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
我们还会一起变老,不过是天各一方。
*

三千多字短篇,非甜文。
内容标签: 都市 虐文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一一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过是天各一方。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2693   总书评数:9 当前被收藏数:24 文章积分:6,800,879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早期作品不建议买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3968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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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问人间

作者:燕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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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问人间


      “一一,你好像很喜欢用这个小黄鸡的表情包。”宋时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一杯冰美式正在我面前缓缓变成常温,我握着咖啡杯,在星巴克的冷气里,轻轻打了一个冷颤。

      我把杯子放在桌子上,轻声说:“上大学那会儿用的,一直习惯了。”

      宋时笑了笑,用搅拌棒搅动着自己的咖啡杯:“像你这么没长性的人,竟然能把一套表情包用七年,想想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有些不甘心的反驳:“年纪大了,恋旧怎么了?”

      “没怎么,只是觉得恋旧这个词不该出现在你身上啊。你不是向来追求新鲜感吗?”宋时把咖啡喝完了,摇了摇手上的车钥匙,“走吧,我送你回去。”

      宋时的驾驶技术很好,走在路上十分平稳,偶尔超过速度不够快的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有些恍惚。在他躲避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时,我轻轻劝他:“你走中间车道吧,这样就不会被别人干扰了,要是前面有车想要靠边停,你也不需要再减速了。这是经验之谈。”

      宋时的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他轻声说:“你的驾照考了这么多年了,我记得你说你从没上过路,听你这语气,好像没少开车似的。”

      我的嘴角没有意识的扯了一下,而后低声说:“这是常识啊。”

      夜色里,车并不算多,他踩到了八十多,两侧的路灯像飞一样晃过,我把车窗升上去,而后说:“你别开这么快啊,多危险。”

      “你放心吧,我已经开了六七年车了,这速度根本不算快,信我,保证让你安全到家!”

      不得不承认,宋时的车技早就炉火纯青了,等红绿灯的时候不会熄火,倒车入库分毫不差,把车停在停车场的时候随手记录下来自己停车的位置,转弯提前记得并道,从来没出过差错。

      你有没有过这样一种感觉,对一个人的思念,不是源于别离后的日子,而是后来出现在你生命中的每一个人,都让你不由自主的拿来和他比较。他们做过的每一件类似的事情,都能勾起你的无限回忆,把你淹没在记忆的深海之中。

      把车停到我家楼下,我拎着包和他说再见,宋时一起走了下来,他倚着车门,点了一支烟,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一一,后天我来接你和我爸妈吃个饭吧。半年虽然不长,但是我爸妈很喜欢你,想要见见你。”

      我拎着包的手顿了顿,微微笑着点了点头:“叔叔阿姨喜欢什么,我提前准备一下。”

      “就是一顿便饭,不用这么客气。”宋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看着他开车拐出了小区。

      每次都是我目送着他离开,无一例外。

      上楼的时候,我妈把饭端到餐桌上,她手里还拿着锅铲,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一一啊,哪天叫宋时来家里坐坐吧,你俩也不小了,该见见父母啦。”

      我在沙发上坐下,抱着家里养的小猫nana,若无其事地说:“我不是还小么,上大学那会儿也不见你催着我见家长。”

      “你都二十六周岁了,我那高中同学都是两个孩子的姥姥了,还小呢,眼看着你就是三十岁的人了,真是把人愁死了。宋时这小伙子我觉得挺不错的,你可不能再像过去那么娇气了。”

      我妈还在絮絮说着,我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腔:“妈我知道了。”早就过了恃宠生娇的年龄了,更何况如今也没人像过去那么宠我了。

      宋时说我追求新鲜感,我走回自己的卧室里,床上的熊本熊还是我高中买的,书架上挂着的是我初中就喜欢的明信片,才半年的时间,凭什么你就自以为很了解我,给我钉上标签?

      我毫无形象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看着惨白墙壁上面的吊灯,nana是我高三的时候养的,十来年过去了,她的目光十分宁静安详,蜷起身子窝在我旁边。

      我桌上放了一个玻璃花瓶,里面养着重瓣芍药,这是我从19岁开始,最喜欢的花,花期长,好养活。

      虽然宋时不让我买东西,可拎着保健品和茶叶来到他家的时候,我感觉他对我的行为十分满意,他爸妈十分热情,我们做在一起吃饭,其乐融融,相谈甚欢。

      饭后,宋时带我去他的卧室坐坐,他的房间里放着健身器材,跑步机,墙角还挂着一个沙袋,他撩起袖子给我看他的肱二头肌,问我:“有空带你一起去健身房。”

      我一直以为我自己喜欢这样的男生,阳光热血,身上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偏偏又成为我的裙下之臣,化为绕指之柔。

      但是看着他的肌肉和身体的线条,我却完全没有什么心动的感觉。我已经丧失了如何喜欢一个人的能力,丧失了欣赏一个人的能力,丧失了对生活的全部期待。

      他平日里用的都是爱马仕的长款钱包,可是他的桌子上放着另外一个手工钱包,比他现在用的这个质量差远了,上面被磨得光亮,我笑着说:“怎么还有一个钱包。”

      他神情一瞬间有些躲闪,他笑笑:“当初我妈做着玩的。”

      我没说话,余光里我看见他松了一口气。

      谁不知道谁呢,上大学那会儿,我也做过同样的一个钱包,那皮子很厚,我戳断了两根针,要不是心里有满腔的爱,谁愿意做这玩意儿。

      谁没个过去,谁心里没爱过别人呢?

      宋时来我家的时候,我妈烧了一桌子菜,我爸开了红酒:“之前总觉得生的是女儿,没人和我一起喝酒。”

      宋时自然而然地接过话茬:“如今不是有我了嘛,我陪您喝。”

      这话听得我一阵恍惚,其实这样的画面我曾经在心里面构想了无数次,可主人公却不是宋时。

      我屋里的墙上挂着一个拍立得,宋时摆弄了几下,给我照相,感觉他对这些电子配件玩得游刃有余:“拍立得的光感很重要,你不该逆光,对对,你站在这。脚再往外面来一点显得腿长,背挺起来,稍微收下巴……”

      摁下快门。

      在等着照片显色的时候,我说:“感觉你很会拍照啊。”

      “我学拍照不就是为了把女朋友拍得好看嘛!”这话说得轻车熟路,我们两个人似乎都愣了一下。

      颜色越来越清晰,果然拍得很好,我笑着说:“我只前拍过两本相册,十有八九都是废片。”

      “哦?在哪,我想看看。”

      我把目光又落回到照片上:“毕业那会丢了,也不知道丢在哪了。”

      “这样,”宋时叹了口气,“真可惜。”

      客厅里摆着钢琴,我妈喊我:“你给小宋弹个曲子听听。”

      “你想听什么?”我问宋时,宋时正摆弄我飞行棋的棋子,漫不经心地说,“之前抖音上,那首《梦中的婚礼》一直很火,你会弹吗?”

      我摇摇头:“我不会。”

      他有些兴致缺缺,对我的钢琴也不太上心:“那你随便弹弹吧。”

      宋时对钢琴不感兴趣,他说他更喜欢听古筝,甚至问我愿不愿意学。

      可是,这又是凭什么呢?

      我的首饰架上放着很多耳环,他摆弄着其中几个对我说:“你过去还戴过这样的大耳环啊,这材质是合金的,也不怎么好,过一阵子我给你买别的。”

      是啊,现在工作这么多年了,我也买得起两百多块钱的身体乳了,再也没去大学城外面露天的烧烤摊吃烧烤了。甚至大众点评的霸王餐我都懒得报名了。可那时候,在小吃摊买烤面筋,鸡叉骨,冬天喝砂锅粥的日子,让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热泪盈眶。

      从家里出来,我送他到楼下,宋时从副驾驶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他示意我打开,里面是一条项链,香奈儿的限定款。

      “施华洛世奇大部分都是合金,十几岁的时候戴着玩玩也就算了,从今天起戴这个吧,来,我给你戴上。”他露出招牌式的微笑,“一一,生日快乐。”

      我笑起来,轻声说:“你怎么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其实你为我吹一首曲子,我就很开心了。”

      宋时学过黑管和萨克斯,上大学那会,好像还是管弦乐队的萨克斯手。

      他把车钥匙在手里转啊转啊,笑着对我说:“多少年不碰那玩意儿了,早忘了。”他把我颈间的项链摘下来,施华洛世奇的小雪花,从我19岁那年冬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摘下来过。

      那时候,我觉得这个项链的价格贵得离谱,上大学那会,我自己可舍不得送自己这么贵的礼物,收到它作为礼物的时候,我坚定的告诉自己,我不戴个一二十年,都对不起这个价。

      如今戴了七年了,也算是回本了吧。

      又过了两周,宋时向我求婚了,那时候我们刚刚装修完了婚房,他把婚房的钥匙和戒指一起放在我手上,一克拉的钻戒,裸钻看着都美极了,我装作很欢喜的样子收下,让他戴在我的无名指上。

      我其实还有过一个戒指,上学时逛街瞎买的,十几块钱,戴了两天就开始掉色,可我觉得比我无名指上的这个,好看多了。

      “婚纱照我已经定好了,去欧洲旅拍吧,这几年我攒了点钱,一辈子就一次,肯定要慎重。”

      我愣了愣:“咱们也可以自己拍呀,我买一件轻婚纱,咱们自己准备三脚架和遥控器。”

      “这也太麻烦了,能靠钱解决,何必麻烦自己呢,我的宋太太。”他笑着吻了吻我的额头,“你就安心享受旅途就好了,你不是一直想去冰岛看极光吗?我都想好了,明年休假咱们去美国,我之前不是答应过你嘛,我们一起去看NBA决赛。也真是有趣,你这么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竟然喜欢看NBA……”

      我轻轻靠着他的肩膀说:“我大学那会儿就想去美国看比赛了,库里多帅哦,还有汤普森。我喜欢库里那会儿,杜兰特还在勇士呢。”

      “哦库里,他不是去年就退役了吗,”他有几分兴致缺缺,“我还是想去葡萄牙看看世界杯。到时候记得和我一起支持巴萨哦!”

      “咱俩也没有什么共同爱好。”我笑笑,“能在一起也真的是缘分。”

      “怎么没有?”宋时有几分不服,刮了刮我的鼻子,“我们都喜欢MAYDAY啊!这就是共同爱好,懂不懂?”他又哼起了那首《最重要的小事》。

      我轻轻点点头:“对,没错。”

      “我们要生一儿一女啊,两个儿子也好,我喜欢男孩。”宋时冲我比了一个手势,“宋太太加油。”

      我撇嘴:“我想要两个女儿呢,小棉袄啊。”

      宋时摸了摸我的头发:“都好,你个起个名字吧。”

      “濯缨,”我脱口而出,然后连自己都愣了一下。

      “有什么典故吗?”

      “取自《孟子》,比喻品行高洁的人。”我顿了顿,“别叫这个了,我随便想的,有点绕口。”

      宋时念了两遍,感觉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没有啊,我觉得很不错啊。果然你是写小说的,随便想的名字都这么有文采。”

      我随便说了点别的,把这事岔过去了。

      生活之中哪有那么多情投意合,两情相悦,婚姻本也就是男男女女的各怀鬼胎,枕着同一个枕头,谁也不知道是不是同床异梦。

      那天晚上,我枕着枕头,听着宋时均匀的呼吸声,窗外的路灯透进来,我点开手机,没有控制住自己,点开了那个熟悉已久的微博。

      『祝缨缨一周岁快乐』

      只有这一条微博,照片上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儿,看着既漂亮又聪明。

      我退出他的微博,也发了一个微博。

      『恭喜宋先生喜提娇妻』

      晒了我的戒指。

      关掉手机屏幕,黑暗之中泪流满面。

      *

      我们还是会一起变老,只不过是天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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