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恋

作者:陆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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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3.
      我就这样一直仓皇而逃,不敢再和你有任何接触。
      直到那天我知道,原来何清风,斯文如你,居然也打架。
      你们家搬来之前,小镇里有一条黄色的小流浪狗,瘦骨嶙峋,每天捡垃圾桶里的剩饭吃,可怜兮兮的。后来你收养了它,不出三个月,它就被你养肥了。
      你还给他起名叫长久,因为希望他活得长长久久,也能够陪伴你长长久久。你每天上学的时候都牵着它去,等你进了校门后,长久就自己乖乖回家去,等你放学后,它又在校门口等你。
      就是这样一条聪明的长久,你绝对能够想到它是有多护主,以至于错咬了一位只是和你嘻哈打闹不小心把你绊倒在地的同学。你们家出了医药费,还陪了一些补偿费,但你同学的爸爸气不过你家有钱,当天晚上就偷偷就把长久宰了吃了。
      很不巧,我去给你同学补课的时候,他爸爸还很热情地招呼我一块儿吃肉,你又正好怒气冲冲的赶到,听到这句话后,眼睛猩红猩红地瞪了我一眼,瞪得我心惊胆战。然后你一脚踢翻了煮着长久肉的锅,砸碎了他家好几处窗户,冲过去就和他爸爸扭打在一块儿。
      那时你才十四岁,念八年级,力气当然不如一个大人,很快就被制服了。从此以后,你和那位同学再没有往来,同时,也记恨上了我。
      在你眼里,我是那个吃了长久肉的人,是那个给你讨厌的同学补课的人。
      我想你并不知道,我是一个特别想要考上大学的人,因为只有我变得更优秀才能赚更多的钱去最好的医院,因此我努力学习,要对自己负责。
      让我去给别人补课,是我爸妈的意思,他们想要别人知道我成绩好,不是一无是处。可实际上,你讨厌的那位同学,他也讨厌我。补习的时间是两个小时,他就让我背对着他在房间里呆两个小时后出去,因为看到我的脸会让他做恶梦。
      何清风,我还没有和你做朋友呢,你就已经开始讨厌我了。
      我想我是有点后悔的,九岁那年你要和我做朋友的时候,我应该勇敢的答应。如果我们是朋友,我想我会了解得你更多,我想我也就不必害怕向你解释我没有吃长久的肉,因为作为朋友你一定会相信我。
      然而,我是那么胆小的一个人。被你那狠狠的一瞪,让我觉得解释也是没有什么用的。
      就像我害怕鬼,但我心里只会念goast一样;像我怕被人形容丑,只在心里念ugly一样,用英文来弱化我对中文的敏感。我只好用不理你的方式来弱化自己被你讨厌的事实。
      何清风,我不理你,我想你也很不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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