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与我

作者:大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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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5)


      出发之前,许仙做了十分充足的准备。

      尽管很多人说临安是不祥之地,就像死囚的牢房一样,进去别想再出来,出来必死无疑云云,但是他已经下定决心,找不到娘子永不回来。

      况且除了临安,他也实在没别的地方可去。

      我堂哥刚毕业那会,正值西部大开发如火如荼之时,他对西藏产生了无比浓厚的兴趣,然后不顾周围很多反对的声音,毅然决然地就去了。

      因为大学读的是建筑专业,所以到了那儿以后,在一个建筑工地搞设计。尽管坐着办公室,却也感受到了条件之艰苦。一来网络信号不好,电脑时常无故掉线,不少作品都得从头来过;二来伙食太差,小葱伴豆腐,三月不知肉味。而且隔三岔五地来一回高原反应,身体很是吃不消。所以他频频光顾附近的诊所,吃药吃到吐。

      后来他灰溜溜地回到内地,扬言以后打死也不去那种鬼地方了。

      不过据我所知,堂哥所谓的鬼地方其实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叫墨脱,是很多作家学者心中的圣地,因为非常适合采风写作。世界上所有的好地方皆是如此,去旅游观光当然心情愉悦,若是去规划建设就会产生不同的观念。

      我堂哥失败的西藏之行不代表许仙的临安之行也会失败,因为只要结果还未发生,一切的预测都是纸上谈兵。可悲的是,许仙预感到自己可能不会再回来。这种预感虽然很悲观,但是很正确。

      对于毫无把握的事情,人们习惯联想到最坏的结果。

      许仙认为今日一别恐怕即成永诀,于是掷地有声向父母磕了三个头,接着向许家先辈的灵位磕了头,向手足情深的姐姐磕了头,最后又向那只陪伴了自己很多年的“超级无敌常胜大将军”蛐蛐儿磕了头,才拎起行礼,悲壮地出发了。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之气概。

      许仙离开家的时候,充分发挥创造力,成功制作出了保护自身安全的墨镜和口罩。因为他从老一辈人口中得知,临安城内藏了很多妖怪,这些妖怪无孔不入,专干缺德事儿。不是吹起一阵风卷走毫无抵抗力的妇女儿童,就是往大街小巷里放毒气,搞得人心惶惶。

      一般人不敢随便外出,只能躲在家里用湿毛币捂住口鼻,或者钻进水缸憋气防毒。毒气像大雾一样笼罩整个城池,使得大宋朝的国都成了名副其实的雾都。

      为了防止一进城就中毒身亡,许仙必须小心行事、步步为营。无论何事,宁可信其有。他坚信自己的发明大有用处,墨镜和口罩一定能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真正踏入临安之后,他才发现老一辈人的话是多么不足信。

      出发那天,许仙自带了三匹马,轮换着骑。这些马是他在马市上精心挑选的良驹,据卖主说,每一匹都能日行千里。他一本正经地为马儿起了名字,分别是:赤兔、的卢、白龙。众所周知,赤兔马是吕布的坐骑,的卢马是刘备的坐骑,白龙马是唐僧的坐骑。

      许仙骑着不同的马,想象着自己是不同的人,一会儿吕布,一会儿刘备,一会儿唐僧。

      当吕布的时候,娘子成了貂禅:身姿俏美,细耳碧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行时弱柳扶风,静时皎花照水。

      当刘备的时候,娘子便是孙尚香:驰骋沙场,英姿飒爽,射雕引弓,大漠苍茫。好个巾帼不让须眉!

      当唐僧的时候,娘子则变成女儿国国王:眉如翠羽,肌似羊脂。脸衬桃花瓣,鬓堆金凤丝;秋波湛湛妖娆态,春笋纤纤妩媚姿。柳腰微展鸣金佩,莲步轻移动玉肢。耳畔隐约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呼唤,御弟哥哥,你在哪里?许仙开心地回应:哥哥在这儿!正骑着白马找你呢……

      距离临安五十里时,白龙马脱力而死。许仙伤心欲绝,寻一风景秀丽之地埋掉,什么绫罗绸缎、干果蜜饯,买了一大堆,统统烧给了它。

      距离临安三十里时,的卢马也由于体力透支,不幸挂掉。

      许仙一视同仁,以同样的规格厚葬之。路过一个集镇的时候,他想再买两匹备用,又觉得对不起死去的白龙和的卢,毕竟兄弟俩刚刚过世,作为主人,不该太快地从悲痛中走出来。于是只好作罢。寻一客栈,歇了一天,亲自为唯一存活的赤兔喂足了草料,因为后面的路程全指望它了。

      距离临安不足十里时,许仙遭遇到一伙劫匪。开始很害怕,认为自己倒霉透了,眼看就要进城,这当口被劫了,人财两失,着实太背。

      后来变得很高兴,因为那帮匪徒绕过他向一拨行人下了手。

      劫匪的行动并不顺利,他们碰上了一帮难缠的角色。许仙天生爱凑热闹,随即翻身下马,爬上一棵白杨树,隐蔽好自己,然后作壁上观。

      一只啄木鸟不识趣,竟敢太岁头上动土,对着许仙的后脑勺啄了一下。

      他痛得直流眼泪,但又不能发出声来,怕引起劫匪的注意,所以只能在心里将那只鸟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

      ***

      树下打得火热,已然分不请谁是打劫的谁是被打劫的了。

      混乱之中有人高声喊三声:停!停!停!

      很多人响应,纷纷放下武器。

      许仙不禁佩服那位力挽狂澜的人,通过观察,发现是一名头扎方巾的黑脸少年,年龄不过十五六岁。因为长得黑,所以很好记。

      黑脸少年应该属于被打劫的,但是好像对劫匪的表现很不满,脸色铁青,难看之极。像吊死鬼二次上吊那种表情。一番混乱之后,劫匪这边倒下大半,其余人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一帮废物!少年吼道,为什么不动真格的?脑袋都让门挤了?

      废物:小的们该死!少爷,您别生气,我们再来一次好不好?这次绝对好好演!

      少年气鼓鼓地应允了:好吧,最后一次机会,还在敷衍了事的话,我就把你们扔进海里喂鲨鱼,听到没有?

      听到了!劫匪们异口同声。

      于是他们又分成了两拨,一拨假装赶路,一拨假装打劫。

      看到这里,许仙算是弄明白了,敢情这帮人无聊得很,在演一场打劫的戏呢。黑脸少年估计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梦想着做英雄,现实里做不成,只好借助模拟。不过由于演员的演技太过浮夸,惹得他这个导演怒气冲天。

      许仙安心地爬下了树,他很想跟黑脸少年交个朋友,多条朋友多条路,也方便在临安城里活动手脚。正想上前打招呼,扮作劫匪的家丁们从林子里冲出来了,每个人脸上都写着“我是劫匪我怕谁”,口中杀猪般地叫唤。

      许仙后退几步,藏身于草丛,看他们闹腾到什么时候。

      武戏前面还有一场文戏。

      上一场可能太激动了,忘了演,这一场给补回来了。

      劫匪们一字排开,拦住少年一行的去路,故作凶狠地叫嚣:此山是俺开,此树是俺栽,此路有俺在,此,啊——留下买路财!

      少年面露不悦,小声嘀咕:就他妈的几句台词,还背得磕磕绊绊,真是一群饭桶!然后装腔作势,一脸正气地问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干吗?

      劫匪:哥几个最近手头比较紧,恰巧路过贵地,讨点零花钱!

      我靠!少年故作惊讶,原来是一帮强盗啊!

      劫匪: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少他妈罗嗦!少年冷笑,打劫就打劫,别整那么多废话!

      为首的劫匪被骂得面红耳赤,马上换成一副杀人越货的嘴脸,喝道:要钱还是要命?!

      少年侠骨柔肠、视死如归,对着手下声嘶力竭地喊道:兄弟们,你们先走,别管我!保护好青龙偃月刀,那是总舵主用性命换来的!还有,替我照顾好七舅姥爷,拜托了……

      没有一个人离开,一场激战震撼上演,双方似乎都很卖力,不拼个你死我活不肯罢手。这时候,一人一马打从临安方向飞奔而来,很快驶进战场。来人下马,拱手作揖,冲着黑脸少年道:贾少爷,老夫人叫你回家吃饭呢!

      贾少年头也不抬,帅气地格挡开一剑,道:知道了,你回去吧。然后顺手砍翻一名劫匪。不多时,又是一人一马踏尘而来。贾少爷看见来人,喊了暂停,奇道:叔公,你怎么也来了?

      叔公语带愠怒:君鹏,别贪玩了,快点回家吃饭吧。

      贾少年一脸不高兴:好烦哪!您老先走一步,我即刻便回!

      ***

      叔公离去,厮杀继续。

      一刻钟后,一人一马第三次出现在众人视线内。

      一个低回雄厚的男中音随即传来:贾君鹏,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

      贾少爷绷不住了,作出休战的手势,然后撂下长剑,非常不爽地面向来者:庞光兄,咱们深交多年,你是最了解我的,我把自己弄得又黑又瘦,还不是为了实现侠客的梦想!

      庞光笑道:虽说闻名江湖的大侠中很少有胖子,但是也没有黑成你这个样子的嘛。

      贾少爷:你懂什么!皮肤黑才显得健康、显得有型!

      庞光:好吧,我只问你,还要不要吃饭了?伯母一直等你回家呢!

      贾少爷:哼,眼光短浅,胸无大志!为了追逐梦想,肝脑涂地我都不怕,三天不吃饭又能怎地?哪怕前路荆棘密布,我也不能停止奋斗!

      庞光无奈摇头,黯然离场。

      不多时,贾少爷的二弟三哥大姨妈,甚至七舅姥爷都过来劝他回家,但是他始终不为所动,心肠硬得像石头。

      许仙没等到剧终就离开了,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贾君鹏这孩子真欠打,愚昧,固执,缺心眼!另外,他被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不由得想到自己的母亲。上路之前,老母把熬夜做出的糖糕塞给了他,整整一大包,还警告他说,不拿着就不是我亲生的!但是老母没有考虑到气候问题,这些糖糕一个也没吃成,全部臭掉了。

      由此,许仙得出一个结论:母爱,有时候是盲目的。

      记得当初外地读书,离开家的时候,老妈为我煮了不少咸鸭蛋。知子莫如母,我从小对鸭蛋情有独衷,越咸吃着越带劲儿。我带着一背包的鸭蛋踏上了南去的列车。后来虽然没有坏掉,但是被我扔进了垃圾箱。因为太咸了,吃完之后嘴里散布着大块的盐粒。

      我不是怕咸,但是这种“咸”已经超出味觉所能承受的极限,而我从来不善于挑战极限,所以我大为不孝,辜负了老妈一片舔犊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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