测的打狗棒;二来嫌他们的肉又老又馊,不好下口。

      做了帮主的许相公容光焕发,脚也不疼了,人也精神了。他开始还不太适应给这些老家伙当老大,后来就慢慢地习惯了。我在极度穷困时,也不适应一日三餐都是泡面,后来还不是慢慢习惯了。这说明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许仙一方面不屑与老家伙们为伍,一方面又很享受当老大的感觉。撕着鸡腿大口痛饮的时候,他得意地笑了起来:嘿嘿嘿,天无绝人之路哪!我要是走了狗屎运,谁都挡不住啊!

      许仙很快发现做老大的好处。老大不用亲自出门行乞,无须干小弟才干的活;老大可以穿着体面,无须穿小弟才穿的衣服;老大只要不高兴,可以随便拿小弟出气,不必担负良心上的谴责。凡此种种,都是做老大才有的待遇。尽管“小弟”们的年龄比“老大”还大上几轮。许仙就觉得自己时来运转了,上天原来待他不薄。

      许仙上任后干的第一件事是发动大家去围剿那只咬过他的狗王。他接过那根象征着生杀大权和幸福生活的打狗棒,大喝一声:兄弟们,Follow me!然后带着一帮老家伙找狗老大算账去了。

      后来那条假装自己是藏獒的狗王被打得惨不忍睹,狗不像狗,王不成王。最后连遗体都找不见了。毙命之前,它肯定非常后悔不该咬错了人。但是一切为时已晚。所以说人打狗要看狗的主人,狗咬人也得看人的身份,不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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