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同人之幸运

作者:雁过西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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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别


      在一个现代简约风格的客厅里,正嗑着奶油味道的瓜子三刷琅琊榜的锦觅突然感到了一阵心悸,脑海里似乎出现了一朵霜花,她没来由的知道,自己要离开这里了。
      那瞬间,嘴里的瓜子都似乎失了滋味,默默看了看四周,这个她生活了两年的地方——原以为能在这里待个几十年几百年的,没有到这么快就要回去了(真不是她不想家,而是以神仙的时间观念来说,两年真的很短暂,要知道曾经她偷偷离开花界在栖梧宫住了几百年呢)。
      默默的把电视关了,在沙发上静坐了片刻后,锦觅终是向电线的书房走去——天下没不散的宴席,没什么大不了的。

      书房里,电线正在噼里啪啦的码字,那叫一个聚精会神,有人进来了都没发现,直到一只手挡在电脑前。

      那只手比玉莹润,比雪更白,皮肤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来,纤长的手指犹如被精雕细琢出来一般精致,莹润的指甲更是泛着淡淡的粉色,好看令人眼晕,让人忍不住想看看拥有这样一双美手的主人是不是也皓腕凝霜雪,却发现那皓腕被浅碧的广袖遮了个严实。
      单是这样一只手,就可以想象它的主人究竟美到什么地步。

      然而电线却毫不怜香惜玉的把那只手拨到一边:“别闹。”灵感澎爆的时候被人打扰,简直不能忍。
      但那手却颇不识趣的再次挡在电脑屏幕前。
      再这样下去,灵感就没了,赶紧让她出去才是正理,于是电线深吸一口气,尽量心平气和的问道:“说吧,什么事?!”不气不气,锦觅不是那种不知轻重的人,自从她穿来第一天,她就说过不要在她工作的时候打扰她,不然别怪她翻脸不认人,两年了,她也一直很听话,今天一反常,说不定真有什么事业不一定,不过,有什么事不能等她忙完再说。

      不行,还是好气哦。

      “我要走了。”……还真有事。

      听到这话,电线的怒气瞬间清零:“啊,要走了……什么时候?”自从锦觅来到这个世界,她就知道她早晚有一天是要回去的,毕竟她不属于这里,对此她早有心里准备。
      然而话虽如此,但当这一天来临时还是会有所不舍。

      电线看锦觅,一身素雅的浅碧色衣衫,因为是晚上所以披头散发,然而就算是这样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却依旧美让人魂牵梦绕,可谓是望而失神,观而忘魂。

      美丽无罪,但太过美丽,却没有与之相应的实力与势力,那美丽就成了原罪。
      其实她笔下的锦觅从来不是傻白甜,从来都不是——不仅不是傻白甜,还心计手段一样不缺。
      在水神去世后的三年里,旭凤用爱情套路锦觅,想和她联手对付润玉,润玉则直接套路锦觅以此来牵制旭凤,而锦觅更绝,以一敌二,直接套路他们兄弟俩然后同润玉一起对付旭凤——与他们相比,她唯一的短板,可能就是不知世事了。

      总的来说,火龙果三人虽有爱情,但相爱的过程,其实也是互相算计的过程。
      按照故事走向,她的原本是让润玉当男主的,但在当时,润玉这种类型的男主并不流行,所以根据读者的意见让旭凤当男主了——这也就导致吐出殒丹后的锦觅崩的厉害。
      前期明明只是怕旭凤发脾气打她不给灵力,所以在他面前各种装的锦觅突然爱他爱的无可救药,感情转变的非常牵强。

      以至于到后面,不管她怎么写,都无法把剧情给圆回来。而且已经写成这样了,她除了硬着头皮把书写完之外,还能如何。
      尽管后来又写了两个前夫一台戏,但到底是意难平。
      而由她的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前面还好,但到后面同样崩的厉害,且同小说一样有种为了让男女主在一起,而强行he的感觉。

      说实话,不管是亲妈,还是后妈,但凡是作者,很少会有谁不爱自己笔下人物的。
      因为那是他们心血的凝聚,是他们耗费了无数心思写出的珍宝。
      她也不例外,更别提香蜜本就是以女主为第一视角的作品。
      但已经这样了,她又能如何呢?

      可以说,锦觅穿越,既是她的幸运,也弥补了她曾经的遗憾。

      两年的时间,她纠正了月下仙人灌输给她的错误认知,让她知晓了各类人情世故,就算平时看的电视剧和小说都是精挑细选,以权谋天下的国仇家恨和胸怀天下的江湖侠义为主,各类纯宫斗为铺,总之,就是没有爱情至上的类型。
      当然了,除了这些,各类才艺也不能缺。

      不过在此之前,得先捋捋这颗葡萄究竟会什么。

      对于她的问题,锦觅答曰,她自小在花界长大,知晓世间所有花卉,了解六界所有奇香,所以擅长调香和酿制香蜜,当然她酿制的桂花酒也一绝,书画方面,被凤凰逼着练了几百年,虽然不咋地,但她的飞白体也算有几分神韵,在凡间躲着时,小鱼仙官除了当值和休息之外,所有时间都用来配她下棋抚琴,谈诗论道以及煮酒煎茶了,对比其他,她尤爱下棋,和小鱼仙官下时有输有赢,别有一番趣味,且因她本就会调制些花茶,在凡间时又经常看小鱼仙官煮茶,所以在茶艺方面也颇有些心得,历劫时成了圣医族的圣女,因此医术也还算可以。

      嗯,电线点头,最擅长调香和酿蜜酿酒,茶艺书画也算拿的出手,医术高明,下棋略懂(谁都知道润玉在让她)。
      这么说来,锦觅也算的上多才多艺了,而她好像也没什么能教她的,因为她会的还没有她多——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因此在这特长才艺方面,她真的是爱莫能助,只丢给了她一本书法字体大全和一本刺绣花样针法大全。

      给她书法大全是让她全部临摹一遍,然后从中挑选出自己喜欢的字体,融入自己的风格,自成一派,毕竟她写飞白体,是因为旭凤擅长飞白体,润玉要教她行草魏碑是因为不想她写旭凤的飞白体。至于锦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字体没人在意——包括她自己在内。

      字如其人,见字如见人。

      但不管是旭凤的飞白体还是润玉的行草魏碑都和他们本身的性格相合,而锦觅的性格既不适合张扬飘逸的飞白体,也不适合行云流水,却透出些许不可言明峥嵘风骨的行草魏碑。
      虽然和爱人习一样的字体很浪漫,但这更像他们的附属品,而不是个独立的个体。

      如今她要锦觅摆脱他们的影响,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究竟喜欢什么。
      而给她刺绣花样针法大全则是让她闲着没事时绣着玩的,因为如果她不出门的话,锦觅也就别想出去遛弯,毕竟以她们的能力,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儿,她们俩谁也兜不住,所以还是小心点为好,不想看电视小说了,绣花打发打发时间也不错。

      当然,光这样还不够。

      毕竟,在书中她更多的是侧面衬托,几乎没有正面描写过锦觅的外貌。也就是说,她这个作者都不知道书里的锦觅长啥样。

      突然有一天,一个绝世佳人出现在她面前,说她是锦觅,却又不是猴紫的形象,她刚开始以为是书中的锦觅穿越了,但据锦觅所言,又分明是剧中的情景。

      电线觉得,可以是因为小说比电视剧早了很多年,所以酿蜜中的人物形象比较向书中靠拢,又因为被改编成电视剧才被更多人孰知,所以故事情节又大都向剧中靠拢。
      现如今锦觅已经不再那么不知世事,虽然有些感情理解不了,但她起码遇到事,清楚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所以,就算她真的爱旭凤爱的无法自拔,他们之间也绝无任何可能。

      而且上神之誓不可违,她和润玉的婚约注定了她的未来将会走进天界的权利斗争中心。

      身为花界少主,水神长女,以及在风神临秀没有孩子的情况下,三族以后都会成为她的责任和后盾,天后能如此张狂不是因为她是天后,而是因为她背后有天界战斗力最强的鸟族,而锦觅背后却有三个大族,水乃万物之源,水族可以说是天界族人种类最多的大族,因两位族长的婚姻,本就强盛的水族又与风族成为盟友,花界虽然没什么战斗力,但说一句天下粮仓并不为过,亏的花界众人大都比较单纯,不然真的有心的话,在粮草上动手脚,简直防不胜防,而她娘先花神,她爹水神,以及风神又都是斗姆元君的徒弟——这么强大的势力,全都聚集在她身后……
      可以说,在锦觅和水神相遇,拥有水神长女的身份后,就有无数人的目光锁定着她,因为她的存在六界大小势力势必重新洗牌,就算没有花界和水族风族什么事儿,就凭锦觅有个天帝长子的未婚夫,她就不可能闲云流水度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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