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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
第十二章。
也许一个人在真正无可奈何的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家明与玫瑰》亦舒
回完张颖颖这条,李念手动把微博私信提示给关掉了。
她不拉黑,原因无他,就是想看看张颖颖还能怎么跳。
至于自己什么时候有空逗傻子玩,随心吧。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刚刚暗恋易轻尘的妹子给我微博发私信了。”李念打趣说。
池欢有些吃惊,“谁这么不长眼,敢动我姐妹男人,你把她微博号给我,我去会会她。”
“不用了,一傻缺,易轻尘估计到现在都记不住她名字。”李念倒扣手机,把手边的猫咪抱到腿上,吐槽道,“都怪易轻尘太招人。”
“这人是我初中同学,初中时候我俩撕的昏天暗地,她成绩没我好,考不上一中。结果冤家路窄,补习机构又相见了。高中那会儿周末我都是跟易轻尘去图书馆学习的,但我周六上午有补课班,易轻尘总在门口等我,她也不知道抽什么风,就那么喜欢上易轻尘了。”李念说起这茬颇为无奈。
“两个初中生,能有什么深仇大恨?”池欢颇为不解。
这事说来李念也觉得有点儿上头,她大口灌了半杯冰拿铁,神色复杂的讲,“她期末考试时候打小抄,被我看到了。”
“……”池欢若有所思的点头,“原来你举报她了啊,那是挺大仇的。”
“我要是真举报她了,那我也不算冤枉,她是因为打小抄手艺不过关被老师发现的好吧,偏偏就算在我头上了,因为老师抓她之前正驻足在我桌前翻看我的试卷。”李念扶着额头感慨,“真不知道什么仇什么怨,没过几天,我把乘车卡忘在教室了,回去拿,正好撞见她往别的同学课桌上写字。”
“大概就是写那种不太好的话,什么你这个傻子之类,校园凌霸你懂吧?”李念解释说,“这次是我举报的,我转身就告诉老师了,张颖颖智商从小就不太够,不知道老师阅卷久了看字迹一抓一个准。”
池欢同是语文老师,提起阅卷,立刻跟着叹气。
有些学生的字,真的是狗爬,看篇作文能死上万个脑细胞。
“此后我俩就事事不对付,张颖颖处处针对我,我全部怼回去。”故事有点儿复杂,李念讲到托腮。
池欢完整听完,站在旁观者角度,精准的切入了痛点,“我明白了,什么喜欢易轻尘啊,就是因为这女的跟你过不去,所以你拥有的她都想有,你喜欢的她都要去抢过来罢了,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好吗?”
“你说的没毛病。”李念懒散答,“现在我觉得她挺可怜的,这么多年了,同我事事攀比,却什么都没争过我。”
池欢舀了满满一勺芝士蛋糕,喂到李念嘴边,“这种路人甲没什么好在乎的,比起她,我还是更想听易轻尘出国那三年的八卦。”
李念稍顿,唇角的笑意消失。
猫咪吃饱喝足,枕在她腿上睡着了。
午后的日光从百叶窗帘布里钻进来,落下来时候呈长条状,映在脸上明暗有些许分离。
眼睛哪里正好是暗区,池欢从李念的眼神里,窥到的情绪。
叫无奈。
“算了算了,你当我没问,我们继续说那个路人甲。”池欢换了话题。
李念摇摇头,开了腔,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温和,“我跟易轻尘都是那种,认定了就不会动摇的人,我了解我自己,同样也了解易轻尘。”
“我从高一那会儿就喜欢易轻尘,跟他同桌了三年,吵吵闹闹的到高三,其实高考对我跟他都没什么特别大的压力,并不是没压力,只是没那么大,不存在打鸡血到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长眠的状态。”
“易轻尘爱玩,翻墙逃课、抽烟斗狗这种事才是他的青春期,追他的姑娘多,可也没见他早恋,我就坐在离他最近的地方,不那么正大光明的暗恋他了很久。”
“一中传统是升入高三那年的冬天,都会在教室后面摆一颗圣诞树,树上挂心愿牌,学生们都会把自己对未来的期望写在上面。”
算是种对自我的激励,毕竟谁年纪小时候,没考虑过将来是上清华还是上北大这个世纪难题呢?
李念不清楚池欢知不知道这个传统,所以先把大前提抛了出来。
她们教语文的,讲故事都很溜的!
池欢插话,“你偷偷去翻看了易轻尘的心愿卡?”
“嗯。”李念点头,“上面没写几个字,挺符合他的性子。”
“清华、华尔街。”
寥寥五个字,道尽少年易轻尘今后的理想。
池欢蹙眉,“不对吧,易轻尘本科时候不是陪你读了北大?”
终于有人抓住了重点。
李念搓搓鼻尖,“不算陪我吧,清华跟北大并不差很多,而且北大光华本身就比清华经管稍胜一筹的样子。”
“……你继续说,我闭嘴。”学霸的世界,是池欢她不懂,真的打扰了。
“我们大一那会儿,易轻尘是交过一个女朋友的,交往没几天。那个女的加我□□好友,反正说的话有点难听,我直接拿着手机去找易轻尘,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女孩子。”
“当时知道易轻尘有女朋友了,我本来是想放下的。但毕竟是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想着就算绝交,也总有个交代,结果易轻尘这一交代,把他女朋友变成了前女友。”
思及此处,李念莞尔一笑,“这导致易轻尘从表白那个倒霉师兄哪里截胡时候理直气壮的说:李念你欠我一个女朋友,你得拿自己还。”
“他说的也确实没毛病!”池欢肯定道。
“我们交往了两年零六个月,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本以为能更长些,可易轻尘着实优秀,他拿到了大四交流斯坦福的名额。我不论站在恋人、朋友、还是老同学的角度,都没任何理由去阻碍他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了解易轻尘,这种了解使我深刻的爱上他这个人,也让我承受着分别的痛苦。”
李念的语气哽咽起来,“高考时候我坚持报北大中文,因为这是我的梦,那时候我知道易轻尘想去清华,但我仍然坚持我自己的想法,一是我不可能为了暗恋的人去摧毁自己的梦想,二是改变了坚持,我就不是我了。”
……
“那时候易轻尘郑重地问我陪不陪他出国,他大概率不会回国发展,因为那是他的梦,我跟易轻尘,从来都是一种人。”
池欢本身是吃瓜群众,奈何这瓜带了玻璃碴,吃下去满嘴都是血。
口腔里翻涌着鲜甜的血腥味,十分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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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按双线写,念念这边是比易轻尘提前一些的时间。
最可怕的事情是下午念念还在为易狗洗白,晚上就可以挖坑给他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