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烊千玺青花瓷

作者:梁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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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她从没有刻骨铭心的爱过。

      是,她不敢。

      -

      半夜三点十二分,北安月再一次在黑暗中度过了前半夜。

      又失眠了。

      -

      北安月打开房门,走下楼梯,来到厨房。结婚后,每次失眠,她都会悄悄的去厨房,做点杨萍教她的小吃,然后等第二天易烊千玺起床的时候,给他做早餐。

      她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找到了两袋牛奶,她将牛奶倒在锅里,开了火。

      今天她只想喝点牛奶。

      正准备去拿杯子的时候,腰间突然传来一股力量,将自己搂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扑鼻的酒腥味。

      虽然这个怀抱有些生疏,但她还是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

      很显然,他的酒还没醒。

      “怎么醒了?头疼吗?”这次她没有冷漠,反而有些温柔的问道。可能是因为他还没醒酒,而且是在爷爷家,她没法拒绝他。可怕的是,她竟会有些小小的期待,不过只是一瞬,她就把这可怕的念头从脑海里扔掉了。

      “小北。”

      “嗯。”

      “我爱你。”

      还没等她回答,一阵脚步声就从楼梯口传来。

      “谁?”宋子矜警惕的声音响起。北安月刚想说话,就被易烊千玺一把拉走。

      他把她拉到了厨房的小隔间里,关上了屋门。

      宋子矜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马上就要到厨房门口了。好像害怕她挣脱似的,易烊千玺拉着北安月的手有些紧。

      煮牛奶的锅还没关。北安月想着,右手就伸向了门把手。谁成想却被易烊千玺一把抓住,怼在了门框上。

      “....”话还没出口就被堵在了嘴边,易烊千玺和她十指紧握,他用自己的手指牢牢的扣着北安月的手指,手指和手指之间的摩擦,弄的她生疼。他的身体紧紧的贴着北安月的身体,让她动弹不得。

      “有人吗?”宋子矜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四周一片寂静。

      “真奇怪,厨房怎么没关火啊?”宋子矜奇怪的嘟囔着,说着,关了火,盖上了锅盖。

      易烊千玺的个子比北安月高一些,他低着头狠狠的吻着北安月,时不时还会咬她几下。酒腥味充斥着口腔,北安月微蹙着眉头,一动不动的由着易烊千玺这像是泄愤似的吻,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弥漫在嘴角。

      良久,他放开了她的唇,应该是还没醒酒的原因,他拖着一双迷离的琥珀色眸子,深深的注视着她。

      要是她在稍微对他多一点动情,一定会淹死在他眼里的深海。但她没有,她只是平静的看着这个动情的男人,扭了扭手腕,示意他放开自己,易烊千玺听话的放开了她。

      现在正值深秋,冷藏室的气温本就比普通屋子要冷很多,易烊千玺的额头上却不知为何多了些汗珠,北安月用袖子擦了擦他额头的汗珠,轻轻拉起他的手道:“你还没醒酒呢,我们回去吧,一会儿该感冒了。”

      她笑的一脸贤妻良母,有时候她自己都怀疑,如果不装的话,她是不是真的会变成一个优秀的妻子。不过那也只是想想而已。

      她不等易烊千玺说话,便牵着他的手,带他回到了房间。

      谁成想,刚回房,易烊千玺便反手又将她压在了床上吻了起来,她没有反抗,虽然结婚后他们约法三章,所以她到现在都还勉强算是个“黄花大闺女”,但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他放开她,深情的望着她,手却不安分的开始在她身上摸索。

      “小北。”

      “嗯。”

      “我爱你。”

      “嗯。”

      -

      “姑爷,小姐,老爷叫你们下楼吃早餐呢。”保姆叫了好几遍了,易烊千玺才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饭。

      “宋叔叔,爷爷。”易烊千玺走到餐桌前,给北唐威问好,北唐威笑着点了点头。

      “姐夫好。”三个小皮猴早早就坐到了桌前,就等他们来呢。

      北家的规矩很多,通常留宿的客人,都是第二天早起用过早饭以后,便离开了。

      待客人离开后,北家老小才能坐在桌上,共享早餐。

      “姐夫,小北姐呢。”宋子矜见北安月没有下来,便抬头问道。

      “她有点累,让她多睡会儿吧。”易烊千玺笑着坐到了北唐威的旁边。

      一桌的人秒懂,除了宋子矜还一脸懵懂的问:“她怎么了?太累了?哦,难道是昨天晚上,在吃饭...”

      “哎哎哎,子矜,吃这个,这个好吃。”知瑶赶紧拦住了她,以免让她继续说出些什么。

      “怎么了”宋子矜见她有意拦自己,便低下头小声问道。

      “爷爷昨天,把小北姐和姐夫叫过去,说想两年之内抱外孙。”知瑶小声的说道。

      “啊?!”宋子矜一脸惊讶,要知道,她可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啊。难道...昨天晚上自己在厨房,是不小心打断了正在亲热的姐姐姐夫?!自己刚刚居然还说出来了,天呐!

      想着,宋子矜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起来,她低下头,疯狂的扒着碗中的东西。

      “子矜?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北安晖发现了宋子矜的异样,低下头轻声问道。

      宋子矜却不理他,只是低头吃着自己的东西。北安晖正奇怪呢,知瑶突然越过宋子矜拍了拍他,摇了摇头。

      北安晖一脸奇怪的坐了一个“怎么了?”的口型。知瑶看了看宋子矜,笑着摇了摇头,轻声道:“昨天晚上撞上小北姐和姐夫在厨房...正害羞呢。”北安晖一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姐!”宋子矜回头,一脸娇羞又懊恼的瞪了一眼两人后,又过身低下头不理两人了。

      两人着实被宋子矜这一下萌到了,直接笑了出来,弄的剩下不知情的三人一脸懵。

      “好好吃饭。”北唐威拍拍桌子说道。

      知瑶和北安晖立刻收起了笑容,乖巧的吃起饭来。

      -
      吃完饭后,一家人都坐在沙发上聊天,看电视。突然,楼上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爷爷,我走了。”北安月换上一身阿迪达斯的黑白运动服,背了一个黑色的斜挎包,急匆匆的下了楼。

      “这么着急?去哪?”北唐威转过头,看到北安月跑到厨房翻出了两片面包又往包里塞了一包牛奶。

      “机场。”北安月拿着面包,回了一声。便走向电梯,下车库了。

      -

      爷爷家的车库里,豪车琳琅满目,因为是去机场,不需要太招摇,北安挑了一辆价格适中的路虎就出门了。

      北京的交通,几年如一日的堵,北安月坐在驾驶座上,听着广播里激进的音乐,心情越来越焦躁。

      终于,熬到了机场。

      北安月打开遮光板上的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深吸一口气,打开了车门,走进机场。

      北京的机场的出机口,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来往。北安月细心的观察这每个人,偶尔看到一个身影,会兴奋起来,再三确认后,又淡淡一笑。

      “小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女孩尖细的嗓音响起,北安月环顾一圈,终于找到了人群中的一个白衣女孩。

      女孩的小脸白净好看,梳着长长的麻花辫,穿着一条长长的碎花长裙,背着一个白色的双肩包。

      “小北!”女孩见她转身,立刻激动的跑过来扑在了她身上,北安月也一把抱住了她。

      “小北,我好想你啊!”女孩带着哭腔轻声说道。

      “我也想你。”北安月将女孩紧紧搂在怀里,眼眶也不自觉的红了起来。

      这个女孩,是除了宋家两位姑娘外,北安月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她叫苏柒夕,因为生在七夕那天,所以就起了这么个浪漫的名字。

      两人是初中加高中同学,从初中开始,两人就连霸学校的第一第二,六年如一日,从来没掉下来过。两人都是学校鼎鼎有名的大美女,苏柒夕活泼可爱,北安月高冷霸气,但因为北安月家里的原因,许多男生都是畏而远之。所以大家,都把矛头对准了苏柒夕,为了躲避烂桃花,从来都是,苏柒夕唱白脸,北安月唱/ 红脸,两人一唱一和,不知道赶走了多少思春期的男生。

      苏柒夕生在普通的工薪家庭,她的亲生母亲,是个赌徒,这才导致了,后来她父母婚姻的破裂,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对她还算不错,因为她的父亲年龄大了,所以就没有再要孩子。

      她的继母和父亲都是普通的上班族,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也就小一万,在北京这个高消费的地方,父母的工资加上她勤工俭学的钱,也只能维持他们住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

      可能因为有着较为相似的经历吧,初中的第一个学年,两人就成为了朋友,整个少年时期,苏柒夕待得最多的地方,除了家里和学校,就是打工的奶茶店了。而北安月呢,不想回家的时候就会去找苏柒夕,两人在奶茶店里一坐就是一下午,偶尔会碰到北安月的熟人,那些富家千金和公子们,这样,他们就算看着北安月的面子上也会买一堆吃的。

      有彼此的日子,两人都很惬意。

      高考时,苏柒夕报考了美国的大学,呢一年,她放弃了打工,专心在家学习,很幸运的是,她的努力没有白费。而北安月也服从家里的安排,考了北京的大学。

      许久不见,两个青涩的小姑娘都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女人了,北安月更是已经嫁为人妻,因为学业的问题,苏柒夕没有回来参加北安月的婚礼,北安月也没有告诉她自己的新郎是什么样的人,只是在短信中说起,她说自己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

      “小北,你变了,变得更漂亮了。”苏柒夕放开北安月,擦掉眼角的泪花,笑着说道。

      “你也是。”北安月勾起一抹会心的笑容,轻声说道,忽的她的视线被苏柒夕身后的人。

      苏柒夕的身后是一个拉着行李箱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看上去和她们差不多大,西装被熨的平整,头发也是才理过的,只不过理发师可能有点用力过猛,修的有点短。看起来男人为了见苏柒夕是用心打扮了。

      “对了,小北,这是我男朋友,王龙,是我在美国的学长,刚回国创业一年。”苏柒夕说着摆摆手,把他叫了过来。

      “王龙,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北安月,小北。”

      “你好。”

      北安月打量了一他一下,点点头。

      “我们去吃饭吧,你开车来的吗?”北安月拿着苏柒夕的说道,说着,转头看着王龙。见他不说话,北安月就懂了,这货就是个美国高学历的创业小白。

      “坐我车吧,走。”北安月笑了一下,拉着苏柒夕就走了,苏柒夕赶忙笑着转头摆摆手,示意王龙跟上。

      说实话,北安月还是挺看好这种只身闯荡的创业青年的,在北京,年轻时有理想,是很少有人会骂你扯/淡的。

      自己闯荡虽然累,但也总比那些坐吃山空的富二代要好。

      “柒夕,你回来准备做什么?”北安月看着面前狂吃火锅的苏柒夕托着脸轻笑着问道。

      “我用我这些年存下的钱,盘了个小吃店,你看,这是店的资料。”苏柒夕嘴里塞了一大口羊肉,嘟嘟囔囔的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小本子。

      北安月接过本子,看了起来,是一家清新的小店,装修风格都很简约温馨,和苏柒夕的性格很合,她看了一眼地址,离她家院子很近,就隔了一条马路。

      “怎么样?”苏柒夕问道。

      “挺好的。”北安月抬起眼,笑了笑,把本子还给了她。

      “嗯,那到时候我开店的时候,你一点要去捧场哦。”苏柒夕接过本子,笑眯眯的回到。

      北安月顿了顿,点点头。

      “你放心我一定去。”

      手机一阵震动,她拿起划开信息界面。

      是爷爷。

      “怎么了?”苏柒夕看到她脸色有变,就小心翼翼的问道。

      “没事,吃完饭你送她回家吧,我晚上有个饭局,我帮你们叫车。”北安月说着看向苏柒夕身旁的王龙,王龙点点头。

      “你们先吃,我去付钱。”北安月说着,没有给王龙开口的机会,便站起身走向收银台。

      虽然说付钱是男人的事,但像他们这种正在创业期的人,还是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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