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大佬的联姻对象[穿书]

作者:山有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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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姐,这条裙子怎么样?”

      耳边传来俏皮的声音,沈执欢瞳孔逐渐聚焦,周围的环境慢慢显现在她的眼睛里。

      此刻她身处商场中的一家门店里,看奢华的装修和墙上的logo,便知道这里是一家奢侈品店。

      ……那么问题来了,她都成植物人在医院躺几个月了,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的?

      刚冒出这个疑问,她就突然发现自己不仅清醒了,四肢还能运用自如了。意识到这一点后,她一脸严肃的扭了一下屁.股,然后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

      从她身边经过的店员顿了一下,默默离她远了点。

      “姐,你傻站着干什么呐,快来帮我看看裙子呀。”一个女孩的声音突然传来。

      不过沈执欢没有在意,而是跑到镜子前,镜子里的小姑娘生了一张唇红齿白的脸,小巧的唇微微张着,一双小鹿般的眼睛里满是惊慌,看起来无辜又柔弱,然而——

      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这么一张无辜的脸下,隐藏了多少老司机的气息。

      所以她真的突然康复了吗?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

      “哎呀姐!”女孩终于不耐烦了,跑过来把她拉到角落,压低了声音不高兴道,“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一直不理我?”

      沈执欢一脸莫名其妙:“我?”

      “嘘,你小声点,没看妈妈盯着呢吗?”女孩紧张的瞟了一眼旁边,手里还拿了条裙子做掩护。

      沈执欢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才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正坐在吧台前喝咖啡,而她身后则是站了四个西装男,再之后就后知后觉的发现,整个店里能称得上客人的,就只有他们几个。

      “你听着,试衣间里有可以离开的暗门,我通过那个离开,你在外面拖住妈妈,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女孩说着话,一脸郑重的抓住了她的手,“姐,我还不到二十岁,我不能被商业联姻毁了一辈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帮……帮你大爷!

      这不是狗血文《痴痴我心》里面的情节吗?!

      她昏迷住院的那段时间,医院判断她虽然身体不能动了,但意识还是清晰的,为了刺激她醒来,就一直对她播放有声读物。后来无意间播到这本小说,恰好她有了轻微的反应,于是之后每天都循环播放。

      沈执欢苦不堪言,却又不能表达自己的厌恶,只能被迫听了几个月,已经熟悉到每个字都会背的程度!

      这本书的女主自带爽文剧本,从小爸爸疼妈妈爱,长大后由于不想嫁给联姻对象,所以抗议无效后直接逃婚了,逃婚路上遇到了男主男配,依然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

      而她的亲生姐姐,可以说是她的对照组了,从小到大就被忽视、很多人都不知道沈家还有这个女儿不说,父母在女主逃婚后,既不舍得放弃这门婚约,又不忍心逼女主回来结婚,所以逼迫她嫁给了女主的联姻对象陆铭之。

      原文中,陆铭之是个严重厌女症患者,被女人碰一下就会恶心到吐的那种,要不是父亲拿他母亲的遗物要挟,他也不会答应结婚。

      两人结婚后不仅从来没有同房,姐姐还因为这场婚事不断招来祸事,今天被陆铭之的竞争对手绑架,明天被同族长辈追杀,最后直接死在了陆铭之的追求者手中。

      看着眼前的女孩,听着熟悉的台词,沈执欢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合着她根本不是突然恢复健康,而是穿书了,还穿成了书里最倒霉的女主姐姐!

      而眼前这个,应该就是女主沈茵茵,目前两人所处的情节,就是女主逃走那段,等她一离开,姐姐就要被迫嫁给陆铭之那个变态了。

      “姐,就这么说定了啊,我现在就进去。”沈茵茵说完,拿着衣服就要进试衣间。

      沈执欢忙把她拉住:“你先等一下!”

      “怎么了?”沈茵茵疑惑的看向她。

      能怎么,你走了,倒霉的就是我了!沈执欢第一念头就是不能让她走,然后转念一想,以父母的偏心程度,哪怕沈茵茵没逃成,只要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联姻还是自己。

      沈执欢冷静下来,神秘兮兮的靠近她:“你怎么确定妈妈不知道暗门的事?万一她早就知道了,还在暗门外留了保镖怎么办?到时候你一旦被抓住,恐怕到结婚前都不会有出门的机会了”

      沈茵茵一愣:“应该不会吧……”

      “怎么不会,你不要小看妈妈的智商。”沈执欢一脸严肃。

      沈茵茵被唬住了:“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样吧,我先进去帮你检查一下,”沈执欢站直了身体,施施然看着她,“如果没有保镖,我就换你进去,如果有保镖的话,我又不是那个有婚约的人,就算出去了,他们也没抓我的理由不是?”

      “姐你说得对,那就拜托你了!”沈茵茵郑重道。

      沈执欢也跟着严肃起来:“放心吧妹妹,我们姐妹情深,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待会儿记得拖住妈妈,她要是起疑了你还是走不了。”

      “好的!”沈茵茵悲壮的答应了,第一次对这个一向柔弱没主见的姐姐,产生了同胞爱。

      沈执欢深吸一口气,目光搜寻一圈后,挑了条一看就相当贵的裙子,抱着准备进试衣间,临进去之前还不忘提醒沈茵茵:“别忘了结账。”

      “?”

      沈茵茵还没疑惑完为什么要结账,沈执欢就进去了,她瞬间把注意力放在了拖住妈妈这件事上,跑去跟贵妇人东拉西扯。

      二十分钟后,外面等待的母女俩越来越觉得不对,赶紧叫人把试衣间打开了,只见原本该在里面的人早已不见踪影,而试衣间后面,一扇小门大开,外面是繁华的街道。

      咔嚓一声,沈茵茵觉得有种叫做‘同胞爱’的东西在心中破碎了。

      ……

      沈执欢跑出奢侈品店时,快乐得简直像只小鸟,呼吸、奔跑甚至眨眼睛,都是非常普通的事,却让她无比珍惜。

      跑出来得急,手机钱包身份证她一样都没带,好在手里还有一条吊牌都没摘的奢侈品裙子,拿去典当行押了两万块钱后,便揣着去了汽车站,随便在站外找了辆非法运营的大巴车坐了上去。

      车窗外的风景飞速往后退,此时的她身处小说中的世界,兜里揣了两万块钱,没手机没行李没身份证,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沈执欢不但没有不安,反而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

      几个月前她出了严重的车祸,自车祸起就一直躺在床上,成了有意识却没有行动能力的植物人,就当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这么度过时,她却以另一个沈执欢的身份重生了。

      一个健康的、自由的、还未被联姻摧残的沈执欢。死过一次的人,总是格外珍惜生命,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的活,避开所有会对她造成危险的事物,健健康康的活到一百岁。

      抱着这种决心,经过大几个小时的车程,她终于到了距离家里六百多公里的A市,并在这里找了个充满人情味的小区住了下来,凭借容易让人放下戒心的长相,很快跟这里的居民打成了一片。

      又是一个夜晚,一群人坐在小区健身器材旁聊天,一个大妈边磕瓜子边神秘兮兮道:“听说了没,今天中午周大爷家门口突然出现一滩血。”

      “今天下午我就听说了,都说是他平时总爱占人便宜,所以被人寻仇了。”一个大爷立刻接话。

      沈执欢听得忍不住笑:“谁家寻仇没头没脑的泼点血啊,该不是什么红油漆吧。”

      “你小姑娘家懂什么,泼血才凶呢,那是故意破他的财运。”大妈赶紧压低了声音教训她,仿佛怕她得罪神明一样。

      沈执欢沉默一瞬,真情实感的点了点头:“这样啊,是我孤陋寡闻了。”

      大妈这才满意,又八卦了几句后才转移话题,沈执欢陪着聊了会儿,就先一步回家了。

      小区年代久远,除了健身器材那边的路灯还亮点,其他地方的几乎都成了摆设,沈执欢住的是最后一栋楼,离健身器材有一段距离,这段路只能靠月光照明。

      今天天气有点阴,她买的手机质量差,上头的手电筒时灵时不灵,这会儿又不亮了,只能放慢了脚步摸黑走。此刻她一个人走着,路上静悄悄的,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原本是已经习惯走这种夜路了,可不知怎的突然想起刚才居民们的话,再想想周大爷就住自己隔壁那栋楼。她下意识的有些紧张,有些后悔没早点回去,同时加快了脚步,最后几乎是小跑起来,直到快到楼道里才放慢速度。

      四周还是黑漆漆的,她到了楼道口,第一件事就是大声咳嗽一下,楼道里的声控灯瞬间亮了,而她在走进楼道的一刹那踢到了什么东西,瞬间被绊倒了。

      “嘶……”沈执欢痛呼一声,接着意识到刚才的感觉不对,她屏住呼吸回头,看清绊倒她的是什么东西后,吓得差点一口气背过去。

      只见一个男人倚坐在墙边,而刚才绊倒自己的,正是他横挡在楼道口的长腿。

      沈执欢缓了缓,小心的问了句:“你没事吧?”

      然而对方没有应答,她纠结一瞬,还是走上前去查看,只见他虽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但鼻梁高挺眉如剑锋,下颌如刀削一般锋利,虽然看不到眼睛,但也能看出是个十足的大帅哥,再看他的身材,宽肩窄腰大长腿,衬衣被血一浸湿,直接将腹肌的轮廓都印了出来。

      ……嗯,血水。

      沈执欢盯着他的衬衣看了三秒,眼神从打量变成了惊悚:等一下,哪来的血?!

      脑子里刚冒出这个问题,她就看到了他小腹上的一把军工刀,因为刀柄很短,她刚才没注意到。沈执欢倒吸一口冷气,还没等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就隐约有了苏醒的迹象,甚至还无意识的动了一下手。

      眼看着他要打到刀口,沈执欢惊了一下,忙伸手挡住了他的动作,也因此一双手扶住了刀柄,一抬头就要提醒他别乱动,结果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如冷月寒星般的眼眸。

      虽然此时很虚弱,但他的气势丝毫不见减弱,极具侵略性的目光盯着她看了半晌后,才缓慢移向自己的腹部

      沈执欢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自己的手正握着刀柄,一副谋杀进行时的样子。

      她:“……”

      气氛一度尴尬又紧张。

      半晌,沈执欢干巴巴道:“那个,你听我解释……”

      话音刚落,声控灯突然灭了,吓得她手一抖,刀又往里送了一厘米。

      沈执欢:“……”不用解释了,收拾收拾进监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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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执欢:现在穿回去当我的植物人还来得及吗?
    本章没有姓名的男人:呵呵
    作者的《我和前男友一起穿越到二十五年后》开啦!求支持!(后期可能会改名,点进专栏,跟这本挨着的那本就是!)
    晴晴高三寒假一开始,就是跟爹系男友初晨提分手,然而刚提出这件事,下一秒就和他一起穿到了二十年后,跟自己刚十六岁的儿子成了同桌
    嗯,儿子确实是他俩亲生的
    晴晴拿着亲子鉴定,疯了:我不相信,我不可能跟初晨生孩子!我儿子不可能是个蠢蛋!
    学渣儿子也疯了:为什么我爸妈会突然穿越?为什么我爸妈会成我同桌?
    初晨:下次月考,再考年级倒数前二,我会考虑给你们补课
    学渣母子:……
    为了不受初晨折磨,学渣母子决定互帮互助,于是有一天,班里同学发现倒数第二在给倒数第一讲题
    同学们:…真是一个敢讲,一个敢听
    这大概是一个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大概?)一起上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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