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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天幕被乌云遮蔽。
腕表的时针指向一,明明才是中午。方凌抬头看看天,有些心不在焉的转入小巷。这里是通往公司的近路。
暗沉的天幕上划过一道闪电,为方凌带来片刻的清明。
视线里,男人的倒影一闪而逝。四周,又陷入了黑暗。
黑衣黑裤,带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在视网膜上留下了踪迹。
方凌手中的伞柄落在了地上。
雨水冲刷过黑色的伞面,在方凌脚边安静的流淌。
后退的高跟鞋踩到了伞骨。
又是一道闪电,小巷中倏然大亮。
男人手中的刀锋泛着冰冷的银光,稳步朝她走来。
方凌的鞋跟凹陷,踩破了伞面。
惊慌失措的女人踢掉脚上的鞋,调头就跑。雨水打湿她的长发。
男人轻蔑一笑。
又是一道闪电。
巷中的石墙成了最忠实的记录者,被印记的影子是男人割开她的咽喉,血液四溅。
……
方凌重生了,就在男人杀死她之后。
这是她的第二次重生。
十六岁的方凌,面前的书桌上放着一摞资料。牛皮纸袋正中间,只有两个字——栖墨。
杀了她两次的男人,叫做栖墨。
第一次,他把剪刀插入了她的心脏。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刚刚才从大学毕业。
她又重生回了十六岁。
栖墨是一场连环杀人案的罪犯。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跟他有着渊源,只除了她。
方凌以为,她是被误杀的。
直到在那条通往公司的小巷里,她遇到了专门截杀她的栖墨。那一年,她仍然死在了二十二岁的夏季。
死亡将她带入下一段轮回。
两次被杀,她才懂得,他的杀人名单里本就有她。
即便,她根本不认识他。
她成了被困住的茧,永远化不成蝶。只能无意义的重复从十六岁到二十二岁的生命。
她必须自救。
牛皮袋子里的资料,是栖墨的平生。电脑打印出来的黑色方块字体,冰冷的附着在A4纸白色的底面上。
方凌看的认真,很快就寻到了突破口。
这个连环杀人犯,最初只不过是A市拆迁区里一个被顺手捡回去的孩子。
这一年,栖墨同样十六岁,与她在一所学校读书。
下了课,她没有向往日那般站在校门口等待来接送自己的司机,而是转进了另一间教室外。
隔着玻璃窗,她看到了栖墨。
此时,他正独自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低头写着什么。
阳光从窗棂斜照,将他的发顶带出光晕。那个孩子又矮又瘦。是的,孩子。
蜡黄的肤色,干瘪的手指。
身上套着麻袋似的棕色T恤,包住膝盖,蹬着双露出脚趾的布鞋,看不出本身颜色。
他陷入凳中,微弓着背。比班上的同龄人,小了一圈。
方凌转身离开。
她没找到栖墨被虐待的痕迹,即便资料里显示他的养父很可能每天都会毒打他,她依然从他露出不多的皮肤上找不到破绽。
新学期开始,方凌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礼堂里坐满了人,从初中到高中。
她一个人,站在讲台上,对着独支的话筒念着写好的演讲稿。
长发被扎成马尾,白色的长袖衬衣,黑色棉布百褶裙。服帖的领口下系着打成蝴蝶的黑色领巾。方凌执着文稿,话筒里轻绵的温柔嗓音传遍整个礼堂。
等她完结了这段毫无意义的致辞,小休息室里坐着栖墨。
方凌才知,她们的生活有过交集。
今天的男孩显然是刻意整理过的,他分岔的短发柔软顺滑,垂落前额。
白色的校服衬衣,黑色的校裤。衬衣的下摆被皮带扎紧收入校裤,依旧是那双露着大拇脚指的布鞋。
方凌心里叹气,翻出柜子里属于方洲的那双白球鞋,拎了出来。
她从栖墨身边走过时,问他:“同学,能不能帮我把这双鞋带出去。”
然后,她对上了男孩阴沉的眼。
那双眼睛,与她在巷子里所见一模一样。阴郁,黑沉。浓墨似的眼底,找不到波澜。
下意识的退后,撞上了身后的小立柜。那声响动将她从小巷中的截杀拉回了现实的小休息室。
她意识到,现在的栖墨只不过还是个孩子。一个可能连她都打不过的瘦弱少年。
瘦瘦小小,营养不良的栖墨比她低了半头,如今身高只到她的下巴。
“要扔了吗?”还未过变声期的少年带点稚气却也粗嘎的嗓音,匍一出口就像是公鸭子的叫声,难听的刺耳。
她注意到,他盯着那双球鞋,目不转睛。
“是啊,麻烦你了。”她答。
方凌的唇,天生带笑。微微上翘的菱唇,无论何时去看都好像是在对着你笑。
他想:真虚伪。
虽然他才十六岁,但早已见识过人心险恶。就比如他的养父,每次打他都挑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又掐又捏。
再比如学校的同学,嫌弃他,还装作一视同仁。他不会漏看他们扭过头去慌忙掩住口鼻的厌恶。
曾经,他以为只要他洗干净,换上校服一切就会不同。后来,他知道了那些人是打从骨子里瞧不起他。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命中注定罢了。
就像,他的身份无从改变。
就像,他只是凭借着划片入学就进了这所重点中学。
没什么会改变。
栖墨来接球鞋,绾着的衬衣袖口松垮垮往下滑,露出他细瘦的手臂。只有薄薄的皮肤覆盖着筋骨,几乎找不到一块软肉,又干又瘦。仿佛恐怖片里伸出的一截鬼爪子,干瘪得只剩骨骼。
她又想到了资料上的那些话,他的养父被女人抛弃后靠着政府救济过活。只要有钱,就用来换酒,喝得酩酊大醉。
所以,这个十六岁的孩子是不是连饭都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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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只爱病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