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作货’夫郎

作者:封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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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处理


      要搬家这件事,花家众人都很默契的秘而不宣。

      这些天花蘅也看出来了,这个家能在绝境中走出一条道,始终保持向上的趋势,并不是没有道理。

      譬如一点,对内不管怎么讧怎么闹,但对外,不管心里有多大的气多大的恨都会将之抛到一边,扭成一股绳。

      不得不说,这对于见惯了‘言情小文里一言不合就灭人全家,为了报酬不死不休’的桥段的花蘅着实是有些惊奇。

      难道花家人的情绪都像是□□似得,可以说开就开,说收就收的吗?

      那既然你都可以把情绪控制自如了,为什么事后还要倒带回去,将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翻出来争吵,不是存心找不开心吗?

      天大地下,心情最大,这是花蘅的人生信条。

      人活着不就图一个开心,过去的都过去了,将来的还没发生,只有现在爽够本了,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用现在的时间去纠结过去,想一想花家几个哥哥跟事精似乎每天吵来吵去就挺傻的。

      不过不理解也不耽误她看戏,来到这个时空,她很是体会了一把当吃瓜观众的快乐。

      旁观别人家的闹剧,旁观敌人家的闹剧,旁观自己家的闹剧,看完了心里装了满肚子的感受,总想找个地吐槽评论。

      这都是历史遗留的老毛病了,上辈子末世还没来前,她还是一只被众星拱月的名媛,闲来没事就的爱一个人默默的刷文、打赏、吐槽,可以好不脸红的说,若是有年度最受作者欢迎的读者榜单的话,她绝对能π第三,还是蝉联的那种。

      业余爱好嘛,谁还没有一个?

      可惜这世界上没有网络,也没有言情小网,没法看小情文,她就很聪明的给自己找了个替代的现场戏剧看看,精彩度倒也可以,就是没法吐槽,思及此,某大佬摩拳擦掌,心里某一根弦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如今电有了,要不要在顺手弄个网呢?

      跟陈氏闲唠几句,问了她身体的情况,有用精神力给她调理了一遍,花蘅就起身的准备回空间研究制药。

      从刘写意哪里她打听到,医药在这个时空是个好东西,一般人家看病也就能找那些不入流的野路子给诊诊脉,配点土方子回去吃了,能不能好还得看天意,说白了也就是瞎碰。

      那些个有名有牌的医者一向自诩上等人士,认为给穷人看病,亏钱事小,折节是大,那是屈尊下贵自找羞辱,通常就是毫不留情的拒绝。

      当然也不乏那些仁心仁德医师,愿意对病患一视同仁,可这些医者大都因太过‘离经叛道’而被主流排挤,加之光施善行,耗尽了家财,大都过的穷困潦倒,不甚如意,久而久之,这部分人就渐渐的濒临灭绝了。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另外一种凌驾于医的职业:巫。

      比之前者,术法更高,手段莫测,数量稀有,且地位更加尊崇。如果说医勉强算是跻身上流,哪里巫则是贵族趋之若鹜的坐上宾。

      巫之所以比医更加受欢迎,不仅仅因为周朝崇道,时人对神鬼有着敬畏之心(巫乃神之使,传说修为达到大巫级别的巫,可生死人肉白骨,与阎王抢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药。

      医者会看病问诊,重在看诊,能说出病情,但却不善配药,尤其是对症下药(这个时间关于药学的书籍大多流于一些杂方土方,且各家均敝帚自珍,互不相通),而巫则可以在段时间内找到针对病症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辅之以药。

      每个巫擅长的方向和领域不同,譬如有些可治风疾,有些则擅治腹泻脑热等。

      花蘅听了心中明了,说白了,这些巫也就是医的一种,不过是有治疗某一种疾病病症的大量经验,对外将自己装的高深莫测一些,让人认为他是巫罢了。

      这么一想,花蘅私觉得自己若是那天穷的揭不开锅了,也可以整一身行头,出去当个巫玩玩。不说她空间里那堆成山的各科书籍,就说她脑子里的那些医药配方,她哪怕照本宣科也能甩这个世界大部分巫一个地球远。

      和乔满盼望离开梨谷村的心情是一致的,花蘅也想趁着年轻多去见识一下古代的青山绿水。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绝世天才,天才的出色之处不知表现在智商高上,领悟性也一样,许是因为精神力高的缘故,花蘅好有一个特别招人恨的优点:过目不忘。

      折腾了几次,花蘅便成功的制出了“消炎药”、“退烧药”、“感冒灵”、“跌打损伤膏”等日常常备药。

      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制造了一大批(估摸可以用半辈子)的量,直到配方里部分药材用光了,这才停止。

      看了看满地的战果,心里莫名生出点得瑟的情绪,脑海中浮现乔满那双满是崇拜的眼,花蘅抿了抿唇,随意在空间里翻出一部可以美白肤色的古书籍,就研读起来。

      出空间时,外界的时间才过了半个多时辰,乔满将晚饭做好了,正提着等满院子转圈字找她,现在他已经习惯这位神秘的大佬媳妇时常消失又突然出现了。

      惊奇归惊奇,但他很乖觉的什么都没问,在他的认知里,媳妇是个天上下凡的,仙人的事哪里是他这等凡夫俗子能过问的。

      花蘅心里一暖,肚子里干瘪的饥饿感,让她难的的产生些感动的情绪。

      鬼影一般出现在他的身后,乔满正巧转身,黑暗中见一个人脸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当即拍着胸口吓的面无人色,但很快就恢复笑脸,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娇嗔道:“你到哪里去了,奴家都找了你好几圈了”。

      “好好说话”,花蘅抽了抽唇角,“果然感动什么的都是浮云”,随手将一个白玉盒子递给他。

      “这是什么?”

      花蘅已经率先大步往饭堂走,乔满在身后惊呼:“这是什么糕点,这么香。”

      嘎嘎嘎,空气中所有的唯美浪漫都被变味了,只剩下尴尬。

      花蘅咬牙切齿:“给你1秒钟,赶紧把你那舌头给缩回去!

      “喔!”乔满委屈的眨眨眼,他也没做啥呀,这么凶。

      花蘅扶额扭头就走,实在懒得看他这土包子样,曾几何时,她也曾偷偷幻想过自己如意郎君的样子。

      “嗳,娘子,这到底是干啥用的”,没发觉自己此时的样子像是个得寸进尺的‘小妾’,但心思敏感的人总是能对人善恶的情绪感知敏锐,他如今又摸透了眼前这个人的性子,看似不好亲近,实则对人最是宽和不过,乔满不怕她,像这样蹬鼻子上脸的事干多了心也就更宽了,还颇为的上瘾。

      花蘅的额角又有了突突突的征兆,很想甩脸子丢一句:“自己想”,但她又觉得以这位夫君的智商,怕还真干得出来背后偷吃美白霜的事,只得忍下心中的不快,僵着脸说:“这个啊叫做神仙膏,每日早晚涂在脸上,就可以美貌赛神仙”,这话当然是骗人的。

      但乔满丝毫没有怀疑,一把搂紧了,如获至宝,“那我得把它好好藏起来”。

      花蘅心里别提多郁闷了,心说你要是一下子藏刀保质期,她这番心意不就全喂了狗了吗,空间里还有一大缸呢,然乔满这个人总能让她有种说话很心累的感觉,索性不说了,随他。

      三人在一处吃了晚饭,花母问:“乖宝,咱家人都走了,地咋办啊?”,攒了好几辈人的家业也不能便宜外人呀。

      花蘅道:“这一季的庄稼拿去换些粮食,地空着吧”,保不齐以后还要用处。

      陈氏也觉得这个主意好,点点头,就不再问了。饭后花蘅将制好的几瓶药递给乔满,交代了用处,让他给她用上,自己则一阵风似的荡了出去。

      她来到白日里殴打那几个混混的地方,隔了一天的功夫,这里的血腥味依旧这么浓,村子里静悄悄的,这种安静种还透着一种诡谲压抑的味道,各家各户闭门不出,就连平日里闻风就咬的土狗群也丧丧的夹住了尾巴,嘴里发出恐惧的哼唧声。

      混混们大多被家人拖回来家去,花蘅在这些人身上留了精神力,知道这个人都还有气,只除了一道气息,恰如暴风雨中的灯芯子,摇摇曳曳,明明灭灭,每每临到快灭之际,却总会惊心动魄的再亮了起来,简直就心愿未了不甘咽气的老人。

      这是多强的求生欲。

      花蘅也闲的指甲疼,才想要过来看看满足一下好奇心,于是这一找就让她发现了一个状况,空地上,血污中,群蝇乱舞包围的中间,孤零零的躺着一个胖肚子的中年妇人。

      别误会,她的肚子很胖不是因为怀孕,这个妇人双鬓已染了霜丝,是白天打群架混混里年龄偏大的一个。

      瞧她身上穿的衣服虽不华贵,但在农村这地界上也算的上精致考究,手腕和脖子上也都带着银饰,双手皮肤略带薄茧,并不像是生活在穷困之家。既非穷困,又为何会被里正收买,搀和进殴打陈氏这桩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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