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破青天锷未销

作者:嬴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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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刍狗


      秦思臻还在回答林铮的问题,眼神时不时飘向林铮,偷偷打量着她的脸色。见自己说着说着,林铮两眼放光却还硬压着脸上的笑容,便觉得自己娘亲真真是个活宝。
      秦思臻知道林铮心里乐开了花,便撒娇道:“阿娘——我真的都会了,你就让我出去玩儿吧,你再给我念诗,我真的都要睡着了。”
      林铮闻言,满脑袋的黑线,拉下脸道:“要睡着了?这便是你那天溜出去闹那么大动静的原因?”
      秦思臻:额……言多必失,谨记谨记!
      “阿娘,不是的……我……”秦思臻赶紧解释道,却有一种会越描越黑的感觉。
      “你?你什么你?”林铮心想:哑巴了吧?老娘看你怎么圆!
      秦思臻灵机一动,机智道:“阿娘,我那天听到墙外有人喊,‘糖人——卖糖人喽——’。我以前和阿娘出去逛街,见过卖人……就是卖奴隶的,但是他们卖的都是些男人啊、女人啊,我还没有见识过卖什么糖人的,就很好奇。”
      林铮斜眼看着秦思臻,那意思就是:你继续圆,我看你怎么圆。
      秦思臻咽了咽口水,无奈,只得继续道:“可我又怕等母亲授完课,那人就走了,那我岂不是就见不到糖人了吗?我想,这可不行,万一以后都见不到了,岂不是遗憾了?我……我这才翻墙出去了……阿娘……你不要再生气了嘛……”
      林铮此时此刻,很想说一句“我信你个鬼喽”。
      可是,看着秦思臻那睁的大大的、天真无邪的、人畜无害的眼睛,林铮心中又嘚瑟了起来——啧啧啧!看看,我生的!瞧瞧那眼睛,黑炯炯的!像我!
      于是乎,可能因为一下子自恋上脑,居然放过了秦思臻。
      秦思臻仔细观察着林铮的脸色,见她又嘚瑟了起来,虽然不清楚林铮在嘚瑟什么,但秦思臻到底松了一口气,道:“阿娘……我想出去玩嘛……”
      看着自家女儿,聪慧机智、呆萌可爱,林铮心中感慨道: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常言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许多书里面的道理,秦思臻都懂了。可她还需得多见见世面,才能真正算是“领会了”。
      思及此,林铮便也不打算再拘着她,任她想做什么,只要是不过分,她便是同意的。
      不过还是要求秦思臻每日练上一个时辰的大字——秦思臻那手字,写的是真的像小鸡爪子,实在是不练不行。
      ……
      秦思臻出了书房,便带着几个丫鬟小厮去了县衙。
      纵是盛夏,地牢也依旧阴暗冰冷,不得见到一丝的阳光。地牢里的人很安静,安静的只剩下了呼吸的声音,如同将死之人那样的缓慢、冗长。
      秦思臻一进地牢,便听见了刘王氏嚎啕大哭的声音,凄惨哀怨,瘆地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找来狱卒细细问过,这才清楚了刘王氏那伙人贩子拐卖孩子的“背后的故事”。
      原来,刘王氏唯一的儿子,被一喝醉的小吏殴打致残,全靠着昂贵的药材吊着一条命。于是,刘氏便想出了拐卖孩子的主意。此事可以说风险为零,本已经成功地做过多次,谁承想这次却被秦思臻撞上了。
      刘王氏见秦思臻来了,便“噗通——”一声跪下,猛地朝秦思臻磕头。刘王氏口中一直念叨着自己苦命的儿子,求秦思臻发发慈悲放她回去,她得去照顾她儿子。
      真真的可怜、可悲、可叹,却更可恨!
      “你拐卖的那些无辜的孩子,也是别的母亲的心头肉。”秦思臻留下这句话,再也不看刘王氏一眼,便转身离开。
      一边走着,秦思臻一边回忆着前世的一些事情:
      她有一个战友,转业到了公安,奋斗在打拐第一线。
      “我被拐到了大山里,人贩子也是山里人。他们不懂法,只知道给人贩子钱了,就能娶到媳妇。”战友与她感叹道,“那里的人都很穷,房子都是泥堆的,屋顶还漏雨。被拐卖的人无辜,人贩子可恨,可到底是因太穷才犯了罪。你若问起他们,各自都会说各自的‘不得已’。”
      自己当时怎么同战友说的呢?
      “谁都有自己的难处,可不是谁都会为非作歹,一切都是借口而已,所谓的‘不得已’只为了让自己能心安理得,他们哪里是真心悔过?心里都想着‘我是被逼的,谁也不能怪我’,似乎这样就能继续干干净净地活着。简直可笑!”
      “可是……这种事,看着真的让人难受。”战友心善,遇到这种事,总会有些崩溃。
      “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消灭贫困。”这是秦思臻的答案,也是唯一的办法。
      后来,国家越来越富裕,贫困人口越来越少,不再需要买媳妇了。战友告诉她——“拐卖案件成倍地减少了”。
      世上的人,多是不容易的,更何况是在这个年代。
      秦思臻心里堵得慌,便想走走路、散散心,让小厮抬着轿子先回去了。走着走着,却被格桑拦住,道:“我的小姐,走错路了,那边又脏又臭,可是不能去的。”
      “有什么不能去的?我偏要去看看。”秦思臻故意骄横道,其实她本就是有意走到这里的。雁留城并不大,从地牢处往后走,穿过后门,过几条街,便是所谓的“贫民窟”——这些,秦思臻都知道。
      刚走到那里,便听见有人惊呼“官老爷来了——”,所有人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计,跪了一地。有的人本正蹲在一旁拉屎,却也顾不得许多,擦也不擦,直接提起了裤子就跪下了。
      秦思臻看见他们,衣衫褴褛,住的地方又脏又臭,小孩儿多数还光着屁股,大人穿的鞋也多是草鞋。大人们都不敢打量她这个“官家小姐”,为了不惹麻烦,恨不得把头埋进土里。有小孩子好奇,想要抬头看看,却被大人死死地按下了脑袋。
      这些人都是勤勤恳恳的农民,生在了这边境小城,再穷再苦也不曾为恶。可做尽恶事的刘氏四人,衣食住行哪里不比他们强?
      这个世道,人们活地浑浑噩噩,为了一口吃的,争着、抢着要趴到地上,只为能给有权有势的人当条狗。活地艰难辛酸,却是哭而不能、笑而不得。
      与人为善,好人命短;为祸乡里,恶人寿长。
      秦思臻抬头望了望天空,灰蒙蒙的,透不出一丝的阳光,压得秦思臻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片乌云笼罩下的人,都是根低贱的狗尾巴草,被时代狠狠地按着头颅,做一个王朝兴亡变幻的下的孤魂,睁着眼睛、看着历史的车轮从自己身体上碾压而过,却动弹不得、挣扎不得、反抗不得。
      忽然刮起了一阵风,秦思臻知道,这是沙尘暴来临的前兆。西北多风沙,在这里的人,活的比旁处的还要艰难,他们甚至连抬头一看的勇气都没有。
      掌握自己的命运,在这里,原来是一个笑话。
      她忽然好怀念自己来的那个世界,那里至少人人都能吃饱穿暖、追求自己的梦想。
      风越来越大,地上的灰尘铺面而来。秦思臻抬手挡了挡,忽的,她有些惊慌失措。
      这么小的手,这么小……小的连匕首都握不住,连刀枪都拿不起,这不是曾经的那副坚韧强壮的身体了,也没有人会信任一个外表只有五岁的人,他们顶多将她看作一个神童,仅此而已。
      “一个五岁的孩子,可以做什么呢?”秦思臻喃喃自语。
      从此处到将军府,是一条七拐八绕的路。在前方会见到什么、遇到什么,站在此处的人,此刻谁也不知道。
      秦思臻想起前世父亲曾和她说过的一句话——“未来很远,明天很近。无论目标多遥不可及,只要朝那个方向努力,总会到达目的地的。”
      回到了将军府,秦思臻便进了自己的小屋子,关上了门,禁止任何人来打扰自己。
      她长叹了一口气,抿着唇,思索着。
      如果你想教会一个孩子识文断字一样,只是你想教会他,那么他可能会抗拒、会逃避。可是,如果是他自己想学会知识,那么他才能真正地会识文断字。
      一个世界很难改变,除非全世界的人都自发地想要改变。
      在这个世界,想要没有压迫、没有尊卑——也很难。除非,全天下的男人女人都想要争一个平等的活法。
      只有那时,人们才能都活的“堂堂正正”、活的“昂首挺胸”。
      可是改变一个人看待世界的角度,那是多么的难!一个人几十年来都习惯了如此思考,你又该如何改变?更何况是改变全天下的人的思想!
      如果没有足够的科学论证,在这个时代,产房依然是污秽之地;如果医学不得发展,在这个时代,开膛破肚这种常规外科手术的操作,在人们眼里就是杀人;如果天文学得不到发展,在这个时代,人们依然认为天圆地方。
      如果,生产力得不到发展,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就不会有所改变。
      秦思臻不是什么科学家,也不是医生,更不懂什么天文学。很多科研医学上的东西,她只是略知皮毛,自然不可能从这些方面入手来改变人们的观念。
      但是,前世作为一个孤儿,秦思臻十岁后就靠着街坊邻居的接济为生。她帮着街坊们修洗衣机、电视、自行车等各种机械,以此来报答大家的恩情。后来进了军校,又辅修过武器制造,还研究过机器人。因此,她对机械方面颇有研究。
      “现在改良哪个机械,能够最快地带来改变呢?”秦思臻自言自语道。
      那必然是要从全天下人人都能用到、且日日都会用到、并且直接影响了家里生计的机械入手了。这是个农耕社会,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只有耕地的犁和织布的纺织机了。
      犁的改造,实在太难,需要有发动机这种电器。可是纺织机的改造却不难,且历史上对其改良有详细的记载,碰巧秦思臻前世的时候研究过。
      那么就从纺织机入手吧——秦思臻做出了决定。
      毕竟,这是见效最快的方式——高效率的织出高质量的布,就算目前救不了天下人,便是光卖布,也是能暂时让雁留城富裕起来的。更何况,这是一个火种、一个能打开人们创造力之门的钥匙。
      当人们看见了织布能够如此轻松高效,便会自然而然地去思考如何使得其他的劳动也变得轻松起来——比如:洗衣服、冶金、采矿等等。
      秦思臻相信,有生之年,自己一定能够埋下一些的火种——让后人能够借以星星之火,而成燎原之势,使得天地换新颜。

      她要用五年的时间,在雁留城种上万顷的棉花田,开起一个织布厂,再办个学校……她还要做许多的事情,努力地去改变一些东西。

      她相信,自己有生之年能够埋下更多的火种,足以使得后人以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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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改的第n+1遍了,希望大家能够觉得喜欢。
    不是我想拖更,是这一章不改好,我往下写,总觉得别扭……
    请大家多多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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