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不想死(快穿)

作者:南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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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男总想攀高枝5


      凌柒顺利获得了搬运卸货的工作,很是高兴。

      她回到街上,三下五除二地买好东西回到家,此时天已经黑了。

      沈之玉心情很不好,他右手和左脚都受了伤不方便活动,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米面,所以他只好饿着肚子等凌柒。

      如此一直从早上等到晚上,肚皮快贴到后背了,才看到她胖乎乎的身体进了门。

      沈之玉一脸怒气正要发作,却见凌柒只若无其事地扔给他两块馒头,说了句:“公子趁热吃!”就转身走了。

      沈之玉一愣,堵在喉咙的气还没来得及发出来,很是难受。

      不过再难受也没有饥肠辘辘的肚子难受。

      罢了!先吃东西,吃饱了再发火!

      他实在饿惨了,拿起馒头大快朵颐,丝毫没有文人的风雅了。

      凌柒这会儿也累坏了,奔波了一阵天,还有醉酒的后遗症,让她懒得应付沈之玉,怕控制不住自己想打他,才匆匆走了。

      她把买的米面油品放进了厨房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抬眼就看到四方桌上的蜡烛多流了两滴蜡泪,而桌面还有点点灰迹。

      她用指头一滑,指尖有黑色的粉末。

      她立刻过去拉出床底的小箱子,打开翻找,果然不见了合婚书。

      原身把这合婚书看得很紧,她孤身随他到了京城,这合婚书就是证明她身份的唯一证据。
      沈之玉终于逮住机会给销毁了。

      凌柒勾了勾唇,一个合婚书而已。

      正好,毁了之后能让沈之玉觉得有恃无恐,才会更信任她不是个威胁。

      凌柒觉得很好。

      她调出了能量石刺激分裂,给身体注入了更多的能量,终于体能恢复过来。

      她换上了男装,竖起了头发,对着镜子中朴素的一张脸,觉得比穿着原身粉粉嫩嫩的女装顺眼多了。

      这种雌雄莫辨的英气脸,就该穿得清爽一些。

      凌柒重新到了沈之玉跟前,这会儿已经是精力充沛了,所以她不吝于展露笑颜。

      “公子,您吃好了吗?要不要奴婢给您再下碗面?”凌柒笑嘻嘻地问道,与刚才进门时的漠然表情相差太大。

      沈之玉一愣,本想接着发火却忍不住打量她的一身男装。

      藏青色的粗布短衫、利落的同色裤子,头发高高竖起,眉目英气,看起来竟比以前的女装顺眼多了,仿佛人都瘦了一圈。

      凌柒笑着说道:“公子,奴婢穿成这样好看吗?”

      沈之玉正色道:“适合你,但是不能再自称奴婢了。”

      凌柒恍然大悟:“哦,对,那以后该自称小的了。”

      沈之玉又补充道:“声音也该压得再低些,粗一些。”

      凌柒压了压嗓子回到:“是,公子。”

      原身嗓音本来就是粗哑型的,再压一点就更与男声无二了。

      沈之玉满意地点点头,但突然想起了自己今天还有一通火没有发出来,随即板着一张脸喝道:“为何这么晚才回来?”

      凌柒垂首道:“小的出门看见新奇的太多了,所以左看右看看,然后我就……迷路了!京城太大了!我也没有记我们宅子到底是在哪条街,所以一天就左拐右拐,左问右问,好不容易才找回来……公子,小的该死!小的没用!让公子一个人在家受苦了!”

      凌柒缩着脖子,头快垂到胸口,一副做错了事等待挨罚的委屈样子。

      沈之玉哑然,瞪着眼睛盯着凌柒圆圆的头顶,他怕是找不到第二个比这个女人还蠢的人了。
      不过看在她认错的态度上,更重要的是他今天办成的“大事”上,他就勉为其难原谅她一次好了。

      “罢了,以后不许再这么晚回来,知道吗?”

      “知道!知道!”

      凌柒尽职尽责地当着丫鬟,又靠着装傻应付着沈之玉,很顺他的毛。

      谁不喜欢勤快又爱拍马屁的跟班?

      沈之玉很是舒心得意。

      于是在他养得可以走动之后,他带着凌柒去赴约了。

      这是他来京师后新认识的几个朋友,都是来年要参加春闱的穷书生,在一起讨论如何拜得名师获得引荐,又或者如何才能走得捷径。

      这个时代,考取进士非但要笔上功夫过关,还需要名家引荐以及通过判官和皇帝的面查,才能考上。
      获得名家的引荐需要你有良好的品行、名声和人脉。

      通过面查你需要有出众的长相和谈吐,简言之就是要长得帅还要会说话。

      所以要金榜题名,并非易事,每年录取的不过百之一二罢了。

      像沈之玉这样一穷二白的书生想要考取功名,真的需要削尖脑袋。

      “沈兄一表人才,他日春闱面察时必定能出类拔萃,矫矫不群,我等皆是衬托了!”一个颇为文弱的书生奉承道。

      沈之玉受用地笑了笑,又恭维回去:“陈兄过谦了,沈某才学不过平平,陈兄却已有《江南春赋》这样的名作流传,沈某实在是仰慕不已。”

      陈书生却是叹了口气:“有诗作又如何?抵不过面貌过于平庸,又有腿疾,每每总在面察时落榜,无奈至极。”

      这是无奈的事实,众人也只好略作安慰。

      “对了,听说主判官由吏部尚书担任,而江尚书的六女儿刚及笄,正是择良胥的时候。而且听说这位江小姐出落得沉鱼落雁,颇为貌美,但却要求极高。普通的世家公子哥求亲都碰了壁,是以拖到至今。”

      “而过几天城东法兴寺要举办庙会,京城名媛公子都会参加,实际就是个适龄男女相看的活动,而法兴寺是江家供奉的,江小姐必定也会去。”

      何书生说完,大家沉默了片刻,个个心思都活络起来。

      “若是能入得江小姐的眼,攀上江尚书,不愁来年春闱不中了。”

      “是啊,能得江尚书的青睐,不愁没有名流引荐,更不愁明年的笔试和面试,哪怕江尚书不做什么,下面的人也不会没有眼见力的。”

      “有尚书大人做岳父,等到分配官职的时候,更是前途无量。”

      “可是江小姐连世家公子都看不上,怎么会看得上我们这穷书生?”

      这话一出来,大家面面相觑,犹如梦醒:“是啊!咱没有家世,没有功名,怎么入得了江小姐的眼?”

      只有沈之玉表情淡定,缓缓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嘴角微微扬起,极为英俊的面容愈发显得卓尔不凡。

      这时众人看过来,突然有人说道:“我看沈兄这样貌和气度,江小姐未必就看不上。”

      然后凑过来说:“沈兄,老家可有婚否?”

      沈之玉淡然地摇摇头。

      众人起哄起来,纷纷让他务必参加几天后的庙会,与江小姐会上一面。

      还让他若是得了江家的支持,务必不要忘了他们。

      沈之玉被吹捧得高兴了,不住说道:“一定,一定!”

      说得好像已经攀上了江家一样。

      凌柒心里给了个大大的鄙视。面上却只显露淡淡的失落,一点没有逾矩。

      沈之玉看在眼里颇为满意,再次确认她是真的忘得一干二净。

      沈之玉买了新衣衫,又绞尽脑汁做了几首小诗,等着在庙会上发挥。

      他等的就是这样的机会。

      他对自己的样貌也是颇为满意的,就算当天搭不上江小姐,还有那么多京城贵女,他还不信捞不到一个?

      所以他志在必得。

      凌柒看在眼里,并不打搅他,只管做好自己的事。

      她每日忙得很。先要做完家里的杂事,并提前做好饭菜,伺候研墨后,才偷空溜出去搬工,吃饭的时候再赶回来热饭菜。

      沈之玉通常看书复习入了迷,偶尔就是发现她不在,她也推脱说出去溜了一会儿或者去买个东西糊弄过去,一时也没有怀疑。

      而大部分凌柒搬运的时候,江逸都会在,然后带着歇工后的她全城找好吃的。

      他还真不愧是食界老饕,什么旮旯的美食店都能被他找着。

      然后往往她吃着东西,他喝着酒,侃一通天南海北。

      凌柒对这个时空知之甚少,而江逸走南闯北,就是一副活地图。

      听着他从各地的风俗人情到一路上的各种奇遇,凌柒吃得津津有味。为了不辜负美食,她甚至渐渐习惯了切换人类的消化系统。

      从沈之玉的饭局回来后的第二天,江逸又带着她去到城南一家饺子馆吃午饭。

      “这家店的汤是由大骨、鲫鱼、鸡一起熬煮的。把鱼骨都熬化了,所以这汤才这么浓香鲜白。”江逸一边解说,一边用勺子舀起汤送进嘴里,姿势非常优雅,那汤汁一点都没有沾到胡须上。

      凌柒端起碗来咕噜咕噜地喝了两口,觉得很爽快。来到这里又做奴仆又搬货,可不指望她有什么淑女的风范了,原身的娇小姐劲儿彻底消失殆尽。

      “你这样喝汤太麻烦了!看你那么粗狂,就该端起碗来大口喝汤大口吃肉大口饮酒,所以你留着胡子是为了啥?”经过相处,凌柒已经和他颇为相熟了,心里想到啥就直接问了出来。

      江逸没所谓地拨了拨碗里的饺子,说道:“爱留就留,爷很自在!”

      凌柒笑道:“你要是剪掉头发,剃掉胡须,应该还是挺帅的。”

      “诺!把头发剪到这么及耳短!”她用手咔咔地比着,想象着他这头卷卷的金色头发应该像她那个时代那些白人帅哥的发型一样,才好看。

      江逸吹吹胡子,回敬道:“你要是减掉肥,也应该还是挺好看的!”

      凌柒放下手:“去去去!”

      笑了一阵,凌柒说道:“我听沈之玉提起了吏部尚书江大人,和你这个江,有什么关系吗?”
      江逸的笑容一瞬消失,淡淡地回了一句:“没关系。”说完闷头喝了一口酒。

      她继续说道:“听说几天后,城东法兴寺的庙会,很多年轻男女都会参加,是个变相的相亲会。”

      江逸疑惑地抬起头,看到凌柒笑容消失了,见她冷冷地说道:“对,沈之玉要参加。而且他的目标就是江尚书家的四小姐。”

      江逸怒从心起,啪地一声重重地拍在桌子上:“沈小儿色胆包天了!什么东西,还想攀上珺雅!”

      凌柒惊讶地看着江逸,听到他连四小姐的闺名都说出来了,那他必定也是江家的了。

      平日里看他虽是个镖师,但举止气度不凡,佩戴的饰物也并非凡品,可见他并不是穷苦出生,所以她就随口试了一句。

      想不到,他真是江家的人,认识江小姐,也认识江尚书。

      那么他就可以帮个小忙了。

      “对,珺雅是我四妹,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他得逞!”江逸冷冷地说道。

      凌柒勾勾唇,补充道:“当然不能让他得逞,你只需如此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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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纨绔病娇大反派VS软萌脱线娇娘子
    一句话简介:这是一对神经病夫妻一起划桨一起浪,谈谈恋爱顺便打个天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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