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钉

作者:狂魔霖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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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耳钉


      晚上的庆功宴,万雪萍订下了不喝酒的规矩。萧唯峥搞工程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吃到滴酒不沾的工作餐。
      不喝酒饭桌上也可以很热闹。没有洋相百出的醉态,但是有高质量的交流。
      见多识广的学者欧阳忱成了万雪萍桌上的核心。他讲的美国故事引得一群人捧腹大笑。
      石莳问:“明尼苏达州垮塌的大桥真的就甩锅给鸽子了?人民群众能买账吗?”
      欧阳忱笑问:“你不买能怎样?自己去收点鸽子屎鉴定下腐蚀性?如果官方说你鉴定的鸽子吃的东西和把大桥弄塌的鸽子不一样呢?建筑事故吧,放到哪都是一笔烂账。不过外国人施工确实用料更实在、工人的培训更到位、施工流程更标准化罢了。他们提高质量牺牲速度。咱们国家一年能完工的工程,放到欧美发达国家没有三四年不可能搞定。”
      万雪萍说:“等再过十年,咱们国家这种大搞基建的劲儿过去,估计也能像欧美一样规范建筑市场?”
      欧阳忱摇头:“十年太短,三十年差不多。到时候建筑业就该大洗牌咯。小万你一定坚持住,有你大展拳脚的时候。”
      萧唯峥和峥嵘的人马坐在一起。孙涛正滔滔不绝地讲着B市盖房萧唯峥走后的事情:“小萧总其实还挺有学问的,就是实践经验不足,经常不清楚施工的前后顺序。还好那时候金敏还没走,好歹是他俩配合着带着我们按时完成了指标。”
      萧唯峥饶有兴致地问:“小凌挺有学问?”
      孙涛挠挠头,说不清。郑乾说道:“他算数天才啊。图纸里有两处钢筋粗细不对,荷载不达标,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萧唯峥还不知道自家倒霉弟弟还有这么个隐藏技能。
      吃饭聊天没有酒,八点多大家就都吃饱了,各回各家。
      萧唯峥拖到最后送走了所有人,只剩下他和万雪萍。他对万雪萍说:“和我去一趟夜魅吧,我给你准备了个惊喜。”
      万雪萍今天心情好,再说时间还早,她完全没推脱:“走吧。”
      九点多夜魅还没热闹起来,不仅萧唯峥找车位快,进去之后也不用在人群中挤来挤去。萧唯峥领着万雪萍走到舞台下:“你在这等一会儿。”
      台上的乐队都是新人,奇的是除了传统的键盘手鼓手贝斯手,还有一个短头发女生抱着琵琶坐在角落。万雪萍十分新奇地多看了几眼那个目测只有十八九的女孩,一边等萧唯峥,一边跟着没听过的舞曲律动。
      过了约摸五六分钟,换上破洞裤披散着头发的萧唯峥背吉他走上舞台。万雪萍第一眼差点没认出,还是耳钉耀眼的红闪光拯救了万雪萍的脸盲。
      萧唯峥拿着麦大声喊道:“今天的乐队是,Blood Diamond,血钻乐队!”
      鼓手很配合地敲了一串漂亮的鼓点,现场气氛马上high了起来。
      万雪萍确实没想到是这样的惊喜,笑着看向萧唯峥。
      萧唯峥继续说:“第一首歌,是我专门写给Hecate的。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词作者是唐代诗人杜甫。”
      这名字实在跟酒吧不搭调,台下响起一片笑声和嘘声。
      萧唯峥不管,自顾自弹出了第一个音。
      优美的旋律在键盘和吉他的配合中流淌,贝斯手给这首歌加上浑厚的基底,鼓手又把音乐炒high。画龙点睛的一笔是角落里的琵琶手,嘈嘈切切错杂弹,把摇滚和民乐完美结合。
      萧唯峥开口第一个音,全场都静了。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开嗓的萧唯峥站在舞台上,仿佛世界上就只剩下他和舞台,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面目模糊。万雪萍不自觉地开始跟着他打拍子。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
      萧唯峥的声音里带着愤怒,带着无奈,把杜甫当年“倚杖自叹息”的心境唱得惟妙惟肖。
      “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
      万雪萍被萧唯峥如泣如诉的歌声带进了那冰冷的雨夜,眼眶竟然微微有些湿意。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最后一句升华才让万雪萍猛然惊醒,明白了萧唯峥为什么要给她唱这首歌。她当不起这么高的赞誉,但是会把这句话刻在心里,激励自己不畏艰险、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之后血钻乐队又连着表演了两个小时,都是万雪萍当年用MP3听过无数遍的歌。歌声把万雪萍带回渺远的学生时代,让她闭着眼睛沉浸在无数数字、线条、图形、模型的组合里。
      夜魅的客人还是第一次接触摇滚古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也确实理解不了这种中西结合。
      十一点多的时候,Blood Diamond表演了最后一首歌:《鹧鸪天》。除了萧唯峥,其他乐队成员都安静下来。
      “唱彻阳关泪未干,功名馀事且加餐。浮天水送无穷树,带雨云埋一半山。
      今古恨,几千般,只应离合是悲欢?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
      万雪萍听过这个曲子。这是她第一次在天瀑山的工地上知道萧唯峥是Blood Diamond的主唱的时候听过的歌。经历了这么多风霜雨雪,再听到这句“别有人间行路难”的时候,感触又是不同。
      最后一曲结束,另外一支驻场乐队登了台。
      萧唯峥也没换他的舞台装,在摇滚的余韵里像个大学男生一样,蹦蹦跳跳地领着他的队伍跟万雪萍见面:“这是当年伯克利Blood Diamond的原班人马,我可是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天涯海角的各位在今天凑齐了。”
      万雪萍由衷地赞美:“好听!现场版比当年YouTube上面的音频转码好听多了。难得你们这么些年不见面还这么默契。”
      琵琶手是个短头发小姑娘,看脸根本看不出是个十多年前就上了大学的人。她笑说:“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有这么忠实的小迷妹,要不然在伯克利的时候就可以认识一下。我后来在伯克利读了博,艺术史,读了七年。咱俩上学的时间肯定有交集。”
      万雪萍捶胸顿足地说:“相见恨晚,相见恨晚。”
      一群人坐下点了饮料,萧唯峥去吧台端杯子的时候,万雪萍问看上去不那么高冷的琵琶手:“为什么叫Blood Diamond?”
      琵琶手笑道:“两个原因吧。一个是非洲血钻,你知道的,穷人用命挖钻石矿维持温饱,矿主用他们挖出来的钻石暴富。想用这个表达我们对社会不公、资本主义剥削劳动人民的愤怒。我们的歌也大部分选择这个风格的诗词,配上美式朋克,反叛制度。”
      “另一个原因呢?”
      “应该是唯峥喜欢血钻吧。你看他耳朵上。”
      万雪萍也注意到今天萧唯峥又戴上了耳钉,而且整个人多了几分生气,多了几分少年感,有点当初在峥嵘时候的感觉。
      万雪萍正要继续问,萧唯峥端着个大托盘回到桌边,一边分发果汁一边问:“你们编排我什么呢?”
      万雪萍索性问当事人:“你为什么喜欢血钻啊?为什么喜欢红宝石耳钉?什么时候开始戴耳钉的?”
      萧唯峥不假思索地说:“十五岁。那时候因为打耳洞差点被我爸打死。”
      “为什么打耳洞啊?”
      萧唯峥回忆了下:“十五岁那年我放学去我爸工地,正看到一个阳台因为盖门脸儿摔下来三个工人。离我最近的那具尸体,右耳耳垂上挂着一颗晶亮的鲜血珠。”
      他顿了顿,脸上的神情像是真个思绪都飘向了渺远的当年:“尸体几步之外站这个小姑娘在哭。她脸上那种孤独、绝望、恐惧,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当时就想,等我长大了,有能力了,我要保护她,也要保护所有跟她有一样遭遇的人。后来我就打了耳洞,订做了个血红色的耳钉。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我都会提醒自己,永远不要心存侥幸,永远不要为了钱不择手段。命没有高低贵贱,所有人都是人。”
      万雪萍呆住了。
      萧唯峥伸出一只手:“我们好好做工程吧。提供最安全的施工环境,盖最好的房子。万叔叔会为你骄傲。”
      万雪萍犹疑着伸出一只手,握上他的。
      萧唯峥用空闲的手端起一只高脚杯:“敬万总。”
      Blood Diamond的其他成员也都举了杯。
      万雪萍端起最后那只酒杯,盯着血红色的葡萄多看了几秒,仰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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