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与我

作者:大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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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2)


      我对文学产生兴趣的时间比较晚,大概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

      而一般人,比方说我堂哥,他热爱文学则始于刚上小学不久——证据是他偏科偏得厉害,每回考试,语文总是第一名,数学总是倒数第一名;这还不算,他非常爱看安徒生童话,并且扬言安徒生早晚被他取而代之。那时他当然不知道安徒生已经死去多年。但是我堂哥未能从一而终,大学读的是建筑设计,就把文学远远抛弃了。

      老实说,我之所以会热爱文学,主要是受到了堂哥的影响。众所周知,诗歌是文学的一个领域,我堂哥常在一些报刊杂志上发表所谓的诗作。

      我尝试写诗时,堂哥给了我很多经验性指导,最令我信服和推崇的当属“欲要诗意,必先失意”这句话,我觉得太经典了。可以说,我很多见报的诗歌基本上是在极度失意的时候完成的。这说明磨难出天才。

      现在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写的大多是些时评性的文章,因为容易上稿,而且来钱快。但是我骨子里并不想做评论家,我想成为一个文学家。所以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写点小说、散文,只是很少写诗了。因为我发现这个时代不需要诗歌,或者说,不欢迎诗歌。

      这是一个诗歌备受冷落的时代,做诗人真有饿死的可能。不过依然有人在写诗歌,坚持下来的成了真诗人,坚持不了的成了真失败的人,要么转了行去做别的,要么一生在失意中度过。

      我不写诗并不代表其他人不去写,许仙正走在这条漫漫长路或者说康庄大道上。但是跟我相比,他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来临安之前,许仙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写起了诗,阴错阳差地成了一个诗人。也许他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诗。私熟先生拿着戒尺教他背过《唐诗三百首》,他因为害怕挨打才背了下来,但是背完就忘。一来他记性差忘性大,二来他很讨厌这些五言七言的东西。

      后来他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他自然不懂什么叫做失意。再后来老婆跑了不知所踪,找了大半年影儿都没一个,他就失魂落魄,闷闷不乐,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这时候大家就说,许相公很失意!然后他说了几句莫明其妙的话,大家就认为这就是诗。既然做诗人有诸多好处,他也懒得去骂人家神经病了。

      那天许仙为了折磨自己,裹着被子在地板上滚了一天一夜,而且又透不过气,终于晕过去了。大家以为他要自杀,他也想过要自杀,但是当他知道大家以为他要自杀,他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自杀了。他从来觉得自己是个智商很高的人,绝不能让别人猜到他心中所想。许仙醒来后大声呼叫:我要吃红烧肉,我要写诗!然后就以红烧肉为题写了一首诗。

      许仙把一蹴而就的诗歌扔到门外,很快便有一大碗红烧肉端上桌来。后来吃着吃着,他十分想喝酒了,于是以酒为题写了一首诗,再扔出去,马上换来两坛杏花村。

      自从被当作诗人对待以来,许仙很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也明白自身的商业价值,他知道自己时下正红,作品正热,所以每次写诗基本不超过三句,走的是物以稀为贵的路线。许仙的意思,少,才精辟,少,才神秘。以《酒》为例:

      酒
      是忠诚的情人
      寂寞的时候
      我们同杯同醉

      许仙全然放开了自己,放纵了自己——痛快去爱,痛快去痛,痛快去悲伤,痛快去感动,诗迷给了什么,他就享受什么。所有的所有,只图一个痛快!后来他醉了,像每一个喝高的人一样,他不承认自己醉了,反复念叨说,爷们儿没醉,只是微醺耳——

      至关重要的一点,许仙手中的笔一直不曾停歇。猛饮一口酒,挥笔写下《脱下你的衣服吧》:

      Hooker
      脱下你的衣服吧
      我想看看赤、裸的灵魂……

      然后就有人为许仙请来了两名对面凤仙楼里的漂亮女招待。许大诗人一边欣赏着脱衣舞表演,一边哼起了不着调的民间小调。

      大家都觉得许诗人今天有点反常,但是大家都没有劝阻他。或许大家以为,诗人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吧。诗人闹腾了一天,有好事者作了统计,这一天里,他一共作了一千七百三十六首诗。假如以这种速度和数量继续“作”下去,用不了一个月,就可以赶超我国古代写诗最多的乾隆皇帝啦。皇帝老儿一生不过写了四万多首而已。

      美中不足的是,许仙的诗差不多都失传了,由于一些特定因素,比方说质量奇差、古怪另类;再比方说随写随丢,从不在意。

      许仙那天无比失意,因此诗意高涨,灵感如尿崩,诗是一首接一首啊,就像庐山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阻无可阻,挡亦不可挡。不过后来他的诗越写越短,短到不成句子了。譬如这首被大家一致评为最经典的《胸》:

      中间那一抹光晕
      是太阳照到了红樱桃吧

      再譬如那首后来被官府的焦大人买走并收藏的史上最短的诗歌《屁股》:

      肥

      当真是简洁到不能再简洁了。

      这些诗先是许仙用毛笔写在宣纸上面,后来他喝醉了握不住笔,索性把笔杆扔了,由别人代写。大家知道,许仙有一个超级粉丝联盟,仙人掌俱乐部,里面汇集了300多名会员,那天倾巢而出,其中不乏舞文弄墨之人,自带纸笔来到梦仙楼。

      许仙写不动了以后,开始口头创作,这些人就充当了代笔人的角色。

      但是他们没有私藏一首留给自己,几乎全充了公。也就是说,这一千七百多首诗大部分都被俱乐部收藏了,用作以后的交流和研究。

      当然,诗人的一切花费也由俱乐部报销。

      大家不会忘记那天诗人所作的最后一首《爱情是什么》,内容只有四个字:

      互相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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