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纪/武庚纪]我风起来自己都害怕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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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风种田


      印度文除了古老的恒河水还有啥?满地的牛粪。

      虽然《周礼》上说,周朝路边已经有公厕了。但现在还是商朝,连商朝末年都不是,而且玄风也不相信周公还能来边城这种偏远山区体验生活。

      难怪中亚纪的欧洲人发明了香水、高跟鞋、遮阳伞啊,生活真是太艰难了,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玄风站在城门口,从包袱里拿出不知道哪个小姐姐送他的香囊,捂在鼻子上,双脚离地飘在空中,对着庚甲说道:“全城修厕所,所有的人,还有动物,都不能随意在地上拉屎拉尿,要拉去厕所里。还有垃圾,也不能随便往路上倒,要是有人敢违反,动物直接杀了,人打二十大板,第二次再犯,直接赶出城,听见了吗?”

      “是,大神。”庚甲跪在地上,一脸惶恐的开口说道。

      “城主府应该准备好了吧?地板干净吗?被子干净吗?人干净吗?我给你两个时辰,现在、立刻、马上,回去弄干净。”玄风咬着牙,开口说道。

      庚甲连连磕头道:“是,大神。”

      “天武,你还有什么事要他去做吗?”玄风扭头看着沉默不语的天武,开口问道。

      天武摇了摇头,开口说道:“你下去吧。”

      待庚甲退下后,玄风刮起一道旋风将天武吹起,两神飞入高空,以居高临下之姿望向下方的边城。

      “天武,你可是城主啊,怎么不说话?”玄风开口问道。

      “话不是都让你说完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平常不是这样的?更脏的地方,你又不是没见过。”天武开口说道。

      “哎呀,那个时候我是告诉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反正就住一天。但这个不行,未来要住一年里,我可不想未来一年都住厕所。”玄风双手放在脑后,身体向后倒下,好像躺在云层上一般,看着天武说道:“而且我是故意发作的。你说吧,我们虽然是神,但外表看上去特别小,一看就是年幼可欺的样子,一路上你也见到了……所以呢,我们不能对他们软了,我们软了,他们就得寸进尺了,人类的劣根性,这个我很熟的。正好,借着新城主上任三把火的功夫,烧烧他们,让这群人类知道我们不好惹。”

      “你到是挺有经验的。”天武开口说道。

      “必须的。”玄风得意洋洋的说道:“我小学就当班……我小时候成天就看那群埃及贵族扯头花了,要是谁输了,还要喜欢来我爹那告状……最重要的是,我是神,他们是人,连官逼民反都不用担心。”

      对人类的贵族来说,头上有个神族压着,那是各种不美好,影响自己愉快的鱼肉百姓。但对普通奴隶来说,不管上头管他们的是谁,反正他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唯一的区别是,住在神族的城里至少风调雨顺、平安富足、无灾无病,不用担心明天早上起床没饭吃。

      举个例子,这就像同样是当被资本家剥削的社畜,你是愿意住在一线城市,还是愿意住在N线老家?

      边城虽然在玄风眼里,充其量就是个村子,能干活的青壮不超过一千人,但对住在边城附近的老百姓来说,却已经是没有战乱、没有天灾人祸、没有饥荒,人人都能吃饱饭的人间福地。

      当天晚上,玄风去了一趟深山,忙合了一晚上。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边城的居民听到城门口传来巨响。

      接着,就听见路上传来摩擦声,似乎有人拖动巨物从路上走过。

      有大胆的打开窗户,就见他们萌哒哒,长得像雪团子一样的小城主,正拽着一根尾巴在路上走着。

      而尾巴的主人——一只体型如小山一般,至少有几千斤重的异兽,正躺地上,任由玄风拽着它往前走。

      异兽的胸口一个洞,虽然不大,也就小城主拳头那么大,但看深度,只要不瞎都知道这只异兽是死的。

      在大胆的边城人眼里,他们的小城主走着走着,忽然停了下来,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块糖,塞进路边一个小姑娘的嘴里,用特别温柔的说道:“小姑娘就应该打扮得这么干干净净才可爱,请你吃个糖,晚上拿了你的碗,叫你爸爸妈妈来城主府门口的广场吃肉,知道吗?”

      说完,玄风还摸了摸小姑娘的头,才拖着异兽尸体离开。

      至于边城人会怎么想,玄风可懒得去想,就像人不会去想蚂蚁在想什么一样。

      一顿异兽宴,一方面是展示实力,让城里的人不敢轻举妄动,毕竟蚂蚁多了,也会让人烦恼;一方面给个甜枣,让城里的人知道,只有跟着他才能有肉吃,所以不要乱来。

      *

      接下来的事,其实就挺简单了。

      无非是照搬网络小说,玄风和天武要做的,就是把边城附近的山林都清一遍,把野兽赶到深山里,平整土地,引来河流灌溉,荒山变良田,边城一下子多了几千亩。

      这一系列工作,如果用这个时代的劳动力和生产力来干,至少也要轰轰烈烈的干上几年,少不得赔上几条性命,但让拥有大地之力的天武来干,那只能用“揍玄风一顿都比这要累”这句话来形容。

      天武苦干三天,治理出了几千亩良田,玄风的工作就是教人怎么种田了。

      其实玄风也不会种田,但穿越者怎么可以不种田呢?最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人,可能比玄风还要不会种田。

      按孟子的说法,春秋时代的人,一家八口要耕百亩田,才能保证有饭吃。可想而知,古代一亩田的产量有多低了。

      也就是三千年前的地球比后来的地球气温高,河南这一带不是四季分明的温带,而是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印度、非洲。

      印度人、非洲人也不会种田,但天气好、土地多,又肥沃,所以只要没有天灾人祸的话,那么春天的时候,洒把种子到田里,秋天就可以直接收获了。

      玄风前世的时候,属于“猪肉常吃,但猪跑真没见过”的那种人。网络种田小说平常是没少看,但现在还是青铜时代呢,别说大炼钢铁,连三国种田文第一神器——曲辕犁他都不知道长啥样。所以,玄风琢磨了一晚上,唯一能干的就是教老百姓施肥了。

      正好一举两得,把公厕里那些米田共解决了,省得他们再拉路上。

      唯一值得说道的是,玄风城主最近找了个小助手。

      女的,人类,长得还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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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欧洲人为什么发明香水,肯定很多人知道……但高跟鞋和遮阳伞,你们知道为啥发明吗?因为当时的人就把屎什么拉在地上,拉得多了,找不到下脚的地方,就出现了高跟鞋……所以他们倒马桶也是直接倒路上,但住楼上的不乐意下来倒马桶,所以都是靠窗一倒,也不提醒下面的人……所以就有了遮阳伞……
    由于这不是种田文,种田过程就一笔写过了……不写具体怎么种田了,我文里说过很多次,对神来说,这没难度……风调雨顺,无战乱天灾,自给自足,对古代劳动人民来说就是人间乐土
    至于被剥削,被谁剥削不是剥削啊……就算被剥削,我也宁可给大老板剥削啊,否则为啥那么多人想去华尔街工作,进不了华尔街也要去世界五百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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